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十二岁的时候,卞秋琳便在翻阅了家中柜子里的一堆杂书之后,有了重大发现——但凡被记载的伟大爱情,都伴随着物体的迷之掉落。
“同学,你的书掉了。”
“小姐,你的面纱掉了。”
“大侠,你的玉佩掉了。”
“娘子,你撑窗户的小竹竿掉了。”
她屁颠屁颠地跟在隔壁班姜来身后好多天,他出门上学的时候跟着,他去游泳馆游泳的时候跟着,他去路边摊吃羊肉串的时候跟着,他去足球场踢足球的时候跟着……
跟了五天,没有一点收获。快要放弃的时候,她眼见着从球场下来的姜来拎起搭在栏杆上的外套,外套里的一包面巾纸甩了出来。
卞秋琳几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了过去,连带着撞到了两个人,一把把那包“心相印”抓在手上,大喊了一声:“同学,你的面巾纸掉了!”
姜来转过头来,一副惊吓过度的神情。
卞秋琳还不死心:“我们用的是一个牌子的面巾纸,好巧哎。”
或许是她脸上的神情夸张了些,姜来看她的时候完全是莫名其妙的眼神,但莫名其妙的眼神也挡不住卞秋琳眼里的星星——“隔壁班的这个小哥哥,怎么就这么好看。”
他“哦”了一声,瞄了瞄那包只剩下一张面巾纸的“心相印”。当时是冬天,卞秋琳感冒,一不留神鼻涕虫从鼻孔里掉下来,她赶紧用劲地吸了一下。
“给你用吧。”姜来摆出一副嫌弃的样子,转过头加快脚步走开,唯恐卞秋琳的鼻涕甩到自己身上。
卞秋琳对意中人第一次尝试,卒。
姜来打小就是学霸,稳稳当当地进入了重点初中。
卞秋琳的成绩却不行,从小捧着各种言情小说,铆足了劲也够不到分数线的那种,对着老爸哭哭啼啼半天,保证以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老爸才缴了高额借读费,把她塞进姜来的那所初中。
入学典礼上,姜来作为新生代表在讲台上发言,卞秋琳在下面又蹦又跳,把手挥得老高,典礼一结束,就冲到姜来面前:“好巧哎,我们又是同学。”
互联网那时候还不流行,“哦”这个字还没被评为最伤人的几个字之一,但姜来已经深谙此道,仍旧给了卞秋琳一个“哦”字,而后面无表情地走了。
卞秋琳一把抓住身旁以体育特长生身份进来的哥哥黄炽:“天啊,姜来好酷,我这辈子一定要嫁给他。”
“卞秋琳,你疯了吧?”黄炽伸出手在她的脑袋上用力弹了一下,“女孩子家的,知不知羞?”
晚上爸妈加班不在家,黄炽咚咚咚地敲门:“卞秋琳。”
“干吗?”嘴里叼着言情书的卞秋琳把房门拉开。
“看电影不?”黄炽扬了扬手中的老式电影票,“我哥们儿好不容易弄到的,最近可红的一部。”
那时候电影院还没有复兴,小县城只有一家,潮湿老旧,鲜少营业,偶尔会有学校包场,播放一些爱国教育片和禁毒宣传片。
卞秋琳和黄炽去得晚了点,电影已经开始放映,里面黑漆漆的,他俩猫着腰窸窸窣窣地钻进去,卞秋琳不时惊呼一声:“黄炽你这个大蠢货,踩到我脚了!”
十几岁的时候看《大话西游》,都是懵懵懂懂的。卞秋琳瞪大眼睛,只记住了一句:“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战衣、脚踩七彩祥云来娶我。”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中想的自然是姜来的样子,自己在座位上傻乐了好久。
黄炽也看得不大懂,但觉得最后的片尾曲很好听,骑着自行车带卞秋琳回家的时候,已经能顺嘴有模有样地哼上几句。
“……开始/终结/总是/没变改/天边的你/漂泊/白云外……”
“你哼的是什么?”卞秋琳的拳头捶在黄炽的后背上。
“哎哟!”黄炽夸张地叫了一声,“卞秋琳,一个女孩子家的这么凶,以后会嫁不出去的。”
“屁话!”她又是一拳,“我可是要嫁给姜来的。”
2.
