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在我国政党制度下推进公民有限政治参与

胡本良

一、我国政治参与的现状和路径选择

政治参与是公民在政治运行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思想、意图和利益以影响国家政治决策和国家行为的活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参与不断扩大并且发生了质的变化。我国的改革开放是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不断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由原来的单一的公有制,变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结构。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涌现,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由原来的两大阶级一个阶层,变成了当前的十大阶层。各社会阶层由于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地位不同,其利益需求也各有不同,因此社会利益结构也由原来的整体性趋向多元化。人们的利益意识逐渐觉醒,利益观念不断增强。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诉求,民众必然要求积极进行政治参与,在政治决策中发挥作用。因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扩大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当前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同改革开放前相比有了根本的不同。因为个人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被动利益主体转为市场经济体制下主动利益主体。所以现在的政治参与是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而进行的自下而上的自愿式参与,而不是改革开放以前的为了配合各种政治运动而进行的自上而下的动员式参与。由此我国公民实现了由与社会生活实际不相一致的非常态政治参与范式向常态政治参与范式的转换。

政治参与的途径有制度化和非制度化之分。所谓制度化参与是指公民的参与一般具有相应的制度保障,社会成员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进行政治参与,如法律认可的投票、选举等政治参与行为。而非制度化的参与形式是指社会成员的政治参与突破了现有的制度框架,所进行的政治参与是政治制度不允许的、或没有正式规定的,如政治抗议、政治暴动等。我国当前政治参与的发展必然要求有与之配套的制度化建设,即要求国家和政府提供制度化的参与方式和途径,让人们可以有正当的渠道表达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这就要求政府由过去的替代型和行政控制型转向民主和法制建设,为人们的政治参与创造条件。但是由于我国历史上就缺乏正常的政治参与渠道,而当前我国政府的角色转变又严重滞后。所以我国政治参与的渠道有限,制度供给严重不足。当没有制度化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时,人们必然要诉诸于非制度化的途径。近年来,我国公民的非制度化参与事件也不断增多,如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的数量不断上升。这表明,我国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已经非常尖锐,公民的政治参与的热情已经高涨,而政治诉求又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以表达。这种情况会严重消蚀政治统治的合法性,而且随着矛盾的不断积累非常容易导致爆发性政治参与,危及社会稳定。

因此当前我国的政治参与存在着参与趋势的扩大化和参与制度化滞后的矛盾。政治参与本身具有重要价值,对一个国家的政治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因为政治参与有益于公民了解政治过程,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公民的政治参与能更好的监督政府,使政府更能负起责任来。但政治参与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对政治发展有益。因为政治参与的急剧增长会引起政治不稳定。政治参与的广泛性会产生意见的分歧,尤其在制度化程度不高的国家,过分广泛的政治参与容易使政府失去对社会的控制,导致政治的不稳定。政治参与发展的困境就在于它与政治稳定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是现代化过程中的国家遇到的普遍问题。根据各种的政治实践,在解决这一矛盾时主要形成技术主义模式和平民主义模式两种发展战略。技术主义模式把发展经济放在首位,暂时牺牲政治参与和民主政治的发展,一切以实现经济的增长为目的。在这一模式下经济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压制了人们的政治参与和社会分配不公的扩大,在很多国家引起了严重的政治动荡。而平民主义的发展模式,注意到了广泛的政治参与和社会的公平。但是经济增长却放慢了,众多的群体都参与分配一个增长缓慢的经济馅饼,从而导致社会冲突的加剧,政治上的稳定也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可以看出,两种模式都将其强调的价值推向极端,从而都引起了一系列问题。我国在改革开放的近三十年中基本上采取了近似于技术主义的模式。因为过去社会不平等还很不明显,民众的参与要求还不迫切,而经济发展是压倒一切的任务。因此我国强调经济发展的优先地位而放缓了对政治参与的推动是完全正确的。但现在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要求已经难以抑制,这一模式已经很难持续。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采取平民主义模式,因为我们还没有为人们大规模的政治参与做好充分的准备,贸然启动政治民主化进程,不仅危及政治社会稳定,还极有可能葬送整个现代化进程。就我国而言就是要综合运用这两种模式,走二者之间的“第三条道路”。因此我国政治参与发展的路径选择既不是压制参与,也不是放纵参与,而是要引导人们进行有限政治参与。所谓有限政治参与就是根据国家政治制度化的现状,有限度的引导人们进行政治参与。它一方面要求努力探索扩大政治参与的渠道,把现在的个体的、无序的政治参与纳入制度化的轨道之中,逐步满足人们的参与要求;另一方面我们要求加强对政治参与的领导和控制,不能无限制的迎合人们的参与要求,要在保证政治稳定的情况下发展人们

