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变身恐龙()

第二天,王爷看到我们的时候,吓得把『药』碗打翻了。一个侍女因此被鞭笞笞一百,被打得皮开肉绽。我知道王爷此刻看见的我和冯倾城是什么模样的:脸青得像刚刚从染缸里捞出来,还带着一块块暗斑,凡是『裸』『露』在外面的皮肤都有一块一块形状不规则的斑,微微突出来,像死蛇的斑纹,我自己早上起来看到也很恶心,有掐死自己的冲动。

美玉忽然成为瓦砾,美少女一下变成大恐龙。反差太强烈了,以至于王爷一时说不出话来。换了谁,都会说不出话来。“王爷救我们。”冯倾城跪下,泣道,如果她的脸还是昨天的那张脸,一定是梨花带雨,楚楚动人之极,可现在这个样子,惨不忍睹,我连忙移开目光。“我们姐妹不知道为何得此怪病,一夜之间,颜『色』尽改!”我也跪了下来,低下头。

脖子上『露』出一大片丑陋的斑痕。过了一会儿,王爷忽然笑起来,“你们姐妹俩可真会弄鬼。紫玉!”后一句是对他身边的侍女喊的。那个走猫步的侍女扭到他面前,盈盈一拜,“王爷是不是要奴婢带两位小姐下去沐浴。”“用最好的香汤。”王爷说。早就料到他不会相信我们,一定会以为我们用什么东西涂的,如果换了是我,也会这么怀疑的。

“谢王爷。”我和冯倾城施过礼,被紫玉带了下去。浴盆里的香汤的颜『色』是碧翠的,不知道放了什么东西,那种香味简直非人间所有。有方子的话,配制了,我回到二十一世纪,岂不可以大发香水财了,什么chanel都得靠边站着去。我一边洗,还一边想入非非。紫玉派了两个小侍女用一种柔软的不知道什么『毛』制成的小刷子没命地给我和冯倾城刷着身上的每一处地方,还有脸上,可是无济于事,只是把皮肤搓红了,更丑了,不但丑,还疼。

紫玉看着我们的脸,眼睛闪过一光暗喜的光,她的眼睛有点绿,像猫的眼睛,这人不是猫妖变的吧。她一定高兴我们变丑了,不只是她,全府的侍女都会高兴,如果有可能,她们大概会开一个嘉年华,庆祝王府新来的漂亮小妞变成猪八戒。如果有人长得比我漂亮十倍,我喜欢的男人『迷』恋上了她,我也暗暗希望她突然变丑,比如被毁容什么的。

别骂我残忍,女人是善妒的动物,没办法,全世界的男人和女人对此都没办法,所以我不怪她的高兴。当我们再次被紫玉踏着标准的猫步带回王爷面前的时候,我们更丑不可言了。王爷的脸开始变青,仿佛丑陋也可以传染一样。“怎么回事!”他对紫玉吼了一声。紫玉吓得脸『色』惨白,慌忙跪下,“回王爷,奴婢给两位小姐洗了三遍,刷坏了两把刷子。”

我一看王爷要迁怒侍女,弄不好又要人头落地,也跟着跪下,“王爷,这跟紫玉姐姐没关系,是我和妹妹福薄。”王爷看了我一眼,问紫玉,“昨天晚上谁给两位小姐传膳?”“紫嫣和紫云。”紫玉回答。王爷的眼中冒出杀气,“各赏她们一丈白绫。”“王爷”我跪着上前一步。王爷盯着紫玉,“还不快去!”紫玉的猫步也顾不上了,仓惶行了礼就退了出去.还是要死人,我内疚,几乎要说出真相来了。

冯倾城拉住了,在我耳边悄声道,“她们命该如此。”我把到嘴边的话吞了下去,如果王爷知道真的是我们弄的鬼,恐怕死在一丈白绫下的就是我们姐妹了。“传大夫。”王爷仍不死心。大夫是个有山羊胡子的老头,仔细给我们诊断了以后,摇摇头,“两位小姐是无名热毒攻心,引起面『色』改变,遍体狼斑,此症小人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小人不才,无法下『药』。”

