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都不需要看一些什么冷门的书,只要看过《封神演义》的都应该熟悉。当年姜子牙伐纣,被赵公明打的稀里哗啦的,但陆压给了姜子牙两件法宝,一个是草人,还有一个就是这小弓箭。
这大概是巫蛊第一次出现在正规的文献当中,而且还是以正面角色出现的。可见道家当年也并没有排斥巫蛊,就连陆压这样的上古天神般的存在都用过。所以说,手段不分正邪,主要还是看施法的人。
如果《万物归宗》这样的道家正宗落到了李庆年这种人的手里,最后依旧是会被他开发成害人的东西。
当年这陆压的偶杀之术,隔着几十里地在自己的军营里就能将赵公明给弄死,就算李庆年用的是个阉割版本,这么进的距离中了偶杀术的人难道还要活路?
“丁礼!那个草人很危险,快阻止他!”我朝着丁礼大喊道,同时我也朝着李庆年靠了过去。
丁礼拖着枪,闭起一只眼,瞄着李庆年的手腕子,想要直接将他手腕打断让他不能继续操作。
枪刚响,子弹居然在第一处立着香的地方停住了。就那么凭空悬浮了一会儿,然后才自然的掉落在了地上。
我也知道李庆年的厉害,他显然不会把三根香就这样插在地上玩。丁建国的魂魄被放出来不过是缓兵之计,为的就是让他能摆阵护住自己,然后用偶杀术扭转局面。
丁礼显得有些沮丧,从木人一直到现在,李庆年的怪异手段层出不穷,我们四个人好像要接近他的时候,又会被他捣鼓出来的新东西给拦住,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挫折让我们的士气已经落到了临界点,就连从不把自己情绪摆在脸上的丁礼也有些撑不住了。
我深吸一口气,掏出了那个精致的金丝楠木小盒子,这里面摆着我的杀手锏,那天地间只剩下两根的麒麟香。
在我看来,这李庆年比起杀魂器更值得尝尝这麒麟香的滋味。
不再踟蹰,用火折子点燃了麒麟香,我贪婪的将麒麟香烧出来的烟雾全部吸进了鼻子,深怕有一丝丝的遗漏。
我的身体再一次被那熟悉的金光包围,两只眼睛也是冒着精光。
李庆年一脸愕然的看着我的变化,这是我第一次从他脸上看见畏惧的表情。而他的手也在不自觉的加快动作。
我往前迈着步子,朝着那第一根香走了过去,当我走近之后,那根香便开始剧烈晃动,后面写在地上的红色符文此时像是在燃烧一样。
我用手探了探,刚才子弹停留的地方确实像是有一堵墙一样挡住了去路。但我现在的状态完全没有把这墙放在眼里,抬手轻轻一推,伴随着一声玻璃碎裂的声响,那股屏障也消失了踪迹。
立着的第一根香也是拦腰折断,那一行红色的咒文此时已经变成了炭黑色,完全没了光泽。
突破第一道防线之后我顿时有了底气,不做停顿便朝着第二根驻守的结界走了过去。我走到跟前的时候,那红色符文如出一辙的开始剧烈燃烧起来,那根香冒出的烟雾顿时浓郁了起来,然后化作绳索一样朝着我裹了过来,像是想要把我捆起来似的。
我不闪不避,任由着烟雾环绕着我的身子。出乎我意料的是,这一次我分明感觉到了一丝丝压力,那烟化成的绳子居然让我有些喘不过气。这股力道若是作用在凡人的身上,浑身的骨头都该被碾碎了。
幸好我现在不是烦人,我猛地一发力,那些“绳子”就被我挣断,第二根香也拦腰折断,红字变黑。
第三根香不同于前面两个,这次除了符咒意外还有一块画着金色小人的瓦片。我不管不顾的朝着李庆年逼过去,果然那根香又是剧烈燃烧了起来,随后呯的一声。那块瓦片突然立了起来,上面的金粉却是如同爆炸一般扬起。
金粉扬起之后并没有散去,而是逐渐汇聚成了一个人形。这人形好似一个空壳的盔甲,然后香冒出来的白烟居然化作了一个人的身子,填充在了金色的盔甲里。
不过几个瞬息的功夫,那个人形已经彻底的化成了人形,只是这人没有五官,脸不过是一个肉球。但身材异常的魁梧,足有两米多高,身着金甲,腰间还挎着一口宝刀。
我看的目瞪口呆的,从来没见过这么神奇的阵法,我想就算我姥爷和庄老来看了都会觉得神奇。或许我们爷孙三个加上庄羽都未必是这李庆年的对手,但好在还有麒麟香,此时我对着金甲人完全没有畏惧的意思。
我沉着脸,开始调动身体里的灵气,这精纯的灵气在我手臂上集结,裹得严严实实的像是臂铠一样。
我咬着后槽牙朝着那金甲人猛的挥了一拳,那金家人立马抽刀格挡。呛的一声,手臂一阵发麻。这试探性的一击居然还真被挡住了。
但我收紧核心,努着身子又猛的朝前送出一股力道,这一次几乎用上了全力。那口宝刀咔哒一声裂响,瞬间被我给生生的推断了。
我抬起另一只手,朝着金甲人的胸口捶去,伴随着一声闷响,金家人连退好几步之后才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而那块瓦片此时也倒了下去。
虽然他被打倒在地,但这一拳的手感却是非常的厚重,像是打在被水泡湿的沙袋上一样。
金甲人挣扎着爬了起来,身形有些踉跄,虽然看不到表情,但这一下显然让他受了不小的伤。那瓦片上也明显的出现了一道裂痕。很显然,这金甲人实际上不过是那瓦片的化身,如果瓦片没了,他自然也就没了。
我深吸一口气,灵气聚集在口中,然后朝着那瓦片吐了一口痰。这痰被灵气灌注,力道更是比子弹还要大,一声脆响,直接将那瓦片给干碎了。
瓦片碎了,金家人也顿时化作一阵金色的粉尘。
“麒麟香果然厉害,没想到这么轻松的就破了我的瓦片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