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是由具有人格的个人组成的整体这一事实出发,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显然非常复杂,理解和描述这个问题的全部真相非常困难。这样的整体显然大于它的各个部分。这是亚里士多德强调的一个原则,而或多或少具有无政府主义倾向的政治哲学都会轻视这个原则。但是,相对于社会来说,具有人格的个人还不仅仅是社会的部分。这是由基督教揭示出来的另一个原则,而每一种绝对主义的或专制主义的政治哲学都会将这一原则逐出它们的视野。

让我们来弄懂这个问题。具有人格的个人是一个整体,是开放的和慷慨大方的。如果人类社会确实是一个由具有纯洁人格的个人组成的社会,那么社会的利益和每个人的利益就是完全同一的。然而人远远不是具有纯洁人格的人,而是贫穷的、物质的个人,是一种比其他所有动物都要贫困的动物。尽管我们说具有人格的人是一个独立的整体,人格是他一切性质中最高尚的品质,但是这个人仍旧处在人格的最低水平上,是赤贫的、无助的,是一个极度匮乏、充满各种需要的人。由于这些深度的缺乏,并且为了能够与社会中产生的各种存在相一致,——若无社会,人就会保持原状,处在一种潜伏的生活状态——当一个人进入他的同胞的社会中去时,他就变成了一个整体的组成部分,而这个整体比它的部分要大些或好些,这个整体之所以超过个人就在于后者是整体的一个部分,因此,整体的共同利益就与个人的利益不同,也和所有个人利益之总和不同。但无论如何,由于有这样一种人格在起作用,由于人格所导致的完善,作为一个独立的和开放的整体,拥有人格的人会寻求进入社会,因此如我所说,社会整体的利益必然会以某种尺度趋向于它的每个成员。

再说,由于人与绝对者的关系,在他蒙召而过一种生活和拥有一种超越时间的宿命的范围内,换言之,与人格的最高标准相一致,具有人格的人超越了一切时间中的社会并优于它们。从这个观点出发,也就是说,考虑到与人的绝对性相关的那些事物,社会本身及其共同利益间接地隶属于个人的完全实现和个人的超越时间的渴望,这是另一种秩序的目的,这一目的超越了社会本身及其共同利益。一个人的灵魂比整个物体的宇宙和所有物质利益更有价值。除了上帝,没有任何事物高于人的灵魂。在灵魂的永恒价值和绝对尊严的光照下,社会为每个个人而存在,并隶属于他们。

我将在下一章再次提到这个极为重要的问题,而现在,为了有助于那些着迷于哲学精确性的人,我将把自己限制在回忆两个经典性的论断上,它们在我看来有助于说明问题的核心。圣托马斯·阿奎那写道:“每一个别的人对整个社会都具有部分对整体那样的关系。”[13]换句话说,从这个观点出发并与此相连,个人凭借自身的某些条件而成为社会的一部分,完整的个人加入社会,并与社会的共同利益共存。

但我们马上还得说,如果完整的个人加入政治社会,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因为他可以受到召唤为社会献出生命),那么他无论如何并非凭借作为一个整体的自身和他自身拥有的一切去成为政治社会的一部分。正好相反,他凭借的是他的某些东西,而作为整体的人则使他高于政治社会。在此我们还有第二条论断,可以用来补充与平衡第一条论断:“人并非由于他作为一个整体的自身的原因和凭借他自身拥有的一切而去加入政治社会的。”[4]

一个论断是“人由于他自身的某些事物的原因,以他完全的整体加入政治社会,成为其中的一个部分”,另一个论断是“人是政治社会的一个部分,原因在于他自身是一个整体,还在于他自身拥有的一切”。这两个论断之间有巨大的差别。第一个论断是正确的,第二个论断是错误的。也就是在这个地方,我们发现了这个问题的难处和解决方法。无政府主义的个人主义否认完整的人由于某些他自身拥有的事物而成为政治社会的一部分;极权主义声称人是政治社会的一部分,原因在于他自身是一个整体,还在于他自身拥有的一切(“一切均在国家之中,一切均不得反对国家,一切均不得存在于国家之外”)。事情的真相是,完整的人是政治社会的一部分,并与它的共同利益共存,但并非由于他本身是一个整体。这就好比说,一名好哲学家就其完整性来说是一名哲学家,但并非由于他的存在的所有功能或目标;他之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是一名哲学家,那是由于他自身的特殊功能和具体目标。一名优秀的赛跑运动员就其整体而言是一名赛手,但并非由于他的存在的所有功能或目标;他之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是一名赛手,原因在于他的神经与肌肉的运行,而不是由于他的《圣经》知识,或者他的天文学知识。完整的个人是政治社会的组成部分,但并非凭借这个人所拥有的一切或附属于他的一切。凭借他拥有的其他东西,完整的人仍旧高于政治社会。这些东西中最重要、最神圣的东西使他超越政治社会,并把他提升到高于政治社会的位置,而这仍然是同一个凭借其他类型的事物而成为政治社会一部分的“完整的人”。与共同生活的某些联系,要求我的整个存在发挥作用,因此我是国家的一部分:但由于其他一些比共同生活更加重要的联系(这些联系也和我的整个存在相关),因此在我身上存在着才能、权利、价值,而它们既不是依靠国家才能存在,也不是为了国家才存在,而是完全外在于国家。

人是政治社会的一部分并劣于后者,原因在于他拥有的事物和附属于他的事物,这些事物本质上依赖政治社会,由此,作为其后果,人可以作为工具受到召唤而服务于这个社会暂时的利益。据此,一名数学家掌握了数学,那是因为只有社会生活才可能产生教育机构,这种来自他人的进步性的训练证明了个人的贫乏状态,因此社会完全有理由期待这位数学家通过教数学来服务于社会群体。

另一方面,人由于他拥有的事物和附属于他的事物而超越政治社会,这些事物是从人格的秩序中派生出来的,就好像人与绝对者的关系一样,这些事物本质上依赖于高于政治社会的东西,并且只适用于作为人的个人超越时间而实现自身。这样一来,数学的真理并不依赖于社会共同体,而是与属于这种人的绝对利益的秩序有关。社会绝不拥有这样的权力,要求一名数学家把他人喜欢的数学体系当作真正的体系来拥有,并要求他教那些被社会集团的法律判定为比较合适的数学(比如说,因为它们是雅利安人的数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