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刺客惊魂()

我突然明白,这不仅是惩罚家伎这么简直,这是对我们姐妹俩的威胁。王爷的手在条案又叩了一下,除了留下两张古琴,其他人尽数慢慢退了下去。“现在,你们是不是愿意为本王弹奏歌舞一曲了呢。”我和冯倾城站了起来,盈盈娇笑,好像全然忘了刚才的惊魂一幕了,王爷有些意外地看了看我们,赞赏地点点头,也许,我们的反应超出了他的估计了吧。

冯倾城坐在古琴后面,开始抚筝而歌。最纯净的天籁之音,极远又极近,极清又极飘。我慢慢起舞。我天生轻盈如云,加上阳华夫人几年的指点,已经无人能敌了,阳华夫人曾经长叹过,说天魔之态都不足以形容我的舞姿。王爷先是微笑,然后慢慢地敛起微笑,蹙起眉尖,似乎陷入一种奇怪的深思中,目光盯在我的身上,瞬息万变。他不会杀了我们吧。

我边舞边想。王爷忽然摆摆手。我和冯倾城同时停下来,静静地看着这个杀人不眨眼的美男子。两个侍女出现在门口。“带小姐们下去歇息。”王爷的声音有些低沉。我转身的时候,听到了他低低的叹气声。为什么叹气,我们常常叹气,因为得到,还是因为失去我们被羁留在淮阳王府。我不知道王爷在打什么主意,难道他真的要我们姐妹俩做他的王妃?闭上眼睛,我都能看见那两位绿衣女人的人头,栩栩如生,处理得真干净,一丝血都不带,甚至嘴角还含着笑,我记得绿衣女人被带出去的时候是一脸的绝望,不知道刽子手用什么手段让她们笑着引颈受死的。

一想到什么时候连自己的头都会被王爷割下来放入锦盒里我就发抖,伴君如伴虎,伴个王爷比虎更甚。纵使他再美貌上十分,我也不敢动心了。越美的蘑菇越毒,『色』彩越斑瓓的蛇越能瞬间致人于死地,越漂亮的王爷越残暴。真后悔那天跑去太昊陵了,更后悔还念什么“念天地之悠悠”,把这个bt王爷引出来。王爷竟然一连好几天都没有要我们去见他。

我和冯倾城想做什么都可以,想要什么都可以,只是外出的时候会有两个壮如雄狮的侍卫跟着,想伺机逃跑,根本没门。“姐姐,我们们要想办法逃出去。”冯倾城低声对我说。“王府戒备森严,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依稀记得以前看过的小说或者电视里有这样的台词,没想到被我用上了。“不知道王爷打的是什么主意。”冯倾城道。“反正不会杀我们,要杀早就杀掉了。”

我安慰她。冯倾城想了想,道,“我想,只有两个可能,一是把我们留下当家伎,二是把我们送给别人。”“如果留下当家伎,用不着这么好吃好喝地招待着我们。想来是要把我们送给别人了。”我顺着冯倾城的话说下去。“我正是这么想的。”冯倾城像个推理家一样分析着,“送给别人,会送给谁呢,把美人送给别人,不外乎讨好别人,他已经是王爷了,还需要讨好谁呢?这人不是王爷就是”“主上!”我脱口而出。

冯倾城看着我,“你愿意入宫当个宫女吗?”我摇摇头,看了太多的后宫故事了,一想到里面的残暴血腥的斗争就害怕,跟别的女人斗,我八成没那个本事,如果有,我不甚至跟燕风分手,如果有,我不会离开张莽的别墅,唉,想这些有什么用,我早就不是安心了。当个宫女,还不被别人捏死。我不知道当今主上是个怎么样的主上,如果是个暴君呢,我岂不是去送死吗,唉,汉成帝是个怎么样的皇帝,面前有一台电脑多好呀,百度一下,什么都一清二楚。

更主要的是,我绝不能忍受自己的老公由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还有三千宫女分享,即使我不爱他也不能。纵然我有一副好皮囊,我大概也没一些yy得厉害的穿越小说中的女主角那么幸运,宠冠后宫,把主上『迷』得神魂颠倒。所以,还是不要冒这个险好了,虽然我很想看看真正的主上是怎么样子的。“你呢?”我问冯倾城。“你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冯倾城点漆般的眼睛看着我。我抱住她,“好妹妹。”如果以前我也有一个这样的好妹妹,我大概就不会在生日的那天晚上跑出去,也就不会被飞车党抢劫,更不会跑到这里来了。

门外有脚步声,我竟然能听出是王爷的脚步声来,他的脚步声很轻飘,有美妙的节奏感。听脚步声是我的长项,小时候常常等待张莽回家,他的脚步声沉稳有力。他们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男人。“我派人明天送你们去长安。”他笑『吟』『吟』地说,“今天我带你们出去玩玩。”我和冯倾城对视了一下。“谢王爷。”我们双双娇声呖呖。秋高气爽。