初中三年,整个学校的人都知道姜来有卞秋琳这个跟屁虫。
“玛丽苏”小说看多了,卞秋琳怀揣着只要勇敢坚强就一定能收获幸福的那种少女心,姜来不怎么搭理她,她也不伤心难过,在学校里见到他,仍旧老远就喊着他的名字冲过去:“姜来,你吃的鸡蛋灌饼?好巧哎,我昨天也吃的鸡蛋灌饼。”
姜来一脸黑线:“这有什么巧的?学校门口的包子店关门了,只有鸡蛋灌饼吃。”
诺基亚那时候仍占据半壁江山,人手一个小灵通。姜来走在路上看一看时间,卞秋琳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把自己的手机掏出来:“哇,姜来,好巧啊,我们的手机一……”
定睛一看,却不是同一款,说出口的话就变成了:“我们手机上的时间一样哎。”
没等姜来开口说话,黄炽已经赶紧伸出手来把这个丢脸的妹妹提到自己的自行车后座上带走。
卞秋琳还在那里粉红色少女心泛滥:“黄炽,你看我和姜来真有缘分,我们以后一定会在一起的。”
黄炽忍不住吐槽她:“卞秋琳,你的智商掉了,快捡起来。”
卞秋琳和这个哥哥虽说在一起时总是掐架,但没想到和姜来的关系更进一步,靠的还是黄炽。
是姜来主动给黄炽打电话的,他一直是瘦瘦弱弱的,身体素质不是太好,中考要考体能测试,有几个项目都比较吃力,知道黄炽是体育特长生,问黄炽能不能教教他。
黄炽原本不想答应,觉得耽误了自己玩游戏的时间,刚想摆谱的时候想到了卞秋琳的生日快要到了,索性和姜来谈起了条件:“教你没问题,不过我要带着秋琳。”
姜来一听到卞秋琳的名字立马头大,但学霸都是能审时度势、分析利害的,他一口答应:“没问题。”
卞秋琳和黄炽的两人游变成了三人行,傍晚时分的操场上,黄炽吹着口哨指导着姜来的百米冲刺:“快一点,再快一点,加速,对,坚持住!”
姜来的爆发力还行,差的是耐力,五千米跑不下来,卞秋琳便陪着他跑。
也就是那个时候,姜来才注意到这个一直跟在自己身后嘻嘻哈哈的女孩子,身上不是没有一些可贵的品质的。
譬如乐观,即使是很多次尝试都失败了,她也不气馁,能立即爬起来继续。
譬如坚持,唯恐姜来泄气,一定要跑到姜来前面一点让他追她,四百米的跑道跑了一圈又一圈。
休息的时候,她负责买水,问姜来要喝什么,姜来回答完之后,她立即接上:“好巧哎,我也只喜欢喝纯净水。”
黄炽无情地戳穿她:“卞秋琳,你摸摸自己的鼻子有没有变长,你最喜欢的明明是各种垃圾食品、碳酸饮料。”
“哼!”卞秋琳翻了一个白眼,小跑着去学校的小卖部买水。
傍晚的夕阳很漂亮,像是动漫电影里画出来的场景,筋疲力尽的三人躺在草坪上看着天空,卞秋琳伸手指一下:“你们看那片云好像一颗心喔。”
“哪里像心了,明明像一只癞蛤蟆。”黄炽接话。
姜来休息了一会儿之后,从草坪上起身,继续跑步。
落日还有金色的余晖,打在穿着白色T恤的少年身上,卞秋琳捧着下巴看,眼睛都要看直了,伸出手来扯了扯黄炽的衣袖:“黄炽,你看姜来。”
黄炽嘴里正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看什么啊?瘦巴巴的有什么好看的?又没我跑得快。”
卞秋琳没理会,仍旧自顾自地说着:“你看姜来,他会发光哎。”
落日的余晖下,这个十五岁的少年光明而优秀,在卞秋琳的眼里,好似深海中的灯塔、暗夜里的星辰,是闪闪发光的存在。
也需要到很多年以后才会明白,这世间原本并没有那么多闪闪发光的人。
闪闪发光的,是你看向他的眼神。
卞秋琳又怎么会知道,她的目光投向姜来的时候,平日里总是大大咧咧的黄炽眼里又有着怎样的温柔与渴望。
在他的眼里,这个小自己一岁的名义上的“妹妹”,也是那个意中人,也是闪闪发光的存在啊。
3.
