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毁“三观”的诗人

老师常教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读课文要总结出他的中心思想,也就是作者想表达的意思。

以前那么多课文我费了老大的劲都没读懂,但这两篇我却很快就弄懂了。

我不明白自己的阅读理解能力为什么会一下子提高那么多,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知音”,或者,我已经达到了读书的最高境界——产生“共鸣”了?

我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只能读懂这些肤浅的所谓校园。

从头到尾,我想作者无非在表达两层意思。

第一,从名字《独自》、《寻找另一半》可以看出,他在向广大读者声明自己目前“单身”。

第二,《寻找另一半》是明目张胆的在向全校女生抛橄榄枝,无论全文多么文采飞扬、热情洋溢,也难掩他的真实用意,其实两个字可以道出心迹:“泡妞”!

搞艺术的就是麻烦,扯那么多干吗?“我想泡妞”——不就是一句话的事吗?

我问乔“市长”:“这家伙找着对象吗?”

乔“市长”似乎没有听明白:“什么?”

我只能这么说:“诗人雨田的女朋友是不是很漂亮?”

乔“市长”不屑于回答:“奇怪你是不是男人,怎么像女人一样八卦?”

还没等我握紧拳头,他忽然凑过来,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说:“你不会喜欢上他了吧?”

然后又自顾自摇头走开,刚好躲过我闪电般的一拳。

他后面的话说:“你不会对他感兴趣的!”

我问他:“为什么?”

话一说完我就后悔了,搞得就好像我对那家伙有什么意思是的。

KAo,我不是“同志”好不好?

我已经决定了,如果他再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一定打死他。

他却突然转变了话题:“晚上一起吃饭吧?”

“为什么?”我深信无功不受禄,否则必然宴无好宴。

果然,他邪恶的笑笑,说:“因为校刊要我找他约稿,晚上我请他吃饭。”

“但是。”他说,后面还有话,我暂时忍住要捶他的冲动,“人家不一定喜欢男人的!”

我想我要疯了。

“晚上六点半,校门口‘馨苑饭店’见。”那家伙明智的在我发飙前夺门而逃了——其实他本不必逃,我又打不过他!

我知道,所谓“馨苑饭店”,就是校门口一家小到不能再小的普通小饭铺。

饭铺虽小,但胜在距离学校近,老板热情,价钱公道,物美价廉,名声在外,所以生意一向不错,是我们这些普通学生外出就餐的上上之选。

我并不太喜欢交朋友,我只不过是喜欢接触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

每一个人都有那一个人不同的特质和故事,和不同的人接触,就像在翻阅一本本活色生香随时都在更新的会走动的书。你走近他,翻开他,就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故事,只不过精彩不同罢了。

这样你就从陌生到认识这个人,他就成熟人了,却不一定是朋友。

熟人将帮你阅历人生百态,多多益善,而朋友不同,我认为真正的朋友两三个就足够了。

现在好多人都界定不清朋友和熟人的区别,认为只要认识了浅浅交谈几次或者谋醉一场就算朋友了,其实不然,充其量那只是熟人的范畴。

并不能将所有熟人都划归为“朋友”一类,所以根据环境或性质不同还分为邻居、同学、同事、同乡、室友等等,他们其中的有些人与你熟识到不能再熟识,但因为没有交心,也并不能算做朋友,不然就是要么朋友确实太好交,要么是你交友的门槛太低,相信没有人会承认自己是后者,可惜事实如此。

交朋友不仅要看缘分,同时也太累,你要应酬、维持,相互熟悉积累感情,交心交肺或者生死与共,不亚于父母、妻子,对他你具有一定的责任,那才能叫做朋友,可惜这样子比拳头大的珍珠还难找。

认识熟人比交朋友要来的容易,而且我敢保证愉快一点也不逊色——为什么不试试呢?

其实说这么多,我只不过是想说晚上的约我赴定了——为什么不呢?有熟人认识,有热闹可瞧,傻子才拒绝呢!

更要紧的是,我的晚餐还真没有着落呢!

我终于知道乔睿口中所说的你不会感兴趣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我也知道了什么叫人不可貌相。

如果不是提前知道,我还真的很难把眼前臃肿到庸俗的胖子与优雅潇洒的诗人联系在一起。

晚上我在乔“市长”的引荐下见到了“诗人”,乔睿介绍说诗人叫张豫天,采矿工程大二生,同系师兄啊!

我不明白一个理工生怎么会跑去研究,更不明白看上去粗俗不堪一肚子“不合时宜”的大胖子从哪里来的那么多文雅的词句!反正见到这胖子那一刻,我之前近二十年树立的三观彻底毁了。

大胖子用他肥肥的手习惯性的推推鼻梁上的那副精致的黑框眼镜,露出粗鄙的笑容,伸手对我说:“你好,我叫张豫天,据说现在诗人是骂人的称呼,但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还是喜欢叫我‘诗人’!”

豫天?雨田?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被他握住手浑身不自在。

我有胖子恐惧症。

没有什么原因,我自小就对那些白花花的肥肉犯悚。

何况眼前的胖子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胖的胖子——我明显看到仅仅是他的肚皮就已经折叠了三层。

乔睿热场说:“实话告诉你鑫磊,第一见认识的时候我也被他的大肚子吸引了——你知道诗人肚子为什么这么大吗?那是被墨水撑的——满肚子的锦绣文章!”

我刚喝进口里的茶水差点喷出来——妈呀,那这些墨水放出来能淹死个把人吧?

怪不得他要在校刊大发“征婚启示”了,也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才华横溢、热情洋溢的“征婚启事”见报后他依然《独自》一人了,反正我是懂了,不知你懂不懂。

饭局还没开始,我就已经在想着应该怎样快点结束这个饭局了。

谁知道这家伙倒是挺能喝,看来这大肚子不只是被“墨水”撑的!

三个人的局,简单要了四个菜,不奢侈,不浪费。

可是菜还没吃一半,十二瓶装的一件啤酒已经所剩无几了,说实话,这期间我只喝了一瓶。

从头到尾,乔睿的脚下也就孤零零的立着一个瓶子,其他的都横七竖八集结在诗人的胖腿下,相信任何一个人也可以看出来谁海量了!

“王鑫磊、乔睿君,将进酒,杯莫停。”诗人移花接木篡改了小白的词,像是非常满意似的,再次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意犹未尽。

我由衷的佩服,自己已经不胜酒力。

乔睿凑过来小声的说:“以前也不能喝的,刚听说,失恋了。”

我吁了一口气,恍然。据说恋爱和失恋都有同样的功效,那就是都可以激发人类无限的潜力。今天我见到了,我深以为然。

败在这样一个人手里,我无话可说。

来之前就听说了诗人在追一个比他高一年级的才女的绯闻,原来是真的,开始我还以为他这样的人只有大学呢——不是说只有长得好看的人才有青春吗?看来也不尽然。

我再次体会到了人不可貌相的深层次含义。

不过,失恋,这个结果不难想象,但看他喝的那么凶,难道,是第一次?

不可能吧,这样的条件,最起码要经历千锤百炼才对!

我终于于心不忍,说:“张兄,借酒消愁愁更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