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万芝堂”在永安街又落成了一家新店铺,锣鼓鞭炮,张灯结彩,好不热闹。
来剪彩贺喜的都是当地颇有地位的人物,这天钟老爷子在乡下的药园,早已只管治病,不问经营走动,这些迎来送往的接待,全落在钟朴的头上。
富贵人家的子弟,礼仪方面都也得体周到,虽说在国外留学数年,但因为祖业是中药铺,在伦敦萨维尔街上定制的,仍旧是带有复古味道的格纹中山装。高级裁缝手工缝制裁剪,不是商场里买来的略显肥大的成衣,立体修身,宽肩窄背,还有一双长腿。
他站在药铺门口,脸上是温和的笑意,向每个来参加开业仪式的人鞠躬颔首,以示感谢。
九时十八分,吉日吉时,钟朴同当地一位政要共同抓起牌匾上的红布,钟声敲响之际,共同挥手,“万芝堂”正式揭牌。
礼炮鸣起,周遭掌声雷动,芦姝的目光落在钟朴的身上,混在人群里,也用力地拍着双手鼓掌。
开业仪式之后,是在同条街上的酒店举行的招待午宴。
钟朴安排客人分批上了车,自己上最后一辆,打开车门俯身要坐进去的时候,忽然又退了两步,站直身体回过头去,目光在人群中飞速地一扫而过,准确地落在芦姝的身上。
快到正午,阳光微微有些刺眼,同钟朴四目相对的时候,芦姝只觉得整个人都晕眩了一下。
他微微一笑,伸出手臂挥挥手:“过来,芦妹。”
芦姝的脸红了红,一步步走过去,在钟朴面前站定。
他自然而然地拉住她的胳膊,带她坐进车里,而后对着前面的司机开口道:“走吧。”
车子平稳地开着,钟朴正拿着移动电话谈事情,芦姝将双手放在裙摆上,把头转向车窗外,却还能从玻璃上看到钟朴的侧脸,一颗心颤巍巍的。
打从认识他那日起,他没喊过她芦姝,说姝字难读,和妹字又很像,便一直喊她芦妹。
打从她第一次听到他这样喊她,听到“芦妹”两个字从他口中吐出的时候,她便在心底期冀,希望这一生,都能这样被他喊出名字。
“芦妹,”身旁的钟朴捅了捅发怔的她,“到了,下车。”
芦姝点头下车,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
2.
午宴定在唐阁,老字号粤菜餐厅,米其林三星,档次不错,味道也不错。
钟朴所在的那一桌,都是生意上需要结交应酬的权贵,芦姝原本是觉得坐在那桌不合适的,钟朴却不在意:“没事,你坐在我旁边,到时候闷头吃菜就好。”
生意上的事情,她听不太懂,钟朴虽说对她不错,但她在“万芝堂”毕竟只是个抓药小妹而已,餐桌上没有人注意她,菜肴端上来,她便闷头吃菜。
餐桌太大,她个子小小,也不好意思伸直了手臂去夹菜,便只吃眼前的,钟朴倒也细心,偶尔会往她盘子里夹上一块头:“姜汁芥蓝,尝尝看。”
午宴上还有演出,请来的是造诣极高的演奏乐团,正拉着《欢乐颂》的时候,宴会厅的大门忽然被推开,坐在门边的那桌首先认出了来人,纷纷发出议论和惊叹声,熙熙攘攘之中,坐在里桌的钟朴和芦姝也朝着门口看去。
白晚人还未到,声音倒是先到,娇俏妩媚:“钟,这可是你的不对了,这么大的场面,怎么都不通知我一声?”
