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长时间吃地球上的水草,摄入了过多的铁元素,再加上气候和环境的影响,大角星人的身体发生了变化。他们血液里的蓝细胞开始减少,红细胞逐渐增多,皮肤的颜色也由深变浅,外貌更加接近地球人。而且,食物也由最初的单一性变得多样化,虽然他们不能吃肉类食物,但是,已经能吃蔬菜和水果。

于是,血猎带领大角星人走出破败的神庙,进入市区,开始适应人类社会的生活。

大角星人不仅具有某些特异能力,而且擅长奔跑和跳跃,血猎根本不用教他们什么,他们就像是天生的搏斗高手。正当血猎为大伙的生存发愁时,他听到了考古博物馆向社会招收保安的消息。思来想去,血猎决定把他们送去应聘保安。但是,他又担心人类会发现他们的真实身份,于是,他决定先去考古博物馆考察一番。

要想在世界最著名的博物馆当保安,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光查户籍就要查到你的祖宗十八代去,而这些来自地球以外的大角星人根本没有户籍。

就在血猎游荡在大街上,感觉束手无策的时候,一伙偷儿抢/劫了一家店铺,他们被警察追得满大街跑。血猎受到了启发,心想:既然博物馆里有那么多值钱的东西,不如我偷出一两件卖了,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就在血猎潜入考古博物馆准备作案的时候,看到了夹在游客中欣赏展品的洛克,也嗅到了来自洛克身上的味道。那种味道他很熟悉,那是血族的味道。其实是魔族的味道,因为洛克是魔王子的化身,而血族本来就是魔族。一刹那间,潜藏在记忆里的某些片断,还有支离破碎的画面,就像放电影一样在脑海里闪现出来。

你就是亚特兰蒂斯的金甲武官,你的身上有血族的味道,你必定也是那个暗夜亲王。是你骗了我,还有那个假女王修罗,你们统统都得死!一刹那间,复仇的火焰腾腾地燃烧起来。

血猎跟着洛克一直追踪到神庙里。当洛克和血猎交上手时,血猎的步步紧逼惹恼了洛克。洛克发怒后,红瞳暴张,血猎又把洛克误认成了米勒。最终,惨剧发生了。血猎被自己的“夭”刺中,就像从前米勒误杀枭那样,洛克又误杀了血猎。

血猎临死前,在他的灵魂即将逸出身体时,记忆的闸门完全开启了。血猎知道自己就是雪烈,也是枭,他也知道,洛克就是从前把自己从雄狮的利齿下救出来,又和自己远征雅利安的金甲武官,同时,也是自己的结义大哥魔王子,可是,他却为了那个假女王而把剑刺向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

即便追踪了几百年又能怎么样?自己连米勒和维尔的影子都没有见到,居然死在结义大哥的手里。血猎倍感伤心和绝望,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把“夭”从胸口拔了出来。就在这时候,外出归来的血月发现了正从胸口向外拔剑的血猎。为了挽救血猎,血月急忙操作“时空之匙”,把时间倒回血猎去考古博物馆之前,用一把与“夭”相类似的普通剑把“夭”调了包。于是,血猎侥幸逃过一劫。

我明明已经死了,为什么又复活了?当血猎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血月正在为他疗伤。血月的手掌心暴出了一片雪亮的光芒,在那片光芒的作用下,胸口的血液止住了,疼痛也在减轻。血猎看着血月为自己所做的一切,眼睛潮湿了。

“大哥,如果我受伤了,你也会为我疗伤吗?”

“不,你不需要疗伤,因为我不会让你受伤!”

耳边响起了两个声音,它们很遥远,因为在十万年之前,它们又很近,因为太清晰,好像就在耳边。血猎闭上眼睛,有一滴清亮亮的**从眼角滑落下来。

“唉,你这又是何必呢!”血月轻叹一声。

伤好之后,血猎就常常一个人行至山下,站在那片树林边,独自想着心事。

那一夜,月亮爬上了树梢,夜空中点点的星光就像栖落在黑幕上的荧火虫。血猎又想起了洛克曾经吟诵过的诗句“月明星稀,棋布星罗,那满天的星子倒映在眸中,是只有你才读得懂的寂寞…………”

“其实,你读懂的是他的寂寞。而我呢,我的寂寞你从来没有读过。因为从前有你,那时候我不知道什么叫寂寞,可是现在,没有了你,我很寂寞,真的很寂寞!”血猎喃喃着,“为什么?为什么你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难道只是为了替他报仇,还上我曾经刺向他的那一剑?为什么?难道只有我继续追杀你,你才会出现吗?”血猎突然对着树林大吼起来,“你在哪里?为什么不出来见我?是不是你觉得对不起我,所以不敢见我?”

看着血猎痛苦无助的样子,血月就忍不住会心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一种说不出的情愫在心底悄然滋长。血月爱上了血猎。

为了帮助血猎解开心结,血月回到十万年前,她目睹了雪烈在斗兽场所遭受的种种非人待遇。其实,有好几次雪烈应该死掉的,都是血月利用异能把他救活了。血月了解到几个年轻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也目睹了亚特兰蒂斯的陷落,以及后来暗夜城堡之中的大决战。

血月的内心异常纠结,她也想过要阻止那些悲惨事情的发生,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还牵扯到天琴星人、昴星人、哈比星人,以及地球人等等。太多太多的人和事交织在一起,如果刻意改变它,将会打破宇宙的秩序,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思来想去,血月打消了这个念头。

当血猎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山顶想心事的时候,血月就坐在他旁边,给他讲从前的那些往事,耐心地开导他。一开始,血猎总是阴沉着脸,时而还会怒吼一声:“你又不是男人,你怎么会明白?”每每这时,血月便适时而止,悄悄地和八个族人退了出去。

