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2015年1月,接杂志社任务,我在格拉斯做这一届“国际香水节”的专题报道。
在国际香水界占据一席之地的华人调香师钟喻,自然是关注的重点和采访对象。两年前他调制出的一款香水,以其天才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风靡一时。如今时隔两年,他又会在香水节上拿出什么作品来?业界早已是猜测纷纷。
这一届的香水节主题为“一生香随”,各大品牌的新品在格拉斯郊外的一家别致的酒店里展出。晚宴前的环节,西装革履的钟喻走出来的时候,各大时尚杂志的摄影师和记者纷纷涌上去,我也不例外,一边往前面挤着一边举起手中的相机。
他挥挥手,示意大家安静一下,而后走到展台前,揭开盖在那款新品香水上面的布幔。
下面一时间有些哗然,众人也都微微有些诧异。
香水瓶是香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钟喻之前,已经有几个法国的调香师展示过自己的作品,无论是外观还是味道,都是奢华典雅的风格。
同他们的相比,钟喻的这款香水看上去实在是太过其貌不扬。
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玻璃瓶,和一般家庭厨房里摆着的调料罐差不多,出现在格拉斯这个香水之城的国际香水节上,的确是让人有些难以置信。
简单介绍完香水成分之后,钟喻拿出一张试香卡,在上面喷洒了一些,而后递到香评人手中,第一个香评人接过来闻了闻,眉头便蹙了起来。
后来那个香卡传到了媒体人手中,我也接过来闻了闻,已经过了十来分钟,按理说味道应当已不似最初般浓郁,然而刚一放到鼻边,我还是被一股呛鼻而辛辣的味道吓了一跳。
在知名香水杂志工作了几年,我接触过许多种类的香水。
我是偏爱轻柔的淡香的,但浓香也闻过不少。
然而从未闻过这样的味道——如此蛮横、肆虐,充满侵略与攻击性,好似过境的季风,卷起浪潮与风暴。
周遭同行议论纷纷之际,我举起手中的话筒,抢到了第一个提问的机会:“钟先生,请问这款香水的名字是?”
展台上灯影闪烁,他的脸隐没在光影的暗处,我看不清楚那张面孔上的表情。
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把那瓶香水拿了起来,转动一下,背面贴着一张牛皮纸,上面有两个字,是手写体,刚劲有力。
“这是名字。”
我伸长了脖子去看,是两个汉字,在一众法文英文里倒是别致。
——蓁蓁。
我念出声来,而后歪着头问他:“钟先生,请问是取自《诗经》里的那句‘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吗?”
他的目光投过来,缓缓摇摇头:“不是,这是一个女孩的名字。”
那场香水展示上,得到香评师一致好评的是雅诗兰黛旗下调香师推出的一款清新欢快的香水,钟喻的这款“蓁蓁”并未受到什么关注。
我对这款“蓁蓁”倒是印象深刻,直到整场展示结束,都觉得鼻尖萦绕着的仍是那强大得足以吞噬掉我的气味。
晚宴上,我端着高脚杯转了两圈,在酒店偏角处的一个露天阳台上看到了钟喻。
他端着高脚杯趴在栏杆上,目光投向远方,整个人看上去似乎沉浸在一种忧伤的情绪里。
我缓缓走过去,在他身边站定,拿手中的高脚杯碰了碰他手中的。
他愣了愣,转过头来看我。
“钟先生,”我笑了笑,“我很愿意做一个听众,听一听蓁蓁的故事。”
他落寞地笑笑:“你从中国来?”
我点点头。
“你读过李碧华的书吗?”
我点点头。
“李碧华的书中写过一句话:‘小隐于山,大隐于市,巨隐是隐于心腹,从今往后,你是挥不去,除不掉,忘不了的,供在心灵深处一尊菩萨,真恶魔。’”
他抿了一口红酒,指了指心口:“蓁蓁就是我心口的恶魔。”
1.