不同于午宴上其他盛装出席的女宾,她穿最简单的白衬衫、裁剪合身的黑裤子,瘦削的手腕上挂着一只宽松的黑色表带的手表,一头长发松松地歪斜在胸前结成一条毛茸茸的辫子,也不像别的什么女明星,出来一定要画精致的妆,除了嘴唇上的一抹明艳,基本上没有什么妆容,但仍旧能让众人的眼睛不自觉地都跟着她,仿佛也说不出来哪里美,但就是每处都美。
乐团的那首《欢乐颂》正好拉完,白晚一个转身,走到了乐团的演奏台上。
她径直站到舞台中央,把大提琴前的那只话筒拿到手中,冲着台下粲然一笑:“今天‘万芝堂’又开新店,我也没准备什么礼物,就在这里给大家献歌一曲吧。”
下面是汹涌的掌声,白晚眼波流转,落到钟朴身上,冲他挤了挤眼睛。
芦姝偷偷看了一眼身旁的钟朴,他的目光正落在舞台正中央的白晚身上。
舞台上映着温软流光,像极了钟朴投过去的眼神,闪烁着奇异的光彩,吸食着芦姝的每一寸思虑。
这种眼神,芦姝不止一次看到过。
在每一个白晚出现的片刻。
那种汹涌,那种心跳,那种炙热。
即便是钟朴阅尽千帆,即便是白晚同他激烈地争吵的时候,他看向她的眼神也从未改变过。
芦姝这一年才十七岁。
但早已懂得哀愁的滋味。
3.
白晚唱的那首歌,是《玫瑰玫瑰我爱你》。
是完全清唱,“玫瑰玫瑰最娇美/玫瑰玫瑰最艳丽/长夏开在枝头上/玫瑰玫瑰我爱你……”
微微扭动着腰肢,唱到**处,白晚还不忘往下面送个飞吻。
原本正式严谨的气氛顿时被白晚点燃,无论男女,脸上都是盈盈笑意的。
白晚与钟朴同岁,二十五。
十八岁跑去参加选美,以冠军身份出道,又有好嗓子,一张唱片红遍大江南北,接过一部电影,也有不俗的票房。
白家同钟家是世交,都有殷实的家底,白晚进娱乐圈,纯属玩票,玩腻了就出国读了两年书,顺顺利利拿到哥伦比亚大学金融学位,再回头,娱乐圈还是接纳她。
所谓天之骄女,大抵就是这般。
孩童时期,白钟两家会定期聚餐,钟朴便与白晚结识,那时她是假小子,留短发爬树玩泥巴,活脱脱一匹小野马。中间被白母带到意大利生活两年,再回来时,白晚已是娉娉袅袅的少女,同钟朴约在海滩见面,他信步等她的时候,她大声喊着他的名字跑过来,在夕阳的光影里,那一刻钟朴的世界好似完全停顿和静止了一般。
但白晚从不爱他。
她从不缺少爱,钟朴的爱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也并没有什么稀罕。她每次谈恋爱,都张扬高调,一定会在报纸上博得头版位置,也并不避讳钟朴。
钟朴有两年因着这份感情,痛苦万分,夜夜笙歌买醉,频繁更换女友,也是在那个时候,结识了芦姝。
那回他在舞厅,原本自在快活,可舞池里音乐更换,最后竟放起了白晚的歌,他只觉得心中愁绪万般,拿起手机给白晚打电话,她正和新男友在香港度假,浓情蜜意之际,自然是对钟朴的电话不耐烦的,敷衍了几句之后,便匆匆挂断。
钟朴便将酒灌了一杯又一杯。
微醺之际,被邻桌的嘈杂吵到,他转过头去看,见几个中年男人围着一个小姑娘。
那姑娘挎着一个花篮,里面密密麻麻地放着几簇花,穿着打扮实在是平常得很,不是舞厅里会见到的女孩子的打扮。
那便是十五岁的芦姝。
几个中年男人满肚肥肠,身边已有美女作陪,却不知为何对这个卖花姑娘产生了兴趣,不怀好意地开着玩笑,芦姝满脸绯红,想要转身走开的时候,却被其中一个拉住。
酒吧里发生这种事情很正常,钟朴并非什么古道热肠的性子,只是觉得吵闹,拿起外套想换一个卡座,起身的时候一侧头,正好同芦姝四目相对。
她的眼神里满是恐慌和无助。而且那张脸庞,实在是太过青涩稚嫩。
钟朴端着酒杯走了过去,对那几个中年男人一欠身,说声“抱歉,这是我朋友”,而后便一伸手,揽住了她过于纤细的腰肢,带着她一同转过身去。
芦姝有些惊慌,微微挣扎了一下,却被钟朴揽得更紧,他微微俯身在她耳边耳语:“别回头,跟我出去。”
方才拉芦姝的那个中年男人觉得没面子,顿时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倒是他身旁的伙伴拉住他:“算了算了,你看他那阵势,分明不是一般人,我们来这里是为了图个快活,还是别生事了……”
旁边作陪的一位美女抿了一口酒:“那是钟家的大少爷,就是药材生意做得特别大的那个钟家……”
钟朴带着芦姝走出舞厅的时候,已经是黎明时分,街上行人寥寥,有夏夜凉爽的风。
他斜靠在墙上将手中的那杯酒一饮而尽,醉意又加了几分,用手拨弄了一下芦姝手中花篮里的花:“杜若?”
