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几天里,英雄就象着了魔似的,一有时间就钻进球馆,对着那堆瓶子反复的不厌其烦的练习,简直是废寝忘食。wWw、QUAbEn-XIAoShUo、Com也不知自己动手多少次扶起地上那一个又一个塑料瓶子,却始终不得要领,总是失败。他甚至开始怀疑,这些瓶子是不是汤宝震父女临时想出来捉弄他的,根本不可能成功的恶作剧。

有时候走路、吃饭、上课的时候,他都在比比划划,琢磨那些瓶子的方位,想着如何步伐轻盈的绕过它们而不使它们被带倒。

这天下课,他正靠在走廊上想那些瓶子想得出神,突然手臂被人捅了捅。他扭头一看,是鲁浩。

鲁浩有些担心的看着他,摇头道:“你看你,都快魔障了。别想了,哪有人能过得了那些瓶子还能一个不倒的。教练给你出这个难题根本是刁难你,这跟要求公鸡下蛋、公羊生小羊有什么区别。听我的,好好跟教练搞好关系,让他放你回来跟我们一起训练吧。”

英雄倔强的摆了摆手,刚要解释些什么,忽然,一辆漂亮的刺眼的轿车开进了学校,吸引了走廊上所有人的目光。

那是一辆六车门的加长型奔驰,黑得发亮的车身,眩目的车头标志,无不闪烁着富贵的光芒。

“乖乖……”鲁浩也抽了口凉气,喃喃道:“这家伙,就是咱们焦大公子家也没有这么炫的车吧!这是什么大人物来学校视察了?”

楼上楼下所有的人都伸长了脖子,眼睛紧盯着几扇车门,生怕错过了看大人物,眨眼也只眨半边,留一只眼睛睁着。

大奔驰开到教学楼下的喷泉前面停了下来。车门一开,走下来一个四十上下的欧洲白种女人,带着日耳曼品种特有的傲慢和冷艳,一头灿烂的金发,高挺的鼻梁,深蓝色的海洋般深邃的眸子,适度而得体的淡妆;身上没有什么炫耀狂暴发户似得珠光宝气,但一身秋装却是国际上有名的纯手工品牌,拿着一个纯鳄皮的意大利手提包,淡淡得雍容的笑着。

这时后排的车门也打开了。楼上楼下围观的人发出一阵阵低呼。原来后车门上下来的,竟是一个跟大家年龄相仿的少年,穿着一中的校服,带着校徽,背着个华丽美观的书包,书包上打印着一张巨大的麦迪和姚明的合影,熠熠生辉,非常抢眼。

这是个混血儿。五官轮廓跟先下车的那位贵夫人十分相象,黑头发黄皮肤,眸子却是淡蓝色的,英挺而极具个性的微笑挂在嘴边,显示出一种超过他年龄的自信和成熟。

出身在这样家庭的少年似乎早就习惯了万众瞩目的生活,非常自然的面对无数道围观者的目光。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大方方跟那位贵夫人——也许就是他母亲拥抱告别,象西方人那样互相亲吻,然后旁若无人的象一个少年的绅士一样慢慢走进教学楼。

无数双眼睛又再跟着奔驰车往校园大门驶去,直到那车消失在视野之中,大家才纷纷议论起来。

鲁浩张大了嘴现在才合拢起来,喃喃道:“我们学校有这么酷的富家公子?以前要有不可能到现在大家才知道,一定是新转校来的。”说着他拍了拍英雄的肩膀,道:“我们学校今天尽出超有个性的转校生,你一个,白雪仙一个,现在又来一个混血儿,嘿嘿,有得热闹的。”

英雄没理这个茬,他现在除了那八十三个瓶子,根本没心思想其他事,他拍了鲁浩一下道:“中午我请你吃饭,完后陪我去球馆练球!”

“这个……”鲁浩突然有几分尴尬,摇头道:“我中午约了人了,你自己去吧。”

“谁?何书桦?”英雄随口问道,随即觉得不对,鲁浩神情慌乱,黑脸酱红。英雄想了一想,恍然大悟,笑道:“原来是约了十八中的吴菲怡!”

