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荒漠。

一队快骑旋风般驰过一座沙丘,马蹄踏在沙石地上,如棰击鼓面,发出闷雷般的声响。马队过后,地面升腾起数十米长的尘烟,翻翻滚滚,煞是壮观。

马上的骑士共计八位,除中间一位身材稍瘦弱以外,其余的全是壮汉。骑士们穿蒙古袍,悬着腰刀,异常彪悍;至于他们是不是蒙古族人,不得而知。这个地区属于汉族和蒙古族杂居区,民族之间多年的融合,穿衣服已经很混乱,汉人穿蒙古袍,蒙古人穿汉服,早已经见怪不怪,外人要想从服饰上断定某个人属那个民族,十分困难。不过,有心人还是能够分辨,像这八个骑士,他们从敖包旁边经过的时候,并没有下马,而是扬鞭催马,疾驰而过。蒙古族人过敖包是牵着乘骑恭恭敬敬走过去的,骑行犯忌讳。

“老板,到了,前面就是乌兰镇。”一位骑士勒住马,用马鞭指着不远处,说道。

“这里安全吗?最近几天有没有陌生人出入?”中间那位骑士问道,脸上明显有担忧之色。

“老板放心,镇子里就是溜进去一只兔子,我们也能知道它是公是母。接到大老板的电话后,我们已经暗暗把全镇的角角落落搜查了三遍,没有见到过半个扎眼的的生人。”先前的那位骑士用蛮自信的口吻说道。

“那就好,那就好。”

被称作老板的人是杨寿。

在吴望江杀掉王横后,杨寿就警觉了;张凌再被杀,杨寿心中更是充满了恐惧。他不敢再隐瞒,找到老爹,一五一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交代了一遍。杨天东气得扇了儿子一个大耳光,连骂几声“糊涂”。西北宝圣铝业公司出现在东朦省的时候,杨天东就留心了,但至今仍然没有摸清楚底细,只是本能的觉得该公司不简单。吴望江率人一夜之间挑了浩州大大小小的黑帮山门,他第一时间就知道了消息,心中凛凛之余,暗自决定暂时跳出是非圈,静观其变。未尝想,儿子居然是漩涡当中的人,是人家的追杀对象之一。对方既然敢对那些高官子弟下手,对自己的儿子人家当然不会手软。眼下看来,浩州的黑道白道都不足为凭,人家对哪一方都不尿,想花钱消灾也找不到庙门。剩下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逃跑了,先躲过这一劫再说。思谋再三之后,他找到了一个地方:乌兰镇。那里地处偏远,人迹罕至,又有自己的一处产业,再加派一些人手,儿子当保无虑。

乌兰镇位于鄂朵斯市西部的阿卡克旗,那里属丘陵山区,地形复杂,盛产阿尔巴斯山羊。阿尔巴斯山羊是驰名中外的绒肉兼用型山羊,牧民们称之为草原上的珍珠。

特别是羊绒,光泽好,纤维长,洁白柔软,有“绒中之王”和“软黄金”的美称。杨天东在阿卡克旗有几处大牧场,在乌兰镇建立了一个羊绒粗加工厂,每年能带来可观的利润。

杨天东自认为给儿子找到了一处既隐蔽又安全的避难场所。现在,杨寿乔装打扮一番,混在那一行骑士队伍中,放心大胆地驰入了乌兰镇。

在杨寿他们的身影消失之后不久,他们原先站立过的地方,鬼也似的又冒出一个人的身影。此人也骑一匹马,穿汉服,头戴一顶蒙古人常戴的毡礼帽,帽檐压得很低,看不清脸孔;马身上横搭着一个大马包,马包鼓鼓囊囊,不知道装的是些啥玩意。

他似乎不急于赶路,而是从马包里掏出一瓶酒,喝上一口后,就写意地半躺半坐到地上,摘下帽子扇凉风,嘴里用口哨吹出一曲《我从草原来》,吹得很动听。

摘掉帽子后,此人露出了真面目,是吴望江。他此时脸膛比过去晒黑了许多,胡子也没有刮,头发蓬蓬乱乱,极像是一个彪悍的蒙古族汉子。

吴望江是追踪高手。在他的名字还叫景义的时候,他是特战队里一名优秀的士兵,接受过严格的追踪和反追踪训练。记得一次演习,他孤身追“敌”,连续五天五夜,过城越镇,纵横千里,最后,硬是把对手从一家老年活动中心掏了出来。对手装扮成了一位白胡子老头,装扮的惟妙惟肖,当时正混在一支老头老太太队伍里扭秧歌。现在,杨寿的逃跑伎俩,在他眼里简直就是小儿科。

