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工作及综合治理

【社会治理能力】 市域社会治理。2022年,平安中卫建设协调小组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压紧压实层级责任,中卫市“德治”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经验做法分别在第六次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新研讨班和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总结会上作交流发言,“美玉工作室”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文化品牌。基层治理。2022年,中卫市打造规范化综治中心20个,中宁县率先推进“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全县12个乡镇、54个部门、1180个网格员实现矛盾纠纷网上办理。配齐配强乡镇政法委员41名,全市派出所所长进乡镇党委、社区民警进社区党组织实现全覆盖。中宁县白马乡乡村治理经验做法在平安宁夏建设表彰大会上作交流发言,海原县史店乡田拐村、中宁县余丁乡余丁村典型经验入选2022年第一批全区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网格化服务管理。2022年,中卫市划分城市社区网格620个,配备网格员526名,设立网格党支部112个、网格党小组288个,实现党的组织在社区全覆盖。认真做好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443个村共划分出2957个网格,设立网格党小组707个,配备专兼职网格员3688名。收集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1700余件。

【法治中卫建设】 2022年中卫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党校重点培训课程,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轮训4期、各类学习培训300余期,建成中卫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沙坡头区黄河法治文化带香山湖公园项目。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与法同行》等广播、电视访谈节目,向群众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500余场次,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开展立法调研两次,专家论证会两次,征集意见建议70余条,《中卫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审议通过。完成自治区立法征求意见建议19次,提出意见建议150余条。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先后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2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纵深发展,制定出台《中卫市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梳理汇总形成涉及30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两轻一免”情况统计表,在全区率先将市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42个部门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年内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6件,办结23件,行政行为被纠错率为15.38%。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

【公共法律服务】 2022年,中卫市紧扣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七大战役”,积极保障“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深入开展打击涉企犯罪“护企”行动,破获涉企案件16起,抓获逃犯1名,挽回经济损失432.6万元。严格落实自治区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1条意见,推行落实“警企共建”,为企业解决问题60余个。深入推进“昆仑”专项行动,建立完善“河湖警长”制,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甘肃、内蒙古相关法院签署《黄河流域(甘肃—宁夏—内蒙古段)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查办食药环案件28起,督促并支持行政机关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3件,排查整治黄河流域盗采乱象11处,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与自治区人大的充分肯定。协调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83件,开展司法救助59件95人次163万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落实365天×24小时公安政务服务,在全市设立4个“一窗通办”窗口,实现交管、禁毒、户籍等行政审批事项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在偏远地区设置流动警务车,保障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项有地方办理,8小时外为群众办理2.7万余件。

【政法队伍建设】 2022年,中卫市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广泛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集中开展政治轮训4场次1125人次,举办各类培训、学习、讲座2000多场次,政法干警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大力实施“3331工程”,推行导师帮带制度,加大政法机关优秀年轻干部锻炼培养选拔力度,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调整交流、提拔任用、晋升职级100余人。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广泛开展轮值轮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50余次,推动以学促干、以学促进,着力提升广大政法干警的能力素质。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收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专项整治,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强化警示教育,举办警示教育课、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200余场次,对11名政法干警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及时表彰疫情防控先进个人66人。(樊 江)

扫黑除恶斗争

【概况】 2022年,中卫市打掉涉恶组织1个,抓获涉案人员10人,核结线索67条。全市受理的20件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判决生效,判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执行到位资金1.89亿元。破获八类刑事案件25起,打击处理62人。市扫黑办主任及时组织召开迎接全国第3批特派督导组督导工作部署会等会议,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及时制定印发《2022年中卫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关于调整中卫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通知》,从市直政法单位抽调4名精干人员,充实市扫黑办力量,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扫黑办及各成员单位充实工作人员,确保专班不撤、力量不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市委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纳入市级领导包抓工作、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报送进展情况,协调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市、县(区)扫黑办细化完善考评细则,加强督导检查,不断拧紧层级链条,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主动担责,制定方案、优化机制,有效发挥信息共享、工作联动、集体会商、联合作战的机制作用,全市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县(区)两级坚持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145万元,沙坡头区安排专项资金10万元,中宁县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海原县安排专项资金28万元。

