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密的树林里,一个少年缓步行走着,他的手里端着一支步枪,一双锐利的眼睛盯着树林,他的身旁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牵着只黑色的猎犬。

突然,少年猛然端起步枪,随着一声枪响,猎犬就像一道黑色闪电似的飞了出去,小男孩也跟在它的身后,跑着。

“闪电、等等我。”

在猎狗的吠叫声中,看到大哥走来时小男孩激动地喊道。

“打中了,打中了,大哥,是头野猪,好大的一头野猪……”

从树叶缝隙照下的阳光,映在小男孩的脸上,可以清楚的看到男孩的相貌中带着混血的痕迹。在东宁,这是再正常不过,东宁堡的军户虽然都是一夫一妻从大明移民到北美的东宁堡,可却都有侍妾,少则一两人,多则三四人,那些侍妾都是来自英格兰、爱尔兰以及法兰西等地少女,虽然初来时她们往往是军户家的婢女,但侍候主人起居时,很容易侍候到**去了。

也正因如此,东宁堡的军户子弟中,超过三分之二都是混血儿。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抚夷归夏”怎么抚?仅仅只是口头上的教化?当然不是,在历史上,先秦周朝时,“国人”对“野人”的教化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刀剑,靠的是“国人”对“野人”的奴役,以及对“野人女子”的占有。

《诗经》中的第一首诗为什么是《关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句话,被很多人解释成庸俗的男女情爱。可是实际上呢?在先秦,所谓的“君子”专指城里的国人,他们到了野外,发现在女子之后,自然是“好逑”一番。这个传统,甚至延续到春秋,就像孔子,他爹是国人,在城外的村落碰到他娘,于是在尼山土丘上野合一番,这才有了孔子。

东宁堡的正门就是“尼山门”,官方的说法是“不忘圣人”,可本意则是“不忘教化”——大明的男儿,身在异邦要履行教化之责,多多与夷女结合,以教化异邦。

这是大明男儿的责任与义务。

而东宁堡的军户,无疑是男儿中的英雄,英雄中的好汉,个个都纳了几个异邦侍妾,生育了少则五六个,多则七八个甚至十几个子女。至于养育子女,那更是轻松,东宁堡所在的北美,当真是“上帝应许之地”的富饶大陆,想填饱肚子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只要稍微花点儿力气开点儿荒种地就有玉米面饼吃,想吃肉的话也很好解决,出了东宁堡,周围方园数百里,到处都是草原林地,那里面有数不尽的飞禽走兽,什么野牛啦、野火鸡啦都是成群结队,至于野鹅、野鸭和旅鸽飞起来更是遮天蔽日,只要肯出门打猎就有数不尽的野物吃。哪怕是自己没工夫出去打猎、到集市上购买的价钱也非常便宜,直接从印第安人那里购买更是便宜得离谱。一坛酒就能从土人那里换来一头鹿。想吃点儿水果的话,林间草场上的各种野生浆果也非常丰富,比如蓝莓、树莓、稠李、野樱桃、野葡萄俯拾皆是,也能让餐桌显得不那么单调。

粮食管够,肉食管饱,果子随意……天堂似的生活,生起孩子来自然也就没了顾忌,谁家没有五六个男孩,出门都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小二子,你带着闪电回堡里喊人过来,这头猪咱们两抬不回去,别忘了把果子给老八、老九他们,省得他们也跟过来麻烦……”

不过只是个少年模样的男孩说起话时,完全是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可他的相貌却暴露了他的年龄,不过也就是十二三岁的大男孩而已。

“知道了,大哥,你小心点,这里狼多!”

小男孩关切地说道,

“放心吧,你自己才要小心一点……”

就在男孩的话声落下时,远处却传来一阵急促的钟声,听着钟声少年的脸色一变,急声道。

“快,小二子,走!回家去!”

听着钟声时,两人直接丢下了那头至少有四五百斤重的野猪,甚至连看都没看一眼,就往东宁堡跑去,毕竟,在林子里这样的野猪……多得是!

“大哥,会不会是土人来了?”

“土人?他们没有那个胆子!”

兄弟两人往堡里跑去时,路上还碰到了其它人,半路上碰到相熟的大人,直接把他们两拉上了马。

很快,东宁堡的操场上就挤满了人,刚一跳下马,就有人喊着他们。

“大壮,二壮……”

“爹,这是咋了?”

