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的三统说铺下了摈秦的理论基础,其弟子吾丘寿王之汉高祖继周说,徒孙眭孟之汉当禅退如殷周二王后以承天命说,乃至匡衡、梅福之要求封孔子后以继殷后通三统说,皆董氏学说的理论发挥和实际应用。他们的说法,可视为疾秦意识下的不完全摈秦论,因为三统为殷、周、汉,则秦必摈出而失其序也。此派与司马迁一系的差异,在他们似乎较执着帝王之道三统相承而一的论点,也就是较偏向于继统的角度。至于完全摈秦论,实由刘向、刘歆父子而创定,扬雄之《剧秦》,班彪之《王命论》,及其子班固之撰《汉书》,则是其继起的后劲;摈秦于正统之序以外,至此乃成定论。此数子的学说,前文论之已赘,[48]于此仅略述其关系而已。
刘氏父子之学,实亦有重大承受于仲舒一派的学说。就其正统观念言,即可举其要旨三点以述之:第一,刘向《谏营昌陵疏》,谓“王者必通三统,明天命所授者博,非独一姓也”;又谓孔子叹曰:“大哉天命!善不可不传於子孙……”阅其全疏,乃知其承受董子三统说之论外继及内继的观念也。[49]《汉书》卷二十一上《律历志》详引刘歆之三五相包说,其中三统部分亦承自此脉。第二,眭孟创“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说,为霍光以“祅言惑众、大逆不道”罪所杀。不及半个世纪,刘向亦谓“汉帝本系,出自唐帝;降及于周,在秦作刘。”汉出尧后乃是遥继观念之始,其目的主要在申明汉室乃先圣之后,克承尧之火德而复兴,为班固《汉书·叙传》所谓尧舜之盛,德冠百王,“汉绍尧运,以建帝业”,不应“偏於百王之末,厕於秦、项之列”所由本。亦即尊汉室,屈百王,摈秦、项以彰正统之意也。尽管眭孟的目的为劝汉禅退,刘向的目的在尊大本系,刘歆的目的是欲争取《左传》的正统及官方地位,班固则欲配合东汉政治意识而正汉摈秦项,其实皆变通眭孟之说而作其行为的论据,终至形成正统论的重要说法之一以及促成《汉书》的创作。此为刘氏父子一系的完全摈秦论,承受不完全摈秦论的理论,而进一步发展之例。第三,《春秋繁露》提出五行有相生及相克两特性,前者当时不受重视,至刘氏父子出,始得大盛,终成后世广为采用的主要正统论原则,实为刘氏父子承受董子学说的最重大者。
董仲舒一系的汉统继周及摈秦说法,既以三统说为理论基础,而无以推翻当时尚盛行的邹衍五行相克说,故形成其不完全的摈秦论调,并由此别成司马迁一系的正统二分说。刘氏父子若欲完成仲舒所未完成者,欲解决司马迁所无法解决者,则最有效的途径,实为顺着五行相生的道路,推翻邹衍学说,以完成其新的三五相包说。五行相生自木德始,是刘向本董子学说而倡大,为刘歆所继踵者。前文提及班固在《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赞曰》,推崇“刘氏(向)《洪范论》的发明大传,著天人之应”。又在卷二十五下《郊祀志·赞曰》批评公孙臣、贾谊、儿宽、司马迁等人的汉土克秦水说不当,引刘氏父子之言云:“刘向父子以为帝出於震,故包羲氏始受木德,其后以母传子,终而复始,自神农、黄帝下历唐、虞、三代,而汉得火焉。故高祖始起,神母夜号,着赤帝之符,旗章遂赤,自得天统矣。昔共工氏以水德间於木火,与秦同运,非其次序,故皆不永。”这种说法有几点必须注意:
第一,刘氏父子本阴阳家学说,循董仲舒五行相生之言,假夏侯尚书学推五行,因《易经》之言定五行自木始,因而完成其披着儒家外衣的新五行说。其创始人实为刘向,而非刘歆;刘歆《世经》所述,实本父说而发挥者。[50]
第二,新五行说以母子相生而全盘推翻相克,起运于木不始于土,故古代帝王之传统势须另作适当推排。刘氏父子由伏羲氏继天以木德王天下始,推至汉而属火。此既为刘氏父子之说,则《汉书·律历志》所引《世经》所排的序列,自非刘歆一人所创举。这种新排法,内含极其强烈的政治意识,他们借此排列,承认古代帝王之正统与否,邹衍则似较少利用五行序列否定正统之意。由此角度观之,谓刘氏五行说是政治上的纯粹正统论,也不为过。他们为了摈秦,将之打为“非其次序”,故于周木、汉火间,订之为余赘,给这种政权以闰余的特别名称。统、闰之名乃历法上的名词,《汉书·律历志》论历,有所谓统母、统术、纪术及闰法、统法、统中、闰分、岁闰诸名词,是则此新五行说为正统意识,已引入历数学的学说概念而确立之矣。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天的规律是一种经道常道,刘氏父子既摈秦而定之为闰,闰于木、火之间,则依既存的常规,木、火之间必闰,否则即秦为个案特例的非相关事件。为了解决此问题,他们凡在木、火之间排列了一闰分,此即伏羲、神农之间的共氏,和帝喾、帝尧之间的帝挚。是则新五行序至汉已第三次转至火德,其第一循环之神农火,与第二循环的陶唐火,与汉一样皆曾规律地出现了一个闰余在其前。班固推崇刘歆推法密要,其此之谓欤?不过,班固后来解释王莽政权,则碰到了大困扰,因为新朝属闰余是可解释的,但新朝依序不在木、火之间,是否仍有一个统而为闰统,则诚为问题矣。
第三,为了摈秦而必须将五行依新方式排列,依其排列则汉属火德。如何确立汉德属火而排列之?此则必须借用一些已出现的成说以作根据。所谓“神母夜号,着赤帝之符,旗章遂赤”,应是汉兴得火之天统最有力证明。其说且出于时人流传之言,而为司马迁采入《高祖本纪》者,是则为最流行而又权威之说也。刘向父子时代,灾异、图谶之学已大兴,汉初假神道起事之事被引为汉德属火的证据,实易于取信于天下,而司马迁的新史学由刘向继起鼓动,蔚成大流者,其背后因素之一可得而明,后来《史记》虽为学者或皇帝批评,然亦不能公然禁绝之者,其情遂亦易察也。