“杖打出去!”王爷暴怒。一连杖打出去了五六个大夫。王爷终于放弃。半个月后,我和冯倾城脸上蒙上轻纱,一人骑着一匹马,离开淮阳王府,马背上有一大包银子。临走的时候,去向王爷辞行,王爷俊美的脸上很落寞。最不能看到帅哥落寞,我感觉了一丝丝的『迷』茫,其实,他要是不送我去长安,我真的愿意一辈子呆在王府,为他抚琴轻舞,只是他喜怒无常,留下来恐怕迟早有一天被他砍了脑袋。

上路,冬天快来了。凡是写过历史言情的网络写手,无不对大汉王朝和大唐盛世的长安心往神弛。我也不例外,马上就要亲眼目睹繁华无比的天子脚下了,心里不由地一阵阵激动起来,一时忘却因为『药』气反噬可能带来的死亡。死在长安,也算是一种荣耀了吧。长安的繁华超过我的想像。但这种繁华跟电视剧上和小说中的长安的繁华又完全不一样,没有那么明丽的『色』彩,却更古香古『色』,汉朝的服装才是真正美丽的服装,宽袍广袖,走路都有一种潇洒的姿势,只是颜『色』并不很多,主要是白『色』,深蓝滚边,也有朱『色』,紫『色』,青『色』,都有繁密的花纹,衣裳很有层次感。

这就是所谓的重衣吧。我和冯倾城牵着马走进城门,引来了很多好奇的目光,我们穿着很漂亮的锦袍,脸上蒙着面纱,『裸』『露』出来的皮肤上有丑陋的斑纹,那些目光投到我们的手上,便『露』出厌恶的神『色』来,甚至躲到一边去。一切窃窃私语传入我的耳中:“这两个姑娘患了什么恶疾,样子好吓人!”“该不是麻疯吧。”“穿得到挺漂亮的,造孽呀。”

“别靠太近了,小心过了病气。”“……”我们不去理会那些各种各样的目光和各种各样的议论,反正也不认识他们,他们爱说什么说什么么罢,不过我得承认,我多少觉得有些难受,长得丑不是你的错,跑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我的脑子忽然闪过这句网上流行的调侃,不禁笑了一下。“我们总不能这个样子到公主府里去吧。”我低声对冯倾城说。

“当然不能,这个样子能把公主吓昏过去。”冯倾城道,“我们得先找一个地方住下。”“客栈?”“不行,客栈肯定不会让我们住,不把别的客人吓跑才怪呢。而且过十多天,我们得过反噬的最后一关了,如果有人打扰,我们双双把小命给丢掉。”冯倾城胸有成竹。“我们先把马卖了,加上王爷给的银子和以前剩下的银子,我们可以买一座小宅院住下。”

我看着冯倾城,跟我一样,额头上有一片类似天竺少女的额饰一样的东西,由小粒的珍珠串成,帘子一般垂下,遮住了额头,轻纱几乎蒙住了整个脸,眼睛『露』出来,这是一双令人**的眼睛,难道古代的女孩都这么早熟?她笑了笑,掏出一件东西来,塞给我,“姐姐,用这个把手套上。”我低头一看,放在我手上的是两只类似手套的东西,白细布缝的,很轻巧,边上还绣了几朵小花。

我把它们往手上一套,大小正好,美极了,简直是一件漂亮的装饰品。哦,我想,原来手套是汉朝的一个叫冯倾城的小姑娘发明的。“什么时候缝的?”我翻来覆去地看着手上的艺术品。“变丑了以后,我就想到来到长安会用得着。”冯倾城在面纱后面伸伸舌头,“怎么样,还算漂亮吧。”“你太有才了!”我感叹。“什么!”冯倾城『迷』『惑』。