钟喻遇到蓁蓁,是在五月。
郊外的那座宅子后面是一个偌大的玫瑰园,五月正是玫瑰盛开的季节,红玫瑰开得热闹。
钟喻是过来养病的。上周的体育课上他忽然昏倒,被送到医院里做了手术,虽说已没有大碍,医生仍交代要多多休息,家里给他请了两个月的假,送到了郊外的这处宅子里。
他也仍旧是学习读书,落地窗前摆了一张宽敞的书桌,一半的面积堆着课本,另外一半摆着各式各样的实验仪器,他每天就背背单词做做实验。那时候“学霸”这个词还未出现,否则钟喻定然会被恭恭敬敬地戴上“学霸”这顶帽子。
午后阳光和煦,看完书之后钟喻有些昏昏沉沉的,抬起头来不经意地往外面看了一眼,这一看微微有些诧异,眼前的那玫瑰花海中不知有什么在来来回回地移动着。
他蹙起眉头起身,往窗边走了几步,用手挡住阳光仔细地看过去,端详了老半天,这才看清是有人在那里。
那人一袭红裙,要不是一头乌黑的头发,几乎和那簇簇红玫瑰融为一体。桌子上摆着望远镜,钟喻顺手拿过来放在眼前,这一放大,看得到玫瑰园里是一个少女,在玫瑰丛中来来回回地走,时而蹲下身去,时而左顾右盼,拨弄着玫瑰枝。钟喻原本以为她是爱花的少女,只不过是来参观的,正准备放下望远镜的时候,惊愕地发现她已经举起手中的剪刀,利索地伸向其中的几枝玫瑰。
“咔嚓”一声剪下来,毫不留情。
钟喻的眉头皱了起来。
她将跌落在地上的花枝捡起来放在手中的篮子里,接着寻找下一次的目标,俯下身子去闻,选的一定是最娇嫩最鲜美的那朵,而后便伸出剪刀,再“咔嚓”一声。
钟喻幼年丧母,知道这些玫瑰是母亲在世时种下的,他和父亲虽然几乎不在这个宅子里住,可玫瑰园一直都是专门请人打理着的,所以才会有这般繁盛的景象,哪知却这样遭人肆意破坏。
钟喻转身推开门,大踏步走出去,从中间的小道走到玫瑰花丛中央,对正蹲下身子准备剪掉另一枝玫瑰的女孩厉声喝道:“喂,干吗偷花!”
突如其来的声音把女孩吓了一跳,她的手一抖,剪刀跌落在地上,她捡起剪刀抬起头来。
她这一抬头,钟喻顿时怔在了那里。
她的肤色极白,五官分明,下巴尖尖,一张脸暴露在阳光下,更显得肤色几近透明,嘴唇却极红,和身旁的玫瑰是同样的色泽。
同钟喻四目相对,她的脸上闪过一丝慌乱,站起身拔腿便跑,跑了两步,发觉身后的人并没有追上来的意思,便停下了脚步,在明晃晃的阳光下回过头看向钟喻。
这一年钟喻十七岁,从重点幼儿园读到重点高中,生活犹如真空温室,无半点风雨波澜。
然而同她四目相对的那一刻,他却觉得好似有人拿着木榔头狠狠砸在心脏上,发出沉闷的、钝重的声响与震**。
女孩的脸上已经没有了慌张的神色,见他呆站在那里,她嘴角微微上扬,粲然一笑:“这是你家的?”
钟喻点点头。
方才还上扬着的嘴角垂了下去,她吸了吸鼻子,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能摘一些吗?”
这一年的谢蓁蓁虽说才十六岁,但相比钟喻,她早慧早熟,打小就知道自己漂亮,也知道靠着漂亮能做成很多事情。
钟喻哪里是她的对手,往常学校辩论赛上的口才都不见了,忙不迭地点头:“你摘吧。”
想了想,他指向另一端:“我带你去那里,那里的玫瑰品种更好。”
“嗯。”蓁蓁应了一声,提着篮子跟在钟喻身后。
走过去之后,蓁蓁的眼睛亮了一下,声音明亮又欢快:“是大马士革玫瑰!我一直不知道这里有这个。”
她转过脸看向钟喻,伸出手来拉了拉他的衣袖:“我可以摘一些吗?”
那明亮欢快的声音让钟喻也跟着愉悦起来,他点头:“可以,你想摘多少摘多少。”
“你真好!”蓁蓁欢呼了一声,在原地转了个圈,钟喻的眼前便是一片红色。
她跳进大马士革玫瑰丛里,俯下身子闻每朵玫瑰的味道。钟喻也过去帮她挑选,第一次做这种事情,蓁蓁倒发现他对气味竟格外敏感,挑出来的玫瑰总是最清透纯粹的那朵。
蓁蓁的那个篮子很快就装满了玫瑰。
临走的时候,钟喻送蓁蓁到路口,蓁蓁歪着脑袋问他:“等我用完了,还可以过来摘吗?”
