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出刘谦所料,在凉州探马回到西凉军营不多时,凉州大营里响起山呼海啸般的呼喊。wWw.QuanBeN-XiaoShuo.CoM不久,凉州骑兵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旷野上,他们受到财帛的刺激,激动得控制不住自己的行动,没有动员,不用激励,在此起彼伏,好像潮水一般的“幺嘿”声中,迅猛发动了进攻,这次他们没有助跑,不惜马力直接全速前进,兴奋之下的“幺嘿”声,把急速推进的隆隆马蹄声掩盖其中。

五百步。

四百步。

三百步。

二百五十步时,凉州骑兵又表演起精湛的骑术,纷纷躲在马匹的一侧或马肚子下面,伴随着嗡嗡地矛弩发射声,和破空的“咻嗖”声,一片片血雾及缤纷的血莲花,再次出现在这片空间。

西凉轻骑的简单装备,对于一米多长的矛弩来言,好像是一张薄纸。矛弩轻易地穿过人体,几乎没有一丝停顿,继续向前方飙飞,穿越了一头健马的脖子之后,又贯入另一匹马儿的身躯,身躯外只露出一个矛弩尾巴的战马,随着冲击力倒地,把藏在马腹之下的骑士重重压在身下。噪杂的欢呼马蹄声中,听不到骑士发出的濒死惨叫。

前边被贯穿脖颈的健马,伤口像高压水泵泵水一样,喷出蓬勃的血箭,向前奔驰了十几步距离,才感到呼吸不畅,之后睁着迷茫的双眼,无力地缓缓倒在地上。马侧的骑士见势不妙,急忙弹下战马,还好,战马逐渐降低奔跑的速度,骑士平安地落在地上,还没有来得及发出感慨,就感到他的身体飞了起来,他在失去神智以前只是纳闷,自己什么时候羽化成仙,练成了凌空虚渡的绝技,而后胸口一甜,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无尽的西凉骑兵,就像疯狂的野兽潮水一般,踏着战友的尸体冲了上去,他们在金钱的召唤下,彻底爆发了人性压制下的兽性,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钢铁战士,用自己的血肉之躯狠狠地撞向矛弩、弩箭、弓箭。

鲜血,无尽的鲜血,汉军阵前两百步之内,到处绽放着鲜花,鲜血化成的娇艳鲜花,短短一刻之间,阵前的死尸累计到了两尺多高。

“嗷嗷,幺嘿!”

忽然,凉州军中爆发出惊雷一样的欢呼,终于,抽出兵刃的西凉骑士冲到了武钢车前,可是靠近武钢车的数百名骑士,只来得及用手中的长矛,刚刚挑动一下武钢车就倒了下来,太阳下红得耀眼的枪尖,在他们的身后微微颤动。后边的凉州骑兵,来不及劈开严阵以待的枪林,只好无奈地连人带马撞向车阵。

两军交锋的前沿,四处飘荡着痛人心扉的惨叫呻吟声。

绞肉机,刘谦终于明白,为什么说战场是绞肉机了,红着眼睛的西凉骑兵,真像飞向火焰里的飞蛾,一个一个撞向车阵,他们的最后的一个动作是,把手中的兵器抛向汉军。

枪兵在文聘的号令下,只做简单的几个动作,刺出、拔出,前进,后退。第一排长枪兵将长枪依靠在武钢车上,半蹲着牢牢地钉在地上,第二排刺出长枪后,立刻拔出后退,第三排上前刺出、拔出,第四排刺出。前边的士兵倒下来,后边就会有人补上他的空位,长枪阵在口令指挥下,显得井然有序,显示了它的强大杀伤力。

在刘谦的刻意改变下,远程攻击武器的发射密度减少了三分之一,这样,长枪兵的威力才能施展出来。刘谦通过这半天多的实战,他明白了,战争就是和钱过不去,打仗就是烧钱,他现在拥有的武器,已经是雒阳武库最后一点家当,他很感谢自己的贪心,当时若不是他费尽心机,搜罗了上百万的弩弓箭矢,今天汉军早就败了。事实证明,超过十多万人的战役,这些物资远远不够。

鏖战,大家都疯狂了,厮杀,到处都是杀气。

各鼎是一位十九岁的少年,心中最美的梦想,就是娶到部落里一个叫桑尼的少女,为此,他听从部落首领北宫伯玉的号召,想攻击大汉的丰腴之地——长安。部落的少女喜欢英雄,进攻大汉不但可以彰显自己的勇敢,而且还会很快攒足娉娶妻子的彩礼,这对各鼎来说,这是一次很好的机会。

后来北宫伯玉死了,他们全都变为韩遂大人的手下,韩遂大人说只要打下长安,大家就可以得到几辈子也挣不到的钱财,大家期望快点到达长安,可惜一直没有实现。

他们被阻挡在可恶的陈仓,后来在哪里喝增援的汉军打了几仗,各鼎很幸运的杀死了十几名汉军,在汉军北军的铁蹄下幸存起来,只受了一点轻伤,后来他升官做了十人长。

半个时辰以前,当各鼎就要攻到距汉军三百步的时候,营中响起了鸣金的声音,各鼎只有从飞扬的尘土中,遗憾地看了一眼汉军。谁知道,刚才负责运回死尸的战士说,他们看到了大家不敢相信的景象,无尽的金银财宝丝绸布匹,据说堆得像小山一样高。于是大家的眼睛全红了,疯了一样扑向汉军的阵地。

