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其他的经励科人员呢,名气都没有俞振庭大,也没有搭他班的演员名气大,于是在观众的印象里,谁在那个班里唱头牌,便认为是他的班儿了。

举例来说明吧:民国五年(1916),朱幼芬组织了一个桐馨社,在新开的第一舞台演出,网罗许多名伶参加,有杨小楼、梅兰芳等多人,因为杨小楼挂头牌,在大轴演出,观众便以为这是杨小楼的"桐馨社"了。其实,杨小楼也是每场拿戏份,真正老板是朱幼芬。民国八年(1919),姚佩兰、王毓楼组织了喜群社,在新开幕的新明大戏院演出,演员有梅兰芳、余叔岩等人,因为梅兰芳挂头牌,在大轴演出,观众便以为这是梅兰芳的"喜群社"了,其实,梅兰芳也是每场拿戏份,真正老板是姚、王二人。

在我们写国剧文章的人,为了行文方便,凡是某名伶开始长期演大轴了,便可称为"挑班"了。而也根据观众印象的写法,称为杨小楼等的桐馨社夜戏演什么,或梅兰芳某日喜群社夜戏演什么。因为你说朱幼芬、姚佩兰、王毓楼,很少有人知道他们是谁,虽然他们是实际的老板,是桐馨社和喜群社的班主。

但是因此读者也就产生了一种错觉和误会,怎么某位名伶常改社名呵?其实,不是他改社名,而是他搭不同的班,而拿戏份儿的。

最早,因为一场戏的演出时间很长,有七八出之多,演员也动辄几十人。挂头牌的名伶们拿到戏份儿的以后,也不计较多少,或是估计班主盈利多少。后来演出时间逐渐缩短,戏码与演员逐渐减少,慢慢走向明星制的趋向。挂头牌的名伶一想,仗我的号召卖满座,我卖那么大的气力,才拿有数的戏份儿,而大钱全归班主给赚了,就觉得有点不划算了,而考虑自己组班儿,当名实相符的挑班人物,做实际老板了。而这个现象的促成呢,也半由俞振庭;因为他对人很苛,自己赚大钱,拿一部分钱开演员的戏份。日子久了,大家全明白了,演员们纷纷求去,所以不到二十年,"双庆社"便溃不成军,自动解散了。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俞振庭以组班发财,但也因赚钱心狠而促成名伶们自己组班。

那么,名伶们自己当老板组的班都是什么名字呢?杨小楼是"永胜社",刘砚芳管事。梅兰芳是"承华社",姚玉芙管事。程砚秋是"秋声社",吴富琴管事。尚小云是"重庆社",赵砚奎管事。荀慧生是"留香社",王久善管事。马连良是"扶风社",马四立管事,后来改为李华亭。谭富英是"同庆社",后改"扶春社",宋继亭管事,实权却握在谭小培之手。奚啸伯是"忠信社",陈信琴管事。张君秋是"谦和社",赵砚奎管事。小翠花是"永和社",于永利管事。李世芳是"承芳社",姚玉芙管事。李万春是"永春社",迟绍卿管事,但大权握在他自己手里。金少山是"松竹社",孙焕亭管事。李少春是"群庆社",陈椿龄管事。孟小冬是"福庆社",李绍亭管事。在此以前,如果他们演出时不是这个社名,便是搭别人的班儿,拿戏份儿,虽然挑班挂头牌,也不是自己当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