他原本也正在心里思忖着有什么理由能再次见到她,听她这样一问,简直开心极了,慌忙点头:“可以可以,你什么时候来都可以。”
她挑了挑眉毛,半咬住下唇,露出一个娇俏的笑,从篮子里拿出一枝玫瑰,歪着脑袋塞到钟喻衬衫前襟的口袋里:“送你一枝。”
——“那晚我失眠了,整夜端详着那枝玫瑰。”钟喻晃动着手中的红酒杯,自嘲地笑笑,“你没有见过蓁蓁,你如果有机会见到她,一定能明白我为何会爱上她。她美丽,生动,娇媚,清冽。”
我有些不解:“钟先生,但你的这款香水并不是……”
他打断了我的话:“却也卑劣,轻佻,蛮横。”
2.
钟喻再见到蓁蓁,已经过了将近十天。
钟喻学过相对论,所以当然知道往日里稍纵即逝、不值一提的十天,为何偏偏在那时显得格外幽深漫长。
他渴望再见到她。
他没有心思看书,在玫瑰园信步,主动照顾起那些花朵来,修剪枝叶浇水施肥,走到不同的地方,灵敏的鼻子闻得出味道的不同,仔细观察后发现,玫瑰园里种着不同品种的玫瑰。
他想着再见到蓁蓁时,可以讲给她听,便到书房查阅资料,辨认出来之后认真写在小本子上:路易十四玫瑰,贝拉米玫瑰,保加利亚玫瑰,龙沙宝石,大马士革玫瑰……每种玫瑰的后面备注着自己感受到的气味的不同。
蓁蓁又过来的那个午后,他正俯身闻着一株玫瑰,忽然有人拍了拍他的后背:“钟喻。”
回头之前,他的心跳便加快了一下。
起身看过去,果然是她,还是大红色的裙子,头发编成一条鱼骨辫搭在胸前,笑盈盈地看着他。
蓁蓁举了举手中的篮子:“玫瑰用完啦。”
钟喻带她去摘,献宝一般地拿出自己的小本子,给蓁蓁看上面写着的各式各样的品种,蓁蓁挑了挑眉毛:“阿陆也有一个这样的本子,比你的多多啦。”
钟喻一时语塞,不知道该如何接话,闷了一会儿才开口问她:“阿陆是谁?”
“是我朋友,”蓁蓁嘴角飞扬,“我摘玫瑰回去,他能用它做出玫瑰香膏。”
“这么厉害啊……”钟喻的声音闷闷的。
“对啊。”蓁蓁点头,看向钟喻,“哎?你想不想看,我带你去看。”
蓁蓁提着花篮走在前面,钟喻跟在她身后。
宅子在郊外,再走一会儿就是乡下,蓁蓁带着他在一户有些落拓的砖石房前站定,伸手拍门:“阿陆。”
开门的是一个男孩,钟喻一看到他,便本能地皱了一下眉头。
他穿着一件黑色背心,手臂上是乱七八糟的文身图案,夸张的发型和发色,脖子上挂着乱七八糟的链子。
“蓁蓁,”大概是刚睡醒,他的声音懒洋洋的,带着些许的不耐烦,“你怎么来了?”
“我又采了新鲜的玫瑰,”蓁蓁举起手中的花篮,“拿给你做玫瑰香膏……”
他的眉头皱了起来:“不是跟你说就做一回吗,你怎么又……”
话说到一半的时候一侧脸,看到了站在一旁的钟喻:“你是?”
“他是钟喻,”蓁蓁赶紧介绍,“玫瑰花都是从他家里摘的,我想带他看你自己做的玫瑰香膏。”
阿陆撇了撇嘴,给蓁蓁一个白眼,一副“你怎么这么多事”的神情,而后耸了耸肩:“进来吧。”
钟喻虽说只是站在一旁,却看得清阿陆脸上神情的变化,只觉得心头涌起强烈的不满——他怎么能对蓁蓁皱眉头,他怎么能对蓁蓁用那般不耐烦的语气,他怎么能冲着蓁蓁翻白眼!