事实上《史记》的记载是证明汉属火德的最权威证词,刘向取此以作主证之外,尚兼取眭孟的“汉家尧后”说以辅之。汉绍尧后、在秦作刘,此说为刘向所确立,而是《史记》不载者,是则刘向必有所本。刘向为《谷梁春秋》学者、新史学运动大师、校雠学祖师,博览群书。《史记》所据重要征引书之一的《左传》,刘向事实上亦注意过,其子歆治《左传》,亦与之论难过。前面述及表彰《左传》的所谓古文春秋学派,最有力的竞争论据之一即为汉家尧后、在秦作刘说,在诸经传中,只有此传独有明文记载,是则刘向虽因门户家法而不肯承认《左传》,但其刘氏出尧后之说当即本之于此。刘歆及其后继者之争《左传》地位,实一如刘向之表彰《史记》,盖此二书不得肯定,汉家火德绍尧为后之说,无以成立也,王莽及东汉虽在群儒反对之下,犹定《左传》以正式地位,盖亦基于此政治意识。[51]
刘向父子利用古籍以确立及鼓吹其新学说,此实为汉儒托古改制及经世致用两大特色的表现,是可了解的。其实陆贾在汉初,即已指出当时或传统中国人的心态,他说:“世俗以为自古而传之者为重,以今之作者为轻,淡於所见,甘於闻,惑於外貌,失於中情。”[52]刘氏父子此学说之中情其实为阴阳方术之学,但外貌则披以儒衣,世人亦惑以为儒术。为了使世人重视其说,故必须利用古籍古说,俾使世人甘而重之。然而《史记》《左传》当时尚未大显于天下,父子引之,则需进一步使其权威化,故刘向倡扬新史学于前,刘歆表彰《左传》于后,其情可知矣。
刘氏父子既因《史记》而确定汉属火,又因《左传》而确认汉为尧后,是以依内继原理——一姓开统以一德、子孙继统之德同,则汉绍尧统,尧亦火德也。因而邹衍以来,仲舒、史迁以降,五帝克承黄帝之土而同属一德之说,势必推翻另序而后可。前面所引的刘歆天人之际新周期表,即在黄帝属土、帝尧与汉属火此三个确立不移的基准上补充推成,遂为后代各朝正统之争属德问题的主要基础。而且,自孔子推崇尧云:“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唤乎!其有文章。”推崇舜、禹云:“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与焉。”[53]孟子继之“言必尧、舜”,于是尧、舜乃成儒家最重要的人物,居百王之首。刘氏父子将其宗族托体于尧,是有历史文化及政治上的意义的。他们不但达到了摈秦、尊汉的政治目的,抑且同时使遥继、复兴之说得以形成了。班彪《王命论》所谓“刘氏承尧之祚,氏族之世,著乎《春秋》(《左传》)。唐据火德,而汉绍之。始起沛泽,则神母夜号,以章赤帝之符”云云,显然代表了经、史学者完全接受了刘氏父子之新说。据外继或遥继的原则,刘邦当然正统;刘秀遥承景帝,亦着火德之图谶,当然也是正统,故班固《典引》颂扬高祖和光武“膺当天之正统”“蓄炎上烈精”云云。又在《汉书》力称“汉绍尧运”,则当然必须大汉而不能委屈于百王之末及秦、项之列;复因周亡,海内无主三十余年,而汉“伐秦继周”,是则大汉一德之史,必须独立而改创也。由此观之,《汉书》断代为史之创作,实为刘氏父子正统论下,为汉朝争尊大、争正统,以及摈秦意识下的创作也。司马迁及其继起的新史家,竟在如此意识、观念及背景之中,从通史别生出断代史,蔚成正史典型,是又不可不察。
刘氏父子的新三五相包学说,原是具有强烈政治意义的正统论学说,由于时代背景不同,因而较邹衍和董仲舒更为强烈。当然,自学术史的角度看,此学说实在也是一种具有丰富想象力而带玄秘性的纯学术。不过,由于创新者在作纯理论的研究过程中,始终兼带教化的经世致用意识,因而此学说寻即广泛地被接受和应用。刘向生前即处于政治社会动**之际,死后十三年王莽遂告篡汉,因此为此新说提供了良好的试验机会,尤其刘歆在此期间一直领袖儒林,是理论的创新者而兼推行者,则其新说试验之成功,并成为后世正统论的基石,关键可知。在西、东汉之际混乱的时期中,作者选择了王莽、刘秀、隗嚣、公孙述争正统的关系,略作分析。四者对其政权的解释或许略异,但其相同之处即在援引刘氏父子学说,这与其说已大行,其父子是刘氏宗人,也是儒林宗师的因素有密切的关联;另外,四者皆利用了当时炽盛的灾异学和谶纬学。
王莽篡汉的动机和行为,《汉书·王莽传》可说叙述详备,不在此赘介。兹有所欲了解的是,王莽如何争取其合法正统的地位?本于何理论而为之?时人之反对者又据何理以反对之?
白石丹书、亭中新井诸伪作符瑞以彰天命者姑不说,王莽与刘歆的政教结合,必有借助于歆之身份及学术之处。刘氏父子既以汉室宗人身份,力主汉家尧后、故属火德,是即承认先圣之统可得中暗数百千年而为内继子孙遥继复兴也。而且,汉元帝初元四年(公元前45年),王皇后曾祖父王伯之墓门已卒梓柱复生枝叶,刘向素反王氏家族,以为“王氏贵盛,将代汉家之象”。后王莽篡位,遂自我解释曰:“初元四年,莽生之岁也,当汉九世火德之厄,而有此祥兴於高祖考之门。门为开通,梓犹子也,言王氏当有贤子,开通祖统,起於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54]王莽甫生即有受命之符,所受之命者为“开通祖统”,是则遥继理论运用之一也。王莽自认王氏系出帝舜,所继之祖统即是舜统。新五行说排列尧属火德而生舜之土德,是则开通舜统即复兴土德之谓。又新五行说主母子相生,眭孟引董仲舒言亦云“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故王莽《即真制书》云:
予以不德,托於皇初祖考黄帝之后,皇始祖考虞帝之苗裔,而太皇太后之末属。皇天上帝,隆显大佑,成命统序,符契图文,金匮策书,神明诏告,属予以天下兆民。赤帝汉氏高皇帝之灵,承天命传国;金策之书,予甚祇畏,敢不钦受!
