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城中村,北京的地下室,上海的群租房,这些实际上都是高房价下的大城市居住体系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来大学生不多的选择。走入上社,第一感觉很拥挤。密密麻麻的房子,街道上密密麻麻的人群,土地没有任何一点浪费,每一寸空间都被利用起来。房子都是紧贴在一起,真不知道当初建房子时脚手架是怎么搭的。

随着人潮慢慢前进,随意评点街边种类齐全的商店和服务场所,杨浩中和熊艳来到了上社的深处。杨浩中去过很多城市,他喜欢到一些并不起眼的角落感受城市的庐山真面目。上社是广州的毛细血管,给这个大都市提供养分和新鲜的人才,很多想法在这里诞生,很多传奇都从这里开始。

杨浩中正在胡思乱想,熊艳忽然停下来,指着一条黑暗只有一人宽的小巷:“从这里进去,第三个房子第三层楼的一个单间就是我的小窝。每次进这个小巷我都很害怕。”

杨浩中看着幽暗的小巷,忽然心头一阵燥热。这也算是一件艳遇吧,下车前杨浩中开玩笑说让熊艳照顾自己,其实就是口花花占便宜的意思,没想到今晚似乎就能占到最大的便宜,不由得对自己的魅力狠狠地自恋了一番。杨浩中转头看了看熊艳,旁边发廊的转花筒灯把橘黄的光线一明一灭地投射在她身上,让她的身影在明亮和昏黄中轮回,肩如刀削,纤腰一握,职业套装在这个暧昧的夜晚混杂了一丝庄重与诱惑。

杨浩中柔声道:“没事的,这次有我。”

熊艳怯怯地望着犹如凶兽张开大口般的小巷,迟疑了一下:“这个,我在想,是不是…我还是帮你找个小旅馆吧。”

杨浩中没想到形式如此突然地急转直下,女孩的心思真的好难猜,可能是自己有点自以为是加自作多情了,无奈下只好淡然然一笑:“也好,没关系的,真的。”

熊艳脸红红的:“真的,不好意思。我带你去找旅馆。”

杨浩中耸耸肩,跟着熊艳拐向另一条路。路上,两个人再也找不到话题,气氛有点怪怪的。

熊艳送杨浩中来到一家小旅馆门口,低声说:“那我先回去了!”说完头也不会地跑回去了。

杨浩中摇摇头,本来以为熊艳会跟自己一起住到旅馆,但是看着她跑得跟兔子一样的背影,心里面狠狠鄙视了自己一百遍,强行压下各种绮念,自嘲地想,原来自己还是一个正人君子啊,做坏事确实非己所长。

刚刚在旅馆房间安顿好,忽然手机响了。是熊艳。

沉默了一小会儿,熊艳悄悄说道:“我现在想吃荔枝,能不能帮我买一点啊!”

暗示,很明显的暗示。

峰回路转,杨浩中的心急切地跳起来。这小妮子真能勾死人。

十个男人九个花,男人一般很容易受诱惑,尤其是在快餐时代在这个欲望横流的都市,一切都变得简单而直接。何况,在男人的意识深处,或多或少都会对性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但是聪明的女人知道,在这场趣味盎然的游戏中,节奏和尺度的把握很关键,负责就成了毫无意义的动物行为。

杨浩中明明知道熊艳在玩套路,可还是难以遏制地兴奋起来。

兴冲冲地跑到楼下买了一大袋的荔枝和其他水果,凭着老马识途的记忆回到熊艳住的小巷。男人在干坏事的时候往往能超水平地发挥各种能力,他是远近闻名的路痴,他在路痴方面的出名是因为一次拜访陌生客户,结果跑错地方,反而做成了一笔大生意,为这事他得意了很久。

现在跑去幽会,记忆出奇得好。除了记得路,脑海中还浮现出关于荔枝的两个典故。一个是杨贵妃的,“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说的是杨贵妃喜欢吃荔枝,唐明皇就让人八百里加急从广东送新鲜的荔枝。熊艳倒是一点都不胖,和杨贵妃的富态雍容是没法比的,人家好歹也是四大美人,拿她比做杨贵妃,应该蛮高兴的。自己比唐明皇就轻松多了,只要跑八百米就能买到绝对新鲜的荔枝,不用担心妨碍社稷江山,反而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发展经济,这是爱国的表现。