芦姝微微有些错愕,抬起头来看向他:“你认识?”
钟朴嘴角露出一抹笑意:“采芳州兮杜若,将以遗兮下女。杜若就是姜花,理气止痛,疏风消肿,内用于胸气痛,外用于毒蛇咬伤……”
酒意上来,话说到这里,钟朴忽然冲到垃圾桶前,大口呕吐起来。
4.
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睁开眼睛看到自己在一间狭窄低矮的平房里,钟朴立即从**起身,是老旧的单人木床,发出吱呀的声音,好似随时会倒塌一样。
芦姝立即从外面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碗小米粥,还是一副怯生生的样子:“你醒了,喝点粥吧。”
钟朴眉头紧锁:“你是谁?”
因为醉酒,昨晚的事情全无印象,芦姝解释了一番,他才隐约想起一些。
喝完那碗小米粥之后,钟朴向芦姝道别,走出房门的时候,芦姝鼓起勇气喊住他:“钟先生。”
钟朴眯起眼睛回过头:“嗯?”
芦姝咬了好一会儿嘴唇:“我看到了你口袋里的名片,我想问一下,万芝堂缺人手吗?我……我可以过去打杂……”
钟朴一挑眉:“万芝堂可从不养闲人。”
“我懂药,”因为紧张,芦姝的一张脸通红,急急忙忙解释,“小时候我经常跟爷爷去山上采药,我读过《本草纲目》。”
“哦?”钟朴转动着手腕上的手表,饶有兴趣,“也可以,有家分店缺人,有纸吗?我把地址写给你,你周末过去……”
芦姝的双眼闪闪发光,声音也有些颤抖:“真的、真的吗?”
钟朴已经从衬衫的口袋里摸出钢笔:“小姑娘家的,去什么舞厅卖花,就到药店帮忙吧。”
黑色的钢笔字,刚劲有力。他说:“再说了,你的小米粥熬得也不错,以后我再喝多了,可以去店里找你讨小米粥喝。”
“好!”芦姝点头,“我给你熬!”
钟朴把钢笔递到芦姝手中:“你的名字?”
芦姝一笔一画,写下自己的名字。
钟朴瞄了一眼:“芦妹?”
芦姝的脸微微一红:“是芦姝。”
钟朴哈哈笑了两声,将那张纸又放在眼前看了一下:“哟,真是芦姝。太拗口了,不如芦妹,以后我就喊你芦妹。”
“嗯,”芦姝应了一声,“好,钟先生。”
在她小时候,父母便已离世,爷爷拉扯她长大,再后来,爷爷也离开了人世。
她如雨中浮萍,脆弱地漂流着。
直到遇到钟朴,遇到“万芝堂”。
从最开始懵懵懂懂的仰慕,到后来静水流深的爱意。
她不可能不爱上钟朴,对她来说,他如同深海里的灯塔、暗夜里的明星,他太耀眼,也太盛大。
芦姝所在的那家“万芝堂”的分店,钟朴每月会去两三次,翻着药铺主管递过来的账本的时候,芦姝一边配药,一边偷偷看他。
偶尔钟朴也会同她聊上几句,问她药铺里的药识得了几样,芦姝指着后面的中药柜声音朗朗地向他介绍:“田七,微苦,散瘀止血,消肿定痛。人参,味甘,大补元气,生咳止津。当归,甘温,生血补心,扶虚益损。熟地,微温,滋肾补血,乌须黑发。麻黄,味辛,最清头目,祛风化痰。”
钟朴微微一笑,伸出手来在芦姝的头上拍了拍:“小丫头真不错。”
一旁带芦姝的老师傅也点头:“对啊,她挺聪明的,也肯学,我带着她学学中医,都治好了几个病人呢。”
被这样夸奖,芦姝有些羞赧,低头道:“钟先生,我熬了小米粥,喝一碗再走吧。”
5.