实在是出游的好时节,踏青虽有无限春光在眼前,可是天气毕竟太『潮』湿,空气有让人不太愉快的粘乎,怎如清秋畅神。可惜我和冯倾城都有些心事重重。王爷骑着马,只带了两个侍卫,我和冯倾城坐在一辆敞篷的轻便马车里,在街上奔过的时候,吸引了所有行人的目光。“哪里来的小美人儿!”“好像从王府里出来的,是一对小郡主吧。”“没听说王府有这样绝『色』的郡主呀。”

“也许是别的王爷的呢。”“……”郡主!这个词让我想起了我们的娘亲,美丽高贵的姑苏郡主,这辈子,我们就只能那样惊鸿一瞥地看她一眼了吧。冯倾城的眼睛流『露』出忧伤,只是一刹那的事。一刹那的忧伤,逃不过我的眼睛。出了城门,马车欢快地跑着。天很蓝,干净得让人心醉。王爷纵马在蓝天下飞奔,秋风吹起他的白衣裳,使他看上去像一副古画,也许过一会我把这副古画在墙上一卷起来,叹一口气,坐在自己小小的单人**,对着电脑想,真奇怪,编辑一叫我写穿越小说,我就做白日梦了。

“你在想什么?”我回过神来,是我在汉朝做白日梦,而不是我坐在电脑前做白日梦。“没什么。”有时候我很想把一切告诉冯倾城,可是她一定不会相信,以为是因为我饿晕过去再醒过来产生的幻觉。还有,如果她相信,那么她就会面临着另外一个打击,眼前的冯倾国竟然不是她的姐姐!我实在不忍心这么做,所以忍住了诉说的**和冲动。

现在,我是她唯一的亲人,她也是我唯一的亲人。终于深切体会相依为命这个词的含义。没想到在令人心旷神怡的美丽秋日中,也会埋伏着杀机。王爷停下马,等着我们的马车。“我真想把你们姐妹俩留在王府里,永远不放走。”王爷的马跟着马车并行着,他侧头看着我们,眼神深邃,不可捉『摸』。“我们姐妹命薄福薄,不能承受王爷的偏爱。”

我笑道。他轻轻摇头,淡淡地说,“也许相反,是我的福薄,不能消受。”他的语气里似乎有一丝惆怅。我惶恐,“王爷这么说,折杀我们姐妹俩了。”王爷忽然长啸一声,纵马而去,姿势极美。正要向前奔去。就在这时,嗖嗖两声,王爷身后紧跟着的侍卫倒了下去,我甚至没看清他们是如何倒下去的。有刺客!我的脑中闪过这样的念头,如蝗的箭羽向王爷和我们的马车『射』来。

冯倾城动不容我多看,拉着我贴着马车趴下。我命休矣。我趴在马车上,想不到在这里做了这王爷的陪葬。电闪雷鸣间,我和冯倾城的身子腾空而起,双双落在王爷的身边。一道白光飞旋着,笼住了王爷的身体,应该是王爷抽出宝剑,护住自己和我们,那些箭羽纷纷在周围落下。我闭上眼睛,听见王爷低低地啊了一声,哧地地一声,似乎是什么东西『插』入地上,箭的破空之声停了下来,过了一会,仍然没有动静,我倏地睁开眼睛,以为会有很多刺客跳出来,斩草除根,可四下静悄悄的。

我抬起头,依然天高云淡,依然是美丽的秋天。马车夫已经不知去向。奇怪,刚刚还在的嘛,难道他跟刺客是一伙的,那为什么不要了我们的命,也许我们的命不值钱吧。两匹黑骏马哀鸣着,围着两个侍卫转,侍卫已经死了,两人都被一箭穿喉,虽然不是第一次看见死人,我还是打了一个寒颤,不敢再看第二眼。王爷右手握着剑,剑尖『插』在地上,胸前『插』着两支箭,血浸透了他的白『色』锦袍,他站在我们身边,低下头看了看们,似乎微笑了一下,我大惊,扑过去,“王爷”“姐姐”冯倾城阻止我,话未落音,被我一撞,扑通一声,王爷仰面摔倒在地上,双目紧闭,手里还紧紧握着宝剑。

“他死了!”我尖叫一声。王爷的白马不停地嗅着倒在地上的主人,忽然长嘶一声,掉头狂奔而去。冯倾城蹲下去,探了探王爷的鼻息,抬起头道,“他没死。”这是一个极好的逃跑机会,有两匹骏马,可以很快就到长安。我看看冯倾城,看看王爷,他的脸因为失血,变成一种如石膏般的惨『色』,这使他更俊美了。我叹了一口气,“刚才若没有他,我们都没命了,倾城,我们把他救活吧。”

