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人参的利润,足够提供上万支步枪,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夸张。

实际上原本的历史上,到清中期开始,辽东哪还有参?都是些林荫棚的参。

更遑论大顺有明末辽东PTSD,疯狂往松辽分水岭以南的区域移民。

而北美的人参贸易,方兴未艾,上百年的参,有的是,毕竟这玩意儿之前也根本没人采。

这东西作为奢侈品,一棵千年参,和一百棵十年参的价格,那可真的不一样。

大顺的人力成本在那摆着,火枪的价格,肯定是比褐贝斯要低得多。说句难听点的,盐改之前,每年盐商给朝廷的捐献,都够北美印第安人和法裔居民打上五年军费。

这一点不要说朝廷出,就是一些专门琢磨着在北美惹事的私人,那也出得起。

正所谓,武器不如银元、银元不如主义。

而北美的阿卡迪亚人、瓦巴纳基联邦人,要说他们有没有主义,这得怎么看。发誓要把侵略者都弄死,算不算主义呢?

英国王党这群人,对于新教徒的魔怔和疯狂,以及那些所谓的“游骑兵”在北美干的事,可是一清二楚。

清楚到正在贩奴、承认奴隶、四处殖民、动辄屠杀的英国人,都感叹一些清教徒游骑兵的所作所为,是不可忍受的、完全反人类的。

要知道,能被这个时代的英国人,认为是“反人类”,那些北美新教徒游骑兵到底对阿卡迪亚人干了些什么,也就可想而知了。

复仇,是一种主义吗?

只怕此时,大抵是的。

英国政府也不必装好人,他们在这件事里,也并不无辜。甚至他们自己就是推手。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那些阿卡迪亚人、瓦巴纳基人,他们没办法游过大西洋,来伦敦报复。

于是,大顺给北方人提供武器和银元这件事,本来是坏事。

但是,辩证地去看,对于英国政府而言,却又未必不能把坏事变成好事。

北美的很多问题,此时当然算是英国的内政。

但显然,北美这些内部的“病”,恐怕还真的靠外部来治。

……

与此同时,北美北方的森林里,圣约翰河的河谷平原上,一队阿卡迪亚人的士兵正在森林里扎营。

这支队伍的人数约莫有400多人,队伍里的人年龄不一,甚至还有女人。

最小的,也就是十二三岁。

年纪最大的,也就是这支队伍的首领,约瑟夫·戈丁·迪特·贝尔方丹,今年已经63岁了。

头发花白,身体却还硬朗。

和这支游击队里的绝大多数人一样,他们对那些新英格兰人新教徒,有着刻骨铭心的仇恨。

两年前,就是在这里不远的村子里,约瑟夫·戈丁被新英格兰的游骑兵抓获。

游骑兵中尉摩西·哈森,当着约瑟夫·戈丁的面,把他的女儿的头用刀划开,把他女儿的皮整个给剥了下来。

随后,又用火烧死了他的三个外孙,并把一个外孙烧焦的手塞进了约瑟夫·戈丁的嘴里。

约瑟夫·戈丁带着两个孙子和另外的女儿,在守卫喝醉后,逃到了森林。

女儿的皮被剥下来、但却还未死去的哀嚎,直到现在,哪怕两年过去了,依旧在他的脑海中回**。

赤红色的、没有皮的身体在痛苦中扭动,伴随着摩西·哈森等游骑兵的笑声,成为了老约瑟夫无法忘却的梦魇。

这支游击队中,老约瑟夫的经历,并不是最惨的。

比他惨的人,比比皆是。

所以这支游击队里,会有女人和孩子,并且成为了坚定的战士。

俗话说,好人有好报,恶有恶人磨,可现实并不是这样的。历史上摩西·哈森,一直做到了美军准将。

他最出名的事,倒不是屠杀阿卡迪亚人,而是华盛顿下令抽签处决英军战俘的阿斯吉尔事件中,他对被抽到签的英军军官表达了同情。

恶人做了一辈子的恶,就因为这点同情,成为了好人、绅士、值得尊敬的善良的人。

而历史上约瑟夫·戈丁逃走之后,沉浸在女儿和孙子被当面剥皮烧死的痛苦中,不到三五年,便和妻子纷纷死了。

此时的约瑟夫·戈丁,已经完全不信那一套好人好报、行善天堂的说辞。

他现在的脑子里,想的只有复仇。

他要抓住摩西·哈森,把他的皮扒下来。

不止如此,他还要杀死每一个他看到的说英语的人。

和牙买加的奴隶烧死白人、亦或者明末江南奴变佃变把主人打死的那些人类似。后世的“史学家”或者“相信人间拥有爱和永恒正义”的人,难免会说他们的报复过于残忍、失去了正义性等等。