【依法严惩】 2022年,中卫市印发《中卫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常态化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的通知》,各成员单位共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111个、举报邮箱29个、举报信箱247个,进一步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严格按照排查受理、研判分流、核查办理、审核反馈流程,规范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做到“一线索一编号一结果一台账”,实现线索办理闭环管理。以全市维护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行动为抓手,常态化开展起底式、拉网式、滚动式摸排,广辟线索来源,及时核查办理。印发《关于对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和重点线索确定包抓领导的通知》《关于对2022年重点督办线索案件确定包抓领导的通知》,对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线索分别成立工作专班,逐案确定包抓领导,高位推动破案攻坚。两条重点问题线索全部核查办结。针对群众反映尹某某涉恶问题线索,中宁县公安机关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配合,提前介入,补充完善证据链条,推动线索成案,成功打掉尹某某等10人涉恶团伙。对判决生效案件加大“黑财”执行力度,统筹组织相关单位会商研判涉案财产处置难点、堵点问题,综合运用追缴、没收、网络查控和网络拍卖等多种手段,加快涉案财产处置进度,做到应追尽追、应缴尽缴。马某某等人涉黑案查控财产处置到位6.42亿元。吴某某等人涉黑案查控涉案财产处置到位1.64亿元。全面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办理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40条,侦破案件8起,涉及金额186.7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全市各类刑事案件、八类刑事案件、电信诈骗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3.3%、8.3%和40%,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全面落实自治区司法厅等厅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涉黑恶案件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共帮扶困难刑满释放人员211人,以办理低保、解决公租房等方式救助刑满释放人员6人,安置1268人。完善纪检监察与政法、组织等部门线索双向移送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领导包案、提前介入、会商分析、协同推进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合力形成强大攻势,年内对在办理涉黑恶案件中失职失责的6名干警给予诫勉谈话。

【综合治理】 2022年中卫市持续深化信息网络、自然资源、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非法金融行业领域整治,接续开展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新三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推动整治行业乱点乱象向纵深推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统战部门对全市宗教场所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建筑安全隐患41处,消防安全隐患54处。网信部门指导互联网企业清理低俗有害信息4.9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239个。自然资源部门深刻汲取中宁县北部山区非法采矿问题教训,全面启动矿产资源开采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全市共排查整治问题矿山190个,立案处理各类非法占地、非法开采违法行为51起,处罚没款837.15万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地检查建筑工地140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2份,处罚建设项目5个、共计43.13万元。交通运输部门查处出租车非法营运案件9起,打掉微信拼车群2个。教育部门查缴含有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的青少年出版物34本,检查校园周边各类食杂店371家,整治交通安全隐患6个。市场监管部门查办食品案件62件,罚没款206万元。查办发布虚假广告案3起,罚款 2.38万元。金融工作部门排查发现金融乱象3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办理。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整改回复“三书一函”111项。

【整改提升】 中卫市成立由市委书记和政府市长任“双组长”的整改提升工作专班,围绕反馈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2022年下半年扫黑除恶斗争重点市整改提升实施方案》,从17个方面细化提出42项整改提升措施,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联合印发落实。市扫黑办进一步细化制定整改提升任务清单,建立月报告制度,着眼于组织力量有所弱化问题,抽调人员充实力量,做到力量不减、常抓不懈。着眼于线索核结率不高问题,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指定管辖、异地用警、专案专班等有效举措,全面提升核查质效,全市受理的问题线索全部按期限核结完毕。着眼于案件办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通过个案督办、类案指导等方式,统一办案思想,提高办案质效。着眼于涉黑涉恶财产处置到位率低的问题,加强政法部门沟通协调,推动涉案财产依法处置,提升财产处置率,马某某等人、吴某某等人两个涉黑案查控涉案财产处置率均达到98%以上。着眼于行业领域治理还有短板问题,建立行业领域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乱点乱象得到全面治理。市委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统筹协调,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市扫黑办组成督查组深入三县(区)、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全覆盖、多轮次实地督导,对重点案件、问题线索多次组织召开协商研判会议,分析问题症结,研究推进措施,确保推动落实。市、县(区)扫黑办及各成员单位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聚焦线索核查、案件办理、行业整治等内容,认真总结梳理整改提升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保障、线索核查、案件办理、源头防范、评价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推进。

