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政党关系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王继宣

我国政党制度就是汲取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坚持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的结晶。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主要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和谐政党关系,从总体上说,必须在我国政党制度提供的既有框架和政党格局中实施,这也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这个前提下,从现实状况出发,要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核心的问题是要不要坚持、以及如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无论是对于处于领导地位的中共,还是处于接受领导地位的各民主党派,“要不要”坚持中共领导的问题都存在。现实地来看,一些中共党组织及领导干部,由于对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存在的历史必然性及其对于维护和巩固我们党的领导地位与执政地位的极端重要性、必要性不认识,因而不重视,就难免放松以至放弃对多党合作的的领导,这实际就是不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体表现。自觉接受或者说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于老一代民主党派成员来说不成问题。但是,眼下各民主党派都已成为“新人政党”,新一代成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自觉性难以与老一代成员相比,加上我们完全处于全方位大开放和西方敌对势力乘机加强其对我国的“西化”和“分化”图谋的大背景下,有少数成员或者由于受西方资本主义民主观、政党观的影响;或者形而上学地以西方资本主义政党制度为参照系来衡量我国政党制度;也或者是因为中共一些组织或领导干部的领导方式不对,而对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原则产生怀疑或动摇。这可能是我国政党制度完善和发展与构建和谐政党关系今后面临的最主要的意识形态挑战,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并采取正确的应对之策。

至于如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首先和主要是中共面临和必须解决的政党“时代性”和“适应性”问题。对于中共自身来说,如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键是必须“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为此,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任务,这就使“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得以落到实处,也使如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问题获得理论上和方向上的解决。但在实际工作中,则还是没有解决、而只能是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才能逐步解决的问题。这里要着重解决好三个具体问题,一是对“领导”的内涵要有正确的理解。2005(5)号文件非常明确地指出:“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反复强调的一个观点。因此,共产党这种“领导”的显著特征不是依靠权力而是依靠权威实现,实质上是一种“道德影响力”。党为人民谋利益并使人民切实享受到并因此认识到党是真正为自己谋利益的时候,人民群众(包括民主党派及其成员)才会心甘情愿地接受和服从党的领导,自觉地跟随党前进,党的领导才真正实现。在这种关系中,作为党的领导主体的中共,对于人民群众和其他追随者而言,处于领先、率先、先行的地位状态。但如果仅仅把党的领导理解为这种既定地位状态,那就十分容易把领导看成为一种强制性权力,而随意发号施令或包办代替。对所谓“党的领导”的内涵和实质做这样的理解,是中共“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首要前提。二是坚持和实现党的这种“政治领导”的基本条件是,按照毛泽东同志的教导和2005(5)号文件的规定,首先是依靠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和有力且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其次就是依靠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此外就是要充分照顾到同盟者的各种利益包括物质、政治和精神利益。三是实现这种“领导”的惟一正确的方式,就是“要善于通过广泛深入的协商和讨论,使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这就是所谓民主的方式。真正的现代政党、特别是共产党的民主价值取向,是以平等和自由为前提的,采取民主协商的领导方式,就意味着中共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都必须充分尊重“民主党派享有”的“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为此,从中国的国情出发,首先就非常有必要与反民主的根深蒂固的封建专制主义影响作自觉的和长期的斗争。在这个基础上,由于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在同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中处在不同的地位上,还必须扎扎实实地按照2005(5)号文件总结多年来的经验提出的几条要求办,这就是: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处理内部事务,维护本党派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照顾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同时,党委负责人要同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交知心朋友,而且必须是真心实意地去交那种以“诤友”和“挚友”为特点的“知心朋友”。

坚持以民主协商的方式实现党的领导,必须研究如何正确处理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尊重民主党派的组织独立的关系问题。目前,在中共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严重影响党的领导原则的坚持的种种问题,除了如上所说对党的领导的内涵和实质理解有误以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以外,都和这个关系处理得不好有关。而对这个关系处理不好,特别突出的是发生在对民主党派领导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选拔、培养与任用上。对此,应当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所谓“党管干部”,是指考察、选拔、培养和使用民主党派领导干部和组建领导班子,中共党委和统战部门当然要参与,而且双方要协同工作,统战部门最后要代表中共从政治方向、政治品质及人品方面把关。但绝不能求全责备,更不能凭个人好恶看人,用个人情感代替政策和原则,也不能以是否“听话”为标准。否则,是无法真正构建和谐政党关系的,更谈不到真正增强我国政党制度的有效性与合法性。二是中共党委和统战部门与民主党派组织双方,都要善于把我国政党制度(特别是建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的有效性与合法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双方都要善于辩