我哈哈大笑起来,这句话贼好笑,每次说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宋丹丹的样子。卖马的人并不多,我们一进马市,立刻就有人围了上来,小姑娘卖马,还蒙着面纱,手上戴着奇怪的套套,(此套套不是彼套套,想歪了的人面壁三天),稀奇新鲜的事。“小姑娘,你们的马卖什么价钱?”一个胖胖的穿红衣裳的男人挤上前来。冯倾城看也不看他,娇声道,“一匹两百两。”

“这姑娘疯了!”“可不是么,两百两,亏她想得出!”“两百两可以买二十匹好马了。”“…….”“人家的备不住是千里马。”“那倒是,可那副蔫相,哪有千里马的半点影子在。”人们一阵起哄。一些人散去,更多的人围了上来,冯倾城得意地看了我一眼,呵呵。我家妹妹还真懂着炒作之道。“小姑娘,一百两一匹卖不卖?”一个穿华服的公子哥儿模样的人上前『摸』『摸』马的身子,拍拍马脖子。

马儿好像不太喜欢这油头粉面的家伙,嘶鸣了一声,以示抗议。一百两一匹,已经很高啦,我的期望是两匹马能卖一百两银子,这就已经是让人目瞪口呆价钱了,我刚想答应,只听见冯倾城脆生生地说,“少一两都不成。”她还当真要卖两百两银子!我连忙捏捏她的手。“你别管,”她悄声道,“咱们得买一座好一点的房子。”我干脆不说话,由她折腾去。

公子哥儿看着冯倾城美丽的眼睛,凑过来,轻佻地一笑,“五百两一匹,再加上你们两人,如何?”周围的人又起哄,“值,两个小姑娘的这两双眼睛都值这个数!”冯倾城的眼睛在笑,“这位公子,咱们借一步说话。”公子哥儿随着她向旁边退了两步,周围的人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都伸长脖子看过去,我在心里暗笑。果然,一场惊叫传过来,那公子哥儿脸都变白了,失魂落魄地穿过人群,跑了。

冯倾城这一掀面纱,忽然呈现的罗刹脸一定让那位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吓坏了。别的人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只是笑着看公子哥儿的背景,议论着此人是不是遇见鬼了。围的人虽然多,问价的也不少,可两百一匹的价格吓住了所有的人。我记得一银银子大概值一百多块人民币,两百两就是三万块钱左右,也就是说,一匹马可以换一辆奇瑞qq了,太贵了吧,什么时候才能脱手啊。

眼看着黄昏降临,初冬的天气已经很冷了,一阵风吹来,我打了个寒颤,若是马卖不出去,我们只好找个破庙过夜了。人已经渐渐散去,要收市了。我低声道,“倾城,恐怕这马值不了这么些银子。”“姐姐,还记得王爷说送我们到长安要走几天吗?”冯倾城『摸』着马身上布满灰土的『毛』,哎,要是洗刷干净点还好些啦,这么脏的马还想卖两百两银子。

“最快也得三天。”我随口答道,然后心头一亮,“我们骑马才用了一天!”冯倾城点头,“对,我两匹马是千里良驹。”“王爷对我们真好。”我叹了一口气。“我们救了他的命。”冯倾城有点不以为然。“他先救了我们的命。”我反驳。“可刺客是他引来的,一切都是因他而起的,跟我们无关,姐姐,你的心太软。”冯倾城看着我的眼睛,“男人的心太难测了。”

我结舌。也许是遇到帅哥综合症发作。一个穿着棕『色』衣裳的中年男人走过来,一张瘦削的脸,眼睛很有神,他围着两匹马看了一圈,问道,“小姑娘,你们这马是不是要卖?”别的闲人一看有戏看,又慢慢围了上来。一个快嘴的小伙子抢着替我们回答,“大叔,这马一匹两百两,一两不能少。”“哦,”男人的目光掠过我们的脸,很干脆地说,“不贵。”

