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行知是近代中国享誉海内外的著名教育家。他在短暂的55年岁月中,为中国近代教育的普及、民主思想的传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的一生留下了大量的著作,散见于国内外各类报刊。1982年,为了能够系统地研究陶行知,华中师范学院(现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和湖南教育出版社合作,开始编订《陶行知全集》(简称湘版《全集》),并于1985年出版了六卷本。随着湘版《全集》的出版,中国陶行知研究会陆续收到了陶研工作者、陶行知生前好友、学生等群体的宝贵建议,要求在湘版基础上,重新编订一本更为完备的《全集》,后终于在1991年由四川教育出版社出版十卷本《陶行知全集》(简称川版《全集》)。2005年,在原版的基础上,增加了补遗两卷,形成了现今的《陶行知全集》十二卷本(以下简称《全集》,即本文考订的对象)。可以说,这八百万字的浩大工程必将永远载入史册,成为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早在1991年十卷本出版之时,陶行知的学生,前安徽省委书记、国务委员,时任中顾委常委的张劲夫同志就曾撰文表示“新版《陶行知全集》的出版,必将永育后人,光照千秋!”[2]
相比较湘、川两版《陶行知全集》,2005年川版收录内容广,发行量大,影响也更大。考虑到今后一段时间内两版《陶行知全集》均无再版的可能性,兼之当前参考文献均需最新版本书籍的要求,2005年川版《全集》将会成为陶行知研究的权威引文来源,因此,确保其真实可靠亦成为每一个陶研工作者关心的问题。近年来,笔者遵业师之嘱编撰《陶行知年谱长编》,2005年川版《全集》成为笔者编撰资料的重要来源。在编撰过程中,笔者发现《全集》中存在的一些讹误并随手记下,现今举出数例以作考订,以为陶研工作的更加完善。
一、《金陵光》之考订
陶行知在金陵大学求学期间,在校刊《金陵光》发表20篇文章近十万余字,这些文章大都收入《全集》,但笔者发现其中讹误颇多,现考订如下:
《全集》第1卷第139页《金陵光增刊中文报之缘起》一文,据书中注释为“1913年4月第4卷第1期”,而同为第4卷第1期的《〈金陵光〉出版之宣言》(《全集》第1卷第135页)却出版于1913年2月,间隔两个月出版同一期似乎不太可能。该文据朱泽甫著《陶行知年谱》记载为1913年2月,而《金陵大学史料集》则为1913年3月第4期,众说纷纭,无所适从。后笔者得南京大学李刚副教授之助,不仅给予所作《思想的底色——陶行知〈金陵光〉文献考论》一文,还告知原件所藏之处,使得该文出版日期才得以确认,即1913年2月第4卷第1期。李文中还注明此文“无署名,紧接上文,故一般认为是陶著”[3]。
《全集》第6卷第694页译著《罗斯福》一文,书中注释为“原载于1913年9月-1914年4月《金陵光》第4卷第4、6、7、8期及第5卷第2期”。事实上,1914年4月所出为第6卷第2期,同期还刊载了陶著《视神经上血管之观察法》、《惠罗先生激励支哥大学体育会诸君赴吴米大学赛艺文》、《赠同学李晓宇入都序》及辞去中文主笔的声明,上述诸文除《赠同学李晓宇入都序》外均收入《全集》,也均为1914年4月第6卷第2期,故无第5卷第2期之说。由此一例,笔者怀疑连载时期均有错误。后经考订,《罗斯福》一文刊发应为第4卷第4期、第5卷第6、7、8期,第6卷第2期。
此外,《全集》第6卷第569页译文Wood Orchid (《木兰诗》),《全集》中表示刊发于“‘THE UNIVERSITY OF NANKING MAGAZINE’,No.8,Vol.Ⅳ,January 1914”,即1914年1月第4卷第8期,后经笔者考订,该文应刊于1914年1月第5卷第8期。
二、《教育汇刊》之考订
《教育汇刊》系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育研究会所编刊物,陶行知亦曾在上有文发表。《全集》第1卷第301页即收录有陶著《地方教育行政为一种专门事业》一文。书中标注此文刊发于“1921年7月《教育汇刊》第2卷第1期”,而《全集》第1卷第296页《教育厅长之产出问题》一文也刊于《教育汇刊》第2卷第1期,却为同年3月,相差四月之久。对于此处错误,引用者以讹传讹。现举《陶行知与中国现代化》书中一例:“1921年3月,他在《教育汇刊》发表专论《地方教育行政为一种专门事业》。”但该句注释却为:“《地方教育行政为一种专门事业》(1921年7月),《陶行知全集》第1卷,第305页。”[4]正文为3月,引注为7月,前后不一,让读者难以辨别。
