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刀削面 [ 返回 ] 手机

忘不了蓝铅铅。无论我怎么努力,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脑海中有意无意的总容易闪现她的影子——我想要么是自己花痴症未根治,要么是自己已感染相思苦!

蓝铅铅喜欢吃刀削面,第一次结伴逛街时我就知道了,那天吃饭点主食的时候她要了一碗刀削面,她说她自小喜欢吃刀削面。

从此我记住了,以后更多的时候(包括毕业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在外面吃饭,到要点主食的时候,我总会毫不犹豫的点一小碗刀削面,夹着相思的味道,在这种面里我隐隐能回忆到蓝铅铅那天吃饭的样子,不自觉的就喜欢上了这种食物!

原来喜欢一种食物和味觉无关,和记忆有关!

无论什么场合,本来会是什么心情,但每到这种时候,不知情的同学或朋友总会奇怪的发现,他们的朋友,那个喜欢热闹的朋友,在面对一碗普普通通的餐面时,竟会忽然变得好沉默、好安静!每当有人缠着问这个问题,我总会苦涩的笑笑如实以告:“我是在怀念以前喜欢的一个女孩子,以前她特爱吃这种面,毕业了,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但我却记住了这碗面——请原谅我的失态,之所以低落,是因为每次面对这种面,都像在祭奠自己的初恋!”

我不想被人误会是一个矫情的人,可是这些话说出别人想不误会也很难了吧,有时我想。

“既然那么不开心,为什么每次还要点这种面令自己难过呢?”每一个人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我知道他们的潜台词:这不是找虐吗?

为了证明自己内心的澄净,我不得不进一步用矫情的词句解释:“或许这就是思念吧,虽然她给你带来无限痛苦,但既已付出爱,就很难控制自己不再思念,或许,这就是感情的魔力,我想这是我一辈子也将无法甩开的甜蜜的伤痛!”

或许真的是太矫情了吧,往往这个时候就没人再能接上话,但一次又一次,我都会重复这个令全场哑然的对话!

曲高和寡——揭过这不愉快的一页!

我记得老板做这种面最拿手了,所以当初我会选择进入这个小店。

我曾想着有一天亲手为蓝铅铅做一碗她最爱吃的面,曾很下一段苦功去练习。

当然幻象和现实是有一定差别的,后面会提到,就让自己的梦再久些吧!

还记得厨房里和老板那个关于食物与美食区别的谈话。

炉火前老板郑重其事的说:“什么是食物?就是肚子饿的时候可以用来填饱肚子的东西。什么是美食?即使是肚子不饿的时候,看到后也有想吃的yù望——品味美食,是一种美好而悠闲的享受,而不是单纯的生理需求。”

而对于美食的制作,也应该是一种愉快的艺术创造。

削刀削面要用一种有弧度的刀片,拿好角度把刀锋紧贴在和好的七分硬的面团上迅速的朝汤锅里挥削(要用包饺子用的七分硬的那种,所以大家经常可以发现卖饺子的地方一般也卖刀削面),刀法要迅速轻灵,转面团的手要沉稳灵活,使刀刀都不要削在面团的同一个地方。

老板说削面也要有一种意境,出手要快,刀削面时要连续不断的发出嗤嗤的声音,而且站在一定距离,削下的面要飘起来,象秋风扫起的落叶,准确的抛入汤锅中。

汤是用油、酱油爆炒葱姜花和黄豆芽再浇以高汤煮沸而成,面入即熟,撒上青菜,浇上卤汁,一碗sè香味俱全的刀削面就出锅了!

我很用心的学,很努力的去练,但始终难以达到老板的那种境界,练到快毕业时,终于可以勉强削一小碗刀削面了,但可惜蓝铅铅之后从未光临小店,所以我一直想做一碗刀削面与她吃的愿望也无法达成,倒是以后更养成了我吃刀削面的习惯,吃面时,有那么一丝丝伤感,不堪时,会有大颗的泪珠滚入滚烫的面中……

或许刀削面自身就有一种感伤萧索的意味吧?首先它面七分硬,入口有嚼劲,与其他面比起来,隐隐似乎有铮铮铁骨之意,而且它身上明显的条条刀痕和被削离入锅时所发出的那种嗤嗤声以及秋风扫落叶的意境,都让人禁不住产生无限遐想!

老板见我练刀削面这么用心,虽不知道什么原因,但仍显的很高兴,临毕业时,他特意送我一把削面专用的那种弧形刀片,作为出师的见证,我想,这一辈子,如果能用这把刀,给蓝铅铅削一辈子她爱吃的那种面,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但我知道,这个幸福不属于我!

毕业时,她在我留言册上留下如是四句话:“鲜花一朵朵,名叫勿忘我,把她摘下来,请你记住我!”

我怎会将你忘记呢?此后的rì子,无论幸福还是痛苦,我都会刻骨铭心的记着你!

而我们仅能做到的,就是“记住”,记住的意思就是说,仅限于留住彼此美好的印象,此后相见将遥遥无期!

这一学期,易晓荷偶尔会到小店就餐,顺便和我天南海北聊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我们的关系到这一学期结束,也仅是停留在普通熟人关系上!我们像所有普通的熟人一样,见面会笑着打招呼,有时恰巧坐到一块会开心的聊聊天,然后毫无牵挂的挥手说拜拜……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这段时间,距离易晓荷毕业还有最后一个学期。

在我认为自己和易晓荷只是普通熟人关系的时候,有人提出了不同看法,那就是我们宿舍的“情圣”谭新同学。

谭新做错了事!

我已经麻木了——他有哪一天不做错事?

“这回不同!”他紧张的说,“这回我的事情被陶桃发现了!”

不用问我也可以知道什么事情被陶桃发现了——在什么条件下提起陶桃才会令谭新紧张的呢?

河边湿鞋,红颜祸水!当时我脑子里只有这八个字。

“具体怎么回事我想我不说你也可以猜到了。”谭新想避重就轻,我只有摇头:“我不是神仙。”

“好吧,我告诉你。”他一副无奈的样子,“昨天吧,我拉着一个刚认识的妞在KTV玩,亲热的时候不小心被碰巧也在那玩的陶桃撞了个正着——她怎么会出现在那呢?说好了她和同学在学校附近聚会的?”

他搞不清状况,我懂。其实很简单,这就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啊!其实我一直对他的行为不感冒。

“她有没有扇你?”我促狭的看向他。

他气急败坏的说:“你还有这闲功夫打趣?陶桃要和我分手了,哥们?”

“那我应该怎么样?去告诉她说你抱着的那个女生其实是我女朋友?”我问他,“我女朋友在你怀里我不大耳刮扇你还要帮你去解释——谁会相信咱们感情会深到这一步?”

谭新这次是真的急了,不理会我的嘲讽,只是苦着张脸求我说:“她现在电话也不接,你帮我约她一下呗,我想见见她!”

我差点晕倒:“那是你的女朋友,我约她?而且貌似我没那么大面子吧?”

谭新给我出主意:“你当然不行了,可她的老乡易晓荷肯定有办法啊——你去找她帮忙说说情啊!”

“你怎么不去?”我怕碰钉子,人家姐妹受骗估计也正火大呢?我去凑什么热闹?傻吗?

“我去肯定不行——她还不得大耳刮子扇我?”我相信他说的这是实话,不过下句我就不敢苟同了:“但是你不一样,平时你们不是挺能说得来的吗?你去求情,肯定有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