以戊辰直定,御王冠,即真天子位,定有天下之号曰“新”。其改正朔,易服色,变牺牲,殊徽号,异器制;以十二月朔癸酉为建国元年正月之朔,以鸡鸣为时;服色配德上黄,牺牲应正用白,使节之旄旛皆纯黄,其署曰“新使五威节”,以承皇天上帝威命也。[55]
其始祖为舜,天命其绍舜统序,故翌月即建汉高祖庙为文祖庙,下制曰:“予之皇始祖考虞帝,受嬗於唐;汉氏初祖唐帝,世有传国之象,予复亲受金策於汉高皇帝之灵。……”[56]是则运用五行相生说和遥继说,重演天命与历史,再明显不过了。
《即真制书》表示了王莽自认属土德之外,尚且表示了他在三统之中居于白统,故以建丑(十二月)为朔。其他变革,表示了应天之意。亦即天人符应,不论于三统及五行中,皆合于正统也。附带注意的是,三统说原有解释天下非独一姓所有而为公的意义,三五相包可视为有统者轮流王天下的学说。刘歆在王莽专政时创立《三统历》及《谱》,亦发挥了此观念。[57]故王莽即真翌月,高论“帝王之道,相因而通;盛德之祚,百世享祀”,于是大封黄帝以降诸先圣先贤之后。其中殷后宋公孔弘,由于依三统序列而“运次转移”,故与夏后俱为恪;而周、汉在三之数内,皆为宾;如此合虞帝后,则为五行也。虞、夏、殷、周、汉,三五相包而生。另外,尧有传国之运,依相生说则尧、舜必以禅让而传。然王莽执政初期,所自我制造者并非舜形象,而是周公形象;因为前者则欲篡位之心,表现得太明显了。他避开舜辅尧之例,假借周公辅成王之事重演于今。但是周公终还政于成王,世所皆知,故王莽于基础稳固,即真策孺子婴为定安公之时,执其手流涕歔欷曰:“昔周公摄政,终得复子明辟,今予独迫皇天威命,不得如意!”百僚莫不感动云云。天若迫莽受命,则天意果何在?是则王莽不得不利用汉德中衰、三七之厄诸说,制造成汉已不可辅,孺子婴非周成王的印象。故又下诏解释云:
予前在大麓,至於摄假,深惟汉氏三七之厄,赤德气尽,思索广求,所以辅刘延期之术,靡所不用。以故作金刀之利,几以济之。然自孔子作《春秋》以为后王法,至於哀之十四而一代毕;协之於今,亦哀十四也,赤世计尽,终不可强济。
皇天明威,黄德当兴,隆显大命,属予以天下。今百姓咸言皇天革汉而立新,废刘而兴王。……[58]
三七之厄乃路温舒、李寻、甘忠可、夏贺良诸人之预言,由来有自。刘向父子生在末叶,亦曾一再论其衰世;班彪父子其后在《汉书》,自元帝诸论赞,亦一再指出衰世之实。此预言与事实,皆为王莽自我解释铺好了舆论之途。只是王莽非常巧妙地将周公形象转化为大舜形象——借舜不迷于大麓而摄假君位之事实,俾其可以不还政。而且又利用《春秋》哀公十四年而毕,附会哀帝以至受禅亦十四年之时间,证明赤世计尽耳。这些把戏,转来转去终归仍是尧舜传国之局。
其继统(遥及内继)的理论已明,据此则合法正统自不必言。为了表示其一统之实,他同时下诏云:“天无二日,土无二王,百姓不易之道也。汉氏诸侯或称王,至於四夷亦如之,违於古典,缪于一统。其定诸侯王之号皆为公,及四夷僭号称王者皆更为侯。”[59]此《春秋》大一统精神,表示出来的却是唯我独尊意识,对已在刀俎上的汉室子弟当不会产生危机,但对四夷则引发外交国防之问题,此又是王莽始料不及之迂也。[60]
王莽如此刻意使其政权正统化,当然有不少阿谀颂德或信之者,扬雄即为其中显例。其《剧秦美新》云:
诸吏中散大夫臣雄稽首再拜,上封事皇帝陛下……臣伏惟陛下以至圣之德……兼并神明,配五帝,冠三王,开辟以来,未之闻也!臣诚乐昭著新德,光之罔极。往时司马相如作《封禅》一篇,以彰汉氏之休。臣常有颠眴病,恐一旦先犬马填沟壑,所怀不章,长恨黄泉;敢竭肝胆,写腹心,作《剧秦美新》一篇……
逮至大新受命,上帝还资,后土顾怀,玄符灵契,黄瑞涌出……必有不可辞让云尔,於是乃奉若天命。……卓哉煌煌!真天子之表也。……殷周之失业,绍唐虞之绝风……绍少典之苗,着黄虞之裔,帝典阙者已补,王纲弛者以张,炳炳麟麟,岂不懿哉!
王太皇太后死,雄又作《元后诔》云:
……惟我新室文母圣明皇太后,姓出黄帝……纯德虞帝……博选大智,新都宰衡。明圣作佐,与图国艰,以度厄运。……群祥众瑞,正我黄来;火德将灭,惟后於斯!……皇天眷命黄、虞之孙,历世运移,属在圣新;代於汉刘,受祚於天。汉祖受命,赤传於黄;摄帝受禅,立於真皇。[61]
扬雄只是众多谀美者之一,只是以他的儒宗地位及博学宏辞,而撰此“交心”之作,也就难怪班彪鄙视之而责之“褒美伪新、误惑后众”之罪矣。扬雄二文一再称莽为“真天子”“真皇”,这正是王莽处心积虑追求之目的——争取成为正统的真命天子。其后大乱,群雄并起,或有自视为真命天子者如刘秀、公孙述,或有割地保境以待真主者如隗嚣、伏湛,[62]是则王莽力能控制天下时,意识形态上已曾取得此地位矣。
值得注意的是,新末乱起之时,已有若干臣子胆敢公开讨论天命所归,拂逆王莽了。例如,地皇二年(公元21年)王莽问救国方略。公孙禄指责云:“太史公宗宣典星历,侯气变,以凶为吉,乱天文,误朝廷。……国师嘉信公(刘歆)颠倒五经,毁师法,令学士疑惑。宜诛此数子以慰天下!”[63]此乃借指责新莽政权的两大理论家,以斥莽诈天文、经术之伪也。隗嚣曾仕新朝,刘歆引为僚属。歆死归乡,因乱起事,移檄责莽逆天、逆地、逆人三大罪。其中逆天之大罪为“诡乱天术,援引史传”,而推其运祚,[64]亦即此意。当时,以治《韩诗》《严氏春秋》,兼明天文、历数的郅恽,也曾仰占玄象,谓天文示意汉“必再受命,福归有德。如有顺天发策者,必成大功”。并提倡“井窥天者不可与图远”的论调,西行长安上书王莽云:
……汉历久长,孔为赤制……神器有命,不可虚获。……上天垂戒,欲悟陛下,令就臣位,转祸为福。刘氏享天永命,陛下顺节盛衰,取之以天,还之於天,可谓知命矣!若不早图,是不免於窃位也![65]
是则郅恽实洞悉王莽之诈术,以其术而攻其术者也。故王莽虽大怒而治以大逆之罪,“犹以恽据经谶,难即害之”,乃胁逼其自告精神病。恽自知其术,一旦承认即可能遇害,是以坚称“所陈皆天文圣意”。莽终不敢加害之。这是由天文符瑞、图谶纬书等方术,直指王莽之伪者。顺此理路而发展,故有班彪之指责刘歆、王莽美新惑众;而班固撰《汉书》,则直接定论其诈伪矣。固于《王莽传·赞曰》谓“莽诵六艺以文奸言”,又于《平帝纪·赞曰》详细云:“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显功,以自尊盛。观其文辞,亡思不服;休征嘉应,颂声并作。至乎变异见於上,民怨於下,莽亦不能文也。”是就史学角度,给了王莽强奸天意之肯定,而予其真命天子的争取以否定也。
王莽之后,群雄起事者颇欲乘机邀天命,以接替王莽遭否定后所留下来的空白,隗嚣、公孙述只是其中之显著者而已。例如,邓仲况据南阳之场,刘向之孙刘龚为其谋主。苏竟以明易善图纬知名,运用他与刘歆共事之旧,修书刘龚云:
……世之俗儒末学,醒醉不分,而稽论当世,疑误视听。或谓天下迭兴,未知谁是,称兵据土,可图非冀。或谓圣王未启,宜观时变,倚强附大,顾望自守。二者之论,岂其然乎?