笔者在翻阅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馆藏后,确定两文均刊发于1921年3月《教育汇刊》的第1卷第1期上,并非所说的第2卷第1期。该期刊为南高师教育研究会会刊,季刊,时年3月刚刚创刊。《中华书局大事纪要》一书中亦有佐证:“(1921年)3月……南京高师教育研究会编《教育汇刊》创刊,由本局印行。”[5]
此外,《全集》第1卷第498页《平民教育运动与国运》一文,注释仅为《教育汇刊》第6集,据查阅南师大馆藏后考订为第1卷第6期。《全集》第6卷第723页《孟禄博士在南京讨论会中之谈话》、第11卷第45页《报告孟禄博士在华活动》都由第3集考订为第1卷第3期。
三、晓庄封后陶离宁时间考订
1930年4月,晓庄师范被国民党当局封闭,陶行知本人亦遭受通缉,后离开南京奔赴上海。至于具体离开南京的时间,据中央教科所编撰的《陶行知年谱稿》记载:“四月十二日,国民党政府到处张贴布告‘勒令解散’晓庄,并正式下令通缉陶行知……十三日,国民党首都卫戍司令部派兵五百余人……派兵占领晓庄。陶行知事先得知国民党反动派将通缉自己,即星夜往上海避难。”[6]按字面理解,当为11日或12日夜。余子侠《陶行知生平事迹五考》中认为“陶行知于4月12日夜乘23点的火车离开南京走避上海,匿居在上海静安寺路赫德路口同乡友人程霖生家中”[7]。
关于离开南京时间,《全集》第11卷第283页《被通缉时与学生告别》一文中注有陶行知于4月11日夜与学生告别,并乘当夜11点半的火车赴沪。该文为戴伯韬所作,原文中并未说明具体时间,只是含糊地表示“有一晚”。[8]《全集》却草率地将时间确定为4月11日夜,可能是受朱泽甫著《陶行知年谱》影响,亦可能因为陶本人所说“大约明天早晨就要执行”而推断得出。事实上,陶既不是11日夜23时半赴上海,也不是12日夜离开,因为黄炎培日记中有明确记载,“4月11日晚,成志会聚餐。陶知行报告晓庄,余报告徐公桥状况。”[9]可见,11日晚间,陶已经在上海了,并报告了晓庄一事,所以以上诸说皆为有误。综合各类资料推断,笔者认为陶行知离宁赴沪当为4月10日或之前两日晚11时半。
四、诗歌考订数则
《全集》第7卷第674页《小孩进行曲》一诗注释为“这是作者1938年10月15日在庆祝新安旅行团三周年纪念会上朗读的一首诗”,《全集》第11卷第590页注释也进一步证实了这个说法:“1938年10月15日在庆祝新安旅行团成立三周年纪念会上,陶行知念了一首诗”。但全集第4卷第195页《骑到真理的背上去》一文注释却与此相左,其注释表示陶参加该会时间为10月14日。湘版《全集》亦为14日,其注释如下:“10月14日,新安旅行团举行成立三周年和第二团(第一团已去长沙)成立的庆祝大会,邓颖超、田汉等人都应邀赴会祝贺。会上,陶行知在讲话中朗诵了这首长诗”[10]。《行知备忘》也记录参加三周年纪念会是在1938年10月14日“3时-5,新安旅行团”[11],陶本人在致吴涵真信中也如此表述:“十四日……本日新安旅行团举行三周[年]纪念,田汉、邓颖超诸先生都到,弟与任光兄作歌四首为他们祝寿。十五日再访李德邻先生于夏店司令部,安徽之事暂缓。”[12]此外,《田汉年谱》亦可证明为14日参加此会。[13]因此,由上述数证可知,虽然新安旅行团成立纪念日为15日,但陶15日并未在场,而是14日参加纪念会并作诗歌庆祝。
《全集》第7卷第722页《祝沈衡山先生寿庆》虽无日期,但编者却将其归为1939年所作。笔者根据诗中“自从相伯上天去”一句可以判定此诗作于1939年11月4日之后,再从《行知备忘》1940年1月4日沈钧儒“六六大寿,作诗两首”处可以得知,此诗应作于1940年1月4日,故并不应该归于1939年。
《全集》第7卷第858页《送美国香烟与翦伯赞》落款为“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据查《行知备忘》发现,该诗应作于1944年11月14日[14],并非11月24日。对此,翦伯赞的《我和行知先生》一文可以为证。[15]此外,该诗的前一首《赠翦伯赞先生骆驼牌香烟一支》可由翦的《我和行知先生》文处得知作于1944年8月9日。
《全集》第7卷第968页《寿张伯苓先生七秩大庆》,书中将其编排在1946年。实际上,张伯苓七十大寿是办于1944年4月5日。据《张伯苓年谱长编》记述:南开学校暨南开校友总会在重庆南开中学礼堂、图书馆二楼提前举行庆祝张伯苓七旬寿辰盛大纪念会,陶行知作此诗以敬贺。[16]故此诗不能归于1946年所作,应为1944年。
