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仲远跟着季伯山干了四天农活,算是知道农民有多不容易了,每天清晨就要上山,赶在不太热的时候赶紧把小麦种子播下去,不然太阳出来了,太热,就不能在地里干活了,容易中暑。

但是也不能闲着,回家在堂屋舂米去,这时候没有机械,舂米全靠手工,简直要了人命,白花花的米出来,自家舍不得吃,要先挑去镇上卖,换了铜板买些油盐酱醋,日子过得紧紧巴巴。

稻田里的田螺被樊雨花用家里种的辣子炒了,放了不少酱油,味道足足的,季仲远吸了个痛快,心里盘算的是怎么才能让家里过得好一点。

他倒是想了不少发财的路子,穿越文里比比皆是,但是目前的问题是他没有那个条件。

这个时代地广人稀,除了村子就是山,想要去镇上都要提前准备好大半天的时间,更别说弄点什么东西去卖,他也没有这个本钱。

所以在一段时间内,还是要靠力气吃饭,季仲远在村子里晃了好几天,盯上了村头丁老头。

丁老头是个老猎户,年轻的时候就在村子里住,娶了媳妇,生了四个孩子,都是闺女,家里基本靠他一人养家,年轻的时候基本每个月进山两次,每次呆上半个月,现在老了,闺女都嫁出去了,就不那么拼了,每个月上两次山,也就住个一两天便下来。

他一个人靠打猎养活一家人,还养得不错,可见猎户的日子比常人好过得多,这些年也不是没人想跟着他去,但是大多熬不住寂寞,也有怕危险的,最后都回归农田,只偶尔在山脚抓只兔子什么的打打牙祭,这都是过得好的。

季仲远起了这个念头跟家里人说,家里人没有同意的,都觉得进山太危险,这会的山可不像原世界那样,干干净净,有几只野鸡兔子就算不错了,这会儿山上野兽多,林子密,就算是最好的猎户,身上也多少会带着伤,丁老头的背上就有狼扑出来的抓痕,还被蛇咬过,亏得蛇毒性不大,不然人早就没了。

季仲远想的清楚,他并不想当一辈子猎户,更不想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所以先干上几年,攒些钱财,后面再考虑做点小生意之类的,那时候就没有危险了。

家里人拗不过他,只能随他去,于是他挑了个日子,跟樊雨花要了钱,去镇上买了包果脯,提着去了老猎户家。

丁老头看着干巴,身上力气可不小,他见是村霸来了,原以为是闹事的,后来听说想让他带着去山上打猎,还有点不敢相信,不太想带他,怕他惹祸。

好在季仲远会磨,嘴巴甜,待了半个时辰就搞定了老猎户,定了两天后上山去。

两天后早晨,樊雨花给他带了四个大号杂粮饼子,又买了四个鸡蛋给他揣上,才忐忑不安地送他出了门。

季仲远去了丁老头家,帮着推了一辆小板车,又看着他把一些粗细不一的草绳装上车,背着一柄弓,带了一兜子箭,那箭头不全都是铁的,大多数是木头的,这年头铁贵,常见的小猎物用木箭就能搞定,铁箭头要省着用。

一切准备好后,丁老头召唤家里两条黝黑猎犬,两人两狗就这么上路了。

丁老头人心眼不错,一路上没闲着跟季仲远说话,大多是在告诉他山上的事情,比如上山必须要带狗,狗能帮着捕杀猎物,还能防御危险,遇到猛兽真敢站在主人身前,很护主的,老猎户的这两条狗已经跟了他十一年了,比自己儿子还亲——虽然他没有儿子。

再比如进山后要沿着土路走,遇到蛇要小心,尽量不要去招惹,但是有些毒蛇是很好的药材,要是敢冒险捉到一条,拿去镇上药房能换不少钱。

一说到捕蛇,季仲远立刻想到了以前见过的蛇夹子,长长一根杆,只在头上有坚固的夹子,操作地好的话,人不用弯腰就能把蛇抓住,十分安全,他跟老猎户描述了一番,老头立刻觉得可行,说是等回来就研究研究做一个出来。

又说年轻人心思活,他怎么就没想到这么好的东西,弄的季仲远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等到了山脚下,还能见到有半大的孩子在疯,或是在挖些野菜之类的,见了季仲远,都不太敢说话。

再往上就见不到人了,不知不觉走到了山中,四面虫叫鸟鸣,就是没有半点人声。

丁老头把季仲远带到一间小院前,告诉他这里是猎户的落脚点,每个上山的猎户基本都会在此处落脚。

院子不大,四四方方,中间位置一间石屋,造得结实坚固,也足够简陋。

“这院子在这儿够用了,夜里狼和狐狸都能挡住,但挡不住人熊,不过你也不用担心,这附近林子没有人熊,狼也少,但是有野猪,须得小心着点,天黑之前一定回来,莫要在山里逛。”

