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猎正打算启动“时空之匙”,逃离这一是非之地,突然,一个女子扑上来,抓着他的手臂,急切地恳求道:“求求你,救救我吧!”

血猎抬头一看,见是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她身材高挑,曲线玲珑,模样长得很像人类。女子的皮肤和头发都是蓝色的,眸子也是紫红色的,眼睛大而明亮,眉毛细长并且连在一起直飞入发鬓里。她穿着一袭华丽的披袍,上面装饰有闪烁光芒的金属圆片。她的鬓发已经散乱了,额前一缕头发还沾着蓝色的血液。

“你……你是什么人?这又是哪里?”血猎吓了一跳,他急忙把“时空之匙”揣进怀里。

“你不要怕,这个星球叫大角星。我的名字叫缇露萨卡迪拉库西美斯,我是星王。那些受伤的人是我的兵士。”

“什么提,什么鲁……丝?你的名字也太长了!”血猎皱了皱眉,心想:女人真是麻烦。

缇露萨卡迪拉库西美斯急忙解释道:“这是我们大角星族的语言,如果用你的语言来解释,我的名字应该叫血月。”

“呵,我叫血猎,你叫血月,巧了,我们的名字中都有一个血字,不过,我生来就是猎杀血族的,不如这样吧,你以后就随我一起猎杀血族吧,我要把所有的血族都剿杀殆尽!”血猎咬牙切齿,他又想起了被暗夜亲王们害死的父亲。

血月急忙点头,说道:“我听你的,你救救我和我的士兵吧!”她一脸的惊惧,用手指着远处说到,“你看到那些小绿人了吗?他们是矛迪克星人,在入侵我的星球。还有库库底米拉咕,就是那种飞行兽,用你们的语言解释应该叫吸髓鬼狐。吸髓鬼狐是我们大角星人的天敌,专门吸食我们的脑髓。”

顺着血月的手指看去,血猎惊出了一身冷汗。无数的小怪物手持金属器械,驱赶着那种像狐狸一样的飞行兽正在向这里逼近。他们应该也是人类,只不过个子比较矮小,身高在三尺左右,皮肤是绿色的,眼睛是灰色的,手臂很长,两条腿比较短,头颅比普通人要大得多。

血猎又惊出了一身冷汗,心想:诲气,诲气,真是诲气!还是跑路为妙。

血猎看了一眼女子,又瞧了瞧那十几个伤兵,他们都很年轻,眼睛里满是恐惧与乞求之色。看来,他们的遭遇是够惨的,如果不快点逃离这里,还不得被那些小怪物给撕碎了呀。

“好吧,遇上我是你的运气,谁让我捡到了宝贝呢,那你得跟紧了哦。”血猎急忙取出“时空之匙”。

“哇,时空之匙!你竟然有这种东西,这下好了,我们有救了!”血月一挥手,那十几名伤兵挣扎着走了过来。血猎一边操作“时空之匙”,一边在心里祈祷:神哦,千万保佑我,转移到一个好地方吧。

在一片雪亮的光芒笼罩下,血猎拉着美人的手滑进了时空遂道。随他们一起进入时空遂道的还有那十几个伤兵。

当血猎从时空遂道里跌到地面上时,又一次傻眼了。他来到了二次世界大战时候的欧洲战场。

此时,艾森豪威尔和蒙哥马利正在指挥诺曼底登陆。大批的盟军战士从运输舰上下来,然后整装,疾速地向战场上推进。“嗡嗡嗡”,头顶上的战斗机群黑压压的一片,起码有上万架,正在空降伞兵。

“轰”,一声剧响,一颗炸弹在他们的附近炸响。盟军士兵发现了身穿怪异服装的人群,以为是德国人的奸细,于是发射了炮弹。有几个原本就受了伤的大角星人被气浪送上了天空。天空中仿佛下起一场蓝色的雨,那种雨散发的是一种清甜的味道,就像是某种植物的香气。血猎突然嗅到了熟悉的气味,但是,他已经来不及去想了。他现在要做的就是逃命,因为有一大帮手持枪械的盟军战士正在向他们开来。

“倒霉倒霉!难道我就跟战场有缘吗?在旭日帝国当护国将军的时候总打仗来着,现在小爷我累了,不想再打了。神哦,保佑我吧……”血猎絮絮叨叨着。他正想/操作“时空之匙”,血月急忙说道:“将军,还是让我来吧,我懂得如何操作。”

