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人为弓,取六材必以其时。六材既聚,巧者和之。干也者,以为远也;角也者,以为疾也;筋也者,以为深也;胶也者,以为和也;丝也者,以为固也;漆也者,以为受霜露也。

凡相筋,欲小简而长,大结而泽。小简而长,大结而泽,则其为兽必剽。剽,疾也。以为弓,则岂异于其兽?筋欲敝之敝,敝,谓椎打嚼啮,欲得劳敝,谓熟之又熟。漆欲测,丝欲沉。测,犹清也。沉,谓丝如在水中时色。得此六材之全,然后可以为良。

为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规;为诸侯之弓,合七而成规;大夫之弓,合五而成规;士之弓,合三而成规。弓长六尺有六寸,谓之上制,上士服之;弓长六尺有三寸,谓之中制,中士服之;弓长六尺,谓之下制,下士服之。

凡为弓,各因其君之躬:志虑血气,丰肉而短,宽缓以荼,荼,古文舒,假借字。若是者为之危弓,危弓为之安矢;骨直以立,忿势以奔,若是者为之安弓,安弓为之危矢。其人安,其弓安,其矢安,则莫能以速中,且不深;其人危,其弓危,其矢危,则莫能以愿中。往体多,来体寡,谓之夹臾之属,利射侯与弋;往体寡,来体多,谓之王弓之属,利射革与质;往体、来体若一,谓之唐弓之属,利射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