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是由多个要素构成的制度体系,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保证。要使民主生活会规范地召开起来,长期地坚持下去,开出切切实实的效果,就必须完善我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民主集中制制度、民主生活会责任制度、民主生活会学习调研制度、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督导制度,以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以制度确保民主生活会落实,以制度提升民主生活会成效。

一、完善民主集中制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恩格斯的重要思想,是1906年列宁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中首次提出的基本原则,是无产阶级政党性质的重要体现,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是无产阶级政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毛泽东指出,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委员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生活会的制度基础。没有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就失去了基础和保证。民主生活会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和具体形式。没有民主生活会,就难以发扬民主,就无法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就难以实现真正的民主集中制。因此,要开好民主生活会,把民主生活会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必须完善民主集中制制度。

要健全民主制度体系。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生命线,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没有民主,就没有民主集中制。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民主集中制贯彻得不好,民主生活会开得不好,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民主发扬得不够。在民主生活会上,

主要领导一讲,大家顺着说;主要领导一表态,对错不重要,大家几乎没有不同意见,把民主生活会开成了跟风会。因此,要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把党内民主纳入民主集中制的规范化轨道。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开展党员主体教育,增强党员的主体意识,激发党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奠定党内民主的基础。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确保党员在党内的地位平等、权利平等、行为平等。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推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等做法,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透明度。在此基础上,构建较为完善的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促进民主集中制制度的完善。

要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即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制度。这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载体。集体领导是民主集中制的精髓,民主集中是民主与集中的统一,个别酝酿是发扬民主、实现民主集中制的必要过程,会议决定是党委集体决策、实现集中的必经程序。因此,完善民主集中制,应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的基本制度。一是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明确议事决策什么,谁来议事决策,什么时候提交会议议事决策,努力实现细化、量化,防止抽象、笼统和主观随意性。确定会前准备、会议召开、会议决定、会后跟踪、会议监督等流程,避免简化步骤、颠倒程序。二是完善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科学界定需要听证咨询的党内事务的性质、类型、程度、范围,防止事无巨细、价值无几,都要去召开听证咨询会,从而导致浪费党内资源、产生形式主义倾向;也防止一些人为了维护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及“长官意志”,为了某些既得利益,在一些重大问题、敏感问题上有意无意地规避听证咨询会的倾向。应采用民主方式产生参与党内听证咨询会的人选,防止胡乱点将,达不到听证咨询的效果。三是抓好决策民主。党委书记要胸怀全局,作风民主,多谋善断,知人善任,主持好会议,做好团结协调工作。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要认真、全面地详细介绍有关情况,党委成员和其他与会人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讲真话,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开展不同意见的碰撞争论,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认真进行会议表决,作出集体决议和决定,坚决防止独断专行、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的不良现象,坚决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内耗严重等软弱涣散现象。四是完善党内决策监督机制。运用公告、网络等公开信息,发挥党员群众的监督作用。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错。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内容和程序的决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决策者的责任。

理论链接邓小平论制度

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

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

(资料来源:《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

要完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这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表现和要求。应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完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完善整体推进和分类推进相结合、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工作机制,完善议事决策、规范决策程序、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等制度,明确职责定位,确保各级党委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方向、议大事、管全局上,集中精力抓好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把握政治方向,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重要人事任免,抓好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有效地实施党在各个领域的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确保从推进全局整体工作的要求出发,统筹协调好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系,统筹安排好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武装以及群众团体等方面的工作,使各方面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完善维护党和国家集中统一的制度。这是民主集中制的体现和要求,也是加强党的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要求。应完善教育、纪律、监督等制度,促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现全党思想上的统一。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权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