“走!”蓁蓁扯了扯钟喻的衣袖,把他拉进屋子。
和钟喻所居住的整洁干净的大宅子不同,阿陆的住所又小又乱,垃圾桶里满是果皮烟蒂泡面盒之类的东西,蓁蓁拿起扫帚想要打扫,钟喻赶紧接过来:“我来吧。”
阿陆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几个小盒子,蓁蓁拿起来放在鼻子面前闻,钟喻也走过去闻,的确是特别舒服纯粹的香味。
“你再做点吧。”蓁蓁坐下来处理那些玫瑰,将玫瑰花瓣一片片摘下来放在盆中,“我来帮你提炼精油……”
她转过头来给钟喻讲做法:“就是最简单的那种提取方式,把玫瑰花瓣洗净晾干之后放到酸度小于0.8的橄榄油中密封十来天,可以提炼出来一些玫瑰精油,阿陆会用它们做香膏香皂,是他爷爷教他的,他爷爷年轻的时候,是一个特别有名的制香师……”
“做出来这么多,你用得完吗?”钟喻问蓁蓁。
“我才不用,”蓁蓁说道,“我拿出去卖。”
“拿出去卖?”
“对啊,很多县里的女孩子愿意买。”她叹了口气,“不过阿陆老不愿意做,觉得这个没出息,但我不帮他卖这个,他怎么生活啊。”
她转头看向钟喻,露出甜美的笑容:“你买点吧。”
“啊?”钟喻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你买点吧,”她噘起嘴巴做楚楚可怜状,“要不我还要拿到县上去卖掉。”
“好。”钟喻忙不迭地点头,立即伸手去摸口袋,“多少钱?都卖给我。”
蓁蓁狡黠一笑,伸出五个指头在他面前比画了一下:“五百。”
钟喻的钱包却放在了家里,傍晚时分蓁蓁拿着那几盒玫瑰香膏跟钟喻一起到他家取钱包。
那户宅子很大,蓁蓁睁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把钱给她之后,钟喻带她参观自己的房间,打开桌子上戈迪瓦的盒子,拿出一块巧克力递给蓁蓁。
她放到嘴里尝了一口,眼睛立即闪闪发光:“好好吃。”
钟喻拉开抽屉,把里面的另外两盒递给了她。
蓁蓁也不推辞,塞到自己的小挎包里吸着鼻子对钟喻笑。
家中照顾钟喻起居的阿姨已经做好了晚餐,钟喻留蓁蓁一同吃饭。
往日都是钟喻自己一个人,今日因为对面坐着蓁蓁,一切都好像变得不一样了。
蓁蓁低头喝汤时,钟喻会偷看她小巧的鼻尖;蓁蓁抬起头的时候,钟喻慌忙把视线投向别处。
偶尔她同钟喻闲谈,会说起自己,也会说起阿陆。
她同阿陆自幼便是玩伴,少时双方父母都外出务工,阿陆的爷爷照顾他,顺带照顾着蓁蓁。后来阿陆的父母死于一次高楼建造的脚手架事故中,没过多久爷爷也去世了,他自此一蹶不振,退了学,过起了颓废的生活。
“阿陆以前不是这样的,他以前脾气很好,很爱笑,成绩也不错,”蓁蓁的眉头皱了起来,轻轻叹了口气,“不像现在这样成天窝在房间里,也不怎么出门,吃饭也有一顿没一顿的,我想帮他找些事情做,知道爷爷以前教过他怎么提炼精油,怎么做香膏,所以便求着他做这个……”
——“她如风暴,搅乱我本来平静的人生。养病结束之后,我回到了学校。自此,不管功课多忙,每隔两周,我总要回去一次。我不敢每次都去打扰她,有时候只是在她家门外站站,跟她说身边有人喜欢他们的玫瑰香膏,过一阵子会买下一些。那几年,我收集的玫瑰香膏大概有一个蛇皮袋那么多。”
3.
高考之后的暑假,钟喻同蓁蓁表白了。
并不是什么考虑许久,也不是什么刻意为之,只是那个夏日,他同她在玫瑰丛中,他转过脸去的时候,目光正好落在她的面庞上。
天气有些炎热,她的脸发红,上面有一层薄薄的汗珠。
钟喻忽然就怔在那里,开口喊出了她的名字:“蓁蓁。”
她冲他粲然一笑:“怎么了?”
