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细亚生产方式与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

伊大成

马克思主义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和东方社会理论,是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对东方社会所做出的理论分析和认识。包含着马克思对亚细亚生产方式和土地所有制形式的全面看法。中国是受亚细亚生产方式影响最大的古老东方大国。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可以从马克思的东方社会学里找到依据。

一、亚细亚生产方式决定了中国的经济、社会形态

马克思认为,水利灌溉渠道在亚洲地区的生产方式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治水产生了公共行政管理机构。亚洲社会的政府起源于兴修灌溉渠道的需要,这种政府的起源方式,与欧洲国家的公共权力机构起源于公民个人的自由交往的状况,是完全不同的:西欧的国家是公民个人的自由联合,作为社会公共权力机构首先产生的是议政机构,也就是议会。与之相反,亚洲社会首先产生的公共权力机构不是议政机构,而是作为行政机构的政府。行政本位而不是议会本位,这是亚洲国家政治机构的基本模式和特征。由于农业生产对水利条件的绝对依赖性,土地是以水利设施的附属物而存在。因此,从古到今,在东方社会,国家集中了土地所有权。土地采用国有制,国家是最高的地主,这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核心内容。东方亚洲社会,自古以来就没有存在过土地私有制。亚细亚生产方式决定了亚洲社会形态长期处于停滞和落后的状态。即使在解放后,中国在土地改革,分田分地之后不久。就又通过合作化,人民公社的方式,将土地收为国有。民营经济更是在公私合营的名义下被取缔了。因此,没有私有化的经济基础,也就不存在西方式议会民主的土壤。

马克思主义的东方社会理论足以指明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道路,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否定了中国式的土地国有制和国家是最高的地主的所有制形式,普通个人可以拥有土地所有权,东方社会才有实现现代所有制形式的可能。土地私有制的形成必然促使东方社会农业自然经济的解体,土地作为农业生产最基本的自然资源成为可以自由交换的生产资料,从而形成市场经济,走上资本主义发展的起始阶段。伴随土地国有制的解体,行政本位的专制帝制政治体制也将解体,而代之形成的是由自由的普通个人形成的以议政机构为本位的公共政权组织形式。这是亚洲社会从古代走向现代不可逾越的道路。

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在中国救亡图存运动中,一些先行者曾经把目光转向西方,在中国实现资产阶级民主革命。1911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终结了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但是,辛亥革命后试图模仿西方民主制度模式建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包括议会制、多党制等,很快就在中外各种反动势力的冲击下归于失败。在艰难曲折的探索和斗争中人们认识到:西方式的民主不适合中国的国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创了中国革命的新道路,建立了人民民主的新制度。

二、中国的国情决定了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也是各国人民的普遍要求。各国的民主是由内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所决定的,而不是人为确定的。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民主正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发展。中国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国的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日益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正在与时俱进,不断发展。

中央发表的《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对新中国成立半个多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作了全面的回顾和总结。明确指出,“由于国情的不同,各国人民争取和发展民主的道路是不同的”,我们必须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之路。

从中国基本的国情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不断调整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不断发展、完善,使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不断充实、扩大。在中国,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也是民主政治的经济基础。在社会主

义初级阶段,国家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正如白皮书指出的,“这就从经济基础上决定了中国的民主不受资本的操纵”。在民主选举中,我国坚持由公有经济为民主政治活动提供经费,而反对和制止私人资本的介入和掌控。也就杜绝了西方式民主发展的可能。

近20多年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许多重大进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国家民主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城乡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党的民主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民主行政能力显著增强,司法民主体制建设不断推进。国家领导制度、立法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人事制度和监督制约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指引下,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不断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

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的重大事项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行政机关负责执行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决议、决定。法院、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中国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县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来自各民族、各行业、各阶层、各党派,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为保证国家的权力真正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代表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反映和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代表有权依法提出议案、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受法律保护。

扩大基层民主,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趋势和重要基础。随着中国的发展和进步,全国各地城乡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渠道不断增加,民主的实现形式日益丰富。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三、坚持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动力

民主政治首先是一种国家形态,即国家民主或公民民主。但随着政党的出现,把民主的学说、理念、制度引入政党领域,出现政党民主,这是民主的扩展和延伸。因此,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大体上划分为人民民主和政党民主两大方面。实行何种政党制度是由国家性质、国情、国家利益和社会发展要求所决定的。在西方发达国家,由于议会民主建立在前,政党产生在后,先是公民享有社会民主,然后逐步产生政党政治。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了西方国家多党制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在中国,由于上述的东、西方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的不同,不存在以私有制为前提的议会民主的发展,因此也就不存在西方式的政党制度的基础。

这使得中国的政党制度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某些国家实行的一党制,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是符合当代中国国情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作为指导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反映了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同愿望,必将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凝聚智慧和力量,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领导职务。在国家机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发挥重要作用。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对执政党的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

因此,继续坚持、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中国的必然选择。

四、中国各民主党派要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

我国的各民主党派既具有进步性又具有广泛性,反映和代表着特定群体的特殊利益。各民主党派通过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使不同利益群体的愿望和要求以合法的形式表达出来,使矛盾和问题得到妥善化解,对维护国家政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与经济的高速发展相适应,推进政治改革要求也日益紧迫。经济领域的改革和对外开放使中国社会传统的阶级关系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出现,并且要求得到相应政治地位和对于国家事物的发言权。如何推进中国的政治改革,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高瞻远瞩,与时俱进,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扩大了执政党的阶级基础和思想基础。在全党进行的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大加强了执政党的活力和执政能力。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极大地凝聚了人心。这些举措,为推进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对参政党来说,维护和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参政党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要,也是参政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首要政治责任,而要承担起新时期参政党的政治责任,参政党也必须与时俱进,积极加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加强党派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扩大民主党派的影响,密切与自己所联系的那部分群众的联系。民主党派需要加强多党合作理论的研究,不断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和政治主张,不断增强自己的参政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承担起新时期赋予民主党派的政治责任。

民主党派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坚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准则,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提高合作共事的能力,真正做到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

(责任编辑:张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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