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最近有些灵感奇发,码了章新书,发出来给大家看看感觉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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慵懒而刺目的阳光洒进百叶窗,暖洋洋地阳光和悦耳的旋律缠绵在一起,房间内响起让人打从心底里发凉的歌声,“我想找一个女朋友,这个世界时间不停留,究竟还要忍受……”

一把拿过正在疯狂叫宣着的手机,潘一新有气无力地点开了接听键,揉了揉睡意朦胧的眼睛,没好气地对着手机话筒说道,“给你十秒钟时间和我说说究竟是因为什么事给我打电话,我很忙的。”

对面的人显然没有料想到潘一新这个万年晚起党会很忙,所以语气中也是带着一丝惊讶,能让人从脚底板到头顶都感觉的到酥酥麻麻地磁性声音从话筒中传来,“很忙?忙什么?”

挠了挠宛若鸡窝似的乱发,潘一新昏昏沉沉地坐了起来,看了下床头的闹钟,无比熟悉地阿拉伯数字停留在6:35这一刻,叹了口气,潘一新把手里的抱枕丢到一旁,对着话筒开口说道,“忙着睡觉啊,哥,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亲哥了,这才六点半哇,饶了我吧。哦,对了,十秒钟到了。拜拜回见。”

说完潘一新就是很果断地挂掉了电话,伸了伸拦腰,翻了个身,用脚趾头夹住那条蚕丝绒的空调被盖在身上,打算睡个舒服的回笼觉。相对于起**课来说,潘一新更喜欢窝在被窝里面睡觉。

就在他翻来覆去,终于快要睡着的时候,手机再次响了起来。这回潘一新变聪明了,果断地把手机塞进了枕头下面。不过打电话的人显然是属于锲而不舍的那种,手机一直连续不断地响着,闹铃仿佛一柄柄尖锐的飞刀刺进潘一新的耳朵里……

五分钟后,潘一新利索地从枕头下方摸出了手机,看着屏幕上那张笑的有些灿烂的少年照片,以及照片正上方那大大的苏纶二字,接起电话,一脸无奈地开口说道,“喂,你赢了……”

如果说普通的高中生活是象征着浪漫的粉红色,或者说是象征着上进的金色的话,潘一新的高中生活就是白色的。不是因为他单纯,而是潘一新基本上不知道自己在高中究竟该干些什么。

这个代表着高中生活所谓的白,是属于白痴的白。

其实要是早上没有这个烦人的电话打过来的话,潘一新最起码能够睡到十点钟,然后眯着眼睛,砸吧砸吧嘴,心道反正十点钟了,干脆就不去上学,窝一天的床好了。然后如此如此、这般这般无限地恶性循环,因为迟到次数过多,来年铁定是要重读的,那么他这辈子高中都毕业不能。幸运的是恒高留级的人可以读九年,这应该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把睡衣脱掉,换上在潘一新看来算是极其奇葩的校服,这并不是校服的款式太难看,毕竟对于当前天朝大多数学校的操蛋朴素校服来说,恒高这颇具英伦风的校服自然是属于顶端的存在,虽然价格贵了一些,不过对于潘一新来说并不是很难接受,当然如果能够不穿校服就可以进校的话,潘一新甚至愿意裸奔上学。

光着脚踩在这据说是用阿尔卑斯山脉新鲜木材制造,纯正德国血统的木质地板上,有时候潘一新有些纳闷,为毛地板也有血统,对于潘一新这种连活着都感觉累的人,地板也有血统之类的东西他的确接受不了,因为他连纯种谢德兰牧羊犬和纯种大中华田园犬都分不大清楚,顺便说一下,纯种大中华田园犬有个小名,事实上,很多人都称呼它为“土狗”。

总而言之,潘一新就是一个纠结的矛盾体,他能够对生活中的一切都感到无奈和无聊,不过却又不得不活在这个让他感觉无奈的世界,不过这种矛盾并不能把他从繁重的学业中拯救出来,猫着腰慢吞吞地走进洗手间冲了个凉,顺便洗了一下头,刷牙洗脸后就抓起洗手间门口的挎包,挠了挠脑袋朝着门外走去。

这栋房子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并不用和谁告别之类的,这也是他为什么敢大摇大摆逃课的主要原因。因为监护人之类的存在对于潘一新来说根本就是如同虚设。

话说,今天的天气还真不错,走出小区的潘一新不由得感慨一下,然后在他捂着肚子准备买些东西填一下肚子的时候,一名留着浅褐色的卷发的少年从后面冲了上来,一把挽住潘一新的脖子,对着潘一新开口说道,“一新,今天状态不错。非常Good!”