《全集》第12卷第56页诗歌《元旦游鸡鸣寺》,下有注释“此诗为孟禄告别南京前,陶行知与其同游鸡鸣寺时所写”。该诗落款为1922年1月1日,但据《孟禄在华活动年表》显示,该日孟禄正从南通返回上海,并直到4日才赴南京。此外,注释中孟禄访华期间“陶行知全程陪同”一语亦过于武断,此举一例。1921年9月24日,孟禄“开始参观北京各校。上午参观梁家园小学、北京高师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午后参观女子职业学校。”[17]而同日,陶行知正在南京高师、东南大学附中成立四周年纪念会上发表讲话。[18]所以,陶行知并未“全程陪同”。故1922年1月1日陶身处南京鸡鸣寺,孟禄却在数百里外的上海,那么注释第二条“有客思归去”的解释就是有误的了。
《全集》第12卷第357页诗歌《圣之时者也》下有注释“1938年10月18日写于自奉节到万县的轮船上”,据查此条注释不实。据10月22日致吴涵真函中表示:“弟十八日离汉,昨夜到宜昌”[19],据此可知直到21日陶行知才抵达宜昌,可见18日他并未抵达重庆奉节地区。此外,据同船从武汉出发的印度医生巴苏在10月20日记述:“下午一时半,船抵沙市”[20],可见,该船20日才抵达湖北沙市,故18日在奉节到万县一段的注释就是错误的了。
五、书信考订数则
《全集》第8卷第182页关于安徽三中一事致胡适函,书中将其归类为1919年。但同函在《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却归为1920年[21]。笔者查阅了《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也未能找到落款年份。但在考订过程中却发现,湘版《全集》也将此函归为1919年,出处却为《胡适来往书信选》,可见早期的湘版就已出错,川版是否依样画葫芦不得而知了。笔者在综合书信内容后判断此函应为1920年作。信中陶行知与胡适讨论了安徽三中校长方振民一事,并认为方不可能搞学潮。在此后的12月12日,陶行知再次致函胡适,告知三中已起学潮,方已提出辞职[22]。12月26日陶又致函胡适,告知学生及教育厅开始对方振民进行挽留[23]。直到次年6月30日还在为三中一事与胡适讨论,要求保持一致态度[24]。胡适也在次年7月3日记述:“写信与陶知行、张春霆(安徽教育厅长),皆为安徽第三中学校长方新辞职事。又发一电慰留方君。”[25]由此可见,从事件连续性而言,此信决非作于1919年11月8日,而是《胡适来往书信选》中认可的1920年11月8日。
《全集》第8卷第342页致吴树琴的《你是我梦里最欢迎的人》一函,落款为1936年6月15日,而同函在湘版《全集》中落款为1936年3月15日[26],此函在《吴树琴与陶行知》一书中却为1937年5月15日[27],三处落款日期皆不相同。笔者综合三个版本后判断,湘版《全集》肯定是不对的,因为1936年3月15日陶行知在上海,且妻子汪纯宜尚未去世,故信中抬头“亲爱的冰小姐”的称呼不合时宜。川版《全集》认定的1936年6月15日,笔者认为也不正确:陶行知于1936年6月5日抵达香港,7月10日离港赴欧,这段时间均在香港,那么信中所谓“相隔几万里”,“以后每逢有船来,赏我一封信”似乎与事实不符。故笔者认为,此信应为《吴树琴与陶行知》一书中的时间,即1937年5月15日。判断原因如下:一,信中的称谓。此信抬头为“亲爱的冰小姐”,落款为水,这类信件在陶、吴早期交往过程中并未出现,而是陶在海外一段时间后两人感情升温才有此称谓变化。二,信中提及“相隔几万里”、“以后每逢有船来,赏我一封信”与5月15日前后信件上下传承,如同年4月29日陶致吴的信中表示:“我是每一次船来,总希望能得到你一封信”[28],6月15日则告知吴“上海到美国的信(西部)快则十六天,慢则一个月。在报上看到船期,早一天寄”[29]。三,该函中“把你家里的通信处告诉我。这通信的路线是不可以间断”一语与5月15日前后函件是密切相关的。陶在4月29日致函吴表示:“你到家后,我想通信总是有人转交吧。”[30]而6月15日的函则谓:“知道你已经得了允许在市中心卫生局实习……可惜你又不能去看多年不见的妈妈了。”四,该函中“短短信,常常寄”一语在一月后即6月15日的信中又再次出现,前后关联紧密。为此,笔者与吴树琴先生的女儿卢爱萍女士取得联系,她根据该信判断,陶曾在1938年12月29日为吴树琴来信编号时写道:“你去年四月二十日所写的梦”,因此,结合信的内容可知吴树琴致陶行知的“梦信”实作于1937年4月20日,考虑到当时中美间邮件“快则十六天,慢则一个月”,故推测此函应在1937年5、6月间。故综合上述几点,笔者赞同卢女士认为的笔误一说,即五月十五误写成三月十五,也就是说此函作于1937年5月15日。