天渐渐黑下来,吴望江没有进镇子。他在野外找了一处地方,支起小帐篷,呼呼大睡。第二天,他骑马绕着乌兰镇的外围转了一圈,把四周的环境摸了个一清二楚。第三天,他反而后撤了三四十里,拜访了一座扎在绿茵茵草坡上的蒙古包。

蒙古族人热情好客,每逢客人至家中,必以礼相待。首先上奶茶、炒米和奶制品,进餐的时候,又备酒肉款待。喝了主人斟在银碗中的美酒,听过主人唱的敬酒歌,吴望江起身答谢,送了主人家的小姑娘一个MP3随身听。主人一家很高兴,饭桌上的气氛一下子拉近很多。双方天南地北的聊天,聊羊群,聊收入,聊乌兰镇的风土人情。聊天当中,吴望江摸清了乌兰镇的街道布局,摸清楚了杨天东那家羊绒加工厂的位置和规模,甚至连厂子里有多少工人,有几间职工宿舍都摸得清清楚楚。因为,这一家的主人经常到厂子里卖羊绒。

第四天,第五天,吴望江依然没有进乌兰镇。一个好的猎手,狩猎时一定要有耐性。他在等猎物放松警惕。

第六天,凌

晨三点钟,吴望江出动啦。他黑裤子黑上衣,头扎黑头巾,脸蒙黑面罩,往夜幕里一站,五步以外便看不清人形。他的腰里别了一把尖刀;肩头有一盘飞索,是夜行人飞檐走壁用的。最奇怪的是他一左一右斜挎着两个大挎包,一个里面塞满了牛肉干,另一个里面是手钳、电线之类的玩意儿。对挎包里的东西他很在意,特意检查了一遍,末了,拍拍挎包,满意的笑了。

进入镇子,人们睡梦正酣,除了偶尔一两声狗叫,全镇静悄悄。羊绒加工厂在镇子的东北头,吴望江一个箭步就窜上了不太高的围墙,伏在墙头,仔细观察一番之后,他重新跳下墙,开始绕墙飞跑,跑一段,停下来,隔墙扔进去几块牛肉干。他的定位十分准确,牛肉干扔进去,里面准有一条大狼狗。牛肉干是下了药的,狼狗吃下去,很快就乖乖睡觉了。当确认再没有会叫的狼狗之后,他从围墙上翻进去,直奔宿舍区。宿舍区有三栋楼房,其中一栋是三层小楼,显然是管理人员的住所。吴望江不走楼门,用飞索直接攀爬到二楼;在二楼一个房间的门口,两张椅子上坐着两个大汉,此时歪着脑袋,呼呼大睡。大汉正是跟随杨寿一起过来的骑士中的两个,职责大概就是保护杨寿。见此情景,吴望江笑啦,这不是自树招牌,替人指路吗?他蹑手蹑脚过去,毫不客气地照准两个大汉的后颈,一人劈了一掌。两人连哼也没哼一声,就晕过去了。

掏出一截钢丝,在锁眼里捅了几下,门锁就打开了。吴望江进屋后,顺手又锁上了门。屋子里有一张大床,杨寿四仰八叉地躺着,正在做好梦。吴望江目露凶光,摸了摸腰间的尖刀,最终又放弃了。他轻轻推开卫生间的门,进去后在里面鼓捣了一阵子,然后蹑手蹑脚退出来,冲着还在酣睡的杨寿冷笑一声,便扬长而去。

第二天清晨,杨寿一声瘆人的惨叫,惊醒了门外还在昏睡的保镖。他们昏头昏脑地冲进去,发现杨寿倒在卫生间,除了一条腿偶尔蹬一下,已经是出的气多入的气少。众人七手八脚把他抬上汽车,还没有送到医院,人就咽气了。杨寿死得很痛苦,也死得很丢人,死的时候,裤裆里的那玩意儿全被烧焦了。后来,保镖们找原因,发现卫生间的坐便器上被搭了一截白色的电线,电线一头接到了外面的动力电源上,一头伸进便池的水里。当杨寿起床后小解时,那股尿液同便池里的电流形成了回路,一瞬间,电流就击倒了他。

作案人的心思之巧令人称奇,手段匪夷所思。杨寿是浩州“四公子”里面的狗头军师,坏点子最多。这一次,他也死在别人的算计之中,算是天理循环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