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儒家文化与生态文明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党中央将大力建设生态文明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是顺应当代文明进程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的重大举措,具有高度的现实意义。但生态文明的核心价值和理念却可以追溯到人类早期的文明历史中,是人类始终追求的价值理想。作为我国历史上长期处于国家意识形态中心地位的儒家文化,其生态价值理论曾经对东方文明史做出过重大历史贡献,即便涉及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重温儒家传统生态理论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借鉴意义。

第一节 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

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当今社会面临的生态问题和环境危机,主要是由于西方自工业革命以来,在现代科技的发展下而引起的过度工业化,以及人类对自然界无限制开发。而西方社会这种对自然的无限制开发又是基于基督教宗教传统所倡导的人类中心主义。

基督教倡导人类中心主义可以从《圣经》的文字中一窥端倪。在《旧约·创世纪》中,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虫。”也就是说,按照基督教的教义,虽然上帝是人类的主宰,但在一切自然存在物中,人类与一切自然物是一种统治与被统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持这种观点的还包括中世纪著名的基督教神学家托马斯·阿奎那,他明确宣称,在自然存在物中,人是最完美的存在物,上帝为了人本身的缘故而给人提供神恩;他之所以给其他存在物也提供神恩,仅仅是为了人类。因此,人可以随意使用植物,随意对待动物。当代的人类中心主义者在中世纪基督教义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认为,人由于是一种自在的目的,是最高级的存在物,因而他的一切需要都是合理的,他可以为了满足自己的任何需要而毁坏或灭绝任何自然存在物,只要这样做不损害他人的利益。西方的这种人类中心主义尤其体现在欧洲的文化传统,遵循着古希腊以来的对于“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追求。“逻各斯”出自古希腊语,为λὀγος(logos)的音译,它有内在规律与本质的意义,也有外在对规律与本质的言语表达的意义,即规律和本质可以言说。由于逻各斯主义把人的本质归结为理性或抽象人性,人类解放的途径就只能诉诸理性逻辑的自我完善、个体的精神解放或者走向规范伦理意义上的个体性世俗化拯救,正是这一认识,使得“逻各斯中心主义”发展成为一种明显的“天人对立”的“人类中心主义”。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即是一种典型的“天人对立”的、人对于自然的争胜观念。显而易见,西方所倡导的人类中心主义,使人类具有了高于其他自然物的中心地位,从积极的一方面来说,正是这一思想渊源引发了西方社会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勇气,为近代西方社会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提供了理论武器。但从生态环境的角度来说,这种将人类凌驾于自然环境之上的思想也必然导致西方社会为了满足人类的自身利益而不断无限制地破坏自然环境,并导致了当今社会的环境危机和生态问题。直到20世纪以后,西方才随着对于工业革命的反思与超越,逐渐开始出现以“天人合一”代替“天人对立”的观念。海德格尔于1927年提出以“此在与世界”的在世模式与“天地神人四方游戏”代替“主客二分”。他的这一思想明显是受到中国老子“域中有四大人为其一”的影响,是中西文化互鉴与对话的结果。西方现代现象学将西方工业革命之“天人对立”加以“悬搁”而走向“天人”之“间性”,这才为西方当代的

环保主义者奠定了思想基础。

相比西方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以及直到20世纪才开展起来的西方环保主义,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更具有生态学的价值,提出的时间也远远早于西方的环保主义。“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具有根本性的文化传统,是中国人观察问题的一种特有的立场和视角。它最早起源于新石器时代的“神人合一”,西周时代产生“合天之德”的观念,《诗经·大雅·烝民》的“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天监有周,昭假于下”,是这一观念的典型表现。对天人之间关联性问题的探究,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各个流派都非常关注的问题。正如美国学者艾兰所说:“中国早期的思想家无论属于哪一个哲学流派,都假定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有着共同的原则,人们通过体察自然便能洞悉人事。”战国至西汉产生“天人合德”(儒)、“天人合道”(道)、“天人感应”(儒与阴阳)的思想。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此后,宋代张载提出“儒者则因明至诚,因诚至明,故天人合一”(《正蒙·乾称》)。这是“天人合一”作为一个名词,第一次被儒家思想家予以提出。

在“天人合一”观念的发展中,西周以来逐步提出了“敬天明德”与“以德配天”思想。“以德配天”的观念,体现了典型的生态人文精神。《周易·易传》提出天地人“三才”之说,指出“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周易·乾·文言》),包含了人与天地相合之意;《中庸》指出“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就是对人与天地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至诚”的要求,认为只有“至诚”才能“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因此,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论,包含着要求人类要以至诚为基础来遵循天的规律,不违天时,不违天命,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目标。这是一种古典形态的生态人文精神。