《全集》第9卷第142页为贺绿汀雷醴泉请领衣物损失补助一事致魏文翰函,落款为1941年4月21日,文中注释为“育才学校音乐组主任贺绿汀与会计雷醴泉于1941年4月20日由重庆乘民用轮返校,船经磁器口浪子滩时翻沉”。事实上,民用轮翻沉一事发生于1940年4月20日。行知备忘如是记载:“(1940年)4月20日,‘民用’,八时三十分在磁器口五里飞缆子滩翻……下午二时,派人调查报告……4月21日,胡然先生来看贺绿汀先生消息……贺先生得救,36号登记,雷醴泉君无消息。”[31]贺绿汀于1940年5月20日刊发于《新华日报》的回忆文章也证明此次事故发生于1940年4月20日[32]。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此索取衣物损失补助之信应作于1940年4月21日,即事故次日,否则时隔一年之久再作此函不合情理。笔者断定,此信落款要么是陶本人笔误,要么则是编排校对有误。
《全集》第9卷第339页致吴树琴函,陶行知落款日期为1943年12月20日。笔者则根据信中信息判断,此信应为12月21日。信中提供了几点信息,如“昨日……史宅公祭及利他聚餐皆错过”,那么据文推断史宅公祭应为19日,但是黄炎培却记述在12月20日:“吊史良母丧”[33],此处两者记录无法统一。信中又说“八时起床,即忙到现在,衡老诞辰”。笔者查阅了当日出席沈钧儒诞辰的董必武、郭沫若等人年谱,均为21日,《新华日报》刊发的新闻亦为21日。信末又谓:“散会时已五点钟,接着赴李绍涵宴”,此点亦与《行知备忘》中12月21日“六,棉花街58号附1,‘庆记’李先生”相符合[34]。笔者又幸得吴树琴先生之女卢爱萍女士提供吴树琴日记,其在1943年12月20日记述:“行离此赴渝”。[35]故综合以上几点可以得知,该信作于1943年12月21日,落款20日或许是陶行知本人的笔误造成。
六、其他考订
除上述可以归纳分项考订外,笔者对《全集》中出现的一些微小错误也一一记录在案,今罗列在下,以便今后的研究者判断。
1.细化考订
①《全集》第1卷第74页《我们的信条》一文,注释仅说明为1926年11月在中华教育改进社特约乡村教师研究会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而据相关会议记录资料可以考订出此次讲话时间为11月21日下午2-4时。②《全集》第1卷收录的《杀机之天然淘汰》《民国三年之希望》《呼吁某校》《视神经上血管之观察法》四文,均为陶行知刊发于《金陵光》的文章。《全集》中似乎遗漏了一点,即此四文署名均为“知行”。陶行知在《金陵光》刊发的文章除此四文之外,均署“陶文濬”、“陶知行”或英文名,此四文当以说明。③《全集》第4卷第510页《在中国人民救国会第五次大会上的报告》,该文无具体时间,后笔者查阅《救国会史料集》,确定该报告作于1946年2月26日下午7时。④《全集》第11卷第219页,信函抬头为“适之、在君吾兄”,编者拟标题为“致胡适、在君”。丁在君即丁文江,既然适之改成胡适,在君何不改成丁文江?同样的问题在《全集》第8卷第744、751页的两函中也存在,此两函均致“在君、适之、兆熙”,编者将标题拟为致丁文江、胡适等,“兆熙”则置之不理。兆熙即王景春,此三人为当时中英庚款顾问委员会中方成员,故笔者将其一一细化,以便读者。
2.校对刊印错误考订
①《全集》第1卷第111页《以教人者教己》一文,书中注释为“1927年11月3日在晓庄学校寅会上的演讲词”,而第114页文末又注有“11月5日”的字样。事实上,3日所讲为《在劳力上劳心》,故此处校对有误。②《全集》第1卷第129页《艺友制师范教育答客问——关于南京六校招收艺友之解释》一文下注日期为1927年1月9日、11日《民国日报》,实际上该文作于1928年。因为文中所指南京六校包含了晓庄乡村师范试验学校,而若为1927年1月,晓庄尚未成立。此外,陶行知所著《艺友制的教育》一文中有其史略,并称“民国十七年一月八日南京试验乡村师范学校、燕子矶小学、尧化门小学、晓庄小学、鼓楼幼稚园、燕子矶幼稚园已开始招收艺友……一月九日作者曾在《申报》及《民国日报》上发表一文,题为《艺友制师范教育答客问》”。[36]此文在朱泽甫《陶行知年谱》中亦为1928年1月。③《全集》第1卷第255页《介绍杜威先生的教育学说》,书中注释为“1919年3月13日《时报·教育周刊·世界教育新思潮》第6号”,而之前一文即第253页《道路与教育》,于同年3月24日同刊物出版,却为第5号,日期在后却刊期在前,显然不合常理,经查证湘版等资料后发现,应为3月31日,故认为此处校对中将“31日”误作“13日”。④《全集》第4卷第630页《生活教育社晓庄研究所三十年度工作计划大纲》下注为“1940年8月10日《战时教育》第6卷第1期”,查实为“8月1日《战时教育》第6卷第1期”。此处亦为校对错误。⑤《全集》第12卷第179页下注:“1927年7月2日田汉率南国剧社到达南京”,此条消息不实,据《田汉年谱》记载应为“1929年7月2日”。考虑到注释中前后均为1929年,此间为1927年,可能应是校对错误。⑥文字校对错误此处仅列举数处。考虑到800余万字的书籍若要一字不错,确为难事,笔者难免有吹毛求疵之嫌。《全集》第6卷第187页中“July 4,1646”应为“July 4,1946”。《全集》第7卷第34页标题“湖涂”应为“糊涂”;第254页《追忆美国得父没耗后之生活》中“没耗”应为“殁耗”,此处不仅文中错误,目录处也是错误的;同集《闹意见》一诗目录页错为《闹看见》。《全集》第11卷第243页下注《亿当年,哭铭勋》中“亿”应为“忆”;第11卷第552页,诗歌第六行“葫芦里装的什么约?”中“约”应为“药”。再如《全集》第2卷286页7月19,少了一个“日”字;而303页方与严则作“方之与严”。