【宣传活动】 2022年,中卫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市、县两级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政法系统科级以上干部政治轮训班内容,深入学习、反复学习。全市各级组织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广泛宣传、阐释全国、自治区和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会议精神、重大部署,通过室外LED电子屏、户外广告、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和发放知识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目的意义,持续提高群众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全市上下营造浓厚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氛围。各成员单位聚焦主责主业,结合工作实际,在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抓好财产认定和处置、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和保障等方面加大宣传引导,全民参与的氛围日渐浓厚。2022年,全市共印发扫黑除恶宣传册10万余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单行读本1万本,组织干部职工知识测试1万余人次,发送短信100万余条,制作电子宣传片31个,宣传覆盖60万余人次。

(樊 江)

平安中卫建设

【概况】 2022年,中卫市制定印发《全市维护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6个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组长”、市委和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聚焦6个重点领域梳理出的30类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具体风险点,扎实深入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滚动式排查,全市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风险隐患1973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及时安排部署扫黑除恶重点市整改提升。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办理养老诈骗问题线索40条,侦破案件8起,涉及金额186.7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全市各类刑事案件、八类刑事案件、电信诈骗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3.3%、8.3%和40%,完成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特派督导组特派督导和党的二十大等20余场次重大节会维稳安保任务。督促行业监管单位严格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管控制度,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数同比分别下降36.86%、49.56%、29.2%和42.77%,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责任落实】 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平安中卫建设推进会,专题安排部署平安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10次传达学习平安建设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解决事关平安中卫建设重大问题。市委分管领导先后8次组织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养老诈骗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平安中卫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等,听取工作汇报,审议、讨论、通过多个意见、方案,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为各项任务落实规划路线图。市委和市政府、平安中卫建设协调小组制定印发《2022年平安中卫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开展维护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20余份,明确年度目标任务、阶段性推进措施、结果性考核指标等。充分发挥督导考核“指挥棒”作用,制定印发《2022年度平安中卫建设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事项、方式、结果应用等,建立常态化调研督办和工作通报机制,通过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等,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明察暗访,以督导考核推动任务落实。2022年,中卫市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作出批示12次,带头开展督导调研16次。分管领导深入企业、重点场所、基层一线实地督导30余次,下发工作提示单9期、通报2期,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约谈主要负责人7人。

【风险隐患防范化解】 2022年,中卫市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重点人管控措施,全市未发生影响政治安全案(事)件。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隐患。制定印发《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风险隐患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4份,持续加大互联网金融风险排查整治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时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化解处置经济金融等领域涉稳风险,累计发放宣传品10万余份,开展主题文艺演出40场次。对26家地方金融组织进行现场检查,排查核实企业44家,红宝集团、荣盛超市等非法集资案件化解有序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57.14%。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领域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规定,加大对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统筹做好涉军、涉众、涉法涉诉及压砂地退出种植等特定利益群众工作,持续推动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攻坚化解,最大限度防止信访上行、矛盾激化。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风险隐患1973个,办结各级交办重复信访件418件,化解信访积案20件,完成党的二十大等重大节会维稳安保任务。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领域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护学岗”和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共建立“护学岗”373个,上岗民警、辅警548人,校园封闭式管理、专职保安员配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三个100%”全部达标。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春运、“除隐患、防事故、护民生”等集中攻坚行动,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9.56%,未发生较大交通事故。持续加强枪支弹药、危爆物品、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管控,开展各类专项检查22次,监督检查寄递企业营业、处理场所139处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立案查处寄递企业7家,侦破涉枪犯罪案件5起,缴获枪支5支,确保行业领域监管无盲区、隐患排查治理无遗漏。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加强生活失意、性格偏执人员等重点群体人文关怀、跟踪帮扶、心理干预,投入500余万元为辖区困难群体购买服务项目23个,发放各类救助金5.2亿元。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检查各类企业(场所)1828家(次),排查整治问题隐患2027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5起,暂扣吊销执照3个,处罚罚款32.875万元,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8.57%,受伤人数同比下降50%,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领域风险隐患。严格落实7×24小时网络巡查制度,强化网络负面舆情监测预警和联动处置,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公开遴选12家网络安全技术支撑单位为全市提供网络安全服务,排查整改网络安全漏洞1782个、风险隐患19个,关停违法违规网站、账号28个,禁言账号200余个,信息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处置水平明显提升。