“我喜欢你。”他脱口而出。
蓁蓁并不吃惊,她扬了扬眉毛:“有多喜欢?”
钟喻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一时间愣在那里。
蓁蓁的嘴角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很多人说过喜欢我,可其实并没有那么喜欢。”
“我不是……”钟喻慌忙解释,“我、我是真的非常喜欢你。”
“非常喜欢?”蓁蓁歪过头来,“愿意永远照顾我?”
“我愿意。”
“愿意永远不辜负我?”
“我愿意。”
“愿意为我上刀山下火海?”
“我愿意。”
她的神情放松下来,往前走了几步,直直地看进钟喻的眼睛里:“都愿意?即使我不喜欢你?”
她的双眸又黑又亮,在烈日下让钟喻目眩神迷。
他沉默了几秒钟,缓缓点头:“是的,我愿意。”
蓁蓁咧开嘴来,牙齿像珠贝一样整齐皎洁,她踮起脚,在钟喻的额头上蜻蜓点水地啄了一下,朗声道:“成交!”而后便大声笑着跑开。
那个吻落在额头,却烙在心间,如魔咒一般,封印钟喻半生。
——“钟先生,”我的脑海中依稀浮现出什么,开口打断了他的话,“你说的阿陆,全名是不是叫作陆行?”
他的眉头微微蹙起,仿似不愿意提及这个名字,好半天才缓缓点头:“你也知道对吧?”
我点头:“当年陆行在香水界以‘My Rose’的玫瑰香扬名,杂志做他的专访,是我去采访的。”
“My Rose,”钟喻的脸上浮现出笑意,“你喜欢那款香水吗?”
我点头:“很喜欢,玫瑰味的香水虽然很多品牌出过,但是那一款很特别。”
钟喻点头:“玫瑰中有四百多种独立的气味分子,这意味着每一位调香师对自己手中的玫瑰香水都有不同的侧重。My Rose的前调是香甜的,后调因为加了广藿香,便有了阴郁苦涩之感。”
有服务员走了过来,在我和他手中的高脚杯中加上了一些红酒。
他举起来喝了一小口,而后把目光投向不远处。
格拉斯是香水之都,不远处也有着一个玫瑰园。
我的脑子有了些许疑惑,思忖片刻,还是开口问他:“钟先生,My Rose应该是你的作品吧?是你献给蓁蓁的对吗?”
他没有说话,夜色吞没了他的侧脸。
4.
钟喻放弃了国内一流名校的商学院,转而攻读化学,着实把他那个在商界呼风唤雨的老爹气得半死。
在上海读书,大一的那一年,他还是经常往家跑,并不是回繁华都市里的那个家,而是去郊外的那栋宅子。
他给蓁蓁带回各种各样的礼物,价值不菲的裙子,精致耀眼的项链,软糯香甜的点心。她最喜欢的,是香水。
钟喻送给她的第一瓶香水,是Lutens的玫瑰陛下。
后来是各种各样的玫瑰香,Annick Goutal的微醺玫瑰,L’Artisan的小偷玫瑰,Ferre的玫瑰公主,Jo Malone的红玫瑰。
外面香气扑鼻的世界,强烈吸引着蓁蓁。钟喻大二的那年,蓁蓁去了上海。
那喜悦对他来说是极其强烈的,他帮她订好机票,提前两个小时去机场接她,来回踱步,努力让自己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航班到站的时候,蓁蓁有心同他开玩笑,故意躲在人群中不让他发现,钟喻是一转身的时候,闻到那一缕浅淡的玫瑰味的,循着气味看过去,蓁蓁提着行李箱,站在那里盈盈地笑。
她那么美,来往的人都忍不住多看她一眼。
钟喻把她安顿好,学校那边请了几天假,买了辆自行车带她四处游玩。
有次过马路遇到红灯,蓁蓁从后座上跳下来,同他一起站在那里等绿灯。
转过头的时候看到钟喻衬衫的衣领有些歪,她伸出手来给他整理了一下。
