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的人格在体现道德理想的同时,又以个体为承担者:成人在某种意义上便表现为个体的完成。作为人格的承担者,个体同时又是生命的主体:它必然要经历一个从生命的开始到生命之终结的过程。质言之,个体的存在总是有限的。个体存在的这种有限性,使人生的意义成为严峻的问题:既然人必然要走向死亡,那么,人的存在究竟有何意义?人到底如何超越有限?正是对存在意义的自觉关注,使儒家价值观提升到了终极关怀这一形而上的层面。
孔子将人格的完善视为主体实现自身价值的具体体现,而成人的过程即展开于现实的人生之中。这样,理想的追求虽然指向未来,但它并不具有超验的性质;达到理想之途径,始终内在于现实的社会生活。与这一致思趋向相应,孔子对超然于此岸的事很少表现出兴趣。《论语》中记载:
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106]
鬼神是彼岸世界的对象,死则意味着现实人生的终结,相对于二者而言,人及其现实的存在(生)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这里既蕴含了关心人甚于关心超验对象的仁道原则,又表现了将现实的人生置于超自然对象之上的理性主义精神。而二者的统一,又构成了一种不同于宗教迷狂的人文主义价值取向,它使儒学的终极关怀,一开始便疏离于彼岸世界的追求而植根于现实的人生。[107]
然而,当人们认真地面对现实人生的时候,却不能不正视一个基本的事实,即个体存在的偶然性与有限性。作为特定的存在,个体来到世间,在某种意义上诚如海德格尔所说,具有被抛掷的性质:一方面,它的存在既非出于主体自身的选择,也非类的进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环,因而带有某种偶然性;另一方面,作为生命的主体,个体的存在总是有它的终点:死是其必然的归宿。这样,就个人而言,人生诚然是现实的,但同时又是偶然的、有限的;正是后者,使人生的意义问题变得突出了:作为一种有限的存在,生命的价值究竟何在?尽管孔子并不热衷于讨论生命的终结(死),但作为一个自觉反省人类生活的思想家,孔子始终严肃地关注、思考着如上问题。
对人生意义的考察,内在地关联着如何超越有限的问题。个体的有限性首先是相对于类而言,而有限性的超越,也总是涉及个体与类的关系。与个体存在的短暂性相对,类的生命本质上表现为一个绵延不绝的历史长河,它总是超越特定的个体而在生命的前后相承中无限延伸。这样,如何超越个体存在之有限性,在某种意义上便可以转换为如何使个体的生命融合于类的历史长河。孔子所循沿的,基本上便是如上思路。从孔子对孝的注重中,我们便不难看到这一点。如前所述,孔子将孝规定为仁之本,并一再从不同的角度强调孝之重要性。作为一种伦理关系,孝主要展开于亲子之间,而亲子关系首先表现为以血缘为纽带的生命延续:前代的生命在后代之中得到延伸。这样,个体便构成了生命之流的中介:一方面,它承续了前代的生命;另一方面,它自身的生命又在后代之中得以绵延。在这种前后相承中,生命的长河绵绵无尽,而个体则通过融合于其间而最终超越了有限。总之,透过血缘、心理情感等形式,我们可以看到,“孝”的更为深沉的本体论内涵和价值意义,便是生命的绵延,从《诗经》“孝子不匮,永锡尔类”[108],到孔子“慎终追远,民德归厚”[109],再到尔后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110],无不体现了这一点。
通过融入类的生命长河而超越有限,并进而从生命的延续中寻找个体的存在价值,这便是孔子解决个体有限性与人生意义之紧张、冲突的大致思路,它同时构成了儒家在这一问题上的基本价值取向。可以看出,这种思路及取向与宗教的观念存在明显的差异。一般而论,宗教很少关注生命的绵延(后来的道教可能是个例外),相反,它在总体上强调的是生命的寂灭和灵魂的延续。在灵与肉的对峙中,它几乎总是以前者抑制后者,从西方的基督教到东方的佛教,莫不如此。这种观念不仅未能正视现实人生,而且将逻辑地导致对生命价值的虚无主义态度:从宗教对天国的追求中,我们不难看到这一点。相形之下,孔子在孝的形式下所表现的对生命绵延的注重,无疑从个体有限性的扬弃这一角度,确认了人的存在价值。它使人的终极意义从超验的天国,回归到了具体的历史过程。不妨说,正是肯定生命在前后相承中绵绵延续,使儒家始终与彼岸世界保持了相当的距离。
当然,生命的历史绵延,并不仅仅是一种生物学意义上的延续。在孔子那里,生命同时又是(或者说,更主要的是)一种广义的文化生命,而生命的前后连续相应地也具有人文的意义。在谈到孝的具体内涵时,孔子指出: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111]