证思考,使二者在辩证的统一中“互动、共进”,实现“双赢”。这对于双方的水平与能力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但也正好成为双方自身建设的一个非常实际的课题。三是中共党委和统战部门必须采取民主协商的领导方式进行工作。比如在干部的选拔、考察和任用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分歧,一定要反复协商。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地尊重并认真倾听民主党派的意见及其理由,是必须贯彻始终的。中共统战部门及其干部绝对不能借口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搞独断专行或变相的以势压人,甚至都不能给对方有一丝一毫这样的感觉。由于民主党派及其成员所处接受领导和参政的特殊地位,在与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的中共打交道中,又恰恰对中共领导干部和统战干部的一言一行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比较敏感。因此,为了提高自觉性,中共领导干部和统战干部似可把民主党派这个方面“感觉”的有无或大小,作为判断自己的领导方式、工作态度和作风是否对头的一种客观尺度。

第二、关键的问题是要进一步提高以及如何提高民主党派的政党能力

这当然是民主党派面临的严峻考验和必须做出回答的课题,但在实际上,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的中共也担负着十分重要的政治责任。就民主党派方面而言:一是要强化自己的政党意识和参政党意识。首先是政党意识。从实际情况看,一方面是由于中共一些领导干部不认识和不重视多党合作,致使民主党派的政党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以至于成为所谓“花瓶”,或者说被“社团”化;另一方面,则是年轻一代民主党派成员与老一代相比,政党意识明显淡薄,个人诉求突出,把加入党派看成是能多交朋友,为自己增加实现个人诉求的资源的途径。这两个方面都可能削弱民主党派的政党功能。其次是既区别于执政党、又区别于西方国家那种在野党和反对党的参政党意识,一种正确与明确的政党定位意识。具体包括坚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意识,这是最核心的内容;与中共合作共事的意识;诚心诚意地辅助和帮助中共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意识,等等。要确立这些意识,是与作为一个民主党派成员对民主党派的性质、特点和地位、作用的清醒认识及对民主党派的优良传统的深刻认识紧密相联系的。二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要强化,相对于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参政党要加强参政能力建设。所谓参政能力,包含着民主党派两大基本职能的充分发挥。因为民主党派两大基本职能是绝对无法分开的,参政议政以及政治协商是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监督执政党的不可缺少的承载体和根本途径,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民主党派与中共进行政治协商的过程,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政议政的过程,就是对执政党进行民主监督的过程。这只要把2005(5)号文件明确规定民主党派参政的“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内容,和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对照一下,就十分清楚地看到二者基本上是一致的。也正是这个规定,充分表明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民主监督是区别于一般人民群众民主监督的更高层次的政治监督。但是,实事求是地说,民主党派对中共的民主监督职能的发挥,明显地不如参政议政职能的发挥,就是说,当年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设想和期望的通过民主党派的监督,能够让执政的中共领导干部“小心一点、谨慎一点”(邓小平还讲过“怕民主党派”)的目标并没有完全达到,这一点还不如大众煤体。出现这样的状况,对于民主党派来说,则由于历史的原因而形成的“心有余悸”犹存,同时也与其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两大基本职能的关系有关。对此,笔者曾经主张: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一定要与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不可分地、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民主监督要以政治协商、参政议政为基本的承载体和重要支撑;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则要以强化对中共的民主监督为重要任务和主要的目标指向。只有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两大基本职能,特别是民主监督职能,才能构建真正和谐的执政党和参政党之间的关系。

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作用发挥得不太好,恐怕与我国政党制度设计本身的特点以及仍然不完善、体制不健全也有密切关系。在我们的政党制度中,政治资源及其配置权主要由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的中共掌握。正如上面阐述“党管干部原则”时所指出的,民主党派领导班子的组建,中共党委和统战部门要把关并最终认可,这是坚持中共领导的原则的具体体现。同样,民主党派成员按照2005(5)号文件的规定参加到我国政治体系、特别是国家政权中来,按统战部门的习惯说法叫“实职安排”(在各级政府任职)和“政治安排”(在人大和政协当代表和委员),一般地也都是由民主党派提名,由中共统战部门和民主党派共同协商,最终要得到中共及其统战部门的认可,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中共统战部门决定着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前途,“安排”一词比较恰当地体现了我国政党制度运作的特点。但是,这在客观上又难免导致与干部任命制一样的结果,即促使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也一样产生了“官僚化”倾向,相当一些民主党派成员可能偏离“立党为公、参政为民”的正确立场,主要关注于自己个人政治前途而患得患失,这就很难真正做中共的挚友和诤友,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处于决定性地位的中共党内民主还很不健全的现实状况下,要发展党际民主、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对中共的民主监督作用,是十分明显地存在一些实际困难的。从政党制度本身来看,也还十分明显地存在着体制和机制上不健全的问题,因此,2005(5)号文件也特别强调党委要切实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要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只有按照文件要求真正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民主监督的完善机制,才可能有效改变现实存在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主要依赖于当地同级中共党委“一把手”的“开明”程度的不正常状况,既使我国政党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得到充分显示,又有效地克服由此而难免产生的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弱化”的缺陷,真正构建出和谐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同时,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必须大大加强,要通过自身强有力的

和有成效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克服已经出现的“官僚化”倾向;在这方面,又有赖于执政党自身建设与参政党自身建设之间的良性互动,有赖于中共对民主党派的强有力的思想引导工作。

