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4.1 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如何始终保持全党同志按照党的奋斗目标,按照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来行动,维护和加强党的坚强团结与高度统一,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也是重大现实问题。

——江泽民

4.1.1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新时期党的建设

当前,我们正在进行的事业前无古人,又面临复杂的社会环境,充满挑战和风险。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的建设需要研究思考的重大问题很多。最重要的,是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加强党的建设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市场经济对党的建设产生的影响是双重的。从党的十三大确定的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出发,从总体上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党的建设产生建设性的、积极的影响是主要的、根本的。

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主要是通过政治斗争的途径获得的,执政的主要表现是掌握国家政权,但是,巩固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的基础应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实践,已经和正在促进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生活的改善,这进一步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用事实证明了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从而增强了党对人民群众的吸引力、感召力,从根本上巩固了党的领导地位。

市场经济本身的固有特性给党的建设带来了新生机和活力。如市场经济的开放性有利于广大党员冲破左的思想束缚,破除小而全的自然经济的封闭观念以及求稳怕乱思想,勇敢地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尤其是现代资本主义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奋力开拓、锐意进取,从而使党组织更具活力,更富战斗力;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无情地优胜劣汰,有利于建立健康的干部激励机制,使干部真正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而使党的干部队伍后继有人,党的事业继往开来、兴旺发达;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必然培养出人们的平等观念,有利于党内反对特权思想,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消除官僚主义和个人独断专行;市场经济的自主性有利于强化党组织的和党员的主体意识,有利于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市场经济的规范性,即从一定程度上说,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这就要求建立健全各种行动规范和约束机制,从而有利于促进党的制度建设;市场经济的求利性能促使党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使党能够更好地实施正确而有效的领导。

由传统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重大的转变。它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党的建设的一些问题必然日益突出,迫切需要我们去解决。例如,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党的领导方式的问题。由传统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表明党的活动条件的重大变化,必然要求党的领导方式、活动方式也有一个根本的转变。又如,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问题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我们不能通过努力,解决诸如国有企业发展、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党的执政基础等这些人们极其关注的问题,就很难熟练地驾驭市场经济,牢牢掌握住改革、发展、稳定的主动权。只有解决了现实中存在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党对市场经济的驾驭能力才会得到体现。

总之,市场经济不但对我们原有的经济观念、经济理论、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改造,而且也要求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作相应的转变。我们党领导国家、社会和经济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是在长期计划经济的环境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推动国家发展过程中曾经起过积极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迫切需要进行改革。

4.1.2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战略与新时期党的建设

江泽民同志指出:“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伟大创造精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民主和法制是分不开的,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大力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民主必须通过法制来体现和保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事务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法制建设,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这就要求处理好以下关系: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法律与党的政策的关系,逐步过渡到既依靠法律,又依靠政策,并以依靠法律为主,把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与坚持党的领导、转变党的执政方式有机地统一起来。

毫无疑问,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而它对国家的领导是通过其政策、方针来实现的。我们不能、也不可能轻视党的政策,而要保持它的重要地位。但由于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毕竟是两个不同的社会现象,尽管两者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一般讲,法律比政策更规范、更成熟、更具有操作性。一句口号如计划生育可以成为一项政策,而决不能成为一项法律。更重要的是,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同国家权力直接联系,因此,在依法治国中根据只能是宪法和法律。当然,党的政策也是极为重要的,它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指导。因此,我们依据法律时,不能偏离党的政策,更不能与之相对立。这就是说,在法治文明的今天,国家活动特别是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是宪法和法律。因此我们说在依法治国中既要依靠政策,又要依靠法律,并逐步过渡到依靠法律为主。这样做,便能把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同坚持党的领导、转变党的执政方式有机地统一起来。

二、正确认识与处理人民依法治国与党依法执政的关系,把党的正确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把坚持、改善党的领导同各项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实现民主法制化、法律化有机统一起来。

在依法治国的条件下,党的执政方式的转变形式就是依法执政。或者说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当然,依法执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一工程从1982年新宪法颁布时就已经启动。也就是说,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这里,我们必须强调,服从宪法和法律与坚持党的领导是完全一致的,正如彭真同志多次指出的,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法律。这是由于国家的法律是党的正确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也正因为如此,党的执政活动应该是依法进行的,依法执政的过程就是把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依法执政就是要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就是要逐步实现这种制度的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这是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邓小平同志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科学总结,同时也是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经验与惨痛教训的科学总结。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与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因此,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国是互为因果和相互包容的,两者密不可分。依法治国如果没有依法执政作支柱必将流于形式;同样,依法执政离开依法治国的实体内容与原则,也就失去意义。因此,我们只有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