在此,道便可以看作一种文化理想,无改于父之道,则是继承前代的文化理想,孔子以此规定孝,意味着将生命之河的历史延伸,同时理解为文化生命的前后相承。[112]按照孔子的看法,正是在文化的承先启后中,个体进一步超越了自身的偶然性与有限性,并使自身的价值得到更为深刻的体现。当子路提出“愿闻子之志”时,孔子的回答便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113]老者代表的是前辈,少者代表的是后代。在继往开来的文化演进中,作为文化存在的主体一方面继承了前辈的历史遗产,另一方面又为后代留下了新的文化成果。他在世界上固然来去匆匆,但他所创造的文化业绩却随着文化生命的延续而获得了恒久的意义。“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114]这里没有任何伤感的情怀,相反,它表现的恰恰是对人生的乐观态度:人所创造的文化价值不会消失,它将融入历史的长河,并进而奔向无穷的未来。
也正是基于如上的信念,孔子可以在困厄之中依然保持达观: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115]
作为生命(包括文化生命)长链中的一环,个体承担着文化延续的使命(所谓“天之未丧斯文”,无非是这种使命的形而上表述),没有“我”,则文化将中绝(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正是在完成这种历史使命与职责的过程中,个体存在的意义得到了体现,个体的价值也得到了确证。在“匡人其如予何”的反诘背后,蕴含的正是这种自信。
不难看出,根据孔子的理解,个体的有限性与存在意义(人生意义)之间的紧张,最终应当在生命长河的延续中加以化解。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个体可以避免死的归宿。超越有限的真正含义在于,尽管个体作为特定的存在必然要走向死亡,但死亡并不意味着归于虚无。作为生命长链中的一环,个体的存在价值与意义将随着生命长河的绵延而长存,并得到进一步光大:“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之不如今也?”[116]从这一角度看,死亡本身对个体来说便不再是一种令人恐惧的归宿,“朝闻道,夕死可矣”[117]。这是一种对待死亡的从容通达的态度。儒家既不像存在主义(海德格尔)那样把死视为本真之我的实现形式,也不像后来的道教那样因畏死而追求个体的长生久视,这种健全的人生观在很大程度上便奠基于孔子的如上观念。
要之,孔子从生命的自然延续与历史延续(文化延续)中寻找有限的超越与存在的价值(人生的价值),使儒家一开始便避免了对彼岸世界的幻想,而努力在现实人生中追求和实现存在的终极意义,这种有限而超越有限、乐生而不畏死的人生态度,无疑体现了积极的价值取向。不过,应当指出的是,由强调生命的绵延(主要是广义的文化生命的延续),孔子同时又表现出某种因循的倾向:在“三年无改于父之道”等要求中,文化的继承似乎被提到了至上的地位,孔子本人也以“述而不作”为取向,尽管如前所述,孔子并未否定文化创造的意义,但如何在“述”(承继)与“作”(创造)之间保持适当的张力,似乎并不是一个已经完全解决了的问题。
[1] 《论语·微子》。
[2] 《论语·八佾》。
[3] 《论语·宪问》。
[4] 《论语·为政》。
[5] 《论语·学而》。
[6] 《论语·学而》。
[7] 《孟子·梁惠王上》。
[8] 《论语·阳货》。
[9] 《论语·泰伯》。
[10] 《论语·颜渊》。
[11] 《论语·里仁》。
[12] 《论语·子罕》。
[13] 《论语·述而》。
[14] 《论语·卫灵公》。
[15] 儒家所说的道,往往兼有法则、社会理想、道德原则等多重含义。此处之道与《论语·宪问》篇中“道之将行也欤?命也。道之将废也欤?命也”所说的道,意思相近,皆指社会理想或政治原则。
[16] 《论语·泰伯》。
[17] 《论语·宪问》。
[18] 《论语·宪问》。
[19] 《论语·述而》。
[20] 《论语·子罕》。
[21] 《论语·宪问》。
[22] 《论语·八佾》。
[23] 《论语·尧曰》。
[24] 《论语·述而》。
[25] 《论语·微子》。
[26] 《论语·宪问》。
[27] 狄百瑞认为,儒家的为己说包含着“自我的觉醒”“独立的判断”等观念。他似已注意到这一点,但其将儒家上述思想与个人主义联系起来,则容易引起混淆。以上内容参见W.T.de Bary,Individualism and Holism:Studies in Confucian and Taoist Values,Ed.by D.J.Munro,Ann Arbor,MI,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85,p.334。
[28] 《论语·卫灵公》。
[29] 《论语·雍也》。
[30] 《论语·卫灵公》。
[31] 《论语·颜渊》。
[32] 《论语·颜渊》。
[33] 《论语·子罕》。
[34] 《论语·卫灵公》。
[35] 《论语·为政》。
[36] 《论语·子张》。
[37] 《论语·学而》。这句话虽出自孔子的学生有子之口,但表达的却是孔门的思想。事实上,孔子本人便一再强调“君子和而不同”(《论语·子路》)。
[38] 《论语·颜渊》。