这种宁可自己死、亦要做完美受害者供后人凭吊的想法,此时并不是主流,甚至基本没有什么存在的空间。

约瑟夫·戈丁和他身边的这几百名游击队员,想做的事非常简单也非常粗暴。

杀回去。

现在,他们手里拿着大顺支援的步枪,吃着大顺从北卡罗来纳和康涅狄格州购买的廉价玉米和小麦——只要不给纸币而给白银,玉米和小麦要多少有多少,十三州的商人会主动运到圣劳伦斯河。

他们手里拿着的当初大顺从法国人那购买的海军款步枪的改进版,成为了阿卡迪亚游击队和瓦巴纳基联邦军的制式装备。

正如英国王党的那群人所言,火枪在大顺的生产价格逐渐降低,一船人参贸易的利润,足够送来上万把火枪。

或许,从“美学”的角度,此时此刻,约瑟夫·戈丁,应该从口袋里掏出几个铅兵娃娃,那是两年前被游骑兵活活剥皮的三个孙子的遗物。他应该在篝火旁,将这些铅兵娃娃,融化成为铅弹,化作复仇之魂,在将来的复仇中用上。

但现实并不是这么“美”的。

当初他逃走后,跟他一起逃走的另一个女儿,很快就疯了。因为姐姐被人活活剥皮的场景,她怎么也忘不掉,不久之后就彻底疯了,跳进河里淹死了。

逃走的另一个孙子,得了天花死了。

他的村子被烧了。

村子的马都被抢走、粮食都被烧毁、房子全都烧了、牛全都杀了。

他连被剥皮的女儿和外孙孙子的遗物,都没有了,更不可能有什么铅兵娃娃。

他的仇人,那些游骑兵,这些年一直造到处追杀他。

和英国的正规军不同,英国的正规军受制于操典,并不怎么会在森林中作战,而北美的巨大原始森林,以及华盛顿和第44、48爱尔兰团的覆灭,促使了北美组建了游骑兵。

也就是,从边境地区那些熟悉丛林作战的人中挑选,以游击战对抗游击战,干得好将来可以将抢来的土地优先分配。

这些人很擅长在森林里作战,用标准的土匪的作战方式,杀光、烧光、抢光,剥头皮、换赏银。

应该说,北美的游骑兵,是最接近“连队”这个单词的英语本意的。

【连队】,【公司】,是一个词。

这些游骑兵连队,就是一个个【公司】,由人出钱组建,战后分红分土地,分优先圈地权。

这些阿卡迪亚人的村落分散各地,每个村落也没有多少人,于是一个又一个的村落就这样被游骑兵毁灭。

应该说,阿卡迪亚人应该“感谢”这些游骑兵新教徒。

是这些新教徒,让他们学会了“团结”,教育了他们,使得他们逐渐有了超越了家庭和村落的共同体认识。

现在,想约瑟夫·戈丁这样的人,很多很多。

有些是死里逃生的、有些是在被驱逐的过程中暴动自救的、有些是在船上被大顺救下来的、有些是从西班牙殖民地运回来的。

和西班牙人的谈判,是轻松且愉快的。既然西班牙人担心新教徒的扩张,本国又缺乏足够的人口填充,那么他们宁可选择阿卡迪亚人、或者中国的天主教徒,也胜过将来被新教徒蚕食。

