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飞飞轻轻问道:

“你是不是为了研制解药,一直没睡觉?”

“唔,确实三四天没睡觉了,这你都看出来了?是不是脸色不好看?有损本王的形象了?我得找镜子照一照。”

南夜千浔自回到京城后,除了上朝和处理必要的公务,他这几天是一头扎进了对那粒褐色药丸的研究中,分析它的成分和剂量,确认了它就是能让人发疯吸血的毒药,并连夜研制解药。

经过几天几夜的不眠不休,他终于成功制出了第一颗解药,来不及整理仪容,他匆匆地就赶来了京兆府。

可惜临时给张太平准备的房间里并没有镜子,歌飞飞身上正好带着一柄小的,便从腰间掏出来,举到他的面前,说:

“喏,你自己看,脸和眼睛都是青的,快成大熊猫了。”

“大熊猫是什么?是人还是兽?吃的还是玩的?”

南夜千浔对歌飞飞说的新名词很好奇,一边就着她举到眼前的镜子转着脸从不同角度照着,一边随口问道。

歌飞飞正要找个借口给他糊弄过去,他却突然自言自语喃喃道:

“诶哟,真难看!本王一向美姿容美仪态,今天居然就这副模样来了,实在是不可原谅!下次再也不许这样不修边幅了,再急的事情,也得弄好了再出门。”

歌飞飞不由失笑:这个王爷,也忒爱追求完美了!

即便他现在一副没睡好觉脸色发青胡子冒了点茬的模样,他依旧比绝大多数的男人都要好看,好不好?

不过,念在他这些天为了解药废寢忘食的份上,她难得地没有抓住机会揶揄他,而是好心地说道:

“浔王殿下,在我看来,你现在这副模样虽然不是你最好看的时候,但也比其他男人都要美啦,你就不要叹气了。”

“真的?”南夜千浔从镜子前抬起目光,认真地问道。

“真的是真的,我不骗你,你是我目前为止所见到的最帅最好看的男人,对了,你先在这里等我一会,我马上就回来。”

歌飞飞突然想起一件事,将小镜子收起来,匆匆地跑出了房间。

她记得爷爷曾经给她转发过微信文章,说是喝剩下的茶叶包是可以敷在眼睛上消除黑眼圈的。

跑回自己的办公处,从茶壶里取出泡过的茶叶,用纱布包了,她又匆匆回了张太平那儿。

她进去的时候,南夜千浔正坐在床边,替孩子做着检查。

听见她进来的声音,他一边继续掀着张太平的眼皮观察他眼白的情况,一边头也不回的说道:

“飞飞,这药是我新研制出来的,心里没底,也不知道有没有效果,不过从现在的情况看来,孩子眼里的红色似乎有消退的迹象,他的脉搏也平稳了许多,身上也没那么发热了,今天晚上是最重要的一晚,如果能熬过今晚,说明这药就起作用了。”

“是吗?那太好了,浔王爷,你真棒!”

歌飞飞真心地夸道,走上前仔细察看了张太平的脸色,又对南夜千浔说:

“今晚我守在这儿,有什么异常或变化我会记录下来告知于你,以便你及时调整。”

“不用这么麻烦,今晚我也会守在这里,真有异常我也好及时应对,等到明天你再告诉我今晚的情况,只怕就太晚了。”

他能守在这儿当然是最好不过了,只是他已经熬了几天几

夜了,再让他熬一个夜,歌飞飞有些过意不去。

但为了孩子的生命健康,她的嘴唇动了动,劝说的话终于没有说出来。

“也好,就是要辛苦你再熬一个晚上了。你过来,我给你敷敷眼睛。”

歌飞飞拉着南夜千浔坐到屋里的圆桌旁,让他昂起脖子抬起头。

南夜千浔朝她手里的两个纱布包看了一眼,好奇地问道:

“这是什么?就用它给我敷眼睛?有什么作用么?”

“别动,我先给你用它揉揉你的眼睛周围。”

歌飞飞两手各拿着一个茶包,一边在南夜千浔的眼睛四周轻缓缓地按压,一边给他解释:

“这是我们在老家的时候常用的方法,用喝剩的茶叶按摩眼眶四周然后再敷片刻,能有效消除黑眼圈,还你一双明亮妩媚的大眼睛,用煮熟的鸡蛋也有一样的效果。”

“哦。”

南夜千浔闭着眼睛享受着歌飞飞给他按摩,感受着茶叶纱包在眼睛四周的皮肤上轻轻按揉着,很舒服。

鼻子里传来歌飞飞身上一阵极淡极淡的幽香,他的鼻翼微微扇了扇,突然极其肯定地说道:

“你用的是金合欢的香粉!”

