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然只被看作物理化学研究的对象或完全给定的东西,且只为感性经验所了解,那么它确实是价值中立的。但如果这么认为,自然便是对经验和实在之广阔领域的抽象,且必须相对于广阔的经验而被理解。人类心智的伟大战争并不只是发现自然之价值中立的感性事实和这些事实所遵从的数学规律的斗争。精神的竞技场在价值领域。将知识限定于感性事实和应用数学的决定本身便是关于最高重要性的价值抉择。这一抉择认为,寻求确定的东西优于寻求不确定的东西。不带价值的自然是可证实的、确定的。感性事实是可观察的;基于实验和精确计算的预测是可证实的(至少是“可确认的”)。科学探究确定性和所有学科从业者的普遍共识。价值是情绪性的、含糊的,并且是不可证实的,众所周知,在不同的文化中存在关于价值的人类学的差异。[2]然而,让我们再重复一遍,这一观点能被坚持仅当隐含的价值判断为真,即感性确定性和数学必然性比经验适当性和包容性好。这一判断恰恰要在价值竞技场中被击败。
对自然封杀价值的价值抉择本身在严格的学术领域远不是无价值的。物理科学之令人惊异的发展便是对它的最佳颂词。不管它在某些科学中如何有用,但这一抉择作为一种哲学原则则遇到了严肃的反驳。一种[反驳]便是所谓感性证实和检验的精确性只是一种虚无缥缈的心愿。它并没有什么主张。它预设完美的观察,无感觉畸变,完美的记忆,科学家之间的充分交流,完美的“信号”——它们中没有任何一个近似于逻辑必然性。[3]当然,在经验协调的基础上存在接受这样的感性观察的充分根据。然而,赋予感性可证实性以它据称有的确定性却是没有根据的。
更严肃的[反驳]是这一事实,只诉诸感觉资料的抉择是拒斥或忽略或搪塞对实证主义理论不利的事实的抉择。菲狄亚斯和莎士比亚,琐罗亚斯德和达·芬奇的经验远不止感觉资料。事实上,人类中的每个人的经验都不止于感觉资料(sense qualia)和几何。而且不管如何最终解释,价值经验都与感觉性质一样具有客观的指涉。“和蔼是好的”与“残忍是坏的”和陈述“天空是蓝的”一样指涉陈述本身之外的某物。当然,后一陈述较容易检验和得到公认。但为了那实际上达不到的确定性而拼命限制经验和实在却是公然违背事实。事实是一切具体真理的基础。本书所述的形而上学研究却基于更强的适当性和包容性。这便意味着拒绝仅因为某些人喜欢他们认为具有更高确定性的感性事实而排除价值事实(value-facts)[这一做法]。[4]
人们认为由价值中立的自然到价值领域的思想运动是从相对较多赞同的领域到相对较少赞同的领域的运动。然而恰是有分歧的领域才挑战思想、需要探究并推动进步。这里我们所面临的基本事实是存在感性经验,存在价值经验,而且二者之间有某种联系。此一情境所引起的这些问题正是本章和以下两章要论述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