3.其他考订
①中华教育改进社第三届年会开幕日考。《全集》第11卷第179页有注释:“1924年7月4日,中华教育改进社在南京公共讲演厅举行第三届年会开幕式。”而在《全集》第1卷第538页注释第一条则为“第三届年会:1924年7月3日至9日,在南京东南大学召开。”这里两相矛盾。笔者查阅黄炎培日记有如下记述:“1924年7月3日:中华教育改进社年会开幕……”[37]。对于开幕一事,朱自清《旅行杂记》一文亦有记述:“七月三日早晨的年会开幕大典……三日的早晨,大雨倾盆而下。这次大典在中正街公共讲演厅举行。”[38]故得出《全集》第11卷第179页文中开幕日期有误,并导致第179页之后数文的日期都出现问题,均需再作考订。关于第三届年会的时间错误在第12卷中亦有反映,第111页《中华教育改进社第三次社务报告》下注“系1924年6月在中华教育改进社第三次年会上的书面报告”,实际应作“1924年7月”。②《全集》第3卷第627页《关于儿童科学通讯学校的两个文件》一文,注为“1935年4月16日《生活教育》第2卷第5期”,查实为第2卷第4期。③《全集》第11卷第178页《自立》下有注释:“在1933年4月1日《生活教育》第2卷第3期上”。此条注释不实,《生活教育》于1934年2月16日创刊,1933年并无此刊物。后经查证,应为“1935年4月1日《生活教育》第2卷第3期”。④《全集》第11卷第226页《天地君亲师》一文,后有注释表示书中所谈1926年12月25日召开特约乡村试验学校大会一事时间有误,并给出参阅《全集》第2卷262页所载附录《特约乡校教师研究会第二次开会纪事》。而事实上,该文记录并无错误,会议确实于1926年12月25日召开。⑤《全集》第11卷第486页下有注释“1934年10月1日《生活教育》第1卷第18期”,此处应为第1卷第16期。⑥《全集》第11卷第537页《我们的态度》一文注释:《大众教育》创刊号为1936年5月1日,而第3卷第372页《大众教育与民族解放运动》一文则有注释:“原载1936年5月10日《大众教育》创刊号”,此处两相矛盾。经查证《大众教育》原刊发现,该刊确实创刊于1936年5月10日,第3卷中日期正确,第11卷则是错误的。⑦《全集》第11卷第800页《阳翰笙日记选》中1945年8月11日条错误,该条日记应为8月16日。⑧《全集》第12卷第176页引《田汉年谱》中有关记述一条:“1940年10月,与郭沫若、赵清阁、应云卫、左明等同游重庆北温泉,并访问陶行知任校长的育才学校。后游缙云寺,作七律一首赠赵清阁。”经查证《田汉年谱》后发现此条不实,具体时间应为“1940年6月”。
七、结语
历史研究最根本的要旨在于求真。1998年至2006年,朱子善先生先后发五文强调在陶行知研究中“毋忘求真”[39],其精神正如梁启超所谓:“吾又以为善治学者,不应以问题之大小而起差别观;问题有大小,研究一问题之精神无大小。学以求真而已,大固当真,小亦当真……夫大小岂有绝对标准,小者轻轻放过,浸假而大者亦轻轻放过,则研究精神替矣。”[40]与梁启超颇有往来的陶行知也是“求真”的追随者,他的一生都在致力于“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笔者深受前辈学人“求真”思想的感染,亦以为“大固当真,小亦当真”,遂撰文对《全集》作一考订,盖所谓“吾侪今日宜筚路蓝缕以辟此涂,务求得正确之史料以作自己思想批评之基础;且为后人作计,使踵吾业者,从此得节啬其精力于考证方面,而专用其精力于思想批评方面,斯则吾侪今日对于斯学之一大责任也。”[41]
胡适在1922年2月4日记述:“作书寄梁任公,指出他的《中国历史研究法》里的错误两处……然此种小疵不足掩此书之大长处。此书可算是任公的最佳作。”[42]拙文中所列《全集》中琐末瑕疵,不过是对《全集》细枝末节的修补,《全集》仍是陶行知研究中的最佳作,也必将“永育后人,光照千秋!”最后,笔者仍想强调的是:拙文“……论正误辨伪两义,缕缕数万言,所引例或涉及极琐末的事项,吾非谓治史者宜费全部精神于此等考证,尤非谓考证之功必须遍及于此等琐事。但吾以为有一最要之观念为吾侪所一刻不可忘者,则吾前文所屡说之‘求真’两字……”[43]