夫孔兵秘经,为汉赤制,亦包幽室,文隐事明。且火德承尧,虽昧必亮,承积世之作,握无穷之符,王氏虽乘闲偷篡,而终婴大戮,支分体解,宗氏屠灭,非其效欤?皇天所以眷顾踟蹶,忧汉子孙者也!论者若不本之於天,参之於圣,猥以师旷杂事(注:杂占之书也),轻自眩惑;说士作书,乱夫大道,焉可信哉?[66]
据此书,显示当时政治意识之混乱,而方术图纬之言的纷披也。苏竟亦曾臣事王莽,为马援、班彪所并器重者。彪作《王命论》以讽隗嚣,其旨与竟相同而伸大之,同时亦摘采郅恽之言,强调复返于汉,“神器有命,不可以智力求也”而已。然而,他们反莽而拥刘秀,共同的论点在:第一,《春秋》为刘汉赤制,孔子之预言,命中之注定,不可强求觊觎。第二,汉承尧后属火德,虽一度中厄,但终能昧而复亮,绝而复兴,真主为刘秀。第三,王莽非命,是窃位者、偷篡者。
事实上,这些人的言论,与刘秀假图谶纬候,不待一统而称火德即位的宣传是配合的。天下未统一,则武力之外,必须用舆论争真命、争正统者也。这种纷争,不待三国而始。领袖争正统真命,臣僚助之鼓吹者或信而勉强为之,或不信而勉强为之,或入主出奴以排斥敌对者,制造优势的舆论形态,思想言论的杂乱在此。危害刘秀之严重者,厥为隗嚣和公孙述,他们在言论上反击刘秀的宣传,使刘秀不单上与王莽、更始帝、刘盆子争正统,亦需分力应付此二人。
隗嚣割据雍州,先奉刘秀正朔,而后叛之,建立陇、蜀(公孙述)、河西(窦融)之西部同盟。窦融为文帝外戚,王莽将领,后投更始,割河西以观变待真主。嚣使辩士张玄说之云:“更始事业已成,寻复亡灭,此一姓不再兴之效。今即有所主,更相系属,一旦拘制,自令失柄,后有危殆,虽悔无及。今豪杰竞逐,雌雄未决,当各据土守,与陇、蜀合从,高可为六国,下不失尉佗。”这是刘氏不再兴论及分裂独立论的提出,主要在攻击前述之第二论点。窦融的智囊团不认为如此,坚信汉承尧运,历世延长;皇帝刘秀姓号已见于图书为真主;前世博物道术之士如谷永、夏贺良已建明汉有再受命之符云云。融之属郡太守各有宾客,或同或异,然融终于决定归汉。[67]类此舆论,实为意识形态之争,而牵涉到检定正统的刘氏父子学说之理论层次。盖因王莽和光武,皆利用此学说而起也。
更针锋相对的争论来自公孙述。述历仕汉、新,新末乘乱据蜀称王,后又引符瑞图谶,于建武元年(公元25年)四月,先于刘秀自立称帝,国号成家,色尚白,以事前有龙出其府殿,因刻“公孙帝”三字于掌,故年号“龙兴”。《后汉书》卷十三《隗嚣、公孙述列传》记其事云:
述亦好为符命、鬼神、瑞应之事,妄引谶记。以为孔子作《春秋》,为赤制而断十二公,明汉至平帝十二代,历数尽也,一姓不得再受命。
又引《录运法》曰:“废昌帝,立公孙。”《括地象》曰:“帝轩辕受命,公孙氏握。”……五德之运:黄承赤,而白继黄,金据西方为白德,而代王氏,得其正序。又自言手文有奇,及得龙兴之瑞。数移书中国,冀以感动众心。帝(光武)患之。
当然,公孙述所好所妄,也就是晚他两个月称帝的刘秀之所好所妄。他以此宣传于中国,光武亦以其说宣传于中国,此所以刘秀引以为患者一也。在宣传内容上,公孙述虽承认孔为赤制,但却认定《春秋》记十二公事而毕,汉至平帝亦十二代,故汉德亦终,此为变王莽之说而驳斥第一论点者。他与隗嚣皆认为一姓不得再受命,此为驳斥第二论点者。述引图谶以示天命,其中“废昌帝,立公孙”,更是眭孟在一世纪前“公孙病已立”,预言“故废之家公孙氏当复兴者”之谶,[68]而且隐然有遥继黄帝之意。是则表示承受真命之外,尚引用刘氏学说之遥继说也,兼且,公孙述声言承认王莽之土德,而其德则属金,表示生金继王,符合外继之五行相生说。此为驳斥第三论点者,并从而使王莽、光武、公孙述产生了意识上的三角关系。如此尖锐的攻击及敏感的关系,行之中国,光武焉能不患耶?焉能不与之争“正序”耶?故光武数致书与之争。同传载光武《与公孙皇帝书》云:
图谶言“公孙”,即宣帝也,代汉者当涂高,君岂高之身邪?(注引《东观汉记》:“光武与述书曰:‘承赤者,黄也;姓当涂,其名高也。’”)乃复以掌文为瑞,王莽何足效乎!?君非吾贼臣乱子,仓卒时人皆欲为君事耳,何足数也。……天下神器,不可力争,宜留三思!