老头一边说着,一边把东西卸下来,他也带了干粮,小屋里有油盐酱醋,也有劈好的木柴,见着季仲远带的干粮,老头说道:“下次不用带鸡蛋,多带些饼子就成,山里吃得多,现采些菌子也够吃,带多了累得慌。”

“好嘞!”季仲远应下,麻溜地把屋子前前后后简单打扫了一下,老猎户见了很是满意。

“你小子这把岁数了倒是学好了。”老猎户心直口快:“从院子往东有河,我去提桶水,你先弄些柴把火烧起来。”

两人忙活一阵,热了饼子做午饭吃,老猎户在院子里存了些晒干的菌子,用油炒了做菜吃,他放油不少,整盘菌子都油亮亮的,季仲远咋舌,猎户生活确实好。

“你莫要只看到好的,干猎户不长远,早晚把身子累坏,到我这个年纪旧伤就开始作祟,雨天冷天浑身都疼。”丁老头笑道。

季仲远边吃边说:“谢您提醒,我也没打算长干,这不家里日子苦吗,我想着先干几年让家里人宽松些,待攒些家底,我想着去镇上做点小买卖,把家人接到镇上住。”

他去过几趟祥云镇,镇子不大,但是对比村子来说算的上繁华,酒馆客栈,各色铺子,人来人往,总归要比村子里舒服多了。

丁老头听了直乐:“你小子想的长远,要去镇上住可不容易。”

季仲远咧嘴笑道:“且走且说吧。”

午饭很快吃完,两人稍微休息一会儿就出了门。

丁老头告诉他,山上有不少之前设下的陷阱,这样就算他不在山上,陷阱里也多多少少会有些东西,省不少力气。

“都说咱们猎户是靠拳脚的,其实才不是呢,拳脚那是防身的,捕捉猎物主要还是靠陷阱,等会我教你设兔子套。”

丁老头叮嘱季仲远记住陷阱的位置,山上陷阱各色各样,数量也不少,一个不小心踩到了,可是会要人命的。

陷阱有大有小,为不同体型的动物们准备,丁老头在山上呆久了,对于哪种动物会出现在哪里都了如指掌,他带着季仲远一个个走过去,一边给他解说陷阱的布置,一边查看陷阱的情况,季仲远都一一记在心里,走了不多会儿,眼前一个陷阱塌了大半,丁老头高兴道:“定是有东西进来了。”

两人过去一看,这是个不小的陷阱,底部布置了许多木刺,用来应对一些大型猎物,比如野猪之类的。

此时一只体型不大的动物挂在木刺上,两个人用力拉上来一看,丁老头便乐了:“野山羊,看着不大,你瞧这血还新鲜着呢,应该是刚死不久,你小子有口福,今晚咱们把它炖了吃了。”

季仲远也高兴,来了这么多天,终于见着肉了,肚子这会儿就跟着叫了起来,惹得老丁直笑他。

两人又翻找了一些陷阱,却是没有这么好的东西了,有些陷阱被动物踩过,已经损坏了,还要花力气给重新补好。

不过在套野鸡兔子的套索上倒是捡到了两只兔子一只山鸡,一只兔子腿伤着了,没精打采地挣扎着,山鸡倒是精神,见着人来还敢较量一下。

当然,他们全都被绑走,扔进了石屋里。

“这兔子不太行了,明天就得带回去,不然死了就要臭了,卖也卖不出去,吃也不能吃。”丁老头看看天,又说:“还有点时间,我教你认几种菌子。”

老头热情又实在,季仲远都记在心里,乖巧地给老头倒了水,装进水袋中,走一会儿就主动给老头喝两口,老头被伺候的舒服了,话也更多了。

拨开几株腰深的野草,一大丛灰白的菇类出现的眼前,丁老头笑道:“阿远呐,来拾鹅子了。”

这是一种肉厚的菇,当地人叫它作鹅子,算是很常见的东西,一般人都认不错,季仲远的记忆中也吃过这种菇,味道还算鲜美。

他弯腰伸手将那一大丛鹅子全部摘下放进背后的竹篓中,又往前走,便看到一截木头上长满了木耳,丁老头说道:“采些回去晒着吧,这东西得晒干了泡了才能吃,这会儿不能吃的。”

季仲远便又采了许多木耳,再往前走寻到了一种黄色蘑菇,却是没有更多收获了。

老丁抬头看天,对季仲远说:“你记着,日头在这个位置的时候就得回去了,再晚天就要黑了。”

季仲远应下,两人往回走,顺手在石屋边的皂角树上采了半筐荚果,这棵树是丁老头移栽过来的,至今己有二十多年,树干粗壮,枝叶茂盛,结的荚果也多,采了荚果回去煮了水就可以洗衣服洗澡洗头,能洗得很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