三、正确认识和处理立国之本与治国之道的关系,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其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而坚持党的领导与改善党的领导是辩证的统一,只有改善党的领导,才能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的最佳方略就是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因此,我们必须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认识依法治国与立国之本的关系,特别是与坚持、改善党的领导的关系。

首先,“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而不立”,这是早已被历史证实了的客观规律。尤其是在当今世界,如果不坚持和推行依法治国这一标志现代文明的治国之道,那么国家就很难安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就难于巩固与完善,作为我国立国之本的四项基本原则就很难坚持。人治则衰、法治则兴。这是任何国家,即使是剥削阶级统治国家,也不能回避的事实。尤其是在和平与发展为主流的国际社会中,没有法治就无文明可言。江泽民同志及时地代表党中央宣布依法治国的确是审时度势的英明之举,是使中国立于世界文明之林的战略决策。其次,事实上,在我们国家也只有依法治国才能把改革开放推向深入,才能使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更大的生命力。因为依法治国能从制度与法律上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而国家法律必然会反映执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依法治国,严格依法办事,当然就能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到全面贯彻。

4.1.3 社会生活多样化的趋势与新时期党的建设

改革带来了我国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其中所有制形式的变革是最具革命意义的变革。在所有制变革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我国经济成分呈现多样化趋势。党的十五大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

一定位,改变了过去只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有益补充的观念,在实践上大大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带来了经济利益的多样化。多种所有制结构、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分配方式的发展,形成了多种利益群体和不同的社会阶层。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又使多种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并存成为可能。反映在意识形态和思想文化领域上,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占主导地位的同时,还存在其他意识形态,导致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出现多样化。不同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必然提出不同的思想道德文化要求,在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人民利益上呈现出很大的差异性。这种情况,对党的建设冲击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坚持指导思想的一元化,进一步巩固共产党人的信仰,巩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并与落后的、腐朽的、极端自私自利的思想展开有效的斗争,是党面临的新的严峻挑战。

党要面对这种状况积极探索。我们必须承认我国已不可能再退回计划经济时代,不可能再有纯而又纯的所有制,必须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多种意识形态的现实,承认人们在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方面的差异。为此,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坚持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有机统一,有针对性地加强党的建设。一方面,要在党员、干部和其他先进群体中大力提倡和发扬共产主义的思想道德,坚定不移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干部;另一方面,也要照顾到不同群体的现状和特点,在思想教育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上考虑大多数,团结引导广大群众一道前进,努力使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并且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教育和引导群众。

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对党的建设的影响很大。要看到,这种多样化对我们培养和发展先进的思想文化,有其有利的一面。但同时,这种多样化又带有明显的自发性、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引导不力,一些消极的东西也会蔓延开来,对党员侵蚀极大,影响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此,要具体分析在当前多样化的生活方式中,哪些应提倡,哪些应引导,哪些应限制和反对,努力唱响主旋律,满足人们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坚决抵制灯红酒绿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影响,努力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

当前,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问题,既要看到它给我们提供了新的工作载体和渠道,也要看到它给我们提出了新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要从多样化特点出发,因势利导,扬长避短,加强分类指导,切实为我所用,努力做到趋利避害。

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比较健全的社团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先队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以及中国科协、文联、作协、红十字会、对外友协、全国侨联等群众组织,机构健全,组织完备,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促进经济建设和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促进对外交流和祖国统一大业,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又出现了一批有明确的主管主办单位并有较为正规组织领导系统的社会团体。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各种行业协会。这些社会组织适应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育和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充分认识这些社会组织在各自所联系的群众中难以替代的影响力。当前尤其要强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其广泛联系的优势,使之在促进党的建设中发挥强有力的作用。

要充分协调和利用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文体活动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有效的工作,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观念和能力。增强对党的向心力和信任。

就业方式多样化给党的建设带来新情况、新问题。科技革命的推动,产业结构的变化,知识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就业方式的相应变化。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政府的附属物和完成中央计划的手段,起着社会细胞的作用,有着强大的社会功能。职工在住房、医疗、养老以及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方面都依赖企业。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逐渐摆脱了办社会的功能,职工对企业的依赖度大大降低,这不仅有利于企业建立优胜劣汰的机制,充分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而且使人们自主就业的空间大大增加。

人们就业灵活性的增加,给党的建设、尤其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如,职工工作之余的活动,往往和企业党组织没有什么联系;被推到社会上去的那一部分,如离退休人员,下岗待业人员等,更是游离于党组织的视野之外。这就使“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越来越成为一句漂亮的口号。又如,随着工人流动性的增强,流动党员也大量增加,这给党员管理带来困难。这个问题在农村及其他领域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同样具有普遍性。而党员和企业或雇主之间契约关系的明确化,又带来党员价值观念上的变化,给思想政治工作增加了难度等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