【难点堵点问题解决】 2022年,中卫市坚持防范、治理、打击“三管齐下”,持续强化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综合治理,累计开展宣传宣讲1000余场次,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45.4万人。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327起,同比下降37.1%;破案495起,同比上升26.9%;抓获416人,同比上升71.9%;财产损失0.77亿元,同比下降31.9%;实现发案数、财损数、破案数、抓获数“两升两降”目标。坚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宁夏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贯穿于社区矫正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集中教育、分类管理、个案矫正监督管理措施。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培训17场次390人次,为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低保3人、申请解决公租房1人、给予临时救助44人4.55万元,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网上督察490人次,审批经常性跨市县(区)活动9人次,报告重大事项18件。广泛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工作,提升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服务管理水平。开展专项救助街面专项巡查107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5人次,实现应救尽救。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坚持惩戒与帮教并重,对30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结对帮扶13名特需关爱青少年,为50名涉毒贫困家庭青少年发放价值5000元的米面油、书本等学习生活用品,创新打造“美玉工作室”和“521”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美玉工作室”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文化品牌。聚焦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自然资源部门共排查问题矿山197个,关闭取缔无证矿山23家,查处越界开采矿山14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人,恢复治理矿区2.2万亩。督促企业投资560万元,对照壁山矿区和中卫北山4区块实施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治理面积1960亩。立案查处土地、林业领域违法案件166起,罚款2540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对1家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吊销许可证,查处3起二氧化硫超标枸杞案件,排查虚假宣传营销产品案件线索11起,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起。交通运输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40余人次,检查出租车1400余辆次,查处违规车辆95辆次。检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67家次,整改问题11条。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目标,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之间等矛盾纠纷1000余件,先后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0余场次,发放资料3万余份,宣传品1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录制以案释法视频40期,命案同比下降14.29%。(樊 江)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概况】 2022年,中卫市围绕6类打击整治重点,认真梳理研判、精准交办核查,努力形成打击高压态势。广辟线索来源。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起底式、滚动式排查,紧紧围绕本行业、本领域以往发生的涉养老诈骗问题,加强分析研判,主动追根溯源。全市共收到问题线索40条(上级交办5条、群众举报13条、职能部门摸排发现22条),按期全部办结,办结率100%。核查属实22条,转化成案21条,其中,刑事立案6条,行政立案15条。其中,中卫市沙海驼宝展示中心虚假宣传销售陶瓷汤锅案被作为典型案例推荐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强化破案攻坚。紧盯涉及群众多、反映问题严重的举报线索,充分发挥专项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采取公安主责、检法配合的办案模式,持续开展精准打击。公安机关对2017年至2022年的58起涉养老诈骗案件和78条涉养老诈骗警情回头倒查,破获涉养老诈骗存量案件8起,涉案金额达186.7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特别是5月26日,涉及全国四省(区)170余起案件的一个以虚假宣传销售饮水机致部分老年人上当受骗的团伙,被中宁县公安机关查获,抓捕犯罪嫌疑人9人,涉案金额17.294万元,追回损失6.54万元。依法高效审理。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逐案落实责任到人,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制定方案,明确办案进度和时间表,尽快组织开庭、宣判,加快办案节奏,一审审结养老诈骗案件两件两人,二审审结1件1人,退赔到位资金76.46万元。

