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真魂出窍间,小尖脸儿取餐回来。见我望着空气发呆,好奇地问:“诶,李大哥,你看什么呢?”

“呃……没看什么。”我慌忙掩饰,“这首曲子非常好听,可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哦,这首曲子叫Tears,是很好听。”她轻松给出答案。

“哦,Tears,眼泪,不错,不错。”

稍后我也去取餐:几块烤牛肉,几块烤羊排,几块烤鸭。

“诶,你盘子里怎么都是肉啊?一点儿青菜都没有?”小尖脸突然诧异道。

“哦,我从小就不怎么爱吃青菜,喜欢吃牛羊肉,呵呵。”

“啊?你该不是回民吧?”小尖脸神情似乎紧张起来。

“不是。我只是偏好吃牛羊肉,猪肉也吃,但吃得少。”

“哦……不吃青菜可不好,营养要均衡,来我给你点儿吧。”

说完,她把自己盘子里的青菜给我挑了一点。

我的心被轻轻触动了一下,又想起了那个叫张思怡女孩。当年,她就说我偏食不好,给我挑了些青菜。

我忍不住抬起头,看了看那张小尖脸儿。她的眼睛可真大,真清澈,就和当年那个女孩一样,清澈如一池春水。

她盘子里除了几只基围虾,剩下的差不多全是青菜,真是个食草动物。心想:花一百块钱吃一肚子青菜,你丫亏不亏啊?

又一想,靠,她亏个屁,反正我买单。

小尖脸也喜欢查户口,我则心不在焉地应付她。两人“啊、呃、诶、哦”,边吃边聊。

我没什么胃口,勉强吃了点就开始抽烟。看着她洋溢着清纯笑容的小尖脸,忍不住想:唉,年轻就是不一样,单纯啊!都单纯到只剩下物质的地步了。

吃完饭,小尖脸弄了杯冰激淋,又跟我聊了一会儿,忽然问:“大哥,你《仙剑》打到哪一级了?”

“什么?”我一脸诧异。

“《仙剑》啊,怎么,你没玩过?”小尖脸也一脸震惊,那表情就像得知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似的,“你不是搞IT的吗?”

“我搞IT也不玩游戏啊?”我解释,“我年轻时玩过几天游戏,过三十以后碰都不碰了。”

“那多没劲啊。”小尖脸郁闷地评论着我乏味的生活,“以后咱俩一起玩吧。”

“不行,我不干。我这辈子都不会碰游戏,那玩意儿玩物丧志。”

“那好那好,不强迫你,以后我玩《仙剑》,你做饭给我。”

操,你玩游戏我做饭?给你做梦还差不多。你以为你真是范冰冰啊?我看你是犯病病。

想到这里,我按呼叫灯召来了服务生:“买单!”

听我说要买单,大白兔从她那硕大无比的包里翻出了一面小镜子,又拿出只口红,对着镜子认真补了几下口红。

接着,她起身戴好乳白色的无檐软呢帽,又戴上白色的羊皮手套,看上去更像只大白兔了。那小尖脸儿被呢帽一衬,越发显得挺可爱挺CJ(网络语言,指“纯洁”,但有反讽意味)的。

女士优先,我请她走在我前面。出去时对着玻璃门一看,嚯,她穿着高跟鞋比我还高。

并肩走到大街上,我为她拦了一辆车。

谁知她上了车,却问我:“你怎么不上来啊?”

“我要回家了啊?”我以为她要我送她回宿舍,我才懒得送呢,直接各回各家。

“是啊,咱们不是回家吗?”

“……”我无语,心里纳闷她这是什么意思。

“快上来啊。”见我呆着不动,小萝莉伸手把我拽了进去,“你是住左家庄吧?”

“是啊?”我还是没搞明白她要耍什么花招。

“师傅,咱们去左家庄。”

什么?回家?去左家庄?难道她想跟我回左家庄的家?不会吧……这些八〇后,难道都open到这个程度了?

想到这里,我一阵郁闷。想说她两句,但看到做小鸟依人状的小尖脸儿,又有些于心不忍。可我根本就没搞女人的,何况是个比我小一整轮的萝莉,向人家下毒手自己都过意不去。

终于痛下决心,对大白兔说:“不行,我今儿得回父母家,年还没过完呢,我还是送你回家吧,你住哪儿?”

“我住租的房子啊。”见我准备甩开她,大白兔有些不高兴,撅着个嘴嘟囔道,“这几天我合租的伙伴家里来人,吵死了,我不想回去。李大哥你就让我住你那儿几天吧,你回父母家也没关系,只要能上网就成。你看我连内衣化妆品都带来了。”

说完,她拍了拍身边那个硕大无比的包包。这时我才明白,那个包为什么出奇的大。汗,丫居然是有备而来。

“那……怎么行?咱们又不熟。”

“一回生,二回熟嘛。”

本想坚决拒绝,但看着那张充满期待的小尖脸,不由得又心软了。唉,我这人就这毛病,总是不好意思拒绝女人。当年,就连B女那么恶心的老八婆我都赔了一晚上时间,更别说长着这么张小尖脸的大白兔,实在张不开那嘴。

我垂头丧气:“好吧……”

“哦耶!”大白兔爆发出一声欢呼,随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响亮地亲了我脸颊一下。