的政治参与。

二、我国政党制度是实现有限政治参与的保障

在我国当前的形势下要实现人们的有限政治参与,就是要积极开发和利用现有制度资源,充分发挥政党的政治参与功能。一般而言,政治参与的主要途径是政治投票、政治选举、政治组织、政治表达和政治接触等。政治投票和政治选举是民主的主要形式,由于我国的民主化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因此目前不能成为人们政治参与的主要渠道。而政治表达和政治接触的参与方式自身有很大局限性,难以成为有效性、经常性的政治参与手段。而政治组织是人们进行政治参与的有效途径,特别是政党更是人们进行政治参与的主要工具。在现代政治生活中,政党作为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利益集团的政治组织,是公众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中介。政党的主要功能是进行利益表达,即将人们各种利益要求有效地传送到政治中枢,传递给公共政策制订者,以影响政府决策。政党制度是政治制度的一部分,是指国家政治生活中各政党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政党与政权之间的关系。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八个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他们之间是领导与和合作、执政与参政的关系,奉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荣辱与共、肝胆相照”的方针。这种政党制度在引导人们进行有限政治参与时有着特殊的优势。

第一,我国的政党制度可以为人们提供充分的参与渠道。首先,共产党是一个具有高度开放性和密切联系群众的政党。共产党的开放性能有效地整合人们政治参与的要求。随着社会阶级阶层分化,各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必然要提出自己的政治要求。而我党适时的提出了“三个代表”理论,把符合党员条件的新阶层中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这样就使人们能通过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实现各阶层的政治参与。同时我们党又是一个密切联系群众的政党。由于党的群众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党都坚持群众工作路线,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党的群众路线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为人们群众的政治参与提供了保证。其次,民主党派的存在拓宽了社会利益表达渠道。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那部分非党群众具体利益的代表,它们以合法方式申述其所关注的那部分利益群体的特殊利益需求。由于我国国情复杂、问题众多,特别是宗教、民族、统战等问题很多情况下必须发挥民主党派人士的作用才能解决,因此民主党派在我国的政治参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民主党派组织各自成员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而且在我国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已经形成制度,因此民主党派人士的意见能够有效地反映党和政府决策层中去。这样人们除了直接向共产党提出建议,也可以通过民主党派间接表达自己意见,最终维护自己的利益。

第二,我国的政党制度可以保证我国的政治稳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任务,只有在稳定的环境中我们才能促进我国政治经济发展。但是当前有诸多的因素影响政治稳定,“当前中国社会形势极其严峻,再次进入社会不稳定时期,其突出表现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经济结构调整;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下岗洪水”和“失业洪水”;世界上最显著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世界上基尼系数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世界上最严重的腐败及其最大的经济损失;世界最大范围的生态环境破坏。”从2003年起,我国进入了小康社会,人均国民收入达到一千美元。从国外的发展经验看,人均国民收入在一千美元到三千美元将是一个矛盾凸现期,政治不稳定的风险将加大。“为了减少由于政治意识和政治参与的扩大而造成的政治不安定的可能性,在现代化过程的初期就需要建立现代政治制度,亦即政党制度。”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在我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时期都发挥了坚强的领导作用,具有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危机的丰富经验。这是一个高度成熟而强有力的现代化政党,为我们规避政治参与中的不稳定风险提供了政治保证。八个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他们并不与共产党构成竞争,而要服从共产党的领导。目前大多数西方国家实行的是多党联合或两党轮流执政的政党制度,但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多党制经常引起政治不稳定。而我国的历史和现实以及政治文化决定了多党制在中国行不通,民主党派的参政党而不是反对党的角色减少了我国政治参与中的不稳定因素。

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一个核心的党处于领导地位与多党派的共同参与这样两个层次组成。强调以协商、合作代替竞争、冲突。这种合作性的政党关系结构既能发挥融合各阶层利益,不断扩大政治参与的功能,又有利于形成统一的意志和团结的力量,为社会政治参与提供制度化的组织、程序和途径。在这种制度下可以较好的实现人们的有限政治参与。因此认真考虑如何通过政党制度为各种利益群体提供参与途径应当是我国政治参与制度化建设的主要取向。

