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太心急了些,我说了你听我慢慢说嘛。”

歌飞飞冷冷地看着得意洋洋的假歌玉孚,将脸色一正,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你当时还说了一句话,你说:‘在心底里,养父一直隐隐担心,是你为了某种目的一刀刺死了胡公公’,这句话,就是你杀害胡公公的铁证!”

大臣们听得一头雾水,哪怕歌飞飞将那句话学得惟妙惟肖,他们还是没能听出这句话与真凶之间有什么关系!

倒是接触过案子的韩如品在细细品味两遍之后,嘴角忽然露出了一抹恍然大悟的笑容,脸上满是钦佩的表情,甚至情不禁地咧着嘴无声地笑了。

周围的大臣见他这副了然的模样,侧头歪向他,向他小声请教着这句话的关键之处,他笑着摇了摇头,指了指大殿中央站着的三人,示意他们往下看,答案马上揭晓。

假歌玉孚一开始也和众人一样,不以为然,经过歌飞飞的提醒,他想起自己是说过这话,可他依然不觉得这话有毛病啊。

可是,当他一抬眼,与一双戏谑嘲弄的丹凤眼对上的时候,他刹那间忽然醒悟过来,他错在哪里了!

是的,他错了,而且错得特别离谱!错得不可原谅!简直是亲口将自己暴露给了对方!就凭这句话,他怎么也无法自圆其说了!

看到假歌玉孚后悔不迭的懊恼表情,歌飞飞抱着胸,淡淡地说道:

“嗯,看来你还不笨,终于反应过来你错在哪里了,我可以给你半刻钟时间,让你转动你那颗猪一般的脑子,编出一个完美的解释来,如果你能说服皇上和这大殿上的所有人,我便承认你赢了!”

转过脸来,见众人仍旧莫名共妙地看着自己,便解释道:

“是这样的,那天发生命案后,这个嫌犯被带到御书房隔壁休息,我则留下来和浔王去御书房后面察看了胡公公的尸身,所以一直以来,知道胡公公是被利器一招致命的,只有皇上、浔王和我,除了我们三人,其他的人都不知道这点,而审案的三位大人也是到了第二天提审时从仵作的口中才知道这一事实,试问,在审案的前一晚,刚刚被关押进大牢的嫌犯,他又是如何知道胡公公是‘一’刀被刺死的呢?!”

经过她这一解释,众人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确实,在未看过尸体,也未从他人嘴里听到相关真相的嫌犯,从正常理来讲,他是无论如何都不应该知道胡公公是因何致死的。

能知道尸体真相的,除了皇上等三人,剩下的就只有真正的凶手了。

只有真凶才知道,他只用了干净利落的一招,便刺死了胡公公。

所以,当嫌犯劝说歌飞飞逃出大牢时无意中说的那句话,便成了最好的暴露他自己的罪证。

不得不说,歌飞飞是真的很聪明,也很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小小的地方,嫌犯随口说的一句话,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便被她敏锐地捕捉到了,然后成了此时扳倒他、让他心服口服认罪的铁证。

这个浔王妃啊,真真是聪

明得不得了,分析推理能力也是高明得不得了,既让人佩服,又让人害怕。

以后还是不要惹到她的为好,也不要落到她的手里为好,否则,哪怕你再小心谨慎,也难免不会被她抽丝剥茧,一点一点地将真相挖掘出来。

当然,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与她为敌了。

宝座上的南夜千羽看着嫌犯灰败的脸庞、颓废的神情,声音低沉而威严地问道:

“嫌犯可还有话说?”

假歌玉孚咬了咬牙,猛地抬起头,试图做垂死挣扎地叫道:

“我是冤枉的!你们不能仅凭一句话就定我的罪!如果我真的是杀死胡公公的凶手的话,为什么我会说‘一刀’,明明凶器是她头上的金玉簪,这在几日前的庭审时,仵作可是亲自验证过的!尸体上的伤口和她头上的簪子形状一模一样!你们又如何解释?”

南夜千浔从怀里掏出一根簪子,看材质,像是铁质,他从歌飞飞头上将那枚金玉簪子抽出来,拿在手里举给众人看,然后说道:

“我身上这根簪子和飞儿头上的金玉簪是不是非常像?特别是簪身,它们的粗细简直可以说是一模一样,所以,如果仅凭飞儿头上的簪子与伤口一致,怎么能断定它就是凶器?其实我手上的这根才是凶器!”

歌玉孚一看见那根铁簪,一下子愣住了,眼珠子一转,他又不服气地辩道:

“你和她,你们俩是一家的,既然你手上有两根一样的簪子,不正好说明凶手就是她吗?一定是你将铁簪藏起来了,然后这个时候拿出来替她洗白的!对,一定是这样的!你们就想陷害我!”

