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刘艳云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历程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深刻总结辛亥革命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和政党学说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长期团结奋斗的胜利成果,开辟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新纪元。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和推进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制度不断向前发展。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究竟要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便成为摆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面前的重大政治课题。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从中国社会实际出发,借鉴苏联“一党制”的经验教训,提出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明确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一直要共存到社会发展不需要政党的时候为止;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由于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因而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的提出,从根本上解决了民主党派发展前途问题,明确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关系,进一步确立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独具特色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也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政策基础,从而开创了世界政党关系的一种崭新模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指出多党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并提出了一整套有关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和政策,特别是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强调中国的政局要稳定,就必须稳定多党合作这一政治格局,并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和新论述。特别是制定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推动了我国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事业的制度化、规范化。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继续推进我国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事业蓬勃发展。在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两个《意见》的形式,科学规范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提出了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许多新的思想观点和政策措施,对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势必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深刻理解两个《意见》的核心,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政治发展道路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创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

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党的十六大报告,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

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也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规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明确地对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出部署,并将它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一起,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大基本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实现现代化伟大目标一个必经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所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目标,具有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深刻含义。在政治方面,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在研究和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时候,我们要正确地判断它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既要看到它的发展会受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水平的制约和影响,又要看到它会反作用于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凡是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政治文明,不仅可以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而且会影响乃至决定它们的发展方向和进程。也就是说,在整个文明系统中,政治文明起着规范和保证的作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目标,不仅是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项奋斗目标提供重要保证的需要,也是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顺利发展提供保证的需要。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

一般而言,政治文明是指国家政治制度的进步状态,它包括了人类社会政治进程中取得的全部进步成果以及取得这些成果的具体发展过程。政治文明是由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三个部分组成的有机整体,其发展程度主要通过统治者对于国家的性质、职能、目的、组织形式,及治国方略等问题的认识和实践来体现。现代政治文明的内涵则不仅包括国家政权、政党政治和政党制度建设,而且涉及与民众政治生活相关的一切领域的制度建设。它强调公意、民主选举及法律程序在权力掌握与递交中的意义,重视公民对国家日常政务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及对重大决策的选择权和表决权。

政治文明是与国家的政治制度直接相关的,而且,强调民主、法治是其核心所在。所以,我国提出要建设政治文明,必然是社会主义的政治文明,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就在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从这里可以归纳出一个进程,那就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民主、法治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由人民当家作主、实行依法治国的真正的民主、法治国家,正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最终目标,是政治文明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最终体现。

(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特点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民主、法治社会主义国家最终目标所必须坚持的三个特点。离开了任何一点,都会造成方向上的偏差。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管理国家、当家作主的权力,才能构建符合人民利益的完善的法律体制;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是党的先进性的体现和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质内涵;依法治国则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权力的有力保障。

三、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要尊重和体现我国政治发展的内在规律,正视我国政治发展所处的特定环境;同时还要善于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成果,才能坚定不移地走符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我们党的领导和执政,归根到底,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不谋求自己的私利,而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

己的根本宗旨。我们党领导人民经过长期浴血奋战,建立人民政权,就是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我国是一个有近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人民利益的广泛性和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的政治核心,来领导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顺利地建设好自己的国家。不懂得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就不懂得社会主义民主的真谛,就无法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就无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理论保障

实践已经证明,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紧密结合形成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保证了我国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而且保证了我国政治发展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统一的思想基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就是要始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不动摇,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和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这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理论保障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如果不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指导,我们的改革和建设事业,包括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就会走弯路。

(三)适合我国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这就要求党要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密切人民代表同人民的联系。人民代表大会应该成为联系群众、反映民意、解决矛盾的主要民主渠道,更是依法治国,实行宪政,推行民主法治的根本性体现。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它不但避免了多党竞争、相互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而且避免了一党专制、缺少监督导致的种种弊端,我国政党制度的巨大优势就在这里,同国外一党制和多党制的根本区别也在这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于保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具有重大意义,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和完善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两种重要社会主义民主形式。选举民主形式是世界政治文明发展的一大进步,也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标志,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它为人类政治文明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民主形式。两种民主形式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民主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有利于扩大社会各界的有序政治参与,拓宽利益表达渠道,是我国政治发展有效的政治运行载体和民主实现形式,具有西方民主政治不可比拟的广泛性、包容性和真实性。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把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区域自治、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结合起来,是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制度。既有利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又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完全适合我国的国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我们党和各族人民的一个伟大创举。

总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仅是我们探索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归结出的当然结论,也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保障,更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客观需要。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地政治头脑。

(责任编辑:廖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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