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菲利普·辛巴杜于1969年进行了一项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其中一辆完好无损,停放在帕罗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另一辆则将车牌摘掉,把顶棚打开,停在相对杂乱的纽约布朗克斯区。结果怎样呢?
停在布朗克斯的那辆,当天就被人偷走了。而放在帕罗阿尔托的那一辆,一个星期也无人理睬。后来,辛巴杜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敲碎了。结果呢,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它就不见了。
以这项实验为基础,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一个“破窗效应”理论,他们认为:如果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被人打坏了,而这扇窗户又没有得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的纵容而去打碎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蔓延。
“偷车实验”和“破窗理论”更多的是从犯罪的心理去思考问题,但不管把“破窗理论”用在什么领域,都是角度不同,道理相似:环境具有强烈的暗示性和诱导性,必须及时修好“窗户上第一块碎玻璃”。
推而广之,从人与环境的关系去看,我们生活中所发生的许多事情,不正是环境暗示和诱导作用的结果吗?
一面墙上如果出现一些涂鸦而没有被清洗掉,很快墙上就会布满乱七八糟、不堪入目的东西;在一个很干净的地方,人们都不好意思扔垃圾,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现,人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随地乱扔垃圾,丝毫不觉得羞愧;在公交车站,如果大家都井然有序地排队上车,又有多少人会不顾众人的文明举动以及鄙夷的眼光而贸然插队呢?
与此相反,车辆尚未停稳,猴急的人们你推我拥,争先恐后,后来的人如果想排队上车,恐怕也没有耐心了;桌上的财物,敞开的大门,可能会使本无贪念的人心生不轨;对于违反公司程序或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关组织没有进行严肃处理,没有引起员工的重视,会使类似行为再次甚至多次重复发生;对于工作不讲求成本效益的行为,有关领导不以为然,下属员工的浪费行为没有得到纠正,会使这种情况日趋严重,等等。
破窗理论体现的是细节对人的暗示效果,以及细节对事件结果产生不容小视的影响力。事实证明,破窗理论也确实能够指导人们的生活。
20世纪的纽约以脏、乱、差闻名,环境恶劣,同时犯罪猖獗。其中地铁的情况尤为严重,是罪恶的延伸地,被认为是“可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的场所”。针对纽约地铁犯罪率的飙升,纽约市交通警察局长布拉顿采取的措施是号召所有交警认真推进有关“生活质量”的法律。他以“破窗理论”为师,认为小奸小恶正是暴力犯罪的引爆点。因此,虽然地铁站的重大刑事案件不断增加,他却全力打击逃票。
结果发现,每七名逃票的人中就有一名是通缉犯,每二十名逃票的人中就有一名携带凶器。结果,从抓逃票入手,地铁站的犯罪率果然开始下降,治安大幅好转。同时他又开始治理地铁车厢的卫生。车厢干净了,站台跟着也变干净了,站台干净了,阶梯也随之整洁了,随后街道也干净了,然后旁边的街道也干净了,后来整个社区干净了,最后整个纽约变干净了。
环境好,不文明之举也会有所收敛;环境不好,文明之举也会受到影响。人是环境的产物,同样,人的行为也是环境的一部分,两者之间是一种互动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平时一直强调的“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已不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它决定了我们自身的一言一行会对环境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在社会其他领域,同样存在着破窗效应,关键是我们如何把握环境的暗示和诱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