【老年群体反诈意识提升】 2022年,中卫市深入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广场、进公园、进家庭、进养老机构,累计开展组织讲座、演出等现场活动373场次,张贴海报、公告,发放宣传资料36.1万余份。海原县编排反诈宣传小品《我很相信你》《谁动了婆婆的养老金》在全县巡演102场次。中宁县将《致全县老年人的一封信》制成音频,组织发动外卖骑手、网格员、快递员等10支反诈宣传志愿队结合本职工作,利用小喇叭在各乡镇、社区(行政村)滚动播放,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沙坡头区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集中曝光辖区郭氏、林氏父子和冯学刚诈骗案等典型案例,在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全市各单位、部门累计制作微视频、小品、快板等涉养老诈骗宣传作品42个,在各类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稿件、信息630余条,点击量达39万余次,发送反诈手机短信14万余条,不断扩大养老反诈宣传覆盖面。中宁县联合网红“枸杞大叔”,结合中宁县养老诈骗实际案例,录制“‘能治百病的饮水机?’中老年人要谨防”反诈宣传系列短视频4期,受到群众广泛点赞喜爱,并被长安网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专题网采编为典型案例。制定包保责任方案,发动县、乡、村、组四级干部职工“登门入户”,建立一人一档并定期跟踪宣传,切实提高宣传精准度,累计入户2万余户,覆盖人群4.3万余人。沙坡头区、中宁县利用创城、核酸检测、健康体检等时机,在疫情防控1米、2米隔离线上张贴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和国家反诈中心App二维码,累计帮助群众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1.2万余人。

【养老领域行业乱象整治】 2022年,中卫市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各类保健品经营户2200余家次,民政部门对162个社会组织进行年度审查,自然资源部门对7宗养老用地进行排查,其他各行业、单位结合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行动,全面排查起底行业领域乱象,共摸排整治问题乱象260个。全市司法部门对照本辖区涉养老诈骗案件,深入分析制度机制、执行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及时制发“三书一函”,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做到以案促治、源头治理。全市司法部门向各行政部门发出“三书一函”16份,完成整改16份,整改率100%。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部门及时总结固化创新经验做法,制定行业规范性文件17个。

(樊 江)

公 安

【维护社会稳定】 2022年,中卫市成立市、县两级公安维稳专班,预警研判,针对列控的157名“不放心人员”、15个中高风险群体、563名精神障碍患者和3501名刑满释放人员,一人一策、动态掌握,确保重大节日平稳度过。2022年,中卫市深化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开展“昆仑”等打击专项行动,推行民生小案、电诈案件“一案一研判”机制,全力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强化治安乱点整治。攻克命案积案1起,八类刑事案件全破,全市刑事发案持续下降,电信诈骗案件立案数、财损数同比下降37.1%、31.9%,破案数、抓获数同比上升26.9%、71.9%,呈现出“两降两升”态势,禁毒工作满意度测评自治区第一。创新推进平安校园、医院、社区、园区创建,组建群防群治队伍287支,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062起。开展公共安全大检查,消除寄递物流、危爆物品等领域安全隐患150余处。深化道路交通“减量控大”行动,严查“三超一疲劳”等重大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各类违法行为32.81万起,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数”同比下降33.84%、43.36%、36.73%、53.97%。

【公安改革】 2022年,中卫市深化情指勤舆督一体化改革。建立警情复盘回溯、勤务支援等6项工作机制,创新实行情指督办单,“情指牵头、刑侦主办”的“一案一研判”机制推广实行,在12个基层所队装配公安一体化通信指挥调度平台,实现警情、警力、监控点位全图一张网,24小时支撑服务实战,提升“可视化、智能化、扁平化”精准指挥调度效能。深化改革,加强派出所工作。制定完善改革,加强派出所工作“两年规划”,落实“一村(社区)一警”工作。建立市局领导包抓联系派出所机制,严守“两个40%”红线,落实“两个不办理”规定,实现派出所建设、警务室设置、派出所所长和社区民警进“班子”3个全覆盖,全市5个城区所推行“一室两队”,30个实体化派出所推行“一警多能”,在68个社区和443个行政村优化建设警务室318个,一标三实数据采集率98%,夯实基层基础。深化执法监督机制改革。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为牵引,健全完善“一站式”执法办案机制,建成沙坡头区、中宁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研发“智慧监督平台”,使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完成过程实现可视化监督管控。建立学法周考通报制度,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4次,通过集中考试、组织培训等方式,注重人性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民警执法办案水平逐步提升。