两人跑去时,只听爹说道。

“大壮,你听好了,爹要去越海打仗了,往后你就是家里的顶梁柱,要护着你娘和姨娘她们,二壮,你是老二,你要帮着你哥。”

在王力叮嘱着儿子们的时候,在临近的波士顿城内,小约翰·温思罗普看着面前的总督说道。

“总督阁下,这并不是我们的战争!”

站在总督的面前,小约翰·温思罗普用尽可能标准的官话说道。

“我们之所以离开英格兰,来到遥远的新大陆,不仅仅是为了躲避他们对清教徒的迫害,同样也是为了躲避战争的威胁,国王的战争,并不是我们的战争!”

“约翰,你要明白这是大明的战争!”

王林跃义正词严地说道。

“对于每一个大明的子民来说,尽忠报国、为陛下尽忠,是我们的光荣与义务!”

“可是……”

话到嘴边,约翰·温思罗普才意识到,他们早就宣誓效忠大明和大明皇帝了,他们是大明的子民!

“这里是新大陆,那是旧大陆的战争。”

“你们是大明的子民!”

王林跃的不容易质疑地说道。

“旧大陆?就与你们无关吗?我的朋友,在克伦威尔叛乱的时候,你的儿子,曾赴英格兰参加奥利弗·克伦威尔的叛军,在整个新英格兰,至少有一千人曾经参加过叛军!难道你们愿意为一个叛乱分子战斗,而不愿意为皇帝陛下而战吗?”

高帽子往小约翰·温思罗普的头上一戴,他立即变成了哑巴,他的儿子——约翰·温斯罗普三世确实曾参加过克伦威尔的新模范军,在克伦威尔的陆海军中,有许多自发的从新大陆返回英格兰的年轻人。

“我的朋友,相信我,对于新英格兰的子民而言,这场战争是千载难逢的机会,是你们向皇帝陛下、向大明表明忠心的机会,大明永远不会亏待自己的子民的。现在,我已经动员了东宁堡的军队,我希望在三天后,在东宁堡至少会有一千五百名英勇的新英格兰居民自愿加入这支远征军!”

什么是自愿?

自愿不自愿的没关系,他们如果不“自愿”,王林跃有的是办法让他们“自愿”,

面对这位总督大人的坚持,小约翰·温思罗普知道,事情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他想了一会,然后说道。

“大人,我会尽量和他们解释的。”

几天后,在东宁堡前操场上,聚集着各自各地的新英格兰民众,这些“自愿者”们都是“自愿”为国效命的。

“大人,一共有一千零六十三名自愿者,还差四百……”

不等罗云说完,王林跃说摆手说道,

“不急,不急,慢慢来,这是第一批,接下来还有第二批了,对了,那个约翰·温斯罗普三世呢?不能漏了他,这些人都是铁杆的夷人,他们在那边多死一个人,咱们这边就少一个夷人!”

借刀杀人……这一招,这可是老祖宗玩剩下的玩意了!

这一招,用在那些夷人身上一样的好用!

对于这片殖民地来说,这10万英格兰人就是潜在的隐患,但是总不能一刀把这些人全都杀了吧。

最后的办法就是通过数量上的优势让这些人慢慢的融入大明,成为明人的一员,就像西南以及南洋的那些土司,土人一样,而在这个过程之中,当然要想一些办法消耗他们人丁,尤其是年轻力壮的男人。

他们每死一个男人,他们的力量和未来也就少了一分,战争当然是达成这一目的最简单的方式。

几天后,当数艘帆船,在礼炮声中,在女人们的欢呼声中离开波士顿的时候,站在舷边的约翰·温斯罗普三世往着陆上的人们,他突然生出一种感觉,也许,这是他最后一次目睹这片土地了……

与上一次兴高彩烈的出发不同,此时他,心情却显得有些沉重,相比于他的愁容满面,在甲板的另一端,那些中国人却在那里欢呼着,在码头上,数以百计的中国人,他们在那里哼唱着他们的战歌。

面对战争,那些中国士兵就像天生的战士们一样,兴奋而又狂热,他们渴望着为皇帝作战,可是他们呢?

他们又是为何而战吗?为了皇帝?为了大明?

约翰·温斯罗普三世有些茫然的看着大海。他压根儿就不知道弄不清楚自己的身份,毕竟在他心里的认知中,他是英格兰人,但是他现在却已经是明人了,而且要去为大明的皇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