我永远记得见到麦太的第一眼。她穿着chanel的无袖裙装。戴dior的宽边墨镜。只是安静地坐在角落。已经熠熠发光。

那应该是四年前。那时候。她还不叫麦太太。不妨称呼她为miss麦。

miss麦是我的朋友。第一时间更新亦是我的上司。

如何形容她呢。

总是想人不自觉地联想到《**都市》或是《粉红丛林》。她真像亦舒笔下的都会女子。 “她们穿开司米毛衣。脚下是名牌平底鞋。最厌恶高跟鞋。拎名贵手袋。房子大得能骑脚踏车。蜜色皮肤。牙尖嘴利。不肯饶人。听的歌是老歌。最常引用拜伦的诗:“多年以后如果相逢。何以贺汝。以沉默以眼泪。”

miss麦从來不讳言自己对男性生物的歧视与偏见。她常常用悲天悯人的眼光看着身边那些年轻女孩子为了爱情前仆后继。然后发出一声“傻女”的叹息。

另一女同事为了选择面包还是爱情所苦恼。前者是疯狂追求的老板。后者则是相恋n年却一直不一名的现男友。第一时间更新她忽左忽右。旁人看着也觉得累。跟miss麦提起。她也只是一边拿出粉饼盒修饰自己早已无懈可击的妆容。一边云淡风轻地说道:“做女人总要自己争气。不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到头來也是丢了西瓜拣芝麻。第一时间更新”

朋友失恋。酒醉之后哭得呼天抢地。痛诉前男友始乱终弃。甚至将对方的**与不堪一一道破。旁人均附和点头。唯有她。坐在一旁。冷静犹如洞若观火:“分手便分手了。谁对谁错一笔勾销。明早醒來。更多更快章节请到。前尘往事不期望你忘掉。但紧要做到绝口不提。别失礼人前。对别人尊重。也是对自己尊重。”

一席话犹如醍醐灌顶。所谓的绝口不提。绝对是种高贵的人格。然而并非人人都是聪明人。

我这样说來。第一时间更新iss麦是情感教母。自己修炼成金刚不坏之身。得以教化旁人。

一开始。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miss麦。一个人住在城南的公寓里。不允许男性朋友进入。更多更快章节请到。家里有一只叫小妖的猫是她的最爱。其他的事情已经激不起她的悲喜。她的眉眼间有着过眼云烟后的淡定。她的内心自成岛屿寂然不动。有一种自觉自控的气场。这样的女人。该是修炼成精了吧。

后來渐渐熟了。才得以拼凑出前世今生的脉络。更多更快章节请到。

“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男人。一开始我就知道我们不会有结果。认识他的时候。他就告诉我。他得了病。可能会死。也可能会瘫痪。沒有未來。”

“有一次。我曾经一个星期沒有接到他的电话。我真以为他死了。后來。我才知道。原來他一直都在医院。刚做完换肾手术。”

“他的病时好时坏。虽然看上去与旁人无异。但他一直拒绝我。他说他怕辜负我。”

我望着她看不出年龄的脸。情不自禁地发问:“那现在呢。”她别有深意地一笑。然后微微别过脸。略过不提。

一段跌宕起伏的故事被她三言两语地带过。但再迟钝。也听得出她的怅然。原來。爱而求不得竟是如此凄惘的一件事。

再后來。miss麦离开了公司。我与她的联络便少了。江湖之间少了miss麦。很快又有别的miss代替。一样的风生水起。可是miss麦。只有一个。那么人淡如菊。眉目清扬的女子。只有一个。

后來。我才见着故事中的男主角。

她在他的面前。犹如情窦初开的青艾少女。欢喜与幸福溢于言表。全然不似往常那冷心冷面的模样。

从始至终。他一直紧紧握着她的手心。生怕一不小心放了手就再也找不回來了。

原來。爱情也是要讲对手的。

如今。miss麦终于修成正果。成了名副其实的麦太。30岁之后。她终于成为一个内敛和矜持的女人。是一种白色香花的缱绻。这样的静水深流。的确无法想象她从前的样子。被一系列坡坎经营过后。有了智慧。亦有了隽永的美丽。曾经的眩目玫瑰。在岁月里沉淀成一抹缱绻的白。一抹历练的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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