歌飞飞朝天翻了个白眼:这个王爷,还真是个闻香识女人的好手。

她自制的金合欢香粉香味非常的淡,而且南夜并不产金合欢,这还是她在天旭的时候,偶然发现一株正盛开的金合欢树,喜欢那味道,便diy了一瓶,一直带在身边用着。

因为舍不得用,每次都只挑一小点抹在颈动脉处,这个王爷居然也能闻出来,不愧他的那个称号。

“你的鼻子可真灵,这是我自制的。好了,揉得差不多了,你自己用手按着茶叶包,一刻钟后扔掉就可以了。”

歌飞飞将茶包交给南夜千浔,自己去桌上倒了一杯凉白开,慢慢啜了一口。

南夜千浔悄悄移开一只茶包瞥了一眼她,正好看见她怡然自得喝凉白开的模样,便逗她道:

“咦,你这丫头原来也有淑女的一面嘛,平时在我面前怎么吃相那么粗鲁,看不出你还是个两面派。”

歌飞飞瞪他一眼——不过某人正闭着眼敷茶包没看到——翘起嘴角说:

“本姑娘愿意,你能怎么着!我想优雅就能优雅,想粗鲁也能粗鲁,想天真也能天真,就是我想扮恶妇,我也能演得维妙维肖,哼哼,我何止两面,我还多面,百面呢。”

“唔,百面千金,或者百变闺秀,我喜欢!”

“你喜欢呀,那就最好了,我就怕你不喜欢呢。”

歌飞飞意味深长地说完这句话,想起在他那看到的月光宝盒,忽然觉得,和他搞好关系的话,自己应该是能很顺利地拿到自己的东西的。

爷爷,等着我,文明的现代社会,等着我,我马上就可以回去啦!

南夜千浔只当歌飞飞是在和他斗嘴玩,没将她的这句话当真,他的心里,其实也是在突然间,打起了小算盘。

想起他忽然萌发的主意,他试探着问道:

“飞飞,你觉得我这人怎么样?是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歌飞飞奇怪地瞟他一眼,见他仍旧按着茶叶包在敷眼,虽然不解他突然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考虑到自己的打算,她斟酌着说道:

“我觉得你这人挺好的呀,你看,你是有钱

有势有地位的王爷,不仅如此,你还长得这么帅这么好看,身材这么好,又会穿衣打扮,品味也不差,很难找出缺点来,简直是一个完美的高富帅,最最重要的是还单身未娶,想必南夜京城的适龄姑娘们,都如狼似虎地盯着你这块肥肉的吧。”

“那你呢?你会和她们一样盯着这块肥肉吗?”

对于自己被某个女人形容成是一块肥肉,南夜千浔不但不觉得讨厌,还第一次觉得有趣。

歌飞飞蓦然警觉起来了!

什么意思?自己刚才已经故意回避了他的“是不是你喜欢的类型”的问题,他怎么契而不舍换个方式又追问她了?

是担心自己也像别的花痴女一样地巴着他不放,还是他在怀疑自己接近他另有目的?

歌飞飞警惕而多疑地看了他一眼,刚好南夜千浔觉得敷得差不多了,便将茶包移开,睁开一双明亮妖娆的桃花眼笑吟吟地看着她。

她狐疑的脸色旋即换上了一副俏皮的笑容,脆生生地回道:

“浔王爷,您还是饶过我吧!我有自知之明的,像您这般优秀出众、万里也难挑一的男人,我可不敢奢想,我怕被京城里的大家闺秀们给砸死,我还想留条命多活几年,再说了,您喜欢的肯定是那等明眸皓齿、国色天香、倾国倾城的绝世大美女,我就远远地站一边仰慕您好了。古人说得好,美男是用来欣赏的,不是用来觊觎滴!”

南夜千浔被她的这番话逗笑了,似乎颇满意她的这番讨巧的恭维话,不过,他仍然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飞飞,那你说说,你将来要嫁给怎样的男人?”

“咦,这个问题我上次不是已经说给你和段墨染听了吗?我现阶段不想嫁人的事,我就想挣银子养活自己,然后有钱有闲了就游历天下,等走不动了,或者哪一天遇到一个有眼缘的男人了,突然就这么嫁了也说不定,一切交给上天和未来吧。”

歌飞飞做了一个无所谓听凭命运安排的夸张动作和表情,愉快地结束了这场有关喜欢与嫁人的讨论。

南夜千浔本来想将自己的打算说出来,转而一想现在不合适,毕竟现在张太平还躺在**,生命未卜,不知道是否能熬过这晚,等这次事件解决后,再和她说吧。

这一晚,两人都固执地守在这间房里,时刻关注着孩子吃下解药后的细微变化。

本来歌飞飞是想让南夜千浔睡半晚,和自己轮流交替守护的。

可是傲娇王爷不愿意,说什么自己撑得住,再多熬一晚完全不在话下,并强调,万一孩子有个好歹,自己在一旁也能及时救助,不至于耽误时间。

歌飞飞见劝他不听,便也随了他了。

两人一边看护着张太平,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打发漫漫长夜。

为了找话题,将各自小时候的趣事呀、自己暗恋过的人呐、那些年喜欢他们的追求者啊、各自的爱好啊、曾经年少时的理想啊、现在的愿望啊,等等,全聊了个遍。

到黎明初现、曙光微露的时候,他们俩可以算得上是一对互相了解的老朋友了。

好在,这一夜的陪伴守护、彻夜长聊没有被辜负,张太平终于无惊无险平稳地熬过了这一晚。

南夜千浔掀起孩子的眼皮看了看,原本只剩针尖大的眼白渐渐有绿豆那么大了,血色开始在消退!

这真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