卞秋琳的妈妈和黄炽的爸爸是半路夫妻。
卞秋琳的妈妈是幼儿园老师,大嗓门,年轻时是火辣辣的姑娘。黄炽的爸爸做小生意发的家,东北汉子,性格粗犷。
年过四十,情感上都受到过挫折,怀揣着一肚子伤心事。
当然也以为不会再有什么情爱了,实际上并非如此,人的情爱是可以很长的。
虽然不是年轻时的风花雪月山高海阔,但欢天喜地、粗枝大叶的拉郎配式爱情,竟也过得开开心心。
卞秋琳和黄炽性情也和,相处得来。
黄炽记得卞秋琳的妈妈拉着她的手来到自家的那个下午,卞秋琳穿着明黄色的连衣裙,头发短短,下巴尖尖,一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
那天卞秋琳的妈妈张罗着做了一桌子菜,清蒸鲈鱼,红烧排骨,土豆烧肉,青菜豆腐汤,厨房里飘来阵阵香味,锅碗瓢勺摆上桌的声音,卞秋琳一点都不怕生,爱说爱笑,父母离婚之后,黄炽第一次觉得这个沉闷冷清的家这么鲜活热闹,充满温情。
4.
中考的体能检测,说起来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难度,只是姜来一向对自己高要求,什么事情都要做到最好,才小心翼翼地准备。
考完之后,按照约定,请卞秋琳和黄炽吃饭。三个人坐在一起商量着吃什么,姜来问:“小龙虾怎么样?好久没吃小龙虾了。”
卞秋琳立即接上:“姜来你喜欢吃小龙虾?好巧哎,我也最喜欢吃小龙虾。”
黄炽立即翻了一个白眼:“家里根本就没有做过小龙虾。”
卞秋琳的妈妈烧得一手好菜,但从没有烧过小龙虾。小时候卞秋琳吃过一次,当时便全身皮肤瘙痒红肿,看上去好像一只小龙虾。
黄炽不知道这码子事,卞秋琳呢,正处在对意中人昏天暗地的喜欢里。姜来请她吃饭,会过敏的小龙虾算什么,就算他递给她的是砒霜,她也会毫不犹豫地喝下去。
街心公园的大排档,三人点了两斤龙虾,又点了两盘凉菜。卞秋琳不吃龙虾,只伸着筷子夹花生米,姜来用筷子夹起来一只,认认真真地剥了壳,放到卞秋琳面前的碟子里。
她抬起头,正好对上姜来的眼睛,那眼睛黑亮亮的,真好看。
“你吃啊。”他微微笑了笑,声音温和。
那一刻卞秋琳想起了什么呢,想起史书里记载着的,周幽王为博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的故事,想起了爱德华八世为了辛普森夫人宣布退位的故事,一瞬间忽然觉得自己懂了。
人人嘲笑也罢,反正姜来这样温柔地同自己说话,笑吟吟地把剥好的小龙虾递过来的时候,她可说不出什么“我吃龙虾会过敏”这般煞风景的话。
爱情大过天啊。
小龙虾下肚半个小时之后便有了不适感,先是觉得背部有些瘙痒,而后慢慢蔓延到手臂上,低下头看的时候,隐约可以看到密密麻麻的小疹子。
好在那一餐已经快要结束,姜来提议要不要一会儿一起去公园转转,黄炽刚想应承下来,卞秋琳从桌子下面偷偷拽住他的胳膊:“今天去不了了,我和黄炽晚上还有点事……”
话还没说完,她已经拎起桌子上的书包跳了起来,把黄炽拉到自行车旁,示意他骑上,自己则跳到了自行车的后座上。
黄炽用力地蹬了几圈,不明就里地开口道:“卞秋琳,你今天真奇怪,平时不是追着赶着要和姜来……”
话说到这儿的时候,忽然感觉到不对劲,原本环着他腰的那双手松开,摇摇晃晃了几下。
黄炽赶紧把腿伸开支住地,把自行车停稳之后转过头来:“怎么……”
昏黄的路灯下,卞秋琳的那张脸红肿得吓人,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小疹子,她的眼皮往下耷拉着,似乎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呼吸看起来也十分困难,好似下一秒钟就喘不过气来一样。
“秋琳,”黄炽面色惨白,“秋琳你没事吧?”