在中国古典传统的各个流派中尤以道家和儒家对天人关系的阐述更具有生态学价值。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这是说在宇宙中天、地、人都以道为法则,而道以“自然”为法则,而人在这“四大”中只居其一,并不具有特殊地位。在道家眼里,“自然”处于最高的价值地位,由于天地本身就是自然存在物,因此人类作为并没有特殊地位的“一大”必须与天为一。这样相对于人来说,自然就居于天人关系的中心地位。于是天地就不能简单地成为人类征服的对象,而应该是顺应和保护的对象。

与道家看中自然的绝对价值不同,儒家关于人类在自然界的位置方面有明确的态度,那就是“人为天下贵”。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汉代的刘向在《说苑·杂言》也有“天生万物,唯人为贵”一说。《礼记·礼运篇》则有:“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这是说,人是由天地元气的最精微的部分所形成的,是鬼斧神工的杰作,在天地之间居于最重要的地位。不过,儒家虽然讲“人为贵”,但并没有简单的滑向人类中心主义。在儒家看来,人是自然的产物,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界中蕴含着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秩序和法则,是人类效法的对象,如孔子曰:“唯天为大”。孟子则认为,“天人相通”。这种看法同道家有区别:道家所说的天是自然之天,而他所说的天是义理之天。他认为,天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的本体,而且还是道德义理等价值存在的本体。人作为道德义理等价值存在的体现者,其所遵循的道德规范、义理准则都源于天道,本于天道,从这个

意义上说,天道与人道相通。而荀子则是把天理解为不受任何神秘的东西所左右的主宰者,是一个自然的发展过程的自然之天。这个自然过程,是无论如何都会发生作用的客观必然,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就荀子把天理解为没有意志的自然体这一点而言,荀子的天与道家老庄的自然之天相接近。不同的是,在天人关系上,道家以自然为万物的根源,将尊崇自然看作是最高的原则,因而贬抑一切人为的事物,而荀子则明确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重人为而弃鬼神的天人观。主张“制天命而用之”,人在遵从自然规律的同时要利用自然规律。以荀子为代表的儒家所讲的改造、利用自然,并不是盲目地去破坏自然,而是以对自然规律的遵循为前提的。总体来看,儒家不仅认为人是改造自然的主体,同时也是保护自然的主体。人只有依靠自然、利用自然,才能体现人的价值,实现富有意义的人生。

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最深刻的含义之一,就是承认自然界具有生命意义,具有自身的内在价值。换句话说,自然界不仅是人类生命和一切生命之源,而且是人类价值之源。中国古代的哲学家并没有把人和自然对立起来,而是把自然界放在重要地位。因为他们认识到,无论是社会群体中的人,还是社会关系中的人,其生命的根源都在于自然界。作为“天人合一”中的人有一种“天赋”的责任、义务和使命,或“天职”,就是实现自然界的“生道”,而不是相反,更不是为了人类自身的利益而去任意破坏自然界的“生生之德”。人的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就在于此,人的“安身立命”之地也在于此。无论是道家的“体道”、“畜德”以合于“自然”,还是儒家的“修身”、“养性”以合“天德”,都是为了这个目的。所谓“为天地立心”,绝不是“为自然立法”,而是完成自然界赋予的使命,实现人生的真正目的,只有自然界才是人类的真正家园,人与自然界本来就是一体的,不能分开的,因为人类生命的源泉就在这里。如果把人与自然界绝然对立起来,以“立法者”自居,以“主宰者”自居,那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人的生存意义的丧失,精神家园的失落。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待自然界的态度,不仅仅是人类生存的外部环境的问题,而是人类存在本身的内在价值问题。

面对当今世界的生态环境严重恶化,以及依然存在的不和谐的盲目追求发展速度的科技竞赛和市场竞争,人类为满足自身的需求仍然不断向自然界无限度的贪婪索取,各个国家为维护各自的本位利益而无端地进行资源掠夺和经济势力竞争。自从人类社会进入近代以来,生产力发展很快,以致于达到使人类“忘乎所以”的程度。人们片面地强调自己是自然界的主人,忘记了自己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错误地把人与自然截然对立起来。在这种形而上学的自然观的引导下,人与自然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人类满怀“征服自然”的信心,一味地向自然索取,结果导致环境的污染与恶化。人类本来想“征服自然”,没有料到事与愿违,竟然受到自然的惩罚。大量地使用农药,杀死了害虫,也灭绝了许多以虫为食的鸟类;大量地施用化肥,提高了产量,也导致地力下降;大量地开垦耕地,破坏了森林植被,导致灾害频仍;工业的过度增长,污染空气与河流……在惨痛的教训面前,人类不得不重新考虑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人类再也不能把自然单纯当作征服的对象了,必须把自然当作自己的朋友。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天人合一”的传统生态理论更体现出了它的当代价值。正如上文提到的,西方的环保主义者已经开始放弃工业社会以来的“人类中心主义”,而借鉴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发展出来生态中心论、生态协调论、生态人类学等主张,其目的在于强调自然生态存在的重要性和人类为此应承担的责任。作为这些理论渊源的发起国,中国学者更应该阐述自己的生态理论,为解决当前世界面临的生态困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