白晚一曲终了,满堂喝彩,她在舞台上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而后跳下来,小跑到钟朴的面前。
钟朴的心中仍有微微的恼意,故意板起脸来,不理白晚。
他同白晚上一次见面,还是大半年前。
白晚放着家中的企业不管,戏不拍,安稳舒适的生活不过,跟钟朴说她爱上一个意大利籍的画家,要学着三毛和荷西,跟他去撒哈拉住半年。
白晚一旦做了决定,是几头牛都拉不回来的,钟朴担心,托人悄悄查了意大利画家的资料信息。
除了那一副好皮囊之外,他并非良善之辈。
钟朴当然是阻止的,甚至告到了白晚父亲那里,白晚气势汹汹地来质问,放开了嗓门同他争吵了一番,还砸坏了钟朴房间里的几对花瓶。
好心当作驴肝肺,钟朴也是气得咬牙切齿:“你去吧,你去吧,到时候哭着跑回来,别说我没拦着你。”
“不回来,死在撒哈拉也不回来!”白晚的倔脾气也上来了,“哼,钟朴,亏我还当你是朋友,你得不到我,就不想看到我过得好。”
“对!我不希望你过得好!我巴不得这世界上没有人爱你,巴不得你贫穷孤独,夜里醒来的时候,想到的全是我的好!”钟朴也是一时生气,这样对白晚喊着。
白晚摔门而去,隔天便音讯全无。
钟朴喊完便觉得后悔——扪心自问,他爱白晚,胜过爱他自己。
他怎么会不希望她幸福。
自此,白晚消失匿迹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这日,“万芝堂”新店开张,她高调地回来,重新站在钟朴面前。
在撒哈拉的生活并不愉快,人在爱中常常盲目而不自知,意大利籍男人有诸多恶习,并非良伴。
她有过相当不愉快的一段时光。
重新站在钟朴面前,她扬了扬眉毛:“钟,我不想去演戏了,你跟你家老爷子说说,这家分店送给我管吧。”
钟朴的眼神中是万般柔情:“不用跟老爷子说,晚晚,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白晚咧嘴一笑,径直扑到钟朴的怀中,伸出手揽住他的腰。
钟朴愣了片刻,也伸出手抱住她:“晚晚,欢迎回家。”
然后,白晚一侧脸,看到了站在旁边的芦姝。
她只见过芦姝寥寥几面,基本没有什么印象,歪着头问钟朴:“女朋友?”
“不是不是,”钟朴慌忙摆手澄清,“药铺里帮忙的小姑娘,我喊过来一起吃个饭。”
6.
八月底的时候,在钟家做了十几年事的阿姨因为家中的事情,选择辞职。
钟朴在药铺里随口说起这件事,让药铺主管打听一下有没有饭做得不错的阿姨的时候,一旁整理药材的芦姝抬起头来:“钟先生,我去吧。”
“嗯?”钟朴有些吃惊。
“药铺也不算太忙,我每天还有空余时间,这里离钟家也不太远,我可以过去。”芦姝开口说道,目光期待地看向钟朴。
钟朴自然是觉得有些不妥的,走过去轻声问芦姝:“怎么?是这边给的工资不够开销吗?”