第三、基础的问题是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努力营造现代政治文化氛围

政党和政党制度在近、现代西方社会产生,也可以说是人类有史以来的西方文明和文化发展的必然产物。我国有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及其专制主义政治文化的根深蒂固的影响,因此,非常缺少现代民主政治产物的政党和政党制度顺利成长、发育的土壤和环境。因此,构建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和谐政党关系,必须把这个培养“土壤”和“环境”的最基础性的工程做好。

在努力营造现代政治文化氛围中,首先要要大胆汲取世界近、现代以来培育出来的西方政治文化和理念,例如平等、民主、法治、人权、自由、公正等,这是人们都知道的。在西方政治和政治文化传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代民主理论和实践中,还有许多在我们的传统政治文化中尤其缺乏的理念和精神,比如,西方政党政治中尽管是以竞争为主,但由于政党政治最重要的功能是利益的表达,实现在利益冲突中利益的均衡和平衡,所以,现在特别重视追求妥协政治和共识政治。英国著名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研究了西方民主政治的发展后说:“妥协是政治的灵魂”。由于我们长期受“左”的错误的影响,对这一政治理念比较陌生。而通过妥协就可以使矛盾在体制内获得妥善解决,对民主政治的良性运行确实具有重要的价值。与之相关联的就是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在西方发展起来的协商民主理论,它是对存在缺陷的选举民主的重要补充,逐渐成为当代世界民主发展的新趋势。还有就是西方政治文化中的程序理性促使民主政治获得长足的发展,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民主政治就是一种程序政治。这种程序理性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实践和现实途径。我们过去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上的一个十分沉重的教训,就是由于没有找到根本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即没有程序的支撑,使我们创立的很好的民主政治制度往往停留于理论的教条、党的文件和报刊的宣传文章中,而难以变成老百姓可以感觉到的东西。十六大特别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就是对这个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和汲取。还有就是西方政治文化中的“合法反对”原则,它被称为民主政治之多数决定原则所具有之弊害的一个解毒机制。实际上,这个原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和思想言论自由的外在表现。特别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根深蒂固的封建专制主义传统的影响和曾经长期受到“左”的错误的严重影响的社会条件下,确立起这个原则的地位尤其重要和必要。特别在我国社会转型期间,这是一个申达诉求、维护权利、平息怨愤、化解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包括和谐政党关系的良好机制。当然,汲取的这些现代政治文化要素,必须而且只能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伴随着我国社会的现代转型进程的逐步推进,伴随现代性的逐步增强而逐渐扎下根来。并且还要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相关要素相互融合,并以适合中国国情的特殊形态生存和发展,才能真正发挥其优良“环境”和“气候”的作用。

要继承和大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和而不同”的伟大理念,这是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和一个方面的具体体现。这一伟大的哲学理念作为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完全能够与我们大胆汲取的西方近、现代政治文化要素相契合。这一理念与现代西方民主政治文化、特别是政党文化要素相结合,已经培育出了独具体中国特色的合作型政党制度,通过大力弘扬这一伟大哲学理念,并与汲取的现代西方民主政治文化要素相互融合,就能够以更好地适合中国国情的形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政党关系,推动我国政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政治文化氛围,一种良好的“软环境”。在大力弘扬“和而不同”这一伟大哲学理念中,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的中共必须有高度的自觉性,并起模范带头作用。现实中表现出来的领导方式方面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相当一些中共党委和统战部门的干部缺乏这一伟大理念支撑,他们往往实际奉行的是与之完全对立的“同而不合”的理念,这自然就很难自觉地采取民主协商的方式实现和体现中共的领导,其结果必然使党的领导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双双受到损害。对于民主党派来说,也要自觉弘扬“和而不同”的理念,抛弃“同而不合”的理念,克服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心有余悸”的不良心理,敢于和善于当中共的挚友和诤友,为构建真正和谐的政党关系贡献力量。

在营造现代民主政治文化氛围中,还特别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大力弘扬我国各政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形成的立党宗旨和价值观念。对于中共来说,就是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下大力气促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思想和价值观念,既通过有力和有效的教育培训,又特别要通过有效的制度、机制真正落到实处,这应当成为执政党自身建设特别是先进性建设的一个核心内容。这既能对全社会产生强大有力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又能为其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从根本上提高党的领导和执政有效性与合法性。对于参政党来说,则是要搞好“立党为公、参政为民”的思想和政治建设,通过抓住这个根本点,就能够把各民主党派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优秀传统发扬光大起来,为克服“心有余悸”心理和已经出现的某些“官僚化”现象提供思想支撑,进一步为更加充分地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特别是对中共的民主监督作用提供思想支撑,这样也就能够大大提高各民主党派参政的有效性与合法性。总之,在营造现代民主政治文化氛围和我国政党制度良性运行的“软环境”中,抓住各政党的立党宗旨和价值观念这个核心内容,既为构建和谐政党关系奠定重要思想基础,又为从制度和机制上构建和谐政党关系提供了价值支撑。

(责任编辑:廖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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