【高质量服务】 2022年,中卫市强化重大战略实施。依法打击食药环等领域犯罪,推进“昆仑”专项行动,查办食药环案件28起。建立完善“河湖警长”制,排查整治黄河流域盗采乱象11起。配合检查保健品经营单位400余次,查封商铺3家,责令整改30家,协助落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动,提升部门协同管理水平。强化企业转型发展。开展打击涉企犯罪“护企”行动,破获涉企案件16起,挽回损失432.6万元。依法推进非法集资专项治理,联合法检两院统筹做好近3年案件移送起诉,起诉率68.1%,挽回损失6000余万元。推行落实“警企共建”,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对全市21个重大项目、149个重点项目落实联系包保制度,为企业解决问题60余件,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强化民生警务需求。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梳理特种行业、旅馆业等公安行政审批事项12项,落实365天×24小时公安政务服务,在全市设立4个“一窗通办”窗口,实现交管、禁毒、户籍等行政审批事项一窗办理,在偏远地区设置流动警务车,保障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项有地方办理,8小时外为群众办理2.7万余件事项,赢得群众赞扬。

【基层基础建设】 2022年,中卫市强化危爆物品、医院、学校等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50处,确保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小翼看家”视频建设全面推进,安装监控3.9万余处,公共区域监控2724路,天翼大喇叭126处,平安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制定完善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申报项目34个,“雪亮工程”延伸工作持续推进,新建视频监控267余路。深化移动警务终端应用和大数据建模,紧盯视频应用、警务云搜的案例收集和质量提升,协调水电气暖等职能部门,打通数据壁垒,向区厅汇聚社会数据15万条以上。建设完成监管中心办公业务用房,市留置所、拘留所以及4个业务警种的搬迁工作。争取财政支持,为辅警划拨公用经费12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专项经费2849万元,激发辅警工作积极性。

【队伍建设】 2022年,中卫市实施政治建警“铸魂工程”。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制定“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方案,开展“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党日系列活动,出台《中共中卫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实施从严治警“清风工程”。执行“十个严禁”“六项规定”,召开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收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专项整治动员会,建立完善涉警问题线索快速处理机制,对有违纪违规苗头民警及时敲打提醒,组织30批次1230名民辅警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面对面接受思想洗礼,筑牢民警拒腐防变的意识。实施素质强警“育警工程”。优化大部制警务机制,建立健全人员配备、职级晋级等一系列制度,调整交流58人、提拔任用34人、晋升职级57人。常态化开展“训练日”活动,深化实弹射击训练考核和最小作战单元警情处置等警务实战培训,分警种开展社区警务、舆情引导、应急处置、科技赋能等培训、比武6次,丰富大练兵载体,提升队伍实战能力。实施从优待警“暖心工程”。落实“有困难找组织”,解决民辅警实际困难200余件,走访慰问52个基层单位、300余人次。加强典型选树培育49个单位、220名个人被区、市记功嘉奖,中宁县公安局政保大队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海原县公安局李旺派出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沙坡头分局荣获平安宁夏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市公安局被市委评为“干事创业先进班子”,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

(莫伟莉)

检 察

【服务发展大局】 2022年,中卫市检察系统投身平安中卫建设,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准逮捕100人,审查起诉23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加强涉黑涉恶财产执行监督,实现长效常治。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推进“反诈人民战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防范和维护航空安全,联合政府职能部门消除沙坡头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区安全隐患。聚焦林草保护,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对全市5600余棵古树名木进行保护。聚焦矿山修复治理,督促职能部门履行对中卫北山、天景山等地区矿产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监管职责,督促职能部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案件3件。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工商联等12个部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加强企业诉源治理。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36人进行监督,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组织检察干警380人次下沉抗疫一线,服务疫情防控工作,防范化解涉疫矛盾纠纷,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司法为民】 2022年,中卫市检察系统开展保护农村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起诉食药领域犯罪29人,通过公益诉讼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31万余元。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向82名生活困难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95.2万元。关注特殊群体保护,发挥“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站”品牌效应,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作配合机制,帮助214名农民工追讨欠薪308万余元。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24人;以“双向保护”理念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40人;引入社会力量帮教388人次,对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89份,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369件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事项“七日内回复全覆盖、三个月答复无遗漏”工作要求。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不批准逮捕115人、不起诉29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1%,服判率达97%,减少社会对立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39份,回复率达100%,以“我管”促“都管”,守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全。