“不是不是,”芦姝赶紧摇头,大脑转动着找理由,“我、我没有什么朋友,闲下来会觉得、会觉得有些闷……”
钟朴思忖了片刻,继而点点头:“行啊,你每天准备早餐和午餐即可,晚上我一般都在外面应酬。这样吧,你也搬过去吧,住宋妈先前住的那间房……”
芦姝住在钟宅的第一天,擦拭完了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擦拭得尤其干净的,是镶嵌着钟朴照片的相框。
有他芝兰玉树的少年时期,有他在国外留学的那两年,也有他同白晚的合影,白晚冲着镜头笑得明媚张扬,他却连镜头都忘记看,目光落在白晚的肩头。
早餐芦姝熬粥。熬粥需要小火慢煮,用筷子不断搅拌,她每天便早早起床。钟朴失眠那些时日,她煮粥时便加了白莲。他若是风热感冒,她便按照《医余录》所说,干薄荷15克,粳米100克,冰糖适量,熬上一碗薄荷粥。哪阵子酒喝得多,芦姝煮粥时,会用上白术和枸杞,健脾养胃。
钟朴偶尔一句不经意的称赞,能让她高兴整整一天。
入冬的时候,白晚常常咳嗽,痰多胸闷,偶有血迹。
钟朴给她抓药,桃仁10克,丹参10克,紫苑10克,半夏10克,川芎6克,半夏10克,补骨脂10克。
他亲自煎药,芦姝在一旁帮忙,在炉子上用文火熬制,盯着眼前翻滚的药汁,时间将至,火候恰好。窗外是鹅毛大雪,掀开锅盖的时候,房间里氤氲着白汽和药香。
倒出药汁,过滤,用瓷碗盛了,放在保温的提盒里,踩着积雪,给白晚送去。
芦姝走在他身旁,双手举高,撑着伞。
雪纷纷扬扬,即便是撑着伞,还是会落在两人的发丝和睫毛上,芦姝看向钟朴的时候,会有些恍惚,好似他与她已到了垂垂老矣的耄耋之年,他还是他,她还是她,他们还是他们。
“钟先生。”芦姝忽然开口唤他。
“嗯?”钟朴侧过头来,看了看身旁的女孩。
这一看,他不禁有些吃惊。
算起来,芦姝来到“万芝堂”已经四年有余,在他的脑海中她一直是那个矮小单薄的小姑娘。
好像今日,因为距离近,他才认真打量了她几眼。
她已经出落得高挑,不似当年那般单薄,眉目寡淡,虽不出众,倒也算是个好看的姑娘。
若是往日,他的目光但凡落在芦姝身上一秒钟,她就会慌了神,紧张局促。
然而今日,同钟朴这样并肩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勇气,她开口道:“钟先生,今天是我的生日。”
“噢?”钟朴点头,“你是冬至生的?一直没听你说起过。”
芦姝轻轻“嗯”了一声。
“有什么喜欢的东西?我让老张带你去……”
“钟先生,”芦姝扬起脸看向他,眼神清亮,“我想你陪我吃顿饭。”
钟朴微微一愣,继而爽快地笑了几声:“好说好说,就今晚,我把晚上的局推了。”
晚上钟朴来接芦姝,她穿的是存了好久的钱买下的那件白色大衣,头发挽在脑后,略施粉黛。
钟朴带她去吃西餐,红酒牛排,她第一次吃,不会切,钟朴细心地给她切好。
芦姝酒量不好,半杯红酒下肚已是微醺,在摇曳的灯光里看向钟朴:“钟先生,这些年来我……”
想了想,她又把剩下的话咽下,转而说另一件事:“钟先生,我报考了中医学院的自考,已经拿到了录取通知,可能会先离开一阵子。”
钟朴有些吃惊:“怎么?在这里做得不开心?”
“不是,”芦姝飞快地摇头,“我想、我想多学一点东西。”
坦白来说,芦姝心中知道“万芝堂”待她不薄,日常也好,薪水也好,因为有钟朴的关照,都妥妥帖帖。
然而芦姝亦看到,西医盛行,中药行一日不如一日。她甚至隐约地预感到,此后可能面临的重大转折与困难。
她爱上的,是一个光芒万丈的人。
她不愿做菟丝花,她亦想长成参天大树。
想有朝一日,他的目光亦能落在她的身上。
想若是风雨来的时候,自己有力量同他并肩而立。
7.
芦姝这一走,就是五年。
和同班同学相比,她的底子好很多,又勤勉踏实,通读医药古籍,实地采摘,在“万芝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再加上系统的中药学专业训练,中药生产、鉴定,研制和开发方面,都做出过不俗的成绩。
五年中,无意或是刻意,屏蔽了同钟家以及“万芝堂”的消息。
偶尔从小报上可以获得些许钟朴或是白晚的信息。
最近一次看到,是白晚复出,新电影的发布会上,钟朴手捧大簇鲜花,真情告白,两人的恋情坐实。
还登了照片,看上去天作之合、极其般配。
小报上还写了现场的趣事,钟朴深情告白献上花束的时候,白晚狡黠一笑,问:“为何不是玫瑰?”
