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守在门外不远处的贴身侍卫走过来,小声说道:

“殿下,您……”

他想说“您才长途奔袭回京,一早还要去上朝,已经很累了,不如早点回府歇息一会”。

南夜千浔摆了摆手,及时截断了手下的劝阻:

“百里,你去车上眯一会,我和歌大人讨论讨论案子,等会天亮后直接去上朝。”

“是。”

百里的嘴唇嚅动了几下,终于吐出一个“是”字,然后默默地退了下去。

歌飞飞在现代就是个夜猫子,在她的认知里,偶尔熬夜看书研究案例是常事,再加上反正已到了后半夜,刚睡下没多久就要起来,还不如不睡。

所以,对于拉着南夜千浔讨论案子,她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当然前提是她并不知道他是长途奔袭马不停蹄才赶回京城的。

带着他来到自己的办公房,给他沏了杯浓茶,然后精神奕奕地说道:

“浔王殿下,你先说说,对于大潘和张太平的中毒,你有什么看法吗?”

南夜千浔正打量这间简朴的主簿计事房,闻言收回目光,端起茶杯优雅地小啜了一口,皱了皱眉,说:

“你这茶叶在哪买的?太劣质了,改天我给你送几包好茶来。”

“哦,那我先谢谢了。”歌飞飞也不客气。

“至于案子,我先说说大潘吧,我当时是将他关押在刑部的大牢的,但他发疯后力气实在太大,喜欢用嘴去咬东西,不但差点将牢门的锁头给咬坏,还将自己的一副牙齿全咬掉了,后来将他移到地牢里,可惜没过多久,他就死了。”

“他是怎么死的?不会是因为没有血喝,而活生生饿死的吧?”

南夜千浔赏了她一个赞许的目光,点头说道:

“不错,脑袋瓜蛮聪明,这都猜到了,不过,饿死只是原因之一,他不愿意吃饭只喝血,给他准备的家禽血他又嫌弃,虽然饿了几天,但还不至于马上死,只是因为他的毒素已经全身发作,攻入心脉和脑髓,我的解毒丸对他没用,所以准确地说,他是自己将自己杀死的!”

“自杀?”歌飞飞不解。

“严格说不算自杀,他是因为没有人血喝,发起疯来便用嘴咬自己手上和腿上的肉,咬破血管后喝自己的血,最终失血而亡。”

歌飞飞听得不由打了个寒颤,不敢想像大潘自己喝自己血的画面,赶紧转移话题:

“太惨了,那大潘那里是没有线索了,现在只有张太平这里了,我给他催眠后,也只问到一些不太重要的资料,他是在吃了一个走乡串街的老头的一串糖葫芦后,才出现异常的。

“根据他的描述,这个老头与凤仪镇的那个姓杨的中年大夫,没有一点相似之处,我猜,要么易了容,要么戴了人/皮面具。人海茫茫,我们上哪去找一个易了容的坏蛋?”

歌飞飞垂着头,觉得目前这件案子,真的是毫无头绪,一点线索都没有,太令人沮丧了。

“而且,现在我们已知的就有两个人中了这种毒,如果那个下黑手的人是别有目的的话,不知道是不是还会有更多的人遭到他的毒手,如此一来,死的人只怕会更多,到时候引起全城乃至全南夜国的恐慌就糟了!”

南夜千浔端着茶杯,并没有喝,而是沉吟道:

“飞飞,你的担忧不无道理,我今天下早朝后,再去凤仪镇一趟,看看能不能挖掘出新的线索。”

“那好,我也和你一起去。”

歌飞飞见南夜千浔似乎不想带上自己,便笑眯眯地道:

“你不答应也拦不住我,我可以自己一个人去凤仪镇的。”

“算了,你爱跟着就跟着,我只是觉得,你一个小姑娘,又不是捕头更不是刑部的人,查案不是你份内的事,你去了也只是游街逛风景。”

歌飞飞对他的轻视很不满,将头一扬,傲娇地说道:

“你也不要看不起女人!女人怎么了?女人就不能查案断案?就不能有缜密的分析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哼哼,我的智商可是1……”

南夜千浔被她的模样逗笑了,接过她的话头抢先说道:

“对对,你的智商136,我记得,在天旭帝都的时候你就郑重其事地告诉过我了。”

“你承认就好,那我等你下朝后一起去凤仪镇?”

“好,到时候我来接你。”

南夜千浔又和她讨论了一下大潘和张太平两个个案的异同处,直到天亮之际他去上朝。

歌飞飞并没有等到南夜千浔下朝来接她一起去凤仪镇,原因嘛,是因为某个风流公子横插了一脚。

事情是这样的,天亮后,她简单地洗漱了一番,又去看了看沉睡中的张太平,安抚了张氏夫妻俩,便打算去街上吃早点,然后准时回衙门上班。

结果,当她走出京兆府的时候,刚刚好遇到了提着一只精美的红漆食盒的段墨染。

“飞飞,真巧,我正要进去找你,你就出来接我的来了,我们俩还真是心有灵犀呢。”

看了看一脸得意如沐春风的云城少城主,歌飞飞打了个哈哈,问道:

“你来找我干什么?不会是给我送吃的吧?”