“哪有哪有!”鲁浩连忙否认,但是一时又找不到特别的理由,毕竟是老实人,撒谎都不会。

英雄看着鲁浩的窘态,哈哈大笑。自从那场比赛之后,鲁浩跟吴菲怡就经常暗渡陈仓,现在已经到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地步了。

……

鲁浩不去,中午英雄只好到学校食堂买了几个菜肉包子和一罐八宝粥,自己去球馆练球。

三木球馆还很少这么安静过,只有英雄一个人。篮球打在拼木地板上蓬蓬蓬蓬的,好象男人有力的心跳。

英雄练了半天,还是过不了十个瓶子就要带到一个。他练了半天,泄气了,把球往地上象保龄球一样一滚,嘀呤桄榔倒了一地的瓶子。

英雄四仰八叉的躺倒在地板上,其实已经很饿了,但是他还是不想去吃东西,一点食欲都没有。

也不知过了多久……

蓬蓬……蓬蓬……蓬……

咦?什么声音?

谁在打球?难道刘华他们来了?居然不跟我打招呼!

英雄本能的翻身而起,只见对面的球架下面,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穿着一身米色的暴风牌休闲运动装,正在篮架下穿花般的换手**运球,看样子手法非常熟练花哨,还有点刘华的那种街球的味道。

“喂……”英雄出声招呼道。

那人闻声转头,友好的笑了笑。

英雄一看是个陌生人,只是有点眼熟,再仔细一看,这人长了一张早熟的英俊的脸,眼睛里的眸子居然是蓝色的。英雄这才想起来了,正是早上看到的那个坐着加长奔驰来上学的混血儿。

“嗨!”那个混血儿很自然的跟英雄打着招呼,自然的就象在他的私人球馆遇见老朋友一样,仿佛他出现在这里是天经地义的。

英雄皱了皱眉头,道:“呃……对不起,这里是学校的篮球队专用球馆,除了篮球队的队员,其他人是不准随便进来打球的。”

混血少年听了这话,耸了耸肩,道:“就这里好,外边的沙子场地、水泥场地太差了。”

英雄摇头道:“不行,我不能随便放你进来,会被批评的。对不起,请你出去。”

混血少年侧着头想了想,突然捡起篮球道:“我跟你打三个球,我输了,我走;赢了,你闭一只眼张开一只眼。OK?”

英雄一楞,随即笑道:“那叫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老外。”笑过了,看着他一脸跃跃欲试的样子,好象很想跟自己比试一样。英雄比了比,对方好象比他矮了一个头,这么点小个子,自己应该是能打赢吧,世上哪那么多高手。

“好,你来吧,你先进攻。”英雄很轻松的站到篮下,很随意的摆了个防守姿势。他根本没把这种比试放在心上。

“好!”混血少年很兴奋的拍了拍球,从口袋里拿出一片进口口香糖塞进嘴里,起劲的嚼着,顺手把包装纸揣进裤袋。

“来!”英雄一拍手。

就这么拍手的一瞬间,那混血少年突然启动!

石破天惊!

英雄心中的惊讶一下子升到了顶点!

简洁的动作,没有任何花招,就是一个字:快!

闪电般的身影,他是风的宠儿,身体平行的掠过地面,肩膀和地面的距离不会长过一条手臂,一步就过了英雄!

太轻敌太大意了!英雄先入为主,以为他跟刘华他们一样是打街球出身的,没想到他一出手,明显是长期经过非常苛刻和严格的专业训练的人,控球和保持平衡的动作比何书桦还要标准!

没那么容易!

那少年一步过人,第二步就已经开始踏出三步准备上篮,英雄一矮身跨上一大步,追上他跳起来对着他高高伸直的持球手就是一个侧盖!

过人虽然漂亮,但是以英雄的弹跳和两人的身高差距,这下火锅是绝对十拿九稳的!

什么?

英雄在空中差点没叫出声来!

太漂亮了!

混血少年在空中转过一百八十度,突然腰一挺顿在了空中!眼看英雄的手掌就要拍到他挑篮的右手上的篮球了,他却突然缩回了右手,躲过了这记盖帽,一个拉杆换到了左手;这时他身体已经转过来背对着篮筐,他甚至还有空闲在空中对自己微笑了一下,左手向后轻轻一记勾射——篮球象长了眼睛一样欢快的向篮圈飞去……

唰……

两个人同时落在地上。

英雄抬头看了看还在抖动的篮网,回忆了一下,刚才的入球,发怔的看了看满脸阳光灿烂的少年,伸出一个大拇指,道:“了不起!不用比了,就凭这个球,你有资格在三木球馆打球!”

混血少年心无芥蒂的笑了,他伸出右手来和英雄相握,道:“你好,我叫苏慕容。你也可以叫我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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