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位燕归镇新上任的主帅的情况,千丝阁的手下在不久前也曾将相关情报汇报给南夜千浔看过,所说的与夜魁掌握的差不多。

不过,在未与这位霑必胜亲自打过照面有个直观了解之前,南夜千浔不想轻易地给这人下判断。

毕竟,天旭国帝都那边的情况也是相当复杂,如今的天旭帝虽然年纪已大,却一点都不糊涂,依旧精明得很,何况,他那个装傻的儿子居然糊弄了上上下下周围左右许多人,虽说是为了保命,可见也不是个吃素的,指不定他是在用这种方式来掩盖他隐藏的野心呢。

还有,据说天旭国的国师受万人爱戴,地位在天旭可是相当的高,甚至有消息说,这位国师能左右天旭帝的决定,让天旭帝对他言听计从。

虽然这个说法无从验证,不知真假,但空穴不来风,还是要对此人多加重视的为好。

南夜千浔忽然想起来,天旭国的国师好像也姓霑,叫霑衣,新派到燕归镇的年轻人叫霑必胜,他们俩之间有什么亲戚关系吗?

夜魁和钱庄掌柜见他陷入深思当中,识趣地不去打扰,两人互看一眼,默默地等候他的指示。

须臾,南夜千浔便抬起了头,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沉吟着说道:

“夜魁叔叔,我要请你帮的第二个忙,就是在明日,你以澧兰镇最高驻边将领的身份,邀请托托镇与燕归镇的驻边统帅齐聚,至于名目嘛,就说是为了迎接我办个接风宴的名目好了,最终目的嘛,就是想与两位新任将领见见面,认识认识人,为将来长期和平相处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

“好,夜魁这就立马去办,浔王殿下还有什么要吩咐夜魁的?”

“暂时没有了,就这两件事麻烦你帮忙,寻找父皇和母后之事,我会动用千丝阁的人秘密进行,夜魁叔叔你先回去忙吧。”

“好。”

夜魁起身鞠了个躬,便在先行离去了。

南夜千浔又对钱庄掌柜做了些交待,然后和他走出密室,大张旗鼓地带着侍卫们,去了澧兰镇上最好的客栈,包了最豪华的一个院子,住了下来。

自打住进这间客栈,这一天,他便没有出院子,吃喝全在里面,要不就睡觉,侍卫们也一脸严肃地守在院子的内外,表情肃穆,没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其实,这不过是假象罢了。

在院子里睡觉时间吃饭看书的浔王殿下,不过是他的一个侍卫假扮的,真正的南夜千浔,早已化妆成一个四、五十岁的商人,从后门悄悄离开了客栈,转眼间便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了澧兰镇的大街上。

他的脸上戴了个人/皮面具,脸形微圆,面皮白净,皱纹极少,只一双眼睛显得极为精明,一看就是走南闯北多年、阅人无数、又懂得吃喝玩乐和享受的有钱的商人。

只见他穿着一身华丽的锦缎绸袍,衣襟边和袖口处镶着一圈细细的嫩白狐狸毛,脚上蹬着一双厚底的软靴,靴子上用银线绣着复杂的牡丹和连理枝花样,腰间束着一根八宝缵金丝玛瑙腰带,腰带上挂满了装零钱的绣囊、装饰用的尺来长的镶红宝石软剑、玉笛,以及一把烫金描银的象牙骨折扇。

他的十根指头上,至少有六根指头上戴着戒指,尤其是左手的无名指上,那枚金光闪烁、镶嵌着一颗硕大的翡翠的戒指尤为引人注目。

这一身打

扮,加上他珠圆玉润颇为富态的中年人的脸,简直就是一个行走的大富豪、钱袋子、多金而又颇为空虚的成功商人。

这样的商人,在边境重镇上,不算特别多,但也为数不少,由于长年在外,妻子不在身边,他们难免觉得空虚无聊寂寞,再加上出手阔绰大方,从不为经济发愁,所以,每每成为各大店家争相巴结奉迎的客户。

尤其是受到青楼妓子、花馆艺人的青睐。

南夜千浔先是在澧兰镇上随意地闲逛着,似乎是一个初来乍到之人对边关小镇的集市非常感兴趣,他在闹市中走过,对所经过之处的每样东西都很感兴趣,一会拿起这个瞧,一会拈起那个看看,遇到特别感兴趣的,他还仔细地询问价格,似乎在做着比较。

给人的感觉,这就是一个做着市场调查、了解当地行情与物价水平的真正的商人呐。

当然了,既然是成功又空虚的商人,身处外地,对美女们自然也是不会放过的。

南夜千浔一路行来,眼睛不时地朝四下里溜着,看见一个长相丑的,便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嫌弃地撇过脸,若是遇到一个长相不错的,他便高兴起来,故意整整衣袍,理理发鬓,假装咳嗽两声,以期引起对方的注意,然后再将那柄烫金象牙扇拿出来,“刷”的一声展开,然后得意洋洋地看着对方。

这样的他,惹得对面的美女满脸通红,赶紧跑开,让周围的人忍不住想笑又不敢笑,纷纷将他当成了一个色中饿狼,有那等正直的,便直摇头,显得极为不屑。

就在这样的闲逛当中,南夜千浔很顺利地完成了与千丝阁手下的接触。

当他一路逛到又一个摊位上的时候,双眼立即发光,嗅了嗅鼻子,对小贩说道:

“老板,这里卖的是什么好吃的?怎么这般香?比女人身上还要香呢!”

