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各国,人们一般都有本人专用的姓名,用以在称呼上区别于人。所谓姓名,通常是一个人的姓氏与名字的合称。姓氏是家庭的称谓,名字则是对本人的称呼。在国际交往中称呼他人时,有时称其姓,有时呼其名,有时则是连姓带名一起称呼。
1.记住对方
人类世界是由一个个独特的个体所组成的,在人际交往中,每一个人都希望被自己的交往对象所重视。在国际交往活动中,尤其是在初次交往中,向对方表示敬重之意的最行之有效的做法之一,就是记住对方。显而易见,所谓“记住对方”,首先就是要牢记对方的姓名。一旦获知外方人士的姓名,尤其是在亲自询问过对方姓名、听过对方自我介绍或者刚刚与对方互换过名片之后,一定要记住对方的姓名,否则会给对方以不被重视的感觉。
2.不出差错
在国际交往中,涉及交往对象的姓名时,不论是口头称呼还是笔头书写,都不应当出现任何差错,否则将严重挫伤对方的自尊心。以下三点必须谨记:一是不要读错对方的姓名。不管是何原因,把交往对象的姓名读错都是一种严重的错误,有时甚至可能引起对方的误解。二是不要写错交往对象的姓名。需要书写对方的姓名时,一定要慎之又慎,不仅要在书写过程中一丝不苟,而且在书写完毕之后还须再三核对。三是要记住交往对象的姓名。即使自己工作再忙,交往对象再多,也应采取各种办法记住对方的姓名,而不应当将交往对象的姓名张冠李戴。
3.不宜滥用
重视交往对象的姓名,在国际交往中就意味着对对方的尊重,因此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切忌滥用交往对象的姓名,尤其应当重视以下三点:首先,不能轻视交往对象的姓名。在有必要使用交往对象的姓名时,一定要正规、认真、严肃,不要乱念、乱写其姓名,尤其不能任意对其加以取笑或曲解。其次,不要借用交往对象的姓名。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不得随便借用自己所熟悉的交往对象的姓名。最后,不得将交往对象的姓名用于商业用途。按照国际惯例,未经本人许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他人姓名用于商业用途。国际交往中涉及外方人士姓名时,更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4.使用差异
在不同的国家里,人们姓名的排列方式和称呼方式往往各不一样。
首先,不同国家的姓名排列方式是大不相同的。中国人的姓名通常都是姓氏居前,名字居后。而在国际上,只有日本、韩国、朝鲜、越南、匈牙利等少数几个国家的人,姓名的排列方式与中国相同。在英美等国,人们的姓名一般都是名字居前、姓氏居后,有时在两者之间,还存在一个教名;法国人、德国人、意大利人姓名的排列方式,与英美国家的习惯略同;在亚洲,泰国人的姓名排列方式,也是名前姓后;在俄罗斯,人们的姓名均由三个部分组成,其正常排列顺序为:本人名字居前,父名居中,姓氏位于最后;在西班牙与广大拉丁美洲国家里,人们的姓名也分为三个部分,但其正常顺序则为本人名字在前,父姓居中,母姓在后;在葡萄牙和巴西,人们的姓名亦由本名、父姓与母姓三部分组成,其正常排列顺序是:本人名字居前,母姓居中,父姓居后;在阿拉伯各国,人们的姓名由四个部分组成,其排列顺序由前而后依次为:本人名字,父亲名字,祖父名字,家族姓氏;在缅甸,人们只有名字,并无姓氏。
其次,不同国家的姓名称呼方式也有很大差别。国际交往活动中称呼别人时,必须区分清楚何时应当称其姓氏,何时应当呼其名字,何时应当采用其全称。采用不同的称呼方式,不仅意味着双方具体关系有别,而且也表现了对对方尊重程度的差异。
在十分正式、隆重的场合称呼英、美、加、澳、新、法、德、意等国人士时,应称其全称,而在一般情况下,可仅称其姓氏,只有在关系极其亲密的人士之间,才会直呼名字。称呼俄罗斯人,除了在正式场合称呼其全称外,一般情况下可称其姓,亦可呼其名;将其本名与父名连用会显得比较客气;而在向长者表示尊敬时,则只需称其父名。在称呼使用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国家的人的姓名时,正式场合宜用其全称;而一般情况下,则可只使用其简称,即其父姓,或是其本名加上父姓。称呼阿拉伯人时使用其全称,往往意味着郑重其事,但一般情况下,称呼阿拉伯人时可省去其祖父名,或将其祖父名与父名一道略去;需要简称阿拉伯人时,通常可以只称呼对方的名字;但若对方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则只宜以其姓氏作为简称。称呼日本人、韩国人、朝鲜人时,一般应当称呼其全称;一般情况下,对日本人亦可直称其姓氏;而在韩国与朝鲜,直呼一个人的名字则被视为是失礼之举。在越南与泰国,一般场合下称呼一个人时,通常可只称其名,而不道其姓;称呼越南人的名字时,一般情况均可只称呼最末的一个字,如可称“阮又才”为“才”。缅甸人有名无姓,故在称呼对方时,可在其名字之前冠以某种尊称,如意为“先生”的“吴”,意为“主人”的“德钦”,意为“兄长”的“哥”,意为“弟弟”的“貌”,意为“女士”的“杜”,意为“姐妹”的“玛”,意为“军官”的“波”,意为“老师”的“塞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