常璩所记似是另一书,大致同此,但特别声言“黄帝姓公孙,自以土德王,君所知也”,以破其欲以金德遥继土德之说。又谓“吾自继祖而兴,不称受命”,以表示其内继之正。[69]关于刘秀的反击,公孙述皆不报覆,盖光武之言较为圆融而稳妥也。
公孙述与光武帝,皆同时采用刘氏父子新三五相包说,以争论其正统。前者承认新莽政权,承认其符合三五相包说的正统要件,从而自谓“代王氏,得其正序”,为金德。光武除了分析其引用图谶之解释不当,遥继黄帝之德运不合之外,实对其采用新五行说,承认新莽事实之事无可如何;因为其政权也是采用此说以作理论根据,并大胆地推翻西汉政府属土德的官方意识理论者也。如此的唯一出路,就是必须完全否定王莽依新三五相包说所取得的正统性,由此间接地将公孙述之成家予以否定。打开此路的最有效方法,即在承认汉承尧火、中暗而亮的说法,亦即遥继与内继的综合运用,以攻破王莽及公孙述之遥继说。由是观之,公元前1世纪以降,检讨外继正统的决定理论原则,主要为刘氏父子的新三五相包说,而辅以遥继及内继之观念也。汉、新、成三国之争,实为此学说观念之复杂三角关系而已。
建武元年(公元25年),刘秀引用符谶以示天命,《即位告天祝文》中,绝无表示“吾自继祖而兴,不称受命”之意。此语之意,表示汉高祖的内继系统未尝断绝,故不须再承受另外的天命,这是他即位半年后“始正火德”,而遭遇公孙述的政战之后,才正式引用的解释。这种解释,自西汉末以至新莽,盛传的汉德中衰而复兴说,早已为之铺下基础。更始时代(公元23—25年),拥汉者颇有此说,如冯衍说鲍永云:“皇帝(指更始)以圣德灵威,龙兴凤举……海内大定,继高祖之休烈,修文、武(当指汉文帝及武帝)之绝业,社稷复存,炎精更辉,德冠往初,功无与二。天下自以去亡新,就圣汉,当蒙其福。……”[70]刘秀原为更始将领,告天时引谶记,目的在与更始此旧君争火德之代表权,亦为解释其叛乱行为的最急要者。及更始败亡后,遂袭其原有号召以与异姓群雄争矣。光武诸臣,遂亦正式奉之,以奠定东汉之正统地位。然而,光武曾告天以示受命,是则所谓“吾自继祖而兴,不称受命”者即无以自圆其说。对此矛盾,群臣必须变通之。
建武中,光武封殷、周公后为宋公、卫公,表示三统复续,其政权至此完全依新三五相包说而成为正统了。建武末,东巡议封禅。博士曹充议之,将光武比作殷统未绝而高宗中兴,武王因父受命而郊天,指出“汉统中绝,王莽盗位,一民莫非其臣,尺地靡不其有,宗庙不祀十有八年。陛下无十室之资。奋振於匹夫,除残去贼,兴复祖宗”云云。[71]司空张纯等又奏云:“臣伏见陛下受中兴之命,平海内之乱,修复祖宗。……遵唐帝之典,继教武之业,以二月东巡狩,封於岱宗,明中兴,勒功勋,复祖统,报天神。……”[72]他们的议论,实可代表天下重归一统后的东汉官方言论,即表示:王莽是盗位者,是残贼之人的一夫而非君。其次,天意要炎汉中微而出现乱局,但天意亦复授命光武复兴祖统,使之不绝。在此新德完全否定论及汉中衰复兴未尝亡论之下,光武当年所曾受之命,显然是复兴祖统之命。大统原已授予高祖,光武只是受命复兴之,而非另受新统之命,故“不称受命”之说,至此可圆。张纯《除亲庙奏》所谓陛下“兴继祖宗”,“虽实同创革,而名为中兴”,即此旨也。封禅后,张纯等所制《泰山刻石文》即完全发挥此意。[73]
东汉官方争取得正统的行事设施及理论根据若此,遂提供了史家如班氏父子及以后的范晔等稳定的解释模式。两汉书可引述之例尚多,不必再赘。只是尚需一提的是,两汉之际反王莽的言论,已有认为汉德泽深于民,能再兴而不易遽亡的论调。范晔于《后汉书》亦多次强调之,尤于卷十二末“论曰”言之最明。他说:“……夫能得众心,则百世不忘矣。观更始之际,刘氏之遗恩余烈,英雄岂能抗之哉!然则知高祖、孝文之宽仁,结於人心深矣……刘氏之再受命,盖以此乎!……”这种解释,实较灾异图谶、三统五行诸说,更为接近兴亡关键的实情,表示孟子的王政说和天人推移说,一直未为人所忘记,而更经得起考验也。只是当时官方决意以神道设教,故其言论偏重了上述诸说罢了。
这里有另一个问题必须再加论述。班固顺着郅恽之谓王莽窃位、苏竟之谓王莽偷篡的说法,在《汉书·律历》《天文》《五行》诸志及《王莽传》中,一再称莽篡国、窃位、盗位,这与完全否定王莽论是略有差异的。因为不论篡、窃、盗、偷,仍指其有国有位而言也。史学是事实之学,这里就必须注意到史家的态度。就事实来说,无论王莽如何文饰,终归孺子婴尚未即位,他不是从汉天子手中得到政权,而是自称为汉高祖之灵传给他的,这是再怎样说也不符合尧舜禅让必须两人同世的要件的。汉室衰微,天子之位在悬空状态下,为一个不应得而竟得之者所取去,此即授人以偷、盗、窃、篡的口实矣。班氏父子认为这种情况的发生,实完全出于天意的安排,非人力所能左右者。[74]于是班固在《王莽传·赞曰》,给予新朝与秦朝同一论定,谓二者“皆炕龙绝气,非命之运,紫色蛙声,余分闰位,圣王之驱除云尔”。这句话的意思,是指新与秦皆为无德而居高位,不属于天命之运序,而只是间色邪气,其分属余赘,其位为余闰,为承受天命之有德运者兴起的前奏而已,与司马迁论秦“无其德而用事者”之意略同。所不同者,司马迁时对秦尚未有官方定论,他私修《史记》期间也未受官方政治意识的压力,故就秦用事之实而为之作《本纪》;至于班固时,官方对新已有定论,他是在朝廷特许下个人修史的,加上他也颇有迎合官方意识的倾向,因而虽本史学精神,承认王莽有国有位(当然是盗篡的及闰余的)而用事的事实,却另外为王莽作了一番安排。