钟朴开口道:“这是杜若……”
“我不要杜若,”白晚一挑眉,“我不管,我要玫瑰。”
“你等着。”钟朴转过身去,挨个鞠躬,把发布会席下每张桌子上的玫瑰收集在一起。
白晚粲然一笑。
那簇杜若被丢到一旁的角落里,没有人在意。
芦姝看到这则报道的时候,并不觉得难过,反而有些平静的欢欣。
钟朴同白晚争执时,曾说过:“我又不是圣人,怎么会希望你过得幸福。我巴不得你贫穷孤独,夜里醒来时,想的都是我的好。”
这是钟朴的爱,不是芦姝的。
她默默无语地、毫无指望地爱着他。
她希望他能获得所爱之人的回应。
第五年的时候,经系里的老师推荐,芦姝得到了一个到新加坡中央医院工作的机会。
她苦练英语,准备各种材料,却在某天深夜里,忽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那电话,竟是白晚打来的。
“我在车上要同钟朴分手,他、他不同意,我们起了争执,我要下车,便去夺他手里的方向盘……当时是在高速公路上,方向盘失了灵……医院,现在在医院……我没事,钟朴护住了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他还在抢救。芦姝,你能过来吗?我、我不能耽搁太久,我原本计划是同钟朴分手之后去机场的,阿莫尔在机场等我……对,就是那个意大利画家,我还是想和他在一起。芦姝,你能不能回来照看一下他?”
芦姝只觉得心如刀绞,连连应声:“我现在就回去,我现在就回去。”
挂断电话之前,她问白晚:“你为什么会给我打电话?”
“我见过你几次,”白晚在那边说道,“我看得到你看钟朴的眼神。”
黎明时分芦姝赶到医院的时候,钟朴正被缓缓地推出抢救室。
因为上了麻醉,又过了几个小时,他才缓缓地睁开眼睛。
病房门口熙熙攘攘地挤着很多前来看望的人,钟朴的目光呆滞,茫然地从他们身上掠过。
同芦姝四目相对的时候,却停顿在那里,而后他咧开嘴微微笑了笑,犹疑又坚定地把手伸向了她。
半个月后,钟朴出院,因头部受到严重撞击,基本失忆,无法辨认出身边的大部分人,右腿截肢,只能依靠轮椅。
因为陌生,所以他对周遭的人都冷冰冰的,却愿意和芦姝亲近。有回芦姝给他煲粥的时候,问他当初在病**时明明不认得自己,为何会对自己笑。钟朴笑了笑,认真回答道:“我也不知道,当时我谁都不认得了,但是在人群中看到你,看到你看向我的那种眼神的时候,立即就在心里想,你一定是个很爱我的人,或许是我的女朋友。”
芦姝微微一笑。
钟朴的身体没有痊愈,仍需调理,芦姝给他煎药。
“钟先生,”她仍旧这样称呼他,“你看,多好,一根草可以是药,一朵花可以是药,一片叶也可以是药。”
顿了顿,她微微红了脸,抬起头看向他:“一个人可以是另一个人的灵芝。”
8.
新加坡中央医院打过几次电话,问她什么时候入职,芦姝从开始时的拖延,到后来的拒绝。
事故之后的钟朴的世界变得极小极小,除了芦姝,好像没有其他什么人。
芦姝悉心照料他,带他重新认识一味一味的药:“白芷,当归,白术,徐长卿,商陆,杜若……”
她停顿了一下,在钟朴面前蹲下身来,眼神温柔:“杜若,采芳州兮杜若,将以遗兮下女。杜若就是姜花,理气止痛,疏风消肿,内用于胸气痛,外用于毒蛇咬伤……钟先生,这是当年你教给我的。”
“万芝堂”上上下下,差不多也都交给芦姝来打理。
钟老爷子在病榻上对芦姝表示了感谢,芦姝眼中含泪:“是钟家有恩于我。”
一息尚存之际,钟老爷子定下了芦姝同钟朴的婚期。
是西式婚礼,杜若花铺得到处都是,芦姝一袭白裙,钟朴说出“我愿意”的时候,她几乎觉得圆满如梦境一般。
婚后,西医盛行,各座城市都在推行现代医学,如芦姝所料,“万芝堂”已有了颓然之势,一连关了几家分店,有两家还面临着旧城改造的拆迁。
永安街上的那一家,芦姝跑上跑下地疏通,起早贪黑地经营,再靠着医者仁心,在风雨飘摇中尚存立足之地。
因为劳累,她更加消瘦。
却并不觉得辛苦。
她觉得这段时光好似上天的恩赐,每每夜里醒来,想到自己孤苦伶仃的童年时期,再想到自己爱而不得的少女时期,侧过头看到身旁熟睡的钟朴,便觉得那些苦都不值一提。
直到某天,芦姝在深夜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看到钟朴没有在**,他坐在阳台的轮椅上,背对着芦姝。
此时已是深秋,他穿得单薄,芦姝拿起外套走过去,披在他肩上。
他回过头来:“芦妹,白晚是谁?”