我摸了摸脸颊,心想:看来我还是蛮走运的嘛,军子这家伙费了一年多心思,连她的手都没摸着,最后只得含泪转让给我。可我跟她初次约会,居然还被她给啃上了。

把她送到我左家庄的家,我又心想:也不知今晚,这只杰瑞鼠打算怎么戏弄我这只汤姆猫?哼,你喜欢玩猫捉耗子,我可没那雅兴,恕不奉陪。

我跟她简要介绍了屋里的情况,拿了电脑包准备闪。

走到门厅,忽然听到一声:“守杰,你等等我。”

我突然有种触电般的感觉,仿佛听到了孙倩的声音。

我扭身朝后看。不,不是孙倩,是大白兔,她又送上一个香吻。

我再次猝不及防,被她啃到脸蛋了。觉得这只杰瑞鼠热情得有点儿莫名其妙,又暗中告诫自己:不,我不能干对不起孙倩的事。

我猛一用力,把她从我身上分开。

与她四目相对,我不由得慌忙转移视线。妈的,她的眼睛怎么这么清澈?让我一看到就不由得心里发虚。

我缓了缓神,说:“你早点休息吧,我走了。”

她站在楼道里目送我离开,我忍不住回望了一眼。

我伸手拦了一辆车,师傅问:“去哪儿?”

“去酒仙桥吧。”

又是一段时间没有回来了。我打开灯,屋里陈设依旧,只是地上又积了一层灰。

我放下包走进次卧——以前和孙倩第一次有肌肤之亲的地方。我靠在床头点了支烟,又陷入对往事的回忆。

那回忆是美好的,那回忆是痛苦的;那回忆是天堂,那回忆是地狱。在美好与痛苦、天堂与地狱的反复穿行中,不知不觉又一次泪流满面。

我从床头柜翻出一张面巾纸,擦了擦眼泪。这盒面巾纸是孙倩生前亲手买的,自从她搬到我家就再没动过。

我走到亡妻的衣橱里,找到了她曾穿过的衣服,长久地,深深地嗅着,回味着她的气息。

我突然感觉到,整个房子里都是她的气息,她的影子,她无处不在,她陪伴着我,却又不肯让我看到,不肯跟我说话。

人生就是一场梦。孙倩走了,可她用过的东西都还在。哪怕是一件衣服,一双鞋子,甚至是一盒纸巾,都似乎附着了她的灵气,让我思念,让我感伤,让我欷歔。

我开始清扫房间,一点点把地板拖净,把家具擦亮,就连屋里的小摆件,擦拭过后都按照原样摆好,哪怕一分一毫都不能差。

我不停忙碌,打扫这间再不会有人住的屋子。这样做没意义吗?不,有意义。这是孙倩的房子,房产证上还写着她的名字,我帮她整理,她肯定会高兴的。

忙到后半夜,才把所有角落都清扫完毕,连吊灯都擦拭了一遍。

我坐在沙发上精疲力竭。关掉吊灯,把台灯壁灯都打开,房间里顿时充满了温馨雅致,就像我第一次到她家做客时那样。

我感觉口渴,就到厨房烧水。我第一次到她家做客,她就用那个壶给我烧了水,那壶上似乎还带着她的气息。我紧紧握住水壶的柄,那可是她曾经紧握过的啊,握住它就像握住她的手。

我泡了两杯茶放在茶几上,一个人静静地回想着、模仿着,当年跟她坐在一起促膝长谈的景象。

倘若能换回时光倒流,让我再体会一次与孙倩相聚的感觉,哪怕让我少活二十年,不,三十年,我都心甘情愿。

我忽然很后悔当初为什么同意把孙倩下葬。早知道我只能像现在这样,单靠凭吊她用过的东西来思念她,就不如把她留在家里,每天守着她,跟她说话……

泪水再次模糊了视线,迷离中我又回到了她的办公室。我看到穿着杏色短裙和浅金色鱼嘴鞋的她向我款款走来,双手交叉着放在胸前,骄傲地扬起小脸;笨头笨脑的我满脸油汗,站在她面前不知所措……

第二天上午十点我才醒来。醒后才发现,自己和衣而卧就在沙发上睡了一宿。大概是流泪的缘故,眼角有好多分泌物,黏得眼睛都难以睁开。我到卫生间洗了把脸,洗脸时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

这大半年我老多了,脸上的皱纹越来越深,看上去真不舒服。又想到以前孙倩就站在这镜子前梳妆打扮,物是人非,更觉凄凉。

洗漱完毕,我准备返回左家庄。临出门,又忍不住返回各个房间详视一遍,再次摸了摸她穿过的衣服。这才走到门口,对着空无一人的客厅说:“我回去了,过些天再来看你们。”

我所说的“你们”,就是孙倩的房子,还有房间里的沙发、茶几、茶杯、水壶、床、衣服……这些本无生命的东西,却因见证了我和孙倩的爱情,在我心中有了崇高的地位。今后,我会一直小心守护它们,直到我与她重逢。

回到左家庄家门口,我按了按门铃,没人应。

自己掏出钥匙开门进屋,房里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

大白兔呢?走了?这丫头,真没礼貌,走了连声招呼都不打。

不对,怎么靴子还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