至此,又必须回顾新史学在这阶段的发展,及班固的家学。班彪补续《史记》而已,他改革新史学的重要之处,在其所谓的纠正《史记》之条例不经,制定“纪”只“序帝王”,余人皆为“传”。这种改革倡议为班固、陈寿所遵行。班固不敢胆大至承认王莽有帝王之名,但若不从实以记述帝王之实,则汉何以中绝、何以中兴,光武如何建立政权,将无从解释,若引周亡海内虚位无主三十余年,而高祖因势而起的前例,实是不符合其当代史的实情的——这个实情当时举世皆知。不论朝廷在理论上有何主张,却也不至于在史学上大唯心若此者,由是,班固认王莽有运而只是非命之运,有位而只是余分闰位,将王莽叙以“本纪”体而名之为“传”,附于最末为余赘,于前不为孺子婴撰“本纪”,诸“本纪”也绝不提孺子婴。这种安排,既不过分违反官方意识,亦遵从了其父的倡议,且又符合汉室衰微位悬而被盗,以及王莽有一统用事之实情,一举数得,明、章二帝及臣僚们也无话可说了。究汉德之终始,于斯亦属完整。
不过,班固此作法,引起后来两种影响:第一是打破了刘氏父子订于木、火之间必闰的原则。王莽在火德之中而可闰之,则闰统之出现将可在任何德运之间矣。后世对某一政权不承认即视为闰,已不受五行相生此部分的原则所规范。第二是后世多为官修国史。国史发挥正统意识于“本纪”,如此遂使“本纪”成为史学与政治道德的争论焦点。张衡指责《汉书》在前(衡建议修元后、更始《本纪》,即欲完成汉之未尝亡系统而已),习凿齿批评《三国志》于后,皆由所撰“本纪”是否恰当所引起,导致纷争之形成,而此史学问题政治化的争执,又加速了国史修撰权收回、官修制度禁密化及国史正史化的发展。即国史称为正史,正史需由官修,可溯源于此也。
[1] 饶宗颐撰《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赵令扬撰《关于历代正统问题之争论》,二书原在香港出版(前者龙门书店,后者学津出版社),今皆有翻印。饶著附录数据甚丰,作者行文为方便计,或径引用之;其书由台北宗青图书出版公司翻印,1979年10月初版。
[2] 详见《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页6~7。《日知录》原文见该书卷二十,页472~473。
[3] 讨论魏晋形名论的文章不少,牟宗三先生就其学术渊源、背景、性质、意义论之较精详,请参其所著《才性与玄理》一书,特别为其中之第七章《魏晋名理正名》。香港,人生出版社,1970年6月再版。
[4] 详见《才性与玄理》,页384。
[5] 饶氏该节杂引许多史料以图说明统纪之学。观其文,统纪之学寄意于编年史学者,乃唐宋以降的史学观念耳。其所引汉人连用“统纪”二字,多指纲纪、经理之引申义而言,与段注合。至于单称为“纪”,饶氏则似刻意选择其与时间有关的史料而胪列,进而论断“纪所以纪年月”。事实上,事物各有统纪,岂止时间而已。历史最抽象而扼要的意义,应为“事物在时序上的变化”,故可称“历史就是时间”。编年体以时间为本,但荀悦《汉记》以前,编年史极少以“纪”之名专属编年之体者。以“某纪”称呼某时代的编年史著,乃汉魏以降,古史复兴以后之事,为古、今正史之争下的新现象。饶氏对此,似有粗疏之憾。另外,饶著最令人遗憾之处,乃是大量胪述史料,而乏深入的分析,因而往往不能有效的溯本推源,使问题的系统架构整然彰著。例如,此节之中,他参考了说文解字“统,纪也”之说,也参考过段注,但却未分析段注所言丝之首别之义,因而也就对统、纪之本义及引申不大明了。所以他引用史记“统纪”二字连用时,也就未特别分析出此用法实指纲纪之引申用法,似有将“统纪”及编年之“纪”混为一谈之意。作者又何以知饶氏误解或不明统、纪二字之本义呢?他说:“《淮南子·泰族训》,记缫丝之事云:‘抽其统纪则不成丝’。”按:段注引用不是这样的,余正文已引,可参考。饶氏岂非误解段注,造成句读亦错误耶?余读《淮南子》,卷二十《泰族训》(据台北:世界书局,1974年7月新二版之《诸子集成》第七册),除段注之“女工”被倒写为“工女”外,文意字句应以段注为是。是则统、纪为丝之始端纲领,需从茧中寻端搜始以抽出,一条条的丝始克离析得成,何得如饶氏之言,反而“抽其统纪不成丝”耶?是知其不明本义而误解其文矣。饶氏又续云:“纪训丝别,见于《说文》。纪即丝端,是其本义。”按:段注纪字,谓“别丝,各本作丝别”,是则饶氏据本不同于作者而已,但相信说文不会将纪字作丝端解者。该书解绪字说:“绪,丝端也。”是则丝端实指绪字而非纪字。段注丝端云:“端者,草木初生之题也,因为凡首之称。抽丝者得绪而可引,引申之凡事皆有绪可缵。”是则丝端可引申为丝首,与统、纪义同。但饶氏同此以释纪字,回避了丝别之义,因而也就不能分析统、纪二字的实际差异。此既不明,于是用纪字以解编年史及纪传体之“本纪”,而欲寻源溯始,显然是有问题的。
[6] 此论为裴注所引,松之以为“凿齿论议,惟此论最善”,推许备至。按费诗反对刘备称帝的理由是:“今大敌未克,而先自立,恐人心疑惑。”凿齿反对费诗意见,以为非常时期,不当待大定而后正天子之位。正文引语,乃是习氏对正常情况的意见。详见《三国志·费诗传》并注,卷四十一,页1015~1017。
[7] 详见《汉书·梅福传》,卷六十七,页2925。
[8] 详见《汉书·律历传》,卷二十一上,页974~975。
[9] 按宣帝为戾太子之嫡孙、武帝之嫡曾孙。霍光废昌邑王,立之以嗣昭帝,实则宣帝乃昭帝的孙辈,不便为其后的,因为宗法上为人后即是为其子。然而霍光大权在握,持议昭帝“毋嗣”,宣帝“可以嗣孝昭皇帝后,奉承祖宗,子万姓”云,故得立(见《汉书·宣帝纪》元平元年秋七月奏,卷八,页238)。宣帝即位初,只追谥戾太子,至于追尊皇考之事,是在霍光去世、霍氏家族势力因谋反案毁灭后始为之。《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戾太子据》即载登位初期,有司据宗法申明为人后的意义之奏议,指出他是嗣昭帝以承祖宗,故应依礼“降其父母不得祭”。八年之后追尊本生父为皇考,虽是引用“礼: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的原则,回避了嗣昭帝此一问题,但究其内心,应是为争本系正统的借口罢了。