【法律监督】 2022年,中卫市检察系统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对审判机关量刑不当提出抗诉5件,对程序违法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8件。完善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推动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依法对银川市原副市长徐某等8件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增强反腐合力。推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化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法律监督,全覆盖开展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提出各类纠正意见115份,采纳率100%,纠正“减假暂”执行不当10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人。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强对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民事执行等突出问题的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66件。完善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纠正民间借贷等领域的“假官司”3件,维护司法权威。开展社会保障领域行政监督和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加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工伤补助、拆迁补偿等热点问题监督,办理行政监督案件23件,助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办理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4+9”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4件,挽回经济损失1347万余元。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149件。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落实人大工作决议,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案件评查、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巡回检察等执法司法活动,定期公布案件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张 莉)

法 院

【概况】 2022年,中卫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937件,审(执)结25392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26.71件。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028件,审(执)结1982件。市中院结案率位居五市中院第一、全区法院第二,两级法院“3+1”执行核心指标均达标,市中院“3+1”执行核心指标位居五市中院第二,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平安宁夏建设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12个集体、32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刑事审判】 2022年,中卫市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28件,判处罪犯967人,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117件,审结各类毒品案件26件,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3件,审结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85件,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案件278件。出台《减刑、假释案件办案指引》,办理减刑案件39件。

【民事审判】 2022年,中卫市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5141件。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司法措施落实落地,与市工商联、市女商商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审结涉企纠纷案件7509件,采取“活封活扣”“放水养鱼”等方式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22件、知识产权案件65件。

【行政审判】 2022年,中卫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383件,审查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案件87件,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将市依法治市委员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化解行政争议情况纳入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33%。推动市、县(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全部建成并实质化运行,化解行政争议12件。

【环境资源审判】 2022年,中卫市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6件,筑牢绿色司法屏障。深化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定《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团队工作规范》《关于加强全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等6项制度。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建立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回访制度,督促涉案企业及时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沙坡头法院与甘肃白银市白银区法院、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法院签署《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推动建设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肯定。

【执行工作】 2022年,中卫市法院执结案件9560件,执行到位金额16.98亿元。开展集中专项执行活动23次,执结案件2208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控40882次,扣划存款1.1亿元,查封房产1524套、车辆802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25人,司法拘留89人,限制高消费7077人。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935件次,成交额1.1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23万余元。开展“抓管理、强业务、促规范”执行建设提升年活动。

【溯源治理】 2022年,中卫市法院出台并落实《关于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持续加强溯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全市法院诉前化解矛盾纠纷4184件,新收案件数同比减少7462件,下降24.34%。市中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30.56%,沙坡头区法院同比下降29.9%、中宁县法院同比下降22.43%,海原县法院同比下降14.37%,溯源治理成效显著。

【司法改革】 2022年,中卫市法院执行《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及相关司法辅助人员职责清单》,院庭长审(执)结案件11784件,占员额法官结案数的46.41%。深化诉讼制度改革,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572件755人,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二审独任制审结民事案件8616件。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制定《关于提级管辖办理程序的工作规则》。深化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压实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判、发回重审、再审案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编印年度发改案件白皮书,坚持审判执行质效月通报、季分析和核心指标定期跟进,强化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统筹和监管职责。

【司法为民】 2022年,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为抓手,落实27项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实施民法典,审结涉及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纠纷案件1729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964件,审结涉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案件6771件。依法减缓免诉讼费245万余元,发放救助金210万余元。

【阳光司法】 2022年,中卫市法院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审判执行工作,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加座谈37人次。贯彻《监察法》,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33次。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0043份,直播庭审2373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93件,举办公众开放日、听证会、新闻发布会11次。(刘文霞)

司法行政

【全面依法治市】 2022年,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办公室制定2022年工作要点,筹备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1次、委员会办公室会议1次,不定期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安排。对接自治区司法厅争取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工作。迎接自治区督察3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地督察3次,整改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的七大类31项共性问题、六大类8项主动认领问题、11项具体问题。

