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挥参政党在执政党执政能力建中的监督作用

聂振强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责,是一种规范的政治行为。民主党派的监督是在政党层次上开展的监督,是政党行为,不是个人行为。主要表现在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新时期新阶段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充分发挥参政党在政府执政能力建设中的监督作用及民主评议作用。

一、民主党派在政府执政能力建设中的监督作用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工作作风进行公开评价,推动政风行业建设的一项民主监督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对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评议中,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评议对象包括所有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以属地评议为主,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和行业也应参加统一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10多年来,首都文明办,北京市纪检委、监察局、纠风办通过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的推荐,组成了以民主党派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及党派成员为代表的各行业的监督员、检查组,多年来已成为民主监督的一支生力军。从市委、市政府的各委、办、局到区、县政府,从公、检、法、司、工商、税务到与人民生活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要求这些单位进一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这些来自民主党派的纠风人员、特约监督员、监察员、考评员、评议员,他们思想觉悟高,参政议政能力强,善于把握主流方向,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对被查被评单位,进行深入细致调研查访,然后提出建议意见,最后完成工作总结报告。一般时间为2、3个月到半年时间。民主党派成员大部分占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不计报酬,认真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通过评议,进一步推动了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有所转变,提高了为民办事的效率,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完善民主评议机制建设,促进政府执政能力的提高

为了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府执政能力建设中的监督作用,必须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实现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要从法律上定位人民政协的性质和职能,对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出程序上的界定,使民主监督在制度上、法律上予以规范。二是要完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操作机制。将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归纳总结,上升为制度,重点是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特约监督员制度、民主评议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意见建议反馈制度等。三是完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联系协调机制,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相互间的联系与协作,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更加规范、更具约束力。

要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评议的对象、内容和程序。选聘评议代表,并进行培训。评议代表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查被评部门行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网站等方式,直接和群众对话,听取群众的具体意见。评议代表与被评部门负责人、政府领导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

评议,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全面客观地评议存在的问题。对提出的问题,被评部门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纠风办和评议代表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和落实期限。

要通过广泛开展的民主测评,研究制订科学的评价体系,通过区分不同类别对象,综合问卷测评和代表评议等多项考核指标,做出最终的评价结果,并将结果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人大常委会、组织人事部门,以及上一级纠风办、被评部门和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要坚持全方位,又要有评议监督的聚焦点。聚焦点实质上就是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人民群众高度关注或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这些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得如何,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关系到政治和社会的稳定。要敏锐地抓住社会热点问题,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就要注重社情民意的收集、转达。因为社情民意作为一种信息资源,它蕴藏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希望、意见和建议。这些信息的收集和反映,使政府能了解到各界群众的心声,并通过采取相应对策,满足群众意愿,代表广大群众利益,使民主监督得到落实。

总之,民主党派在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中,进行的监督、检查、评议和建议意见,促进了社会多种监督力量和资源的有效整合,有效整合了全市文明行业建设、纠风工作资源,推动了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提高了执政能力,使管理和服务进一步规范化。使之以为民便民服务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让百姓更直接地感受到责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良好风貌,为首都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当前我国的监督领域已基本形成了从不同角度开展工作的监督体系,包括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纪律监督、舆论监督及民主监督等。各种监督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而民主监督有着与其他监督机制不同的特殊性,准确把握这一点,对于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对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挥参政党在执政党执政能力建中的监督作用非常重要。

(责任编辑:廖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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