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不得不交的朋友

几杯薄酒碰下去,我对他也不那么讨厌了,起码已经可以接受和他长时间的开怀畅饮了。

这就是酒的好处,可以很快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好一个‘借酒消愁愁更愁’!”酒色上了脸的诗人醉态可掬,他摘下自己面前的黑框眼镜随手架在我的鼻梁上,端详一下,说:“你倒像个诗人!”

我有点晕了,不仅仅是酒水和眼镜的问题——难道他不知道上面那句原创不是我吗?

狡猾的乔睿见了醉鬼早已经“尿遁”了,在他所谓的出去“方便”之前拍拍我的肩说:“哥们,你不是很喜欢他的诗吗?给你一个亲近偶像的机会——交给你了,送他回去!”

然后他像泥鳅那样溜了——太不负责任了!

望着诗人那硕大的身躯,我傻眼了。

可是我又是一个很负责的人,不可能扔下他不管的。

不像某些人,达到目的就跑。

所以我只能劝他少喝点——我并没有那么婆妈劝诫别人饮酒伤身的道理,我只是真的不敢相信自己会有能力将小山似的诗人背回他那遥远的宿舍去!

饭店老板小林也不相信,所以悄悄对我说:“赶快别让他喝了,不然你整不动他!”

看来聪明人都想置身度外了!

我也知道,他的小店快打烊了,也想早点下班——他有他的私心,可是他所说的难题这也是客观事实!

所以我也只能争取让他尽量清醒些,那样或许他还可以自己走回去。

有幻想才有动力!

谢天谢地,在我的坚持下,终于结束了,他还能成功的站起来,虽然看上去有些不稳。

你体验过身旁一座小山似的身躯摇摇晃晃要倒的危险吗?说实话,我不怕他倒,我只是怕他把我砸倒——我不相信自己有能力扶住他!

别人应该也不相信,所以一路过来遇到我们的同学都对我一副同情担心的样子!

可是我不需要他们的理解,如果理解可以帮我解决问题的话我求之不得,如果只是给予支持的眼神的话我想还是别客气了吧——精神上的支持我们从不匮乏好吧?

从校外回来,他步履蹒跚径直向教学区走去,我不得不拉住他,问:“你干什么?”

他醉眼迷离、醉态可掬:“我去找人!”

我猜得到他想要去找的人或许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才女——失恋的人都这样,一喝醉就想找抛弃他的那个人,不管男人女人都有这同一个毛病。

“你喝多了,要不明天吧?”我只有哄他。

只要过了今晚,他就是要去找校长火拼也不管我的事!

他笑笑推开我的手:“我没有喝多!要不你陪我去——我就想问她一句话!”

我想还是不问的好,现实总是比较伤人的!一个女孩子只要不喜欢你,无论你是醉着问还是醒着问,哪怕你问一千遍、一万遍她给你的还会是最初的那个答案!换做别人或许我还会相信女孩会被所谓的真诚感动——但问题是当事人是诗人张豫天——别说别人了——这一身肥肉我也想拒绝!

而且现在也不是我不想让他去,而是现在天已经很晚,每座教学楼都早已经关门,别说他现在进不去了,就算进去了又能如何?

他能找到谁?也许还有一两对潜伏在里面的小情侣在说悄悄话,但我想我决不会去做这等棒打鸳鸯的缺德事!

换言之,如果此时我也醉了,可能会一腔义气的陪他翻过窗子,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去找此时此刻实际上不可能在而我们却坚信一定在的那个人!

但可惜的是我没有喝多,所以不可能会有机会去干那样痛快的事了——清醒的我绝不会陪一个酒鬼去干一件这么无稽的事!

醉了的时候干所有事都觉得理所当然事在必行,清醒的时候人就会理智很多——这就是吃酒误事的由来!

当然,我也不会愚蠢到会和一个醉鬼强辩他究竟有没有醉的事实,和一个醉鬼争即使胜了又如何?难道会有无上荣耀?更何况醉鬼根本就不可能会承认自己醉了,而往往只有那些想装糊涂的人才会理直气壮的说我醉了。

现在我只想把他拉回去,我怕待会他真的做出什么疯狂的事,连带着我在学校出名。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俗语流传这么广远是有根据的!虽然说出名要趁早,但臭名远扬的话我想还是没有几个人迫不及待想尝试的!

我们知道醉鬼的平衡感一向是很差的,所以我拉他,他执拗的便想甩开,结果是我一把没拉住,他那略显肥胖的身子像舞蹈一样在原地转了几圈,然后就毫无悬念的一屁股坐进了后面的花坛里。

我的意思是想说,他是自己摔倒的!

你可以想象吗?刚下过雨,花坛里的青泥还很新鲜,有了这样的一次亲密接触之后,多情的泥土就那样稀里糊涂的粘上他了——甩也甩不掉。

那么要强,不摔倒才怪。

那一刻,我并没有觉得意外,意外的是他挣扎着站起来之后一把抓着我的手莫名其妙的说:“哥们,知道吗?有种,在这里你是第一个敢推我的人!”

我不想说他的手在站起来时也沾满了乱呼呼的烂泥,我只想重申一遍,从头到尾,我只是想拉他,从来就没有推过他好不好?更加没有想把他推倒好不好?

但他不让我说,他只是再次用那只沾满了烂泥的手亲热的不断拍我的肩膀:“好样的,谢谢你,你这一推把我推醒了——好,不就一个女人嘛,祖国美女千千万,这个不行咱再换——我干嘛要在一棵树上吊死——笨啊?”

都是他在说,我什么也没有说。

我看着肩膀叠加的脏手印,可惜了我的橙黄短袖。

刚洗的。

那个晚上他一遍又一遍的用他那原本沾满了烂泥的手摇我的手说重复说谢谢——无功不受禄,而且我也真的没有推他好不好?

我望着他几乎已经快被擦干净的手无话可说。

我已经麻木了。

我们刚认识一天,就喝了一顿酒,我不了解他就像他不了解我,我只是把他列为刚刚喝过一顿酒的熟人系列,可依然阻止不了他硬要把我列入他的“知己”之列!天地良心,我真的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反正因为那晚我“帮”了他之后,我就莫名其妙成了他最要好的“朋友”——真要命!

后来铅铅知道了整件事情的始末,直批评我太不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