后来,血月再讲述那些往事的时候,血猎不再怒吼了。他只是默默地听着,一句话也不说,听完以后就起身朝山下走去,依然跟个雕像似的站在那片树林前想心事。

为了避免睹物伤情,在血月的劝说下,他们离开那座山,混进人类社会。那八个大角星人去超市当了保安,血月当起了收银员。大角星人还隐隐泛着蓝光的头发显得特别时髦,人家都以为是染的,于是,很多小青年开始效仿。曾经有一段时间,希腊的街头巷尾都是蓝发少年。

而血猎呢,经常在夜晚出动,他的目标是维尔。

就在洛克失踪一年后的一天晚上,血猎凭借手中的“夭”救了一个人。当时血猎并不知道,他救下的人就是E国南方省黑社会头子卡洛.丹。

卡洛.丹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在黑白两道上人尽皆知。什么样的女人他都敢上。无论是走在街上的少妇,在校的女学生,还是买菜的大姐,即便是刚走进教堂的新娘,只要被他看上,没有能逃出他手掌心的。那么这一次,卡洛.丹为什么会被追杀?因为他上了美国黑手党头子汤姆.希尔斯的情妇,世界名模,一个有着棕色卷发的混血美女。

老汤姆气得快发疯了。他接连派出几批杀手,满世界追杀卡洛.丹。

从此,卡洛.丹厄运连连。他住的酒店会突然起火,坐的汽车会突然抛锚,寓所会突然爆炸……但是,那时候有潘娜雅在身边,并且还时不时地有潘瑞斯出现,有了那对姐弟,卡洛.丹每一次遭遇的劫难居然都化险为夷。

后来,潘娜雅爱上了卡洛.丹。这个女人可真麻烦,就像一朵带刺的玫瑰。不让自己上吧,还总腻在自己身边,凡是自己身边的女人都被她赶走了。她简直比母老虎的婆婆还凶。卡洛.丹受不了了,他找了个机会,甩掉潘娜雅只身跑到希腊。他连个保镖都没带,因为他总感觉潘娜雅把自己的保镖都收买了,要不为什么自己刚到一个地儿,屁股还没坐稳呢,她就追来了?这一次我谁都不告诉。

正因为卡洛.丹秘密“出逃”,谁都没告诉,结果,他又被老汤姆派出的杀手给盯上了。正在卡洛.丹当街鼠窜,接受枪弹洗礼,即将一命呜呼的时候,血猎出现了。

也是卡洛.丹命不该绝。在他入住的酒店旁边就是一家超市,由于那天是假日,超市的人特别多,都晚上十一时了血月还没有下班,血猎不放心,便出来接血月。当血猎穿过小巷,拐进街道的时候,看见十几个大汉在追杀一个男子。血猎抽出“夭”,平地跃起数丈,凌空扑下,把剑刺进一个持枪大汉的身体里。大汉惨叫一声,立刻毙命,化成一阵烟雾消失了,就连尸体都没有留下。那帮杀手以为遇到了鬼怪,都吓跑了。

卡洛.丹感激涕零,一下子就塞给血猎一万欧元。卡洛.丹决定雇佣血猎做临时保镖。血猎同意了。自从雇佣了血猎之后,凡是企图袭击卡洛.丹的杀手都被血猎给打发了。没有杀手跟踪,也没有潘娜雅的骚扰,卡洛.丹很是潇洒,他过了一段相当逍遥的快活日子。只可惜好景不长,潘娜雅不知道从哪里获悉卡洛.丹在希腊会情妇的消息,就又追到了希腊。卡洛.丹本想雇佣血猎做他的终身保镖,但是,血猎拒绝了,因为他不放心血月,还有那八个大角星人。

无奈,卡洛.丹只得又逃回东南亚,于是,便有了被迫写检讨的一段笑话。而血猎呢,他从这次的经历中受到了启发,决定成立一个组织,类似于中国古时候的镖局吧。只不过,他保的是人,而不是镖银。

血猎把他的组织命名为“血狼社”,由血月当社长,那八个大角星人当社员。他们专门从事保护私企老板、世界富豪,以及国际要人的职业,并从中收取佣金,同时,也替黑社会头目暗杀仇家,谁给的钱多,就为谁服务。

最初的时候,血月和八个大角星人都不愿意当杀手。因为他们的本性太善良,不忍心伤人性命。于是,血猎就“循循善诱”地开导他们,说什么,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星球,你不杀人家,人家就会杀你;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了生存首先要学会自保等等。为了帮大角星人克服杀人时的恐惧心理,血猎还亲自示范,他当着大角星人的面把一个“小孩子”(其实是一只猴子)给杀死了。

久而久之,在血猎的调教下,大角星人善良的天性逐渐泯灭了,他们对于杀人害命的行为也已经习以为常。其实,他们杀人并不会见血,因为他们本身具备异能,掌心能发射光束,类似于强电流,人类的身体若被击中就跟触电一样,会留下被烧灼过的痕迹,并且一瞬间就会死亡。为了不被人类识破,血猎给大角星人配备了枪支,并且规定,不到万不得已,不许使用异能。

当然了,杀人害命这种事情血猎是不会亲自出马的,他让血月领着她的族人去干,他坐在幕后当老板,只管收钱。他的目标还是维尔,他有一种感觉,维尔也应该在这个世界里。

两年后的今天,血猎再也不用为生计发愁了,因为“血狼社”已经相当有名气,他们每接一宗生意,就会有一笔可观的收入。虽然大家都是扛着棺材行走,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人失过手,因为大角星人拥有特异能力,即使受伤了,只要不伤到大脑,他们就能把自己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