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以来,丹麦的民众教育主要是通过所谓民众高等学校而得到广泛发展的。

丹麦的民众高等学校在其成立初期,特点鲜明突出,有很强的个性,因此人们很容易把它从其他的教育形式中区分出来。但是,随着民众高等学校100多年的发展与不断的变革,今天人们已经很难对其进行准确的描述。英语和汉语里都找不到与丹麦语“folkehojskole”对应的词汇。人们暂且将它译成英文的“folk high school”。这种学校确实面向成年民众,面向人民,“folk”之译名无可厚非。但是,“高等学校”(high school)却容易令人误解,因为大多数美国人都把它看成是“高中”。

丹麦的“folkehojskole”与美国的“highs school”或一般高等学校不同,它是一个面向所有年满18岁的成年人的教育机构。这种学校没有任何授权;学生之间也没有任何竞争,没有考试,没有分级,也没有分数可言;并游离于正规的教育系统之外。它的全部费用的85%都来自政府,但每所具体学校所采用的办学思想、组织安排和教学设计等各方面工作都不受政府的任何管制。有时,那些激进的学校里发生令政府不快的事,官员们也会咕噜几声。例如,布朗拜市市长拉什姆森(Kjeld Rasmussen)就曾生气地说:“我们将不向那些民众高等学校提供经费了,这种学校使公民学会了更好地向警察扔石头。”[1]据说斯文堡的“red hojskole”(激进学生)曾经发行了一本小册子,宣称入学者可学习一门新课程,其教师有的是市民静坐运动的激进分子,有些甚至是扔石头的能手。斯文堡市市长约翰森(K. B. Johnssen)抱怨道:“所有那些教人怎样危害社会的人都有着充分的自由。既然这样,那往后就让他们自己给自己付费好了。”尽管如此,这些官员们无权因此而取缔任何一所学校。他们顶多在给当地就读这类学校的学生发放津贴的问题上耍点花招,但却很难得逞。

丹麦民众高等学校[2]实际上是一种成人教育机构,将它与其他教育形式做一比较,可以发现它的一些独特之处。

一、民众高等学校与普通教育

普通教育起源于19世纪的民族和民主运动,它是这场运动的一个方面、一个口号。其宗旨是全体民众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和自由,使教育摆脱少数僧侣、贵族的垄断,成为全体公民的权利。让民众掌握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技能,提高民众的文化素质是普通教育的目标,这个目标与丹麦早期的民众高等学校“生活启导”“民众启蒙”的目标是根本不同的。民众高等学校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历史、文学和演讲三大科目;而普通教育的教学内容涉及范围比较广泛,例如算术、书写、文法等。

“普通教育”这一名称在1970年《丹麦教育法》中用来区别传统的民众高等学校。但是随着这两种教育方式的发展,它们所开设的课程相同的科目越来越多,普通教育与民众高等学校似乎正在逐渐融合。因此,即使是政府的权威机构,也很难确定缝纫、民族音乐、生态保护等课程到底归属于哪种教育方式。被称为“丹麦民众高等学校之父”的格龙维的民众高等学校思想,在现实的民众高等学校中也已发生很大变化。今天,人们似已无法分清普通教育和民众高等学校了。然而“民众高等学校”这一名称似乎更受人欢迎。因此,在最近10~15年间成立的学校,大都仍冠以“民众高等学校”之名,例如,健康民众高等学校、体育运动民众高等学校、音乐民众高等学校、戏曲民众高等学校等。早在1920年,一些议员和教育官员就对这一问题进行过讨论,想对这两种教育机构进行界定,其主要方法是按照民众高等学校的“民众启蒙”思想来界定民众高等学校,结果只有有限的几所学校符合他们划定的标准和条件。他们把民众高等学校界定为“民众高等学校是为成人提供有关历史、诗歌、社会学、哲学的场所”。[3]鉴于这种情况,有些人干脆提出,强行地、人为地给这两种机构划定界限是不可取的,主张让这种状况继续存在下去。因为人们进入哪种学校,不是因为一个学校的名称,而是因为到那里学习自己所需的课程。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民众教育思想已经深入丹麦人民的心里,人民喜欢“民众高等学校”这一称号。丹麦民众高等学校500多年来虽已发生很大变化,但它作为成人大众教育基本性质的特点和传统却保持了下来。

二、民众高等学校与其他寄宿制学校

1970年《丹麦教育法》中规定:民众高等学校、农业学校、家政学校和继续学校四种为成人学校。这四种学校既有其共同的方面,又有其各自的特点和不同的地方。

首先,它们都是寄宿学校,即学生在上学期间,住在学校,吃在学校。这种管理方式可以使学生感受学校的生活气氛,亲身体验到那种民主的、积极向上的、活泼的生活,进而领悟到生活的真谛。最早实施寄宿制管理模式的是民众高等学校,这种模式不仅是民众高等学校的传统,而且通过1970年的教育法把它固定下来。这样,民众高等学校不仅提供各种课程的教学,还为学生提供食宿。即使是因为课程的临时调整、学生外出学习,学校也应提供食宿。立法者的目的旨在维持民众高等学校的传统,保护民众高等学校的健康发展,不让其衰亡。同时也使其明显区别于其他形式的教育和各种休闲教育活动。这种措施不能绝对地认为是某些权威机构给予民众高等学校的优惠,因为它也是民众高等学校100多年的历史经验,已经成为民众高等学校的传统。

其次,它们都是自由学校,原因是它们都源于格龙维关于自由学校的思想。它们都有权确定自己的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有权支配自己的财务。格龙维认为,学校只有摆脱政府的控制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但是,农业学校、继续学校、家政学校却有着与民众高等学校不同的特点。农业学校根据法规中对农业学校的特殊保护条款,能够针对农民的需要可以随时调整自己的课程结构。同时,教育部通过各种途径把农业学校收为国有,并把它列为职业教育的一个分支。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农业学校创办之初的性质,使它明显地区别于民众高等学校了。而继续学校的特点之一是,一般都通过一定的考试制度招收通过民众高等学校八年级到十年级考试的学生,有的学校限定十一年级。其结果是,继续学校成了民众高等学校的高一级教育机构,成为民众高等学校高年级学生进一步学习的场所。家政学校则为民众提供一种综合的教育,但在学校教学计划中以家政学科为主,其中包括综合课程、厨房管理、基本职业技术等课程。其目的是激发人们的生活热情,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家政学校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必须通过考试的学校,像农业学校和继续学校一样;另一种是自由学校,不需任何考试都可以入学。这样看来,只有民众高等学校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不用参加任何考试而入学的自由学校。

从上可见,丹麦的民众高等学校是一种颇具特色的成人教育场所。正是由于这种民众高等学校的建立和发展,丹麦成为世界上“自由民众教育”(Free Popular Education)的先驱。它是丹麦对世界教育的一大贡献。在欧洲其他国家以及美洲国家都有仿效丹麦民众高等学校的类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