芦姝的手一抖,外套掉在地上:“你、你想起白晚了?”
钟朴咳嗽了两声,目光有些迷离:“前些时日,我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说她是白晚,说她过些时日就回来了。我说我不记得她了,那边便把电话挂断了。可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我老想起这个名字,一想起来,就觉得心里很难受。芦妹,你能告诉我白晚是谁吗?”
秋夜静谧,芦姝只觉得有什么钝器击打着心脏,沉默半晌之后,她听到自己心中的一声叹息,伸出手来推动着椅背:“阳台太冷了,回去睡吧。”
芦姝却未能入眠。
他爱的人,终究不是她。
纵使她懂得九十九味中药,是能医治他的灵芝,终究仍不是她。
那之后有半年时间,一切照旧,只是某日芦姝在“万芝堂”忙到深夜,到家之后想起要到书房找一本书,看到桌子上插着耳机的播放器,随手将耳机塞到耳朵里。
是白晚的声音。
“万芝堂”新店开张之际,白晚唱的那首《玫瑰玫瑰我爱你》。
想再按下去换下一首,却发现没有用,整个播放器里只有白晚的这一首歌。
“玫瑰玫瑰最娇美/玫瑰玫瑰最艳丽/长夏开在枝头上/玫瑰玫瑰我爱你……”
她的眼泪缓缓滑落。
钟朴的记忆,应当是已经恢复了。
纵使她在房间里布满杜若。
他的心中,仍是那枝玫瑰。
尾声
这一年的“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议”在新加坡举行,芦姝代表新加坡中央医院在会议上发言。
国内中医行业日渐萧条,很多中药铺陆续倒闭拆迁,好在“万芝堂”有那三年来芦姝浇灌下的心血,也算得上是中医药行业的一点盼头。
她离开的那日,给钟朴留了一封短信。
信上说她已厌倦了这几年都围绕着他转,想去寻找自己想要的生活,万求钟朴不要寻找自己。
“钟先生,你不用觉得抱歉。你当然引起过痛苦,但是在这世间,谁又能问心无愧地说,他未曾给别人带来过痛苦呢?你也带来过欢乐。”
连带留下的,是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
知钟朴的记忆已经恢复,知钟朴不爱自己,也知他是良善之人,绝不会做出辜负之事。
但钟朴不愿意。
若说先前钟朴向芦姝形容的是想到白晚时心中浓稠的难过,那在看到芦姝这封信的时候,他才明白,什么是心中巨大的空洞。
那年她还是十五岁少女,背每种药的药效。
“当归,甘温,生血补心,逐瘀生新。”
当归,当归。
后记
很多人在少年时期,都遇到过这样巨大的困惑:“我爱的人不爱我,我该怎么办?”
我接到过很多这样的私信,当然自身也面临过这样的困惑,再年轻一点的时候,我的态度会更激烈一些——巧取豪夺也好,威逼利诱也好,死缠烂打也好,刮出“谢谢惠顾”的“谢”字也不愿意放手,一定要把结局看得清清楚楚。
随着年岁渐长,一些热血冷却下来,我慢慢地在一段关系中追求“平静”,也追求“体面”。
如同敲门,伸手敲了敲门,那边如果没有人应答,就整理一下衣服,再重新上路。抬起头来看,月色依然美丽。
“你当然引起过痛苦,但你也带来过欢乐。”
所以以前如果你问我,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该怎么办,我也许会说,去表白啊,去抢啊,去下药啊,只要他不死,你就有机会。
但现在的我也许会告诉你,你什么都做不了,唯一能做的,只有尽量控制无用的情绪,让自己昂首向前走。
钟朴是芦姝人生里的福祉,也是她人生里的哀愁。
她失去了他,却也推开了通往广阔天地的另外一扇门。
我希望你们也是,希望有朝一日,走出情感的小天地,看到大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