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整军方案》的内容是什么?

为了实施政协协议,军事三人小组经过多次会内外协商,于1946年2月25日达成《关于军队整编及统编中共部队为国军之基本方案》(简称《整军方案》)。这个方案规定,在整编开始后的12个月终了时,全国陆军应缩编为108个师(每师不超过1.4万人),其中中共部队18个师;双方编余人员应全部复员。到18个月终了时,陆军总数为60个师,其中中共部队为10个师。此外,还规定了国共双方部队的统帅权、统一编制的时间、地区配置以及地方部队的组织等。在这个方案中,国共军队按5∶1的比例进行整编,对于已拥有120余万兵力的人民军队是一种束缚和削弱;但方案中包含着地方自治的原则,部分人民武装可以借助这个原则成为各省保安部队,从而得以保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