(本文需感谢南京大学李刚副教授及吴树琴先生之女卢爱萍女士提供的资料)
[1] 原载《浙江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
[2] 张劲夫:《一部具有宝贵精神财富的巨著——祝新版〈陶行知全集〉出版》,载《人民日报》,1991年10月19日。
[3] 李刚:《思想的底色——陶行知〈金陵光〉文献考论》,载《江苏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
[4] 陶行知与中国现代化课题组编:《陶行知与中国现代化》,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04页。
[5] 钱炳寰编:《中华书局大事纪要:私营时期(1912-1954)》,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53页。
[6]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教育理论研究室编:《陶行知年谱稿》,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43页。
[7] 余子侠:《陶行知生平事迹五考》,载《安徽史学》,2001年第3期,第68页。
[8] 白韬:《回忆陶行知先生——其生平及其学说》,北京,光华书店,1948年版,第49页。
[9] 黄炎培:《黄炎培日记》(三),北京,华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224页。
[10]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编:《陶行知全集》第4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480页。
[11] 方明主编:《陶行知全集》(十),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746页。
[12] 方明主编:《陶行知全集》(八),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408页。
[13] 张向华编:《田汉年谱》,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92年版,第273页。
[14] 方明主编:《陶行知全集》(十),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281页。
[15] 翦伯赞:《我和行知先生》,载生活教育社编:《陶行知先生四周年祭》(上),北京,新北京出版社,1950年版,第153页。
[16] 梁吉生编:《张伯苓年谱长编》(下),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137页。
[17] 周洪宇、陈竞荣:《孟禄在华活动年表》,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3年第3期。
[18] 方明主编:《陶行知全集》(一),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17页
[19] 方明主编:《陶行知全集》(八),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408页。
[20] B.K.Basu著,顾子欣、王其良等译:《巴苏日记》,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33页。
[21]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国民国史组编:《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14页。
[22] 耿云志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36),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版,第387—389页。
[23] 耿云志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36),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版,第390—392页。