好在这里离医院不远,自行车也顾不得骑,黄炽一把抱起卞秋琳,跌跌撞撞地往医院跑去,脑海中乱七八糟地闪过的是卞秋琳大声喊着“黄炽”时爽朗轻快的声音,是卞秋琳伸出手臂砸在自己背上的拳头,是卞秋琳咧开嘴来开开心心地笑。
个头已经窜到一米八的男孩子,鼻涕一把泪一把。
好在医生见多了这样的病例,瞥了一眼便知道情况,皱着眉头:“是过敏,吃了什么东西?小龙虾吧,小孩子也真是的,知道自己过敏的东西,一定要坚决避免,不用太担心,先挂点点滴……”
黄炽的爸爸那些天在外地出差,卞秋琳的妈妈赶了过来。
两瓶点滴下去,卞秋琳脸上的疹子已经慢慢退了下去,面部不似刚才那般红肿吓人,呼吸也渐渐正常。
卞秋琳的妈妈对着她的脑门就是一下:“你这丫头,怎么不长记性,小时候吃龙虾被送到医院抢救,现在还敢吃龙虾。”
黄炽投过来的也是生气的、可以杀死人的目光。
卞秋琳却还在回味着方才和姜来吃的那顿饭,被骂一通也不生气,倒还抬起头来,冲着黄炽嘿嘿一笑。
5.
虽说卞秋琳有意瞒着,吃小龙虾过敏住院的事情还是被黄炽捅到了姜来那里。
姜来自然是愧疚的,因为这份愧疚,对卞秋琳也亲近了很多。
中考之后的暑假,三个人常泡在一起。卞秋琳像野孩子一般,带着姜来在小县城倒是能找到不少有趣的地方,郊外的小树林,可以抓鱼的小鱼塘。姜来平日里埋头学习,哪里有过这般放松的时光,但本性里的自律倒还是没有变,说好出来玩三个小时便只玩三个小时,时间一到便立即回家,坐在窗边自学高中的课程。
卞秋琳的成绩不好,并没有同姜来考上同一所高中。但好在那么丁点地方,城南城北离得也不是太远,嚷着要去找姜来一起吃饭的时候,黄炽蹬十来分钟的自行车便能带她到姜来的学校。
有一回放学后,卞秋琳在门口等半天都没有等到黄炽出来,索性到他的班级找他,在走廊上看到一个女孩正低头站在他对面,手里拿着一盒巧克力递到黄炽面前。
他却不肯接,板着脸站在那里,女孩眼圈红红的,都快要哭出来了。
卞秋琳微微一愣,抬起头来认认真真地端详了一下黄炽。
十七岁的他已经是一米八几的个头,因为长期打篮球,看起来健康阳光,再认真想想圣诞节前后,家里的抽屉里好像是塞着不少女孩子送的礼物,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应当也是来表白的。
那一瞬间,卞秋琳的心中闪过一丝微妙的感觉,但也只是一瞬间而已,很快她便恢复了嘻嘻哈哈的样子,走过去拿起女孩手里的巧克力,塞进黄炽的手里,拍了拍他的肩膀:“黄炽,看人家女孩子都要急哭了,拿着拿着。”
她冲女孩子挤了挤眼睛,拉着黄炽的手臂往楼梯口走:“想追黄炽是吧?我帮你追,但他现在要带我去找姜来啦。”
初夏微醺的风里,坐在后座的卞秋琳嫌黄炽骑得慢,不断催促:“黄炽你快点,姜来快要考试了,只有一个小时和我们一起吃饭的时间,被你浪费得现在只剩三十分钟了……”
从知道姜来最喜欢的女明星是刘亦菲之后,卞秋琳便留起了长发,风吹动着她的刘海,坐在后座的她伸直手臂感受着微风。
好似在对黄炽说,又好似在自言自语。
“世界何其美好,我要去见我喜欢的人。”
黄炽的心里有些酸涩。
升入高三,学习压力陡然增加了很多,姜来所在的学校专门开设了一个冲刺班,是奔着一流名校去的。
他不再有时间分给卞秋琳,有几次卞秋琳发信息问他要不要一起吃晚饭,他回复:数学试卷没有做完,改天吧。