三、坚持和完善我国政党制度的应对措施

我国现有的政党制度的基本架构是符合国情的,也是符合现代化发展要求的,是必须坚持而不能动摇的,但是也要注意到我们的政党制度还很不完善。在过去的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我国政党制度虽在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引导

、促进人们群众的参与方面的优势仍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我们知道良性的政治稳定在于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要求能顺利地进入政治体制,影响到政治决策。如果各群体的利益要求经过执政党的协调后在执政党的政策中能够得到体现,就可以达到政治稳定的目的。当民意缺乏进入体制内的渠道时,虽然社会表面上可能风平浪静,但暗中可能波涛汹涌,最终会发生参与爆炸,危及政局的稳定,进而危及到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因此真正的政治稳定是一种动态平衡,即使不断增长的社会政治参与需求被有序地整合进政治体制内,可能发生的社会动荡才会得以避免。在我国当前情况下为了达到良性的政治稳定就要有限度的扩大人们的政治参与。但我国政党制度在这方面的优势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没有转化为现实的优势。因此我们要不断探索采取各种措施,在坚持我国根本政党制度的前提下不断完善这一制度。

首先,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要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并带领实现社会民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符合党员条件的各阶层人士吸引到党内来,党内民主则为各阶层的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提供了制度保证。党内民主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实现党员的民主权利,这样既有调动广大党员的参与积极性,可以有效地规避参与带来的风险,是实现有限政治参与的最好形式。发扬党内民主,我们要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知情权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前提。党内民主权利的基础在于党员拥有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只有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才能真正实现党内民主。普遍参与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全体党员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平等,均享有党章规定的直接或通过代表间接地参与党内所有事务其中包括确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权利。民主选举是实现党内民主的主要形式。选举是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志和关键环节,只有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真正落实党员的表决权和选举权,才能把党内民主落到实处。党内监督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保证。加强党内监督,是落实“党要管党”和权力制衡的主要途径,是实现党内民主的重要保证。在进行党内民主建设的同时我们党更要带领实行社会民主,让人民群众更多的通过政党进行政治参与。在国外成熟的竞争性政党体制中选民以投票的形式选择让那个政党来执政,通过选举来保障自己的利益。而我国共产党是天然的执政党,这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必然。但是由于人民群众缺乏从制度上对我党的制约途径,我党也存在着脱离人民群众的风险,我们要从制度上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我们现在已经可以非常便捷的是上情下达,但是却缺少下情上达的途径。因此我们要努力建设各种渠道,使人们可以直接向党组织提出建议、意见、申诉、控告和进行检举。这样我们的政治输入才能畅通无阻,切实增强党的政治吸纳能力。实现社会民主,我们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基层民主。因为基层党组织与群众的联系最为密切,是党与群众联系的主渠道。我们要不断增强党的基层组织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并促进党的基层组织积极参与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使基层民主成为有效进行政治参与的重要平台。

其次,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要加强自身建设并担任国家领导职务。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参与和国家政治生活中都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民主党派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更好的发挥自身的作用。党中央已经对新时期民主党派的性质作了明确的规定:“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因此,民主党派应该按照这一方向,不断扩大自己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更好的表达这部分人的利益,从而不断巩固这一联盟。强调民主党派的发展与坚持党的领导并不矛盾。因为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其发展目标不是夺取权力,而是汇集一部分人的意见,增加人民的利益表达渠道,更好的为共产党执政兴国服务。因此,扩大民主党派的发展空间,这不仅不会改变现有政党制度架构的力量,而且最终也有利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的加强。发挥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参与中的作用,一个重要措施就是要让民主党派人士担任国家的领导职务,特别是担任正职。因为公民在参与渠道选择上首先要考虑效能因素,即那种参与渠道更有效。只有民主党派有了一定的职务、特别是正职,他们的意见、提案才能被重视、采纳。而人们在政治参与时也会考虑通过他们表达自己的利益。民主党派担任正职是符合中央精神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领导职务,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以上地方政府要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在实践上,建国初期有很多民主党派都在国家重要领导岗位上任正职。2007年4月27日,中国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万钢被任命为科技部部长,这35年来首位党外人士任正职,说明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上的作用逐步深化。

综上所述,完善政党在有限政治参与中的作用,必须以制度建设为基本取向。目前我们虽然在总的原则上对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在政治参与中的作用和角色做了规定,但很多原则的落实缺少相配套的制度措施。因此,当前我们的主要任务制定实施细则,使人们通过政党参与政治的途径和方式细化,确保参与的实效性。

(责任编辑:孙宝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