【行政立法】 2022年,中卫市司法局牵头起草《中卫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审议通过。牵头起草《中卫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开展立法调研两次,专家论证会两次,征集意见建议70余条,初步形成《中卫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

【规范性文件监管】 2022年,中卫市司法局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3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区厅、市直有关部门(单位)48份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190余条,对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35 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市政府10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两部政府规章向国务院、自治区人大、政府、市人大进行报备,对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28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14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审核,提交市政府会议通过。

【行政执法】 2022年,中卫市司法局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公开选聘2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组织市本级22个行政执法部门109人参加行政执法证件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将中卫市市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42个部门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发布《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指定专人立案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4件。制定出台《中卫市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梳理汇总形成涉及30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两轻一免”情况统计表,并按时报送自治区。

【行政复议】 2022年,中卫市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复议监督职能,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办结34件,其中作出撤销决定4件、确认违法1件,对不当行政行为下发《行政复议建议书》4份,行政行为被纠错率为14.7%。2022年2月,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

【行政应诉】 2022年,中卫市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中卫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办理诉讼案件128件,办结83件,胜诉73件,胜诉率87.95%。市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法律顾问】 2022年,中卫市司法局修订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卫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为市政府和50个市直党政机关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精准化法律服务。为“云天中卫”等重点工作审查合同、协议484份,为“十四五”规划等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199份,办理涉法性事务69件,参与政府会议合法性审查87次,就重大涉法涉诉事项报送法治专报8份。

【社区矫正】 2022年,中卫市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电子定位巡查490余人次,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对各县(区)和42个司法所进行专项督查2次,整改反馈1次,制发工作通报、工作督办函、工作提示函各1份,组织召开全市安全隐患预警研判会议3次。印发《全市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维稳安保工作实施方案》《中卫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制定《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社会志愿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27项。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测评600余人次,集中教育活动14场次,提供社会救助(物资帮扶)100余人次。统筹协调民政、住建、人社等多方力量和资源,为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低保3人、社区矫正对象家属办理低保2人、申请解决公租房2人、给予临时救助88人92000元、提供就业信息644人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86人次。在社区矫正对象相对集中的村(居)社区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6个,组织引导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推进沙坡头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指导中宁县、海原县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市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

【人民调解】 2022年,中卫市成立中卫市涉军(属)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中卫工业园区高标准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截至2022年年底,全市共建立乡(镇)调委会41个,村(社区)调委会511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2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63个。打造宁夏中卫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老李调解工作室及中卫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马斌调解工作室。开展“调解九进 服务万家”“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等活动。聚焦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逐一建档登记,分析研判。建立司法所联系点,解决制约司法所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派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事项71件,参与人数147人次。推行“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纠纷治理模式,指导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5000余次,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5100余起,引导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仲裁案件900余件,仲裁涉及金额8000万元,无因调处不当或调解不及时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法治宣传】 2022年,中卫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轮训3期,督促全市206个部门(单位)、乡镇完成“四清单一办法”(四清单:内容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一办法:考核办法。)的修订和公示工作。发挥重大时间节点法治宣传作用,结合“法律七进”,向群众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800余次。加强法治文化创建,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1414人,建成中卫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沙坡头区黄河法治文化带香山湖公园项目。《以案释法》《与法同行》广播、电视访谈节目持续开展,共计录播30余期。“法治中卫”微信公众号推送1132篇文章。

【公共法律服务】 2022年,中卫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335工作模式”(“1”即以网络平台统领实体平台、热线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发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3”即建立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运营指挥机制,推进资源统筹和保障,合理调配法律服务资源,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统一调度、协调有序、数据共享。“3”即按照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便”、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导”的服务目标,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5”即对标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特色化、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五化服务”,优化服务提供方式,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在全市打造示范品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个,完成2022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经费保障加大,村(居)法律顾问经费由30万元提高至52.89万元。“百所联百会”结对机制持续开展。开展规范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巩固行业治理成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律所设立调解工作室,探索公职律师全覆盖工作,在全市建立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打造市律师行业“党建+统战”法律服务实践创新基地项目,推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和法律援助补贴免税政策,做好“应援尽援”,全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60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906.5116万元。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受理公证案件1083件。

(李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