卞秋琳在这边嘴巴噘得老高,可也没有办法,姜来的父母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最传统的父母,他打小就背负着太多的期望,有自己的人生道路要走。
悻悻地噘了一会儿嘴巴,卞秋琳索性也拿起语文书看起来:“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读累了,掐着手指头一算,她把头探出窗外对在院子里正练拉伸的黄炽喊道:“黄炽,我都喜欢姜来好多年了。”
她脑子又一转:“我都没对他表白过,你说他会不会压根就不知道?”
“不行,”卞秋琳一捋袖子,“我要写封情书表白。”
黄炽倒是真诚地给了建议:“先不要吧,姜来快高考了,你要是真喜欢他,等考完试再说。”
卞秋琳从窗口往下丢了一串葡萄:“黄炽你是不是转性了,居然没有讽刺我。行,等考上大学……姜来可是奔着北大清华的,我可考不上,不过也要在一座城市,北京,黄炽,你也考到北京。”
6.
高考后表白的计划并没有实现。
高考结束后的第二天,卞秋琳发信息约姜来一起吃饭,姜来回复:“好,正好也有事情想和你们说。”
卞秋琳不满意“你们”两个字,原本是计划单独约的,看样子还要把黄炽带上。
三人去吃烧烤,为了庆祝毕业,还要了两瓶啤酒,姜来一杯啤酒下了肚,有些羞涩地对卞秋琳和黄炽开口道:“有个事情,想让你们帮我拿一拿主意……”
卞秋琳正往嘴里塞着鸡脆骨:“说。”
姜来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微微低下头去:“高二下学期的时候,班里转来一个女生……”
卞秋琳拿着鸡脆骨的手定在半空中,觉得心脏好像被针扎了一样,微微一疼。
果不其然,姜来下面的话,是说自己如何喜欢上那个女孩的。
那个女孩和姜来一样,安安静静,不大爱说话,成绩好,总是和他交替坐着年级第一的交椅。
“她喜欢你吗?”卞秋琳缓缓地问道。
姜来摇摇头:“我不知道。”
“追啊。”卞秋琳忽然举起玻璃杯,昂起头往喉咙里倒进了一杯啤酒,“喜欢就追她啊,我来教你怎么追,等你见到她的时候,就上前拍拍她的肩膀,跟她说,喂,姑娘,你的男朋友掉了……”
“真的,”卞秋琳吸了吸鼻子,“别看我成绩不好,我可是读了很多小说的,告诉你们,但凡伟大的爱情,总是伴随着物品的迷之掉……”
卞秋琳没有说下去,她的声音忽然哽咽了。
脑海中浮现的,是十二岁那年,她百米冲刺般捡起他掉落的面巾纸:“同学,你的面巾纸掉了。”
她赶紧抓起桌子上的纸巾捂住鼻子:“这家烧烤太辣了,都要把我辣哭了。”
身后的街心公园里,有流浪歌手在卖唱,数年过去了,《一生所爱》还在传唱。黄炽骑着自行车带卞秋琳回家,跟着哼唱:“苦海/翻起爱恨/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
卞秋琳喝得有些醉醺醺,把头靠在黄炽的后背上,轻轻呢喃道:“黄炽,我好像懂了。”
黄炽回过头去。
“当年我们去看的那场电影,《大话西游》,我好像懂了。”
黄炽垂下头去,轻轻叹了口气:“我也懂了。”
“不求我的意中人是盖世英雄,为我身披金甲战衣脚踩七彩祥云,”卞秋琳吸了吸鼻子,说道,“只要他快快乐乐就好了。”
“嗯。”黄炽轻轻点了点头。
姜来的表白是在录取名单公布的那天进行的,女孩和他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情书是卞秋琳润色了好几遍的。