而大顺对那些死不悔改、绝不改信的天主教徒,态度那是相当明确——应润尽润、能润皆润。

只要别让大顺政府掏这笔钱就行。

这里面,罗马教廷的作用,或者说耶稣会的作用,还是有的。

耶稣会鉴于中国的“教友”遭到了普遍的迫害,甚至中国这边自立了东方大牧首区归礼政府管辖,算得上是自立教宗级别的超大型大异端了。

于是在和西班牙这边达成意向之后,耶稣会通过其军事组织,向世界各地的天主教徒发出了募捐号召,准备将大顺的还坚持“正信”绝不退教的天主教徒,通通运走。

至于被退回来的阿卡迪亚人,他们本来也不习惯在密西西比河流域生活。那里相对于圣劳伦斯河,太过炎热,类似于让一群东北人去南洋生活,也确实受不了。

即便是这些被退回来的阿卡迪亚人,也经历过在海上被人直接往大海里扔的事。

当初侥幸未死的各路阿卡迪亚人反抗军的领袖,这回基本都回来了。

随着大顺的火枪、粮食、铅弹、火药的到位,这些人很快就拉起来了大量的游击队。

约瑟夫·戈丁组建的这支游击队,很是典型。

指挥官就是他。

他是游击队的核心。

在他之下的,是战斗牧师让·路易派来的牧师。

鉴于让·路易·勒鲁特雷是法国巴黎外国传教士协会出身——这个破协会也不是什么好鸟,可以视作法帝国主义对外扩张的工具,二鸦法国的借口,马神甫事件的马赖,既是这个帝国主义的扩张工具巴黎外国传教士协会的人——既然是对外扩张的工具,那么宗教肯定是要有最基本的“施符水”的技巧。

所以,跟随这支游击队的战斗牧师,也充当着游击队的医生。

至于说,宗教和传教士在这场冲突中该怎么定位,这要分开看。

就像是南美的巴拉圭神国故事。

一部分传教士,可能会和当地人站在一起,反抗来自教宗和国王的命令,彻底丧失了国家这个概念,拿起枪反抗殖民者幕后的交易。

而大多数时候,也如巴拉圭神国一样,传教士以本国利益优先,在政治博弈中果断地背叛这些教徒。神职人员会无情地将他们作为耗材,作为帝国政策失败后的谈判筹码,随时可以放弃。

准确来说,让·路易·勒鲁特雷,也不是什么好鸟,也是站在法国的利益上做事的,包括因为英法停战而煽动米克马克人去和新英格兰打仗等。

但其实还是那句话,没有矛盾,只靠他的煽动能有多大的作用?如果他不煽动,是不是新英格兰的新教徒就不屠杀了?

同样的看问题的角度,也可以引到这支游击队的三号人物,也就是大顺这边派来的懂法语的军事顾问。

像是大顺派出的这种军事顾问,要说他们有什么悲天悯人的情怀,只怕是没有的。

他们来到这里,多数因为每个月可以多拿8两银子的补贴,以及可以建功立业。

从大顺帝国派的角度来看,这种花小钱、办大事、促进复仇从而为大顺开拓西海岸争取时间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

大顺的帝国派其实也不在乎这些人的死活,只是希望借用他们的力量,来达成大顺的战略目的。

但同样的,客观上,大顺的军事顾问、武器支援,的确支持了阿卡迪亚人的反侵略战争。

毕竟,大顺这边,一直以来讲究的是“因行称义、论迹不论心”,和新教那边的“因信称义、论心不论迹”,两边很多时候完全就是鸡同鸭讲。

就像是大顺这边的人,以及后世的人,是不可能理解那群人对“阿卡迪亚人大驱逐并不是种族的灭绝”的辩解——因为不是出于灭绝的目的,而是出于消除军事威胁的目的,所以虽然实际上造成了集中营和灭绝,但不能算是种族的灭绝。

既然是一个讲迹、一个讲心,那也实在没什么可谈可辩的。

论迹的话,就是大顺往圣劳伦斯河和五大湖地区,派了一大批西海岸的印第安人归化的、和东北老林子里招募的森林轻步兵,以及一批军事教官、农政教官等。

大顺这边派来的各种教官,就属于是大顺特色的义学体系导致的大量新学派毕业生严重过剩的一种体现。体系在那摆着,很多新学派的人除了去海外找点事做,在内部被科举派压着,也着实容纳不下这么多的人。

这些军事教官,除了教作战、教他们把游击队聚拢起来搞一部分正规军之外,还要在他们的村落里教他们种地、修水坝等。

实际上大顺这边也知道,可能混不了几年,这些教官也会选择在当地生活,归化为天主教徒,或者融入当地,不过那也无所谓。

帝国派有帝国派的想法。

刘钰有刘钰的想法。

目的不同,但手段却很一致。

刘钰支持这些人的原因,很多,不管是出于抽象的人性,还是更高的目的,都说得通。

因为从刘钰的角度来看,给反抗者提供步枪,让他们比十三州的地主和土地投机商更可怕,是促进北美的人民真正觉醒、真正启蒙的好办法。就反对个新英格兰的政教合一,流于表面的东西,算个屁的觉醒。觉了半天,到最后不还是政教合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