“哈哈,你呀,还真是能狡辩,垂死挣扎,像条得了狂犬病的狗,胡乱咬人!可惜,你再大所叫嚷,也无济于事。”

南夜千浔被假歌玉孚的不甘心和顽强的辩解给逗得大笑起来,看他的眼神就像看着一条落水狗,还是一条疯了的落水狗,他的开心感染了大殿上的众人,大家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等笑够了,他才将簪子重新插回到歌飞飞的头上,只举着那根铁簪,声音清越地解释:

“这根簪子,我们当时在御书房前后搜查的时候,并未找到,我和皇上一度以为,凶器肯定被凶手带走了,当时其实我们并没有确定这个假冒之人就是凶手,所以他身上没有类似簪子的凶器,我和皇上便决定,委屈飞儿当几天嫌犯,关押起来受审,借此机会将真正的凶手钓出来。

“直到第二天庭审,仵作验过胡公公尸身,并发现飞儿头上的玉簪正与致命伤口百分百吻合,由此断定她就是真凶后,我察觉到不对劲,因为我相信飞儿不会是凶手,于是,第二日,也就是昨日,我组织了一队侍卫,亲自带着他们将御书房前后凶手可能经过之处全部故事筛查了一遍,甚至掘地一尺。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株花树下,刨开半尺多的浮土,这枚铁簪露了出来。这恰恰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你就是杀害胡公公的真凶!因为,只有天天来王府报到,呆一整天,和橘子等丫环相处得极为融

洽的你,才有机会接触到飞儿的首饰,并偷偷打制出一根差不多的簪子出来,以便到时候嫁祸于人,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呵,真是好笑,就凭一根从地下挖出来的铁簪,你怎么能断定它就是我打的?我还说,这他妈的就是你故意找人打一根破簪子,好替她脱罪呢!”

假歌玉孚似乎找到了南夜千浔的破绽,面露嘲笑,将自己撇得一干二净,又将锅给甩了回去。

“这好办,我已经找到一个证人了,马上就让他来与你对质,看看他如何说。”

南夜千浔轻轻拍了拍手,他的侍卫百里立即带着一个谨小慎微、大气都不敢出的平民进来。

这个人穿着一身粗布衣裳,衣服虽旧,但却浆洗得很干净,只是,衣裳靠肚腹的下摆处,沾满了一些黑灰色的印迹,那是铁渣铁灰掉落到身上后,常年累月下来,对衣裳的侵蚀所形成的。

假歌玉孚一看到来人,立即焉了,悄悄地将头扭到一边,不去看那人,连带着将整个身体都转了方向。

南夜千浔见他这模样,不由好笑,等那位平民战战兢兢地站在面前,不明所以、胆怯地不知道如何是好时,他安慰道:

“你不要怕,我的侍卫将你带到皇上面前来,并没有其他恶意,只是让你辨认一下,这只簪子可是你做的?”

那位平民抬起头,将铁簪拿过来,仔细端详了一下,很快便肯定地回道:

“是的,这枚簪子确实是我打的。”

“你还记得是什么时候打的吗?”

“大约十来天前吧,或许七八天前?具体是哪一日记不清了,但大体差不离。”平民仔细回想了一下,很谨慎地回答。

“嗯,很好,我还想请你辨认一下,当时去找你定制这枚簪子的人,你还记得吗?他长什么样?穿什么衣服?有什么特点?如果他就在这大殿上,你还能认出他来吗?”

“小人当然认得出来,这个人太好认了,小人只是开了个小小的铺子,替附近穷人打点小首饰小工具之类的,没想到,忽然有一天,一个穿着华贵,一看就是有钱人的老人家找上门来,带着一张草图,问我能不能打制出来,我满口就答应了,说没问题。

“老人家很高兴,价钱也不问,扔给我一锭十两的碎银,约定一日之后来取,然后就哼着调走了,我记得,他当时的口音并不是我们南夜京城土生土长的口音,听起来像外地的,再加上他须发皆白,出手大方,我一下子便记住了他。”

这个平时只给周围街坊邻居打点小东西的平民,以前卖的东西都很廉价,最高也不过一两银子,他打的很多东西都是便宜货,主要是材质普通,不是木的就是柳的再就是铁的,都是便宜东西。

所以忽然有个人找上门,出手就是十两银子,也不问价,打的东西又不复杂,也不耗时间,对他而言,简直就是一笔飞来的横财。

所以,对于这根铁簪,和定制的那个富贵老头,他的印象确实是相当的深,恨不得他天天都来照顾自己的生意才好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