[10] 匡衡实为梅福理论的开创者,可比较《汉书》二人本传而知之。梅传之言见《汉书·梅福传》,卷六十七,页2926~2927;匡传则见卷八十一,页3331~3346。
[11] 详见《汉书·史丹传》,卷八十二,页3375~3379。
[12] 引文及事件,详见《汉书·师丹传》,卷八十六,页3503~3510。
[13] 孔光在西汉末名位甚重,凡为御史大夫、丞相各再,壹为大司徒、太傅、太师,历三朝,居公辅位前后十七年,是王莽时代四辅之首,班固讥评他“持禄保位,被阿谀之讥”。其事详《汉书·宣、元六王·中山孝王兴传》(卷八十,页3327~3328)及《孔光传》(卷八一,页3352~3365)。
[14] 事详见《汉书·王莽传上》,卷九十九上,页4051~4064。
[15] 详见《汉书·王莽传上》,卷九十九上,页4082~4086。
[16] 严可均校《全后汉文》,卷五十六,页3A。
[17] 按《后汉书》,卷六《顺帝纪》,帝母李氏为阎后所害,当为不得立的原因之一。北乡侯之立乃阎氏家族及江京等人之力,奸臣盖指此辈而言,周氏六世以经学知名,以其当时名望而责以“非正统”及“奸臣”,影响当不小。详见同书《周举列传》,卷六十一,页2023~2031。
[18] 桓、灵二帝皆系出章帝子河间王开一脉,追尊之事可详见《后汉书·河南孝王开传》,卷五十五,页1808~1810。又修穆、崇二皇传记,见《史通通释》,卷十二《古今正史》,原文作“复令……边韶……崔寔、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及顺烈皇后传。”按“顺烈皇后传”无疑为列传,但二皇是纪抑传,则未能确定。原注云:“‘孝穆’五字,传写讹脱,当作‘献穆、孝崇二皇后’。”此其大错。因为孝穆皇即刘开,孝崇皇即刘翼,为桓帝的祖父与生父也。“二皇”两字之下或可能脱一“纪”字,或可能无脱而为传。
[19] 见《三国志·文帝纪》,卷二,页80。
[20] 关于禁防诸侯政策及实况,拙著《曹植赠白马王彪诗并序笺证》略有疏解,见香港新亚研究所《新亚学报》第十二卷,1977年8月1日,页337~404。
[21] 此诏不见《文帝纪》,严可均校《全三国文》辑自《通典》,见卷五,页6B~7A。此诏颁发时间不详,严氏列于《禁妇人与政诏》之后,按文帝此时逐渐推行猜防政策,或为此数年间陆续颁发者之一也。
[22] 详见《三国志·明帝纪》太和三年秋七月,卷三,页96。
[23] 当时刘虞以大司马领幽州牧,本身即甚有实力,故韩馥建议他效法当年光武帝。事详见《三国志·公孙瓒传》并注引《吴书》,卷八,页240~242。
[24] 详见《三国志·陆逊传》,卷五十八,页1354。
[25] 参见《汉书》,卷六十四下,页2823~2824。
[26] 参见《史记·高祖本纪》,卷八,页119上。
[27] 参见饶宗颐《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页3。
[28] 这段褒语乃作者撮合孔子对子路的两次谈话而成,俱见于《论语·宪问》并朱注,卷七,页97~98。孔子对齐桓和管仲的事业持肯定的态度,给予兼褒功德的高评,作者曾因此与人往返辨析。第一篇文章名为《孔子究竟怎样评价管仲——兼论史家评论人物之道》,载于文化大学《大夏学报》创刊号(1980年),页137~156;《鹅湖月刊》寻即转载该文,引起连串辩论。
[29] 参见《史记·李斯列传》,卷八十七,页808上~下。
[30] 参见《史记·秦始皇本纪》,卷六,页74。
[31] 参见《史记·魏世家·太史公曰》,卷四十四,页584下。
[32] 参见《史记·李斯列传》,卷八十七,页816上。
[33] 详见《史记·项羽本纪》,卷七,页104上、105上;《淮阴侯列传》,卷九十二,页837下、839上~下。
[34] 参见《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卷九十七,页862上。
[35] 参见《史记·高祖本纪》,卷八,页121下。
[36] 此次争论详见本书第五章第二节。
[37] 见《汉书·董仲舒传》,卷五十六,页2523~2524。
[38] 参见本书第五章第四节。
[39] 详见《汉书》本传,卷五十六,页2501~2503。按:本节所引董子之言,若第三章第二节已引者,在此不再注明出处,读者烦参该节。
[40] 参见本书第五章第三节。
[41] 参见《史记》,卷六十一,页671上。
[42] 参见《史记》,卷二十八,页427上、页431上。
[43] 陆贾《新语》,卷下,《怀虑第九》,台北,“中华书局”,明刻本,1971年2月台二版,页4B~5A。
[44] 陆贾《新语》,卷下,《本行第十》,页6A~7A。
[45] 详见《新论》,页4B~5A;又页11A亦有相似言论。
[46] 见《汉书·元帝纪》,卷九,页277。
[47] 详见《风俗通义·五伯》,卷一,页2B~3B。按该卷分为《三皇》《五帝》《三王》《五伯》《六国》共五篇,皆引五行说作解释,即《六国篇》亦承认秦乘天意而为汉驱除,是即司马迁等人的观念也。台北,“中华书局”,汉魏丛书本,1969年2月台二版。
[48] 请参见本书第五章第四节。
[49] 该疏详参《汉书·楚元王传》,卷三十六,页1950~1957。