各鼎感到那些使人恐怖地短矛,发射密度比上次来时小了许多,藏在马腹下边的他,感到心中疯狂的跳动,一百五十步,他娴熟的从马腹下翻上马背,迅速的抽箭搭弓,无需瞄准只管抛射向汉军的阵中。各鼎对自己的速度很满意,当战马奔驰到距汉军一百二十步时,他瞄准一个枪兵,他没有看那个枪兵是否死在自己的箭下,他对自己的箭技非常自信,他取下长矛用长矛调走一具具拦路的死尸,真是太多了,影响了他的马速,如果还有缝隙,他相信自己可以轻易的控制战马向前。

正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听到前方战友们的高声呼叫,他左右一看,马上明白了同伴们为什么高兴欢呼,经过几个时辰的消耗,该死的短矛终于用光了。他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日头,应该是申时了,从早上开始进攻到现在,已经用了四个多时辰,四个时辰,不知有多少马上的健儿,死在这种令人发抖的矛弩之下,他心中不由得提高了几分胆气。随后他又发现弩箭的密度也变得非常稀薄,心中真是大喜过望,汉军依仗精良兵器的优势没有了,那么他们还会什么?只是一群待宰地羔羊罢了。

他收回心思,一路挑着碍事的死尸,渐渐接近了汉军的枪阵,他趁着一个同伴连人带马撞开枪阵,而枪兵没来得及补充的间隙,迅捷地从腰间抽出短矛,狠狠地抛向缝隙旁边的枪兵,短矛直接射向枪兵的喉咙,枪兵想把喉咙间的短矛拔出,可是手还没有接触到短矛,白眼一翻就倒了下去。

这是各鼎的绝活,据说是他爷爷的爷爷,从遥远的西方学过来的,据说,原来是步兵的一种远程攻击武器,经过他们家很久的研究发展之后,家里人都会在马上熟练地操作运用。后来部落里好多人都学会了,不过都没有各鼎施展的好。

和汉军的矛弩比起来TMD黯然失色,简直不值一提,各鼎狠狠地骂道。

而后他借助马速,用长矛洞穿了两个枪兵,又从腰间抽出腰刀,狠狠地劈向想要补充缺口的汉军头颅,就像砍掉一个西瓜,他心里想。接着他的战马撞飞了一个不知量力的汉军,然后他感到身上好几个地方传来锥心的疼痛。

他最后想起来的是,弥漫着清香碧绿草原上的那位桑尼姑娘,眼前渐渐变得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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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钢车阵已毁,前边的枪兵损失也过大半,矛弩用尽,弩箭所剩不多,只有普通的弓箭还十分丰富,如果让骑兵突破枪兵阵地,一切都要结束。

刘谦看着眼前的惨状,心中思量着:“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为了自己的信念,拼吧,偶又不是三军的真正主将,就是阵亡无碍大局。不管怎么说偶是武将出身,枪法练了一年多,也算马马虎虎,就让偶到前线去,那里需要偶。”

“调五千弩兵,拿起为他们准备的长枪,调保护弓兵的五千刀盾兵;让他们一起向前组成拒马阵。剩余的弩兵和弓箭兵不要停下来,继续保持压制。弩车兵后撤,为我军生力军。”刘谦下达了今天的最后一个命令。

刘谦转身露出最真诚的笑脸,直视葛玄道:“现在是最为艰险的时刻,前线士兵们需要我。这里就麻烦你负责,记住,那里形势危急就要及时补充兵力,如果生力军用完就调火头军。如果战局一切如我们所料,我想也许用不着火头军,我们就胜利了。

还有,如果战事非常不利,你就把下面那位请上来安定军心,切记。不要婆婆妈妈的劝我,如果此役不胜,一切都是天意,大汉就此不可挽救,我只能说自己才德浅薄,就不要奢望以后了。”说完转身而去。只留下葛玄一人失神般地伫立在高台之上。

刘谦知道葛玄不理解他,是因为葛玄不知道历史的走向,如果刘谦不能战胜,在历史记载中籍籍无名的韩遂,何谈面对一世枭雄曹操、刘备,既然早晚是一个失败的结果,那么何必饱受痛苦的折磨,费心费力的苦苦折腾自己,不如干净利索的早早归去。

刘谦面对铜镜中人影模糊的自己呲了呲牙,道了一声珍重,戴上他的战盔,系好固定头盔的带子,身上的盔甲是现成的,也不用麻烦别人。提起心爱的丈余银枪,向心中最爱的武将赵云说声抱歉,然后昂首阔步迈向了良驹“追风”。

这一刻刘谦想起来猛猛,那只陪伴他一年多的朋友,坦然一笑,跃上追风,两腿轻轻一用力,追风载着他驰向杀声四起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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