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的意思很清楚,当我们为了谋生做的那件事伤害了自己的本性,那么,就应该不再做这件事。但如何解决生活的问题呢?陶渊明的答案是节制自己的欲望,过一种清贫却自由的生活。回到本章的标题:该不该为了谋生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如果以陶渊明的例子,那么,回答肯定是不应该。

陶渊明之所以认为不喜欢的事不应该做,是因为这件事越过了他做人的原则。但是,很多我们不喜欢做的事,并不一定会越过我们做人的界限。比如,在商店做一个店员,或者在学校做一个老师,又或者陪亲戚去游览景点,或者加班写一个文案,等等,可能都不是我们喜欢做的事,但这些事并不会违背我们做人的原则,我们只是厌烦,只是不喜欢,但为了谋生,为了人情,还是不得不做,做了也无伤大雅。

所以,如果以喜欢还是不喜欢为标准,那么,既可以回答,为了谋生,我们有时候绝对不应该做自己不喜欢的事;也可以回答,为了谋生,我们有时候不得不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也许,这个问题换一种问法会更清晰:我们能不能把自己的爱好变成谋生的手段?如果以陶渊明为例,回答是并不能够。陶渊明最喜欢的爱好无疑是读书、写诗、喝酒,但这三件事在他那个年代都不能让他养家糊口,所以,他只好选择种地,做农夫。从他的诗里,我并不认为他发自内心地喜欢这种工作。但是,相比于当官,这个不喜欢的事情,只是不喜欢而已,并不会违背做人的原则,所以,他就把这个不喜欢的事变成自己喜欢的事了。

这一点,有点像英国十九世纪的作家兰姆。兰姆酷爱写随笔,但没有办法用稿费养家糊口,十四岁就开始做职员,一直做了三十六年。他在晚年写《退休者》一文,开篇就说:“假设你命里注定,将一生的黄金岁月,即光辉的青春岁月,全部消磨在一个沉闷的写字间的斗室之内;而且,这种牢房似的生涯从你壮盛之时一直要拖到白发苍苍的迟暮之年,既无开释,也无缓免之望……”

但兰姆并没有放弃写作。在我看来,恰恰是业余时间的写作,把他从沉闷的工作中解放了出来。如果兰姆和陶渊明活在今天,以他们的写作才华,大约都能够通过自己的爱好赚到足够的稿费养活自己和家人。这确实是世俗生活最高的境界:自己的爱好就是自己的工作。今天这个时代,市场经济、传播技术,为每一个个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每个人都可能从自己的爱好里找到谋生之道。

当然,也有小朋友对我说,问题是他没有什么爱好。那么,我只能说,这个小朋友唯一要学习的就是如何喜欢自己正在做的事。你正在做的事,就是你的爱好。另有一个小朋友说:我喜欢运动,但我实在没有办法从运动里找到赚钱的门道,我不得不找一个公司去上班。那么,我只能说,这个小朋友唯一要做的,只是找一份不那么讨厌的工作维持生活,同时一辈子保持你的爱好。说不定,在你不断地坚持自己爱好的过程里,突然有一天,你的爱好解决了你的谋生问题,你再也不用回那个公司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