“……想象你的眉目,你的笑容,你的低声私语,你神情忧伤时故作的嘴角轻扬。
想带你去看我家养了很多年的乌龟,想和你一整天什么都不干泡在书店,想邀请你来做客,给你调配出翠绿颜色的饮料。
喜欢你,你在哪里,好像光就在哪里……”
姜来的眼角有些湿润:“秋琳,你写得真好,把我心里的想法完完全全写了出来。”
卞秋琳一撇嘴:“那可不,毕竟认识了你这么多年。”
毕竟喜欢了你这么多年。
但也知道,情书重要吗?表白重要吗?不重要。
这封信如此动人,是卞秋琳一边抽泣着一边写出来的,字字句句都是她的心声。
情书也好,表白也好,它们只应该出现在相互喜欢的人之间。
7.
卞秋琳的学校离姜来的不算太远,她却没有像少年时设想的那样,常常找他玩。
姜来在大学里的生活并不比高中时轻松多少,忙社团,忙学生会,忙着自己的恋爱,好似一扇崭新的门被打开,后面是五彩斑斓的世界。
卞秋琳也有五彩斑斓的世界,进入大学之后的她退去了婴儿肥,竟也是个异常好看的女孩,断断续续地收到过不少表白。
却没有答应任何人,那场少年时的喜欢太过长久,长久到让她觉得姜来都是自己的习惯。
不可否认,她仍旧是姜来极其重要的朋友,生活上、感情上遇到挫折和变动的时候,三人仍会坐在一起聊一聊。
卞秋琳有时候会劝慰自己,很好了,这样就很好了。
有时候也会钻牛角尖,想到她与他的人生只能这样,不觉悲从中来。
姜来的恋情并不顺利,和女友虽是同班同学,但对对方的性格并没有足够的了解,没有认真地思考过两人是否真的适合在一起,女友心高气傲,是发誓要伸手摘星辰的那种人,理想的伴侣并非当时的姜来所能达到的。
姜来是长情的人,又是真的喜欢她,得知女友背叛的消息时,痛不欲生。
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没日没夜地酗酒,是卞秋琳把他拖出来的。
她素来能言善辩,但在看到那样的姜来时,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拉着他压马路,北京城大大小小的街道巷子,不知道走了多少遍。
在什刹海看荷花看鸟,卞秋琳安慰姜来:“没关系的,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也没关系的。”
她看着波光粼粼的水面:“就像我喜欢海,也不能跳进海里,我不愿意,海也不愿意。”
再过数月,黄炽和卞秋琳接到了姜来的信息,他说自己已经申请到了出国留学的名额,近期就会出国,想大家再聚一聚。
姜来出国的前一天,卞秋琳给他准备送别礼物。
那天北京城下着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出租车都寸步难行,卞秋琳索性脱了鞋子,在淹到脚踝的水中淌着行走着,走了很远去挑选礼物。
送别礼物里,放了一个小小的银白色的U盘。
把十八岁那一年没有来得及说出口的话,写成一封情书装在里面,想着如果有一天,他会拿出那个U盘用,便会发现自己的心意。
姜来出国之后,开始时还会同她保持联系,后来便慢慢淡了。
他并没有提起过那封信,没有对那封信做出任何反应,卞秋琳甚至都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过那封信。
姜来当然看到了。
在异国他乡的留学生涯忙碌又孤独,有一回姜来在写完一个paper之后,发现自己惯常用的U盘毫无反应,便想起了盒子里那个银白色的U盘。