[39] 主体间的沟通与协调已越来越为当代思想家所注意,如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即对此做了相当系统和深入的分析。尽管哈氏突出了语言的中介作用,但合理的交往总是指向主体间的相互理解与彼此沟通。以上内容参见J.Habermas,The Theory of Communicative Action,Boston,Beacon Press,1984,pp.94-101。
[40] 《论语·卫灵公》。
[41] 《论语·阳货》。
[42] 《论语·里仁》。
[43] 《论语·微子》。
[44] 《论语·子路》。
[45] 《论语·述而》。
[46] 《论语·泰伯》。
[47] 《论语·尧曰》。
[48] 《论语·述而》。
[49] 《论语·里仁》。
[50] 《论语·子路》。
[51] 《论语·宪问》。
[52] 《论语·季氏》。
[53] 《论语·乡党》。
[54] 《论语·尧曰》。
[55] 《论语·卫灵公》。
[56] 《论语·雍也》。
[57] 《论语·述而》。
[58] 《论语·里仁》。
[59] 《论语·颜渊》。
[60] 《论语·八佾》。
[61] 《论语·子路》。
[62] 《论语·子路》。
[63] 《论语·子罕》。
[64] 《论语·泰伯》。
[65] 《论语·先进》。
[66] 《论语·里仁》。
[67] 在广义上,实用主义、存在主义都可以归入境遇伦理学之列,而狭义的境遇伦理学则与弗莱彻在《境遇伦理学》一书中所阐释的这类伦理思想相关。
[68] 《论语·子张》。
[69] 《论语·里仁》。
[70] 郝大维与安乐哲注意到孔子肯定义与具体境遇、特定背景的联系,但却忽视了孔子赋予义以绝对性这一面,并由此否定义是一种普遍的道德原则(参见D.L.Hall and R.T.Ames,Thinking Through Confucius,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87,pp.100-105)。这种看法与孔子总的思想倾向似乎相去过远。[美]郝大维、[美]安乐哲:《通过孔子而思》,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71] 《论语·里仁》。
[72] 《论语·宪问》。
[73] 《论语·述而》。
[74] 《论语·子路》。
[75] 《论语·卫灵公》。
[76] 《论语·公冶长》。
[77] 因此,我们很难同意郝大维与安乐哲的如下看法:在孔子那里,对审美情感的注重已超越了理性的要求(参见D.L.Hall and R.T.Ames,Thinking Through Confucius,New York,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87,Chapter 3)。这一观点似乎忽视了孔子思想中理性精神的主导意义。
[78] 《论语·阳货》。
[79] 《论语·里仁》。
[80] 《论语·里仁》。
[81] 《论语·颜渊》。
[82] 《论语·泰伯》。
[83] 《论语·公冶长》。
[84] 《论语·泰伯》。
[85] 《论语·泰伯》。
[86] 《论语·述而》。
[87] 柯雄文(A.S.Cua)认为,儒家的君子为人们的具体行为提供了一种效法的样式(models of emulation)。这一看法已涉及了君子的人格典范意义。不过,柯雄文未能进而对圣人与君子的不同人格意义做区分。
[88] 《论语·泰伯》。
[89] 《论语·颜渊》。
[90] 《论语·子路》。
[91] 《论语·子路》。
[92] “成人”有名词与动词二重含义。作为名词的成人,是指完美的人格;作为动词短语的成人,则有成就理想人格之意。成人之道中的“成人”,主要与后一含义相关。
[93] 《论语·阳货》。
[94] 《论语·卫灵公》。
[95] 《论语·颜渊》。
[96] 《论语·八佾》。
[97] 《论语·里仁》。
[98] 《论语·里仁》。
[99] 《论语·里仁》。
[100] 《论语·学而》。
[101] 《论语·宪问》。
[102] 《论语·子张》。
[103] 《论语·阳货》。
[104] (清)刘宝楠:《论语正义》引。
[105] 《论语·泰伯》。
[106] 《论语·先进》。
[107] 孔子虽然赋予命以超验的形式,但命本身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形而上的设定,其理智的思辨意义往往超越了宗教情感。
[108] 《诗经·大雅·既醉》。
[109] 《论语·学而》。
[110] 《孟子·离娄上》。
[111] 《论语·学而》。
[112] 儒家的另一经典《中庸》曾引孔子语:“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也。”此语虽未必一定出自孔子之口,但同时却又从一个方面印证了把“孝”广义地理解为文化延续(继人之志,述人之事),是儒家的一个基本观念。
[113] 《论语·公冶长》。
[114] 《论语·子罕》。
[115] 《论语·子罕》。
[116] 《论语·子罕》。
[117] 《论语·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