[50] 近代疑古派认为刘歆助王莽而创此新说,按刘歆似有刻意发挥此新说的意图,但实本其父说而为之。刘向是反王氏家族者,其新说之提出,当非为助王莽者也。理论的应用常因运用的意图而异,谓歆助莽而成此新说,作者以为不可。
[51] 顾颉刚同意疑古派的说法,认为王莽托古改制以成篡,是刘歆助之者。谓刘歆窜改《左传》,插入刘氏尧后的记载;又窜改《史记》,插入神母夜号一段。此说应为颠倒因果关系之谈(详见《秦汉的方士与儒生》,页90~103)作者按:刘邦集团初起,制造赤帝子杀白帝子、神母夜号之说,此为有意之心战、政战措施而已,其情况类同于陈涉、吴广起事前,制造鱼腹丹书、篝火狐鸣以作号召耳(详见《史记》,卷四十八《陈涉世家》)。司马迁记载此类荒诞之事,未必信之,应是为了存实而已。《左传》记载豢龙氏诸事,盖亦与《史记》一般,不意后世竟为刘向父子有意取之而运用也。何况眭孟说汉家尧后在先,亦必有所据,他亦取《左传》之言,以证其汉应禅退的政治学说耶?眭孟、刘向皆治《春秋》,虽不专攻《左传》,但孰敢谓他们未曾读《左传》?是则窃意刘氏父子利用《史记》《左传》的记述以使其新说成立之可能,应大于父子二人已构成新说而依之以窜改《史记》《左传》的可能也。
[52] 见《新语·术事第二》,卷二,页4A~B。
[53] 见《论语·泰伯》,卷四,页53~54。
[54] 详见《汉书·五行志》,卷二十七中之下,页1412~1413。
[55] 见《汉书·王莽传》初始元年十一月戊辰条,卷九十九上,页4095~4096。
[56] 制书见《汉书·王莽传》,卷九十九中,页4108并注。按:王莽因哀章献铜匮金策,而亲诣高祖庙拜受“神嬗”者,表示禅位者乃是刘邦之神灵,而非未即位的孺子婴,此与魏晋以降的情况不同。
[57] 《汉书》,卷二十一上《律历志》即特别声明其文乃引述《三统历》及《谱》之言,其中即援引“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登降三统之首,周还五行之道,故三五相包而生”诸句。本书第五章亦颇论之矣。
[58] 大封先圣贤后及此二解释,俱见《王莽传》始建国元年正月朔条,卷九十九中,页4100、页4105、页4108~4109。
[59] 《汉书·王莽传》,卷九十九中,页4105。
[60] 汉对四夷之羁縻措施中,大一统观念只是作象征性表示,尤其对匈奴更如此。公元前52年(宣帝甘露二年),长期敌对的匈奴单于要求入朝,使君臣一时无措。有司讨论后许其入朝,但恪于大一统精神,要其称臣再拜,位次诸侯王下。宣帝识大体,不纳,诏以客礼待之,位在诸侯王上,称藩臣而不名。终使汉、匈相亲至王莽止。事详见《汉书·宣帝纪》该年十二月及三年正月条,卷八,页270~271。
[61] 《剧秦美新》详见严可均校《全汉文》,卷五十三,页7B~9A;《元后诔》见同书卷五十四,页9B~10A。
[62] 隗嚣割据雍州,依违于刘秀及公孙述之间,以观真主。申屠刚及班彪皆曾劝之归命刘秀,《后汉书》各本传载述此事,而彪之《王命论》亦为他而发也。当时伏湛为平原太守,亦移书辖区云:“属县不得相侵陵,必为立君,非久乱也;且养老育幼,以待真主。”参见严可均校《全后汉文》,卷十二,页2A~2B。
[63] 详见《汉书·王莽传》,卷九十九下,页4170。
[64] 详见《后汉书·隗嚣、公孙述列传》,卷十三,页516。
[65] 参见《后汉书》本传,卷二十九,页1023~1034。
[66] 其书对当时流行的图纬天文诸说,皆有驳辩,以明汉火昧而再亮之旨,全文详见《后汉书》本传,卷三十上,页1041~1046。又按:刘龚其人,范晔正文谓是刘歆兄子,李贤注据《汉书》及《三辅决录》,则谓是刘向曾孙,未详孰是。
[67] 详见《后汉书·窦融列传》,卷二十三,页798。又按:此之张玄,非东汉末张霸之孙的张玄也。后者附见《后汉书·张霸传》,卷三十六,页1244。
[68] 详见本文第三章第四节。
[69] 参见《华阳国志》,卷五,页2A。按:常璩谓公孙述“自以兴四方,为金行也。”这是形成述之遥继与行序互相矛盾,为光武所乘之处,盖属金德则如何遥继黄帝之土德?
[70] 详见《后汉书·冯衍列传》,卷二十八,页966。又按:鲍永和冯衍时仕更始,镇并州。当时刘秀亦为更始将,未即位,故皇帝者乃指更始帝而言。后更始败,刘秀北向,冯衍据土坚守不降,是以在东汉仕宦不得意也;亦见冯衍当时效忠更始之志甚决。
[71] 全文详见《续汉书·祭祀志》注引东观书,卷七,页3164。
[72] 张纯乃宣帝辅政将军张安世后,曾仕新朝为列卿,后降光武,累至司空。其光武继统祖宗之说,早在建武初即提出,此《宜封禅奏》乃强调旧说而已。详见《后汉书》本传,卷三十五,页1193~1197。
[73] 该文见《续汉书·祭祀志》,页3165~3166。按:此次封禅,光武是率同二王之后前往,以作辅祭,所示之意旨甚明。又该文大引各种谶纬以示天意,虽反图谶者如桓谭,亦曾确认“今圣朝兴复祖统,为人臣主”(参见谭传《抑谶重赏疏》),显示东汉以神道设教诸说,虽有理智者反之,但中兴复统之说,乃为定说也。
[74] 王莽准备篡位时,极少数的臣子敢反对他。丞相翟方进之子翟义,挺身而出,起兵讨莽,不久败亡。班彪评论云:“当王莽之起,盖乘天威,虽有贲、育,奚益於敌?几不量力,怀忠愤发,以陨其宗,悲夫!”(《汉书·翟方进传·司徒掾班彪曰》,卷八十四,页3441)而《王莽传·赞曰》班固亦分析莽所以起,结论云:“推是言之,亦天时,非人力之致矣。”又班固在《汉书·天文志》《五行志》等,亦颇载王莽篡国前诸天文、灾异之变,此皆可证明其父子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