摊位后的小贩正是他千丝阁派驻在澧兰镇的人,一句“比女人身上还要香”就是他们的接头暗号。

小贩心里一喜,眼睛里露出一丝激动,但脸上的表情却控制得很好,他热情地迎上前,自豪地大声说道:

“客官,您还真是识货哟!我这卖的可是我们家祖传的美味,传男不传女,每代只单传一人呢,来来,客官您买几个尝尝,包管您一吃便会爱上,爱上便会上瘾,越吃越想吃。”

“每代只单传一人”是接头暗号的下一句,如此一来,双方便心底有数,心照不宣了。

“那好,我生平唯两大爱好,一是女人,当然得是美女了,二是美食,既然你这是祖传的绝世美味,便给我先来一份好了。给,这是银子,不用找了。”

南夜千浔做为富有的吃货商人,自然是不问价钱的,随手甩出一锭十两的银子,催促着小贩快快给他一份美食。

小贩脸上乐开了花,答应了一声“好嘞”,便将蒸笼盖子揭开,将里面用荷叶包着的糯米鸡饭拿了一个出来,又用牛皮纸袋包好,恭恭敬敬地递到他的手中,还不忘叮嘱:

“客官小心,这个糯米鸡饭很烫,您慢点吃,不要烫了嘴。”

南夜千浔从小贩手中接过牛皮纸袋,也不说谢谢,很着急地边走边打袋子,将着糯米鸡饭的荷叶解开,用筷子挑着吃了起来。

在做这一切的过程中,他的眼睛扫到了牛皮纸袋子里的一张小纸条上,那张纸条上只写了三个字:

“沉香院,头牌。”

南夜千浔的嘴角勾起一抹惬意的笑容,边吃着糯米鸡饭,边连连赞叹:

“不错不错,果然那个小贩没有说错,确实是好吃,都说澧兰镇除了美食还有美人,我何不顺便去那烟花之地看看,也好一饱眼福啊!”

三下五除二吃完手中的糯米鸡饭,他将牛皮纸连同荷叶往街角的暗处一扔,找人问了问路,便潇潇洒洒地往镇西那烟柳集中之地行去了。

他前脚刚走,后面就窜出几个乞丐来,争相去抢他扔在角落里的牛皮袋子。

几人不由大打出手,一番争抢打斗下来,这个袋子终于被一个脸上花一块白一块的一个年轻乞丐给夺走了。

只见他抱着那年牛皮袋子狂跑了一段距离,直到确定身后的乞丐们再也追不上自己,他才停了下来,将牛皮袋子打开,探头朝里面仔细看了看,又将那片包饭的荷叶取出来,翻来覆去看了一会,这才将上面沾着的一些没吃完的裹着亮澄澄鸡油的饭给吃了。

吃完后,他随手将荷叶一扔,又将手中的牛皮纸袋撕开,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玩了一会,似乎累了,双手一扔,四下里看看,抄了一条小巷,眨眼间便跑得无影无踪。

他却不知道,在他消失在小巷尽头后,小巷口那里闪出一个人来,朝着他的背影看了看,又面无表情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那个乞丐在小巷里穿来穿去,脚下走得极快,最终他停在了一处普通的的毫不起眼的民房前,背贴着门,一双眼睛四下谨慎地滴溜转了一圈,然后手一推,他便倒推着进了那所宅子。

门,迅速被他阖上了。

三步并作两步,他穿过庭院,来到一个偏屋前,敲了敲门,屋里传来一声:“进来。”

乞丐迅速推门,闪身进了屋内,然后躬身对着屋里的一人说道:

“今天一大清早,南夜国的浔王便带着十一名侍卫,骑马进了澧兰镇,然后直接去了浔记钱庄,与钱庄掌柜关起门来密谈了许久,期间,夜魁前去拜见,半个时辰后,夜魁告辞回了他的将军府,一刻钟后,南夜千浔便带着侍卫住进了镇上的平福客栈。”

屋里的那人低着头,将两颗文玩核桃在掌心转来转去,淡淡地说道:

“哦,南夜千浔居然来澧兰镇了?这可真是稀奇,据我所知,他可有好些年没到过这三国交界处的边镇了,对了,还有什么异常之处没有?”

乞丐继续躬着身,小声汇报道:

“有,南夜千浔自打进了平福客栈,便再未出来,一直在院子里喝茶聊天看书,与此同时,属下无意中发现,澧兰镇上又出现了好几个陌生的面孔,其中有一个商人打扮的,看身形与南夜千浔差不多,但比他胖,脸也比较圆润,穿金戴银,一副有钱商人的模样,他似乎是初来乍到,对澧兰镇的一切都非常好奇。

“甚至还买了一家摊贩上卖的糯米鸡,属下等他吃完后,将他扔掉的袋子捡了起来,里面并无任何不妥,糯米鸡饭几乎是吃光了,也没有发现纸条什么的,看起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既然你确定这人没问题,为何又专门向我提起他?”屋内那人问。

“这个商人似乎是没问题,但是,那个卖糯米鸡的小贩,属下却觉得有问题。”

“哦,说来听听。”屋内那人又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