“啊”人群兴奋起来,又惊奇又妒嫉地发出惊叫声。冯倾城的眼睛微微一笑,“先生真是个行家。”“成交。”男人办事很利落。我的心都跳起来,妈呀,两匹马卖了六七万块钱!两百两银子差不多三十斤重,够我们两姐妹背个汗流浃背的了。“两位姑娘随我到公主府拿银子吧。”男人道。公主府!我差点叫起来,真是那个踏破铁靴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冯倾城也很意外,“先生原来是为公主买的,不知道是哪一位公主?”“阳阿公主,公主的马车原来的两匹马已经老了,我一直留心着要买两匹好的,今天可算给我碰上了。”那男人脸上发着不辱使命的光。“怪不得这么一掷千金,原来是阳阿公主要的!”一个人高声叹道。“敢问先生高姓。”我问。“不敢,我姓赵,是公主府的家令。”赵临谦虚地说。

家令相当于总管,太巧了!我简直不敢相信,打瞌睡碰上了枕头。冯倾城的眼睛发着闪,“赵先生既然是为公主求好马,小女子姐妹俩这马就奉送给公主吧,也算是为这两匹千里马找到了归宿。”此言一出,周围的人群都『骚』动起来,叹息声连绵不止,刚才一定要两百两一匹,现在有人买了,却又一分钱要,这两个姑娘一定是两个小疯子!赵总管大出意外,“姑娘如此厚赠,赵某不敢生受。”

“赵先生不要推辞,两匹马归您了,妹妹,咱们走吧。”我已经明白了冯倾城的意思,这一着高哇,我拉着冯倾城的手,转身往外走,人群纷纷让道,今天真是见鬼了,他们一定这么想。果然走出不远,赵总管牵马追上来,“两位姑娘留步。”我们停下来。“我还没问姑娘芳名呢,家住何方,日后也好答谢姑娘。”赵总管真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我们不会无缘无故地赠送良驹。

“我叫冯倾国,这是我妹妹冯倾城,父母双亡,我们姐妹俩刚到长安,没有家。”我的声音里透出凄凉。“真是苦命人,听口音两位姑娘是江南人?”赵总管颇同情地看着我们。“我们是姑苏人氏,流落到长安,孤苦无依,正在去找一个落脚之地。”冯倾城眼圈红了,低下头。赵总管一拍手,“我家的隔壁,正好有一处空宅要出售,虽然小了一点,也够你们姐妹作栖身之处了,一应用品也齐全,一过去随便洒扫一下就可以住人,宅主托我找个合适的人家,如果两位姑娘不嫌宅子小,我作主,替你们买下了。

现在就可以随我回去,两位姑娘意下如何。”看来我们姐妹俩吉星高照哪!我们双双向赵总管施礼,齐声道,“如此再好不过了,谢过先生大恩。”赵总管连忙扶起我们,目光掠过我们的脸。我见他疑『惑』,便解释道,“爹娘去世后,我和妹妹悲伤过度,容貌也大变,所以轻纱遮面。现在赵先生替我姐妹二人觅着房子,正好静养半个月,也是为爹娘守孝之意。”

冯倾城拿出一包银子,递给赵总管,“有劳先生了,这些银子若不够,容我姐妹俩日后慢慢偿还。”赵总管连忙推辞,“蒙两位姑娘赠马,哪还有要银子之理,姑娘收着度日用罢。”冯倾城也不多推,依旧收起银子,跟在赵先生身上,向城北走去。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了赵府,旁边果然有一处小宅院,在黄昏中,深朱『色』的门显得黯淡,赵总管拿出钥匙,开了门,让我们进去,道,“我也不跟两个姑娘客套了,姑娘收拾收拾便安歇吧,我要把马送到公主府中去。”

说罢,他告辞而去。我们在长安,总算有了一个家,即使公主不收留我们,也不至于流落街头。我松了一口气。命运将把我们带到哪里去,已经懒得去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