此时是初秋,她手指的温度,靠过来的头发上的洗发水味,衣领布料摩擦的声音,都让钟喻迷恋。
整理好之后她收回手,站在那里继续等绿灯。
钟喻却整个人都愣在那里,脑海中一帧帧画面飞快地闪过——她成为他的妻子,婚礼当天,她帮他整理衣领。
——他们有了孩子,去参加孩子的家长会,进教室之前,她给他整理衣领。
——她送他上班,临行前,给他整理衣领。
——他们参加孩子的婚礼,出席仪式前,她嗔怪他衣服不整齐,给她整理衣领。
——最后的葬礼上,他是那个先走的人,她为他整理衣领。
“钟喻,”蓁蓁的声音响起,“绿灯啦,快走快走。”
她催促他骑上车子,踮脚跳到后座上。
她却不知道,钟喻已在脑海中过完同她的一生。
但蓁蓁从未爱上过他。
钟喻成绩好,年年拿最高奖学金,还在一家药剂公司兼职,家境也好,经济上自然是优渥的。
每次见到蓁蓁,他总会想方设法地留些钱给她。
蓁蓁倒也不拒绝,后来也会主动开口问钟喻要。
她要什么,钟喻都愿意给。
只是后来他才知道,那些钱,她都给了另一个人。
尚在家乡的陆行。
他在家乡沉迷赌博,经常大把钱丢进去,所有的空洞,蓁蓁都会想办法给补上。
在繁华的大都市,自然是不会缺少愿意为漂亮的女孩子花钱的人的。
圣诞节的时候钟喻去找蓁蓁,她不在家,他便在楼下等着。
那天天气预报,是寒流来袭的第一天,气温降到零下十来度,湿冷的天气,他站在路灯下等着。
很晚蓁蓁才回来,有车把她送到楼下。
那是第一次,钟喻冲她发了火。
蓁蓁昂起头,咬住嘴唇:“不要你管。”
她甚至跑到楼上,把他送给她的那些香水从十五楼一瓶瓶丢下去,玻璃瓶落地,摔成碎片,香水洒了出来。
后来纷纷扬扬的雪花飘落,钟喻站在那里,满世界都是零落心碎的玫瑰。
他同她僵持了几天,最后还是先低头。
爱的那个人永远都是先低头。
那时还有一个月是蓁蓁的生日,他学化学,熟悉香水的制作工艺,又有嗅觉上的天赋,昏天暗地地忙活了一个月,甚至偷偷飞了两趟法国。
“My Rose”是他为她献上的生日礼物,他亲自去玫瑰园摘取的玫瑰,调香试验了无数次,有时候觉得太甜腻,有时候觉得太清冷,有时候觉得太轻佻,有时候觉得太单薄,都不是他的蓁蓁。
直到后来,调出了这款My Rose。
这原本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香水,是他为所爱之人献上的玫瑰。
谁料蓁蓁对他竟残忍至此。
有天蓁蓁约他吃饭,化着精致的妆,穿着漂亮的裙子,有烛光红酒。
微醺之际,她问钟喻,那款My Rose,秘诀在哪儿?
钟喻知道,香水的配料秘方是不可以对外人说的。
但他对蓁蓁又怎会有戒心?
数月之后,某家知名彩妆品牌举行香水发布会,推出自家的年度之香和新任调香师。
钟喻是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人是陆行。
那款香水,就叫My Rose。
钟喻去香水柜台,柜姐介绍这一款,刚打开瓶盖,钟喻便知道,这就是他的那款香。
这款香水在那一年畅销无数,给陆行带来了名望和金钱。
他出席活动,蓁蓁陪在他身旁。他向外界包装着他同蓁蓁的故事,说她就是他My Rose的灵感来源,他的缪斯女神。
这个故事里,没有那片玫瑰园,没有钟喻,没有他从十七岁到二十三岁双手奉上的心思澄明且毫无私念的爱与时间。
5.
“那之后,蓁蓁留给我一封短短的信笺,便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
“信笺上写了什么?”