冯倾城点点头,拿出『药』瓶递给我,“我一拔出箭头,你就把『药』敷上。”她先是从自己身上的衣裳撕下两条长长的布,然后掏出剪刀,剪开王爷胸前的衣衫,抓住一根箭,一用力,噗地一声,一股血飙出来,溅在她的脸上,箭头被拔出来,我早已经在掌上倒了绿糊糊的『药』,此时连忙把手掌覆盖在王爷的伤口上,温热的血立刻从我的指缝里冒出来。

“按着别动,一直到止了血。”冯倾城说,然后倒了些『药』在自己掌中,拔掉另外一支箭,手掌捂住了另一个伤口。我们分坐两边,手置在王爷的胸口上,一时无言,感觉着王爷的心跳,咚咚咚,时强时弱,没有规律。这是一副怪异的图画,俊美的男人,两个天使般的女孩,昏『迷』,拯救,伤口和血,背景是如此美丽寂静的秋天。“他会不会死?”我问。

“如果命大,就不会。”冯倾城说。过了十分钟左右,血止住了,王爷的心跳虽然还很弱,可总算有了规律,冯倾城再往伤口倒了一些『药』,在我的帮助下,用刚才撕下来的布给王爷包扎上。来时的路上忽然有马嘶声传来。我们回头一看,看见了一群人马向这边奔来,打头的是那匹白马,有灵『性』的畜牲,原来是回去报信了。“我们可以走了。”我说。

冯倾城点点头,我正要站起来,却忽然被一只手拉住了,回头,却是王爷,他紧紧地抓住了我的手,微微张开眼睛,盯着我,嘴唇动了一下,根据口型,他说的应该是“别走”两个字。刹那心软。不忍心甩掉他的手。如此帅而受伤的男人拉着你的手,求你别走,你会硬得起心肠,摔掉他的手吗?(女『性』读者回答,男『性』读者可以弃权,断背者例外。

)犹疑之间,来救王爷的人马已经到了跟前。走不掉了。绝好的一次逃跑机会被断送了。又回到了王府。王爷在疗伤时,要我和冯倾城日夜相伴,不许我们离开一步。王爷的伤要痊愈,最少要半年吧。我和冯倾城焦急万分,每天想着如何离开王府。“怎么办?”我问冯倾城。我们在王府到处是香气扑鼻的厕所里,坐在铺着绣花坐垫的凳子上。

侍女在外面拿着热手巾侍候着。“只有一个办法了。”她的目光一闪。“反噬?”我心惊胆战。冯倾城点点头,“姐姐,王爷几次『迷』糊说梦话的时候都说舍不得我们,醒来却说等他伤愈就送我们入长安。既然舍不得,就留下来,为什么还要送走。”王爷说过他福薄,不能消受我们俩,比他福厚的,不是主上是谁。王爷是铁了心要把我们送给主上,他有什么目的,却很难猜测,也许只是为了邀宠罢了。

我可不愿意被别人当作礼物,为了邀宠而送给另外一个人。所以我咬咬牙,“好,倾城,如果我们真的福大,能挺过反噬大关。”反噬是跟阳华夫人教给我们的驻颜术有关,用吐纳术来吸收了置在肚脐眼的珍贵『药』丸后,在五年之内,如果用一种特别的吐纳术把『药』气『逼』到一处,聚在丹田之中,这样一来,人就会变得脸『色』乌青,身上会长出一块块恐怖的斑,也就是说,会变丑,而且不是一般的难看。

这类货『色』,别说送入皇宫,扔在大街上都没人要。这种状况最多能维持一个月,然后把丹田中的『药』气再次用吐纳术吸收,如果侥幸不被此『药』荼毒送命,恢复后,容貌会更胜前十倍。但这种反噬非常危险,连阳华夫人都不敢一试,现在,我们为了逃避被送入宫的命运,只好一试了,是死是活,听天由命。“如果他不送我们入皇宫,也许我们就不用冒这个险了。”

我说。冯倾城娇笑一声,“姐姐,你看上这个漂亮王爷了。”我愣了一下,我是不是喜欢这个残暴的王爷了呢。也许是的,反正,我现在一点也不讨厌他了,躺在病榻上的王爷,那种温和的微笑让人心疼,而且怎么说,人家英雄救美了一回。“走吧。”我没回答冯倾城的问题,“外面的侍女等急了。”两千多年的时空相隔,遇上,就已是奇迹,喜欢,不喜欢,或者爱和不爱,都已不重要。

既然舍不得,为何不挽留,既然不挽留,为何要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