潘一新没好气地白了一眼这个留着浅褐色卷发少年,他知道自己不能认真地吐槽他那蹩脚的英语,因为一认真自己就输了,所以潘一新只是恶狠狠地开口说道,“我恨你。”

“就是这眼睛,我就喜欢你这霸气侧露的眼神,太帅气了,对了,你早上不还是叫我亲哥哥来着的么?变脸变得比翻书还要快哇。”褐发少年拍了拍潘一新的肩膀,开心地哈哈大笑。

褐发少年名叫苏纶,之所以能够大摇大摆地留着褐色头发上学,好像是说他是个不知道什么国家的人来着,名字太长潘一新也懒得记,不过潘一新倒是有些怀疑苏纶这货是不是为自己的头发找借口而说自己是外国人的,因为先不说苏纶有着一对漆黑色的眸子,光是那极具东方人特色的柔美弧度面庞就很难让人接受这货不是一个天朝人。当然,主要原因是苏纶的英语成绩比潘一新还差一点……

潘一新看了一眼苏纶,耸了耸肩,没好气地开口说道,“哟呵,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哎,人太出名了就是难办啊,总有人来攀亲戚。”

苏纶也不回答,只是慢条斯理地从挎包里面掏出两份大清早从小兔子里面买的面包,撕开其中一个包装袋,啃了一口面包,喝了一口奶茶,然后理了理他那柔柔的刘海,自言自语道,“那可真是可惜了,我本来还想把这份面包给我最珍爱的挚友的,结果……”

还没等苏纶说完,潘一新便是挤了上来,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了一下苏纶,然后装出一脸恍然大悟地表情开口说道,“哇咧,刚才我还没睡醒,一时间看不清楚,现在仔细一看,这帅气的面庞,浅褐色的长发,分明就是我的好基友苏纶啊。”

“得了吧你,我不搅基。”苏纶无力地把面包按在潘一新显得有些“无耻”的脸上,用行动来表示对潘一新这个变脸变得比女人还要快的货无穷的鄙视。

潘一新接过面包,撕开包装袋,开口说道,“你可以鄙视我,但是不能虐待我的食物,咦,今天的金针菇夹肉面包貌似很不错的样子。”

“咳咳,据说金针菇不会被胃液消化,意思就是说,吃下去什么样,拉出来的,还是什么样。”一道阴恻恻地声音从潘一新的身后传来,不用回头潘一新都知道这货是谁了,能够如此给力地吐槽,如此给力地说出这种一般人都不知道的冷知识的人,除了他,没有第二个人了。

肖桑,喜欢说一些一般人都不会去看的冷知识,比如眼泪憋回去,鼻涕就会流出来啊;郁达夫和茅盾都写过情色小说啊;3个颜色的猫,百分之99.999%都是母猫啊之类的操蛋知识,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冷知识科目,那么肖桑绝对是可以拿下全校第一的。

当然,之前有一次肖桑说的一句婴儿感觉到快感来源于排便,让潘一新还有苏纶顿时惊为天人,因为他们认为能在婴儿时期就已经知道什么东西叫做快感的人,这实在太让人感到奇葩了……

嗯,奇葩,某种花的名字。

虽然不大清楚肖桑的话是真还是假,不过潘一新显然是没有心情啃掉这个肖桑给他带来惊喜的面包,因为他隐隐约约能够感觉得到,自己每次想要咬下去的时候,总是会想起一些令人作呕的画面。

等走到学校门口,潘一新在肖桑戏谑的目光下,终于还是硬着头皮把这个金针菇夹肉的面包给啃了进去。泪水,把潘一新淹没……

看着潘一新把面包啃完后,最终肖桑还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拍了拍潘一新的肩膀,开口说道,“其实吧,这金针菇还真的不能被胃液消化,这回我的确没骗你。”

“呕……肖桑,你知道你和一盘狗屎有什么区别吗?”潘一新没好气地白了一眼肖桑,用袖子擦了擦嘴角,开口说道。

还没等肖桑回答,一旁的苏纶便是即为好奇地靠了上来开口问道。“什么区别?”

潘一新摇了摇手指,很是骄傲自豪地开口说道,“肖桑和一盘狗屎唯一的区别就在于,肖桑他、没有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