[24] 耿云志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36),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版,第372—384页。
[25] 胡适著,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编》(三),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52页。
[26]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编:《陶行知全集》第8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777页。
[27] 徐志辉,卢爱萍编:《吴树琴与陶行知》,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3页。
[28] 方明主编:《陶行知全集》(八),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59页。
[29] 方明主编:《陶行知全集》(八),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63页。
[30] 方明主编:《陶行知全集》(八),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59页。
[31] 方明主编:《陶行知全集》(十),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026页
[32] 贺绿汀:《民用轮中脱险经过》,载《贺绿汀全集》(四),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年版,第58—61页。
[33] 黄炎培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整理:《黄炎培日记》(八),北京,华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192页。
[34] 方明主编:《陶行知全集》(十),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224页。
[35] 原件由吴树琴先生之女卢爱萍女士提供。
[36] 陶行知:《艺友制的教育》,载《陶行知全集》(二),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477页。
[37] 黄炎培:《黄炎培日记》(二),北京,华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205页。
[38] 朱自清:《旅行杂记》,载《朱自清文集》,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51页。
[39] 朱子善的五文相继为:《毋忘求真——关于陶行知生平事迹的几点辨析》,《杭州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再说毋忘求真——陶研资料中有待澄清的一些问题》,《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三说毋忘求真——谈某些陶研著作的引文问题》,《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1期;《四说毋忘求真——书报瑕疵辩正》,《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5期;《五说毋忘求真——商榷、请益、辨析》,《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
[40]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99页。
[41]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19页。
[42] 胡适:《胡适日记全编》(三),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544页。
[43]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