“也好,或许你的手气比我好。但愿能够转移到一个没有战争的地方。”血猎把“时空之匙”递给血月。

当一干人等再一次穿过时空遂道的时候,发现自己跌在海边的沙滩上。三面环山,一面傍海,这里是两千年前的希腊。他们已经来到了爱琴海的海岸上,只不过不知道而已。

血猎看到了在海上飘荡的渔船,周边还有一些建筑物……他贪婪地吮吸着空气中的味道。

“嗯,这里很像我的家乡东土大陆,看样子没有战争,就留在这里吧,不走了。我小时候可是以狩猎为生的,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有了大海我们就不会被饿死了。”

血月扫视一眼周遭陌生的环境,点点头,说道:“嗯,也好,我们听将军安排,就留在这里吧。”

血猎站起身,把周围扫视了一遍。他发现背后不远处有一座大山,山腰上隐隐隐约约的似乎有一座城堡,或许是什么神庙。

“走吧,上山,先找个落脚的地方,慢慢再想办法,你的这些伤兵也需要救治。”

血猎拉着血月的手,仅剩下的八个伤兵互相搀扶着跟在他们身后。一行人向山上走去。

此后,血猎与幸存的大角星人栖身在了神庙里。在与血月的谈话中,血猎了解了大角星和大角星人。

大角星位于银河系以外,第六宇宙的边缘。大角星人生性善良,总是无私地帮助宇宙兄弟。为了帮助宇宙兄弟建立水晶能源系统,大角星人把能量源“磁欧石”先是借给了天狼星人,然后又借给了昴星人,之后又借给了天龙星人……就这样,借来借去,借出事儿了。当“磁欧石”被哈比星人借去之后,就再也没还回来。大角星王派出使者前去查探,使者回来报告说,“磁欧石”在运回大角星的途中连同哈比星族的王子一起神秘失踪。后来,为了寻找“磁欧石”,大角星王把自己的得力干将都派往了宇宙深处。

此后不久,矛迪克星人也来借“磁欧石”。矛迪克星人素来以野蛮著称。他们不相信“磁欧石”已经遗失,便强行抢掠了大角星的水晶卫星,致使大角星冰河世纪来临,许多大角星人失去食物被冻饿而死。

为了发泄不满,矛迪克星人入侵大角星,不仅杀死星王卫队的全体官兵,连女王也要抢掠走。就在女王即将遭受劫难的时候,血猎从天而降。

“哦,原来是这样。你们的遭遇也真是够惨的。”血猎很“同情”大角星人的遭遇。但是,大角星人的食物是一种蓝色的并且开花的水草,这种草地球上根本没有。血猎愁坏了。实在没辙了,他就在海藻里混上千屈菜、梭鱼草、绿萝、荇菜等等,凡是水生的植物,杂其杂八五颜六色的东东,他弄了一大堆给大角星人吃。在大角星人疑惑的目光里,血猎拈了一根荇菜,一边咀嚼,一边夸张地嚷嚷着:“好吃好吃,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呢。”其实,他都想吐了。

大角星人生性善良,最容易骗了。他们见血猎吃得很香,也跟着吃起来。

“好吃,真的很好吃耶!”血月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想不到这个星球上的食物居然这么好吃。我们就留在这里吧,不走了。”

我靠,真是一帮怪物!血猎在心里暗暗叫苦。他本以为大角星人吃下去可能会被毒死,这样自己就少了许多累赘。谁知,他们不但没有被毒死,就连身体上的伤都好了。血猎连连称奇。大角星人千恩万谢,血猎差一点儿掉泪。他本来是想害死人家的,不曾想阴错阳差救活了他们,人家把他当成了救命的恩人。

大角星人对血猎甚是崇拜,一致推举他为头领。就连血月都甘愿当他的下属。无奈,血猎只得接了这个差事。为了养活自己还有这一帮属下,血猎租船打鱼,靠卖鱼为生。他们在海边生活了几百年,在此期间,血猎暗中查访米勒和维尔的下落,但是,一点儿线索都没有。

不久,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遇刺身亡,他的儿子亚历山大继承其父亲王位。亚历山大镇压了底比斯的反抗,统治了希腊。但是,各个城邦之间频频暴发战争,人民的生活陷入极端穷苦的境地。希腊陷入了战乱时期。

生意越来越难做。为了活命,血猎又带着大角星人开始了“逃亡”。这一次他们回到了两千年后的希腊。他们又看到了曾经栖身过的神庙。由于惨遭战争的**,神庙早已经破败不堪,不过,还能勉强容身。

当血猎又想换地方的时候,看到了高耸的建筑物,宽阔的街道,还有漂亮的码头,以及奔跑的“金属怪物”。原来,时间的流逝可以让许多东西发生变化。既然跑了几回都没离开希腊,看来自己是跟此地有缘。血猎决定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