“飞飞你真是聪明,这都猜到了,喏,这是我亲自给你做的早餐,里面全是你爱吃的,快趁热吃。”

歌飞飞接过食盒打开一看,除了小米粥,还有一笼牛肉小包子、一碟百果糕、一碟鲜花饼、一碟油酥小银鱼、一碟凉拌牛肚、一碟酱卤鹅掌,确实都是她爱吃的。

“你怎么准备这么多?我可不是墨荷,胃口没那么大。”

“傻瓜,这是我们两人份的,我也还没吃,怕粥和包子冷了对你胃口不好,便赶紧给你送来了。走吧,我们进去吃。”

段墨染将歌飞飞推进府衙里,跟着她来到主簿计事房,和她边吃边聊着她不在家的趣事。

在离京兆府不远的歌飞飞的小院里,段墨荷和橘子洗漱完来到厨房,准备吃她们的早餐。

结果,厨房的桌上空了一大半,除了剩几个馒头、一碟咸菜和一锅小米粥外,那些好吃的都没了。

“真是奇怪,我先前明明看见,橘子你准备了很多好吃的呀,有什么小包子、鹅掌、牛肚的,一会工夫就没了,难不成它们,长腿飞走了?啊啊啊!谁偷了我的早餐?!”

段墨荷围着桌子团团转,觉得非常奇怪,百思不得其解。

而另一边,段墨染陪着歌飞飞正吃着从他们厨房消失不见的早点,在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中,知道了她等会要和南夜千浔一同去凤仪镇的事情。

眼珠转了转,他漫不经心地说道:

“飞飞,我正好要和阿豹出城去凤仪镇一趟,听说那儿常有山上的猎户卖兽皮什么的,我想去碰碰运气,马上就要到冬天了,虽然南夜四季如春,但十二月和元月这两个月,早晚还是非常冷的,备

一点野兽皮你们也好过冬,顺便再买点野味回来,给你们打打牙祭。”

“那就多谢段大公子啦,需要多少银子?我到时候一并付给你。”

“银子的事就算了,你帮我医好了十七妹,又照顾她这么久,算是我报答你的吧。话说,我和阿豹吃完早饭就走,你干脆和我们一起去好了,万一那个什么浔王殿下被皇上留在皇宫讨论要事,还不知道他今天能不能去得成凤仪镇呢。”

其实他今天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安排,这是他临时起意想出的理由,理由嘛,自然是因为他想跟她在一起咯。

不过,他最后说的那句话倒是很有道理。

歌飞飞也觉得等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早点赶到凤仪镇,今天兴许还能赶回来。

写了个条压在手下的桌子上,让他们转告南夜千浔她不等他了,然后,她便上了阿豹的车,和段墨染一起去了凤仪镇。

在路上的时候,由于段大公子的好奇,本着多一个人知道便多一个想法子的原则,她便将在凤仪镇发生的血案原原本本讲给他听了,听得他倒抽几口冷气。

等到了凤仪镇,段墨染吩咐阿豹去采买兽皮和野味,他自己则全程陪着歌飞飞。

两人第一时间去的,是那个姓杨的游医住过的客栈。

客栈掌柜见到歌飞飞,便笑着迎了上来:

“歌小姐,没想到你又来凤仪镇了,你这是想打尖呐还是想住店呐?”

“掌柜,我现在京兆府衙门就职了,今天是特意过来找你打听点情况的。”

“啊,以后不能再叫你小姐了,恭喜歌大人,祝你鹏程万里,前途似锦,歌大人有什么事请直说。”

“还是上次那个杨大夫的事,大潘的案子没找到幕后之人,我们就结不了案。所以我想去杨大夫住过的房间再看看,另外,麻烦你尽量努力回想一下,看看能不能回忆起一些之前疏忽了的细节。”

“好的,我会配合官府办案的,歌大人,请往这边走,我先带你去那间房。”

几分钟后,歌飞飞再次来到了杨大夫曾经住过的房间,这是客栈里最偏僻最简陋的末等房,房费很便宜,才十文钱,房间里除了一张简陋的木板床外,就没有任何傢具了。

当初,她和南夜千浔也来看过这间房子,因为房间一目了然,两人在里面走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线索,便扫兴地走了。

这次,她决定仔细再检查一遍。

段墨染皱着眉头看着几乎可以说是空荡荡的屋子,不解地说道:

“飞飞,现在离大潘发疯那事过去也有一个多月了吧?这间房间之后肯定也住了不少的人,如果真有什么线索的话,只怕也早就被无意中抹掉了。”

在这样一间房间里找线索,岂不是纯属浪费时间?

歌飞飞正色道:“万事没有绝对,在现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从看似平常或者不可能当中,找出哪怕一丝丝异常,也是好的。我现在所做的,有点类似于在一大片麦苗中找出那一根小小的杂草,为了找到它,哪怕翻遍整个麦田,也在所不惜。”

段墨染虽然很佩服她的执着精神,但显然还是没有被她说服。

明摆着这儿一目了然,前前后后又不知道住了多少流水的房客,哪还有线索留给他们?这明显是在做徒劳的无益功嘛。

不过,见她检查得很专注很认真,他便不好意思再劝她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