钟喻苦笑了一声:“四个字,‘谢谢,再见’。”
他叹了口气,夜色中,我竟隐约看到他面庞上有一滴泪滑落。
“谢什么?我甘愿。”
大抵只有创造者,才能了解这种自己的东西被剽窃的心痛,但这场心痛却也激发了钟喻的斗志,冥冥之中,为他安排了另外一条路。
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在实验室里与仪器打交道,或者是读完书之后,接管家族企业。
然而那件事之后,他决定要成为一名伟大的调香师,一名留住气味的调香师。
大四那一年,他自学了法语,之后去法国的国际高级香水学院进修一年,二十五岁时的毕业作品“心碎”,风靡一时。
很多人的评价都是,那就是心碎的味道,是纯洁又凄惨的味道,是风雪漫千山、冰冷又伤感的味道。
是蓁蓁从他的世界离开时的那个冬天,钟喻闻到的那股味道。
他留在了法国,这座城市热烈地欢迎和拥抱着他,他鲜少回国。
潜心调香,极少参加圈内的活动,也从不去了解圈内的动态,所以陆行和蓁蓁的消息,他也没有再听到过。
故事讲到这里,大抵可以结束了。
房间里有人招呼他过去,说是要一起合个影,他冲我扬了扬手中的红酒杯,抿下最后一口酒,而后转身走了进去。
我还沉浸在伤感的情绪里,趴在栅栏上,静静地看着前方。
陆行当年的My Rose闪耀一时,业界都期盼着他能拿出更令人惊艳的作品。
然而有些事情,的确是需要天分的。
My Rose之后,他再无其他作品。在一些专业会议上,有人指出他连最基本的香水知识都没有。
后来,他因为聚众赌博涉案金额较大入狱,应该正是钟喻在香水学院潜心钻研的那段时期。
我当时做了这个报道,但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一些人扼腕叹息了一阵子也就忘了。
我却格外留意了一下,因为陆行大火的时候,我见过蓁蓁,对这个女孩的印象格外深刻。
记得他对媒体讲述过他们的爱情故事,说他们青梅竹马、情深义重。
但当时的我便有着不好的预感。蓁蓁看向陆行的眼神情意绵绵,而他看向她的眼神里却空无一物。
陆行入狱之后,我因为自己的好奇心,去了一趟他们曾生活的那个地方。
第一次看到那个玫瑰园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惊住了,完全无法想象这里会有这样美丽的地方存在。
在那个玫瑰园里,我见到了蓁蓁。
她当时已经极其瘦弱,整个人黯淡了许多,但咧嘴笑的时候,还可以依稀看到当年的神态。
在陆行入狱之前很久,她便同陆行分手了。
大抵是因为失去之后,才想明白自己的心在何处。
只是她已经无法再回过头去,那个人已不站在那里,回头无岸。
她不是没想过找他,死皮赖脸也好,巧取豪夺也好,用什么下三烂的手段也好,只要能换回钟喻,她都愿意。
但一切还未来得及实施,她便查出了顽疾。
拿到医院确诊通知书的那天,她对自己说了声,算了吧。
人生的最后一段时间,她回到了少女时期的住所,在这里住下,每天清晨起床,走上十来分钟,去钟家这个已经多年没有人住的宅子,去花园里照顾那些玫瑰。
钟喻垂垂老矣的时候,或许愿意回一趟故土。
或许还能看一眼,这满花园的玫瑰。
后记
少女时期曾读过亦舒的《阿修罗》,当时好奇,查看阿修罗的释义,说它是天神,却没有天神的善行;说它是鬼怪,可它具有神的威力。佛经还说:“阿修罗男,身形丑恶;阿修罗女,端正美貌。”而那些美貌并且知道自己美貌的少女,经常会成为阿修罗。
她们美丽得让许多人愿意为之赴汤蹈火,愿意付出真心,然而她们对这真心又弃之如敝屣,不屑一顾。她们执拗,刚烈,骄纵,嗜战,恃美行凶。
叶蓁蓁就是这样的阿修罗。
钟喻倾尽所有地爱她,用物质,用精神。
然而她利用了他,利用了他的才华,利用了少年初次情爱真挚,利用了他双手献上的毫无私心的爱与时间。
亦舒在《阿修罗》中借用意长的口说出:“每个美丽的少女都拥有若干杀伤力,围着虚荣心,也泰半不介意略为内疚地揽事上身。我们不过是很普通的女孩子,一样结婚,一样发胖,一样憔悴。法力随着青春逝去,之后就是一个普通人。”
蓁蓁最后也憔悴了,年轻时贪食着旁人付出的情感,自以为拥有的魔力,只是倨傲的青春而已。
她怀念钟喻,然而这世间从来就没有重回旧梦的路,故事里都是骗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