另一个典故是苏东坡的,“日啖荔支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如果一串荔枝能泡到一个妞,所有的男人就都想做“岭南人”了。

很多男人非常苦恼的一件事就是,和女孩子在一起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学京剧讲究唱、念、做、打,泡妞其实也是一门学问,也可以归纳为“说、念、做、达”。“说”排在第一位,可见其重要性,不管怎么样,首先要找到机会和美女说上一些话,认识了,有印象了,才有以后,否则一切都是空中楼阁,当然,如果有些男人只想YY一下,自然另当别论。

“念”就是想念,必须要彼此有这个想法,那个念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平时发发短信,打打电话,聊聊天。如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那么中间的曲折就多了。一念天堂一念地狱,要靠自己领悟。

“做”就是行动,对于执行力的讨论火了几年,在恋爱的战场上,手快有手慢无。至于做的另一层技巧,现在学习观摩的途径也比较多,就不赘述了。

“达”就是结果,现在的游戏流行多任务多结果,就连仙剑四也有两种结局,一种是官方结局,一种被怪抽死……直接游戏结束,我两种结局都玩出来了。

杨浩中像备课一样准备了几个相关的典故和笑话,调节了一下心情,在熊艳房子下面缓缓掏出手机,镇定地拨通了熊艳的电话,用自认为最有磁性的声音说道:“艳,我来了”。

熊艳的身影从深深的小巷中清晰起来,竟然只穿着一套睡衣。广东很多人喜欢穿着睡衣在大街上乱逛,杨浩中曾经非常鄙视,现在美女穿着睡衣出现在街道,柔滑的丝绸轻裹着青春的胴体,艳光点亮了附近的幽暗和男人心底的邪念。

杨浩中咽了咽口水,邪邪笑道:“我可不可以上去坐坐,顺便蹭点荔枝啊。”

熊艳狡黠地一笑:“看在你八百里加急送荔枝的份上,上来吧。”

熊艳的小屋真小,只能放下一张床,一个简易衣柜,和一张小桌子。桌子上瓶瓶罐罐的化妆品摆得还算整齐。靠窗的一面墙用粉红色的卡通壁纸装饰起来,显得温馨而干净。窗台上放了一盆仙人球,这是都市白领想要亲近自然不多的选择之一。唯一让杨浩中有点诧异的枕边书是黄易的《寻秦记》。喜欢看武侠的女孩并不多。

房间里没凳子,熊艳只好招呼杨浩中坐在**。

杨浩中看见这本《寻秦记》,就知道熊艳是一个喜欢浪漫和冒险的女孩,于是准备从这本书打开话题寻找共同点。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共处一室时,首先消除戒备寻找契合点,然后适当地挑逗,才能最终实现推倒。

杨浩中扭身、探手、取书,就这么几个简单的动作,却引发了严重的后果——床塌了!偏偏是在这种关键时刻,杨浩中悲愤得想杀人,心里用所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语言把黑心的房东、该死的床具制造商和他们所有的女性亲属统统骂个狗血淋头。

杨浩中和熊艳都讪讪的相对苦笑,然后七手八脚地把床重新架好。杨浩中跑到黑心房东那儿,经过一番没有营养的争吵之后,拿来钉子和锤子,把床加固了一下。房东是本地人,用粤语吵架那叫一个顺溜,最后来了一句蛮高深的话:“小青年每次干活的时候不要那么猛,不疼惜女人也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床搞坏了还好修,身体搞坏了修起来就麻烦了。”杨浩中被彻底打败了,灰溜溜的败下阵了。

床修好了,杨浩中累得满头大汗,浑身多处弄脏了。

熊艳挺过意不去:“今天真是幸苦你了,这里条件不好,要不你还是回宾馆洗个澡吧。”

杨浩中深深看了熊艳一眼:“你陪我一起过去吗?”

熊艳轻嗔:“想什么呢,今天有点累了,明天我还得接着赶招聘会呢,回去早点休息啊。”

杨浩中没再说什么,耸耸肩离开了这个粉红色的小屋。后来杨浩中果然加盟那家香港公司,并很快参与一个项目的攻关,等他稍微闲下来准备去找熊艳时,才发现她已离开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