将它取出来插进电脑,弹出来的,是那个命名为“写给姜来”的文档。
他微微有些吃惊,思忖了半天,却没有打开。
他并不愚笨,漫长的时光之河里,并非对卞秋琳的情意毫无感知。但怎么说呢,同她相处的那么多时光,她对他来说,更像是朋友。
出国之后,他经常怅怅然地想起她来。
但有些人,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很多时候,没有结局,也就成了最好的结局。
姜来删掉了那个文档,但那个U盘,姜来一直带在身边。从申请基金到论文答辩,再到面试求职,做的PPT全放在了那个U盘里。
好似看到它,便凭空多出一些勇气。
让时光倒回去,卞秋琳是在什么时候喜欢上姜来的呢?
还都是小孩子的时候,卞秋琳有一回逃了课跑到操场上玩,操场上正好是姜来在的那个班在上体育课,偶然出现在跑道上的一群甲虫引起了**,有女生尖叫着,有男生伸出脚来踩死一只。
只有他抿着嘴唇蹲下身,仔细地盯着甲虫,小心翼翼地保护着它们,让它们一点点爬过去。
秋日的阳光打在他的面庞上,耷拉着两条腿坐在双杠上晃啊晃的卞秋琳就那样看呆住了。
尾声
二十八岁的时候,卞秋琳订婚了。
仪式简单,却很温馨,姜来没能回国,托人带了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
卞秋琳化妆的时候,黄炽推门走进来帮她整理了一下头纱,秋琳笑了笑,打趣他:“哥哥,你也要赶紧找个女朋友了。”
“等你嫁出去我就找,”黄炽的脸上也是浅浅淡淡的笑意,“这样才能放心啊。”
卞秋琳的未婚夫,是在地铁上认识的。
卞秋琳在地铁上坐了一会儿,觉得无聊,便从包里掏出耳机准备听歌。
旁边的年轻男人俯下身子捡起她的钥匙:“哎,你的钥匙掉了。”
卞秋琳摘下耳机,道谢之后伸手去接,年轻男人满脸惊喜:“你用索尼的耳机?好巧啊,我也是。”
那算是成年之后,卞秋琳见到的最蹩脚的搭讪了。
却还是忍不住轻轻笑出声来。
后记
《意中人》是个很青春的故事,卞秋琳在很小的时候,就遇到了自己的意中人。但它同时也是一个少女心缓慢地退潮的故事。
我喜欢少女,少女是信争取的,尤其是在感情里,总相信“人定胜天”,如同金庸小说里的赵敏,旁人说勉强不来,她“偏要勉强”。
少女心的退潮表现在,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那当然是很好的,但若是得不到,终归还要好好生活下去。“不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其实也没有关系的。”
“就像我喜欢海,也不能跳进海里,我不愿意,海也不愿意。”
我记得把这个稿子发给编辑的时候,她在QQ上给我留言说了这样一句话:“觉得你现在的故事里,带着一种成人似的倦怠,一种什么都算了的冷静。”
顿了顿,她又补充道:“我自然是很钦佩这份智慧的,但我们作为写作者,还是要有一些激烈的东西在。”
所以有时候微博上收到一些女孩子的私信,倾诉自己感情困扰的时候,我觉得这其实是一件好事情,能拼尽全力去爱,抱着“我偏要勉强”的悲壮,这证明了你们的青春。
女生的成长是很快的,能做少女的时候,就做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