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成为老板的红人,就要善于抓住每一个与老板独处的机会,让他了解你、欣赏你。适当的时候当然必须尽己所能助他一臂之力,这就需要你把握好自己的身份,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和说话方式,极力充当好上司的“陪衬”。心理学专家指出:一个人只有充分体现出自身的个性,赢得人们的欣赏与爱戴,才会在职场中更胜一筹。好大喜功,喧宾夺主,只会费力不讨好。

市场部总管托尼带他的部门职员珊娜一起去谈生意。在谈判时,珊娜认出对方的客户代表居然是她的大学同学,托尼希望珊娜能利用这层关系搞好公关。珊娜最初的表现还不错,和老同学很快热乎起来,一开始还是介绍公司产品,谈论商务细节,到最后,两个人竟然聊起了自己的私生活。自始至终,根本没有托尼开口的机会。午餐时,珊娜自作主张地点了满满一桌菜,和她的同学继续神聊。托尼心里非常不悦。饭后看到满桌的菜肴剩下了一大半,餐费也大大超出预算,这令托尼更为不快。只是一次出差,就改变了托尼对珊娜的看法,“做事没有原则,不会思考,好大喜功”是他对珊娜的评价。更倒霉的是这笔生意最后以失败告终,珊娜在公司的职业前途也就可想而知了。

不要以为自己有优势就可以我行我素。如果你的所作所为令老板不屑一顾,甚至极为反感,那么升职又何从谈起呢?与老板一起出差,无论大事小情,都应该先听听老板的意见,比如,与客户谈判、日程安排、确定住宿标准等。最佳做法是提出建议,说明理由,把决定权交给老板。在整个出差过程中都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以免出现不合时宜的言行。千万不要和珊娜一样犯这种幼稚的错误,把老板对你的好印象全盘格式化,那就后悔莫及了。

和上司一起在陌生的异地出差,绝对是个能淋漓尽致显现自身优点特长的好机会,一来你不用担心同事嫉妒,说你爱表现、马屁精,二来上司也是人,处在人生地不熟的异乡,你就是他唯一熟识的人,心理上更容易有亲近感和认同感。

由于公司要在苏州组建办事处,身为行政主管的菲和老板一起去那招兵买马。短短几天的时间,她不但完成了招聘工作,还通过朋友了解到不少当地的土政策和办事窍门,整理出一份切实可行的建议书。她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让老板非常满意。离开苏州前,菲陪老板游览了当地的风景名胜。她侃侃而谈,从风土人情到美味佳肴,菲的如珠妙语和苏州的风景让这位从小在美国长大的老板如痴如醉,不停赞叹她见多识广。菲则暗自感激自己那位喜欢神侃的导游朋友,平日里的洗耳恭听竟派上了大用场。其实在此之前,老板就听说菲人缘好、口碑佳、有亲和力,如今总算亲身感受到了。此次出差后,老板和菲变得熟识起来,每次从总部来到北京,都愿意和菲在一起吃饭聊天,听听她的奇妙想法。

升职的关键是得到老板的赏识。所以要把握好出差这个特殊的时段,你和老板一路同行,会增加一些了解,千万不要看不起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敏锐的上司总会从点滴之处洞悉你的品质。在这一点上,完全放松地展现自己,张扬个性中的优点会为你锦上添花。身处异地,你的才识才情、人品性格都将对今后或多或少产生影响。

琳达和迪曼都是公司秘书,她们业绩出色,性格活泼外向,被称为公司里的两朵花。经理詹姆斯也非常欣赏她俩。只是漂亮的琳达有点看不起相貌平平的迪曼,言行也有些狂妄,完全是一副瞧不起人的样子。琳达经常把迪曼的一些小失误夸大后到处宣扬,迪曼却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有一次,迪曼陪同詹姆斯出差。两个人在途中谈工作、谈趣闻,聊得非常投机。詹姆斯有意将话题引到对别人的看法上,他发现迪曼说的都是别人的优点,对于他人的缺点和不足却只字未提,谈到琳达,迪曼只不过淡淡说了一句“她的办事能力很好”。与琳达的搬弄是非相比,詹姆斯更欣赏迪曼的宽容、大度。

两个人一起出差时,闲谈中会很自然地议论其他人的事。在哈佛,一位心理学教授曾经说过:善于肯定别人要比喜欢挑刺更能赢得对方的好感。尤其是在老板面前,着眼于别人的优点,才能体现你的宽容和大度,而不要一味地指责。看来,聪明的迪曼十分通晓这一点,所以她才成功地利用出差的契机,向经理展现出自己高于竞争对手的人格魅力。

当然光靠这些是不够的,要想真正成为“红人”,还得突显出自己的实力,增强自己的业务能力。同时还要注意一些细节,比如老板在场时,别人表扬你的工作不要忘了说一句:多亏老板的支持;外出旅行,捎带一些当地的特产给老板;逢年过节或老板生日,可以送他一件精美的礼物。礼物不必太贵重,但最好要让人感觉你花了心思。平时还要从老板的穿着、言行到工作能力等加以赞扬。

总之,只要你在合适的机会,把握好每个细节的尺度,取得老板的信赖,才能在职场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