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须陀点了点头:“行满言之有理,兵者,诡道也,弱时示强,强时示弱,向来就是迷惑敌军的不二法门,只是行满,这些骁果军士们虽然一个个都是胡子拉碴,满脸沧桑,但从他们的体格和力量上一看,就是雄壮的武夫,这一点可骗不了人啊。我担心的是你迷惑敌军不成,反而让人看出虚实,那就更糟了。”

王世充微微一笑:“所以这回还得把戏演得更逼真一点,现在我让所有的军士都不许穿铁甲,而是披着皮甲,甚至是突厥骑兵的那些兽袍,这样在远处看来,视觉效果就差了许多,要知道真正打起来的时候,骁果军士们都是要穿双层铁甲的,只要我们在和突厥仆从部落的战斗中继续隐藏实力,不穿铁甲,不用强弩,而是用软弓弱弩射击,那自然会让突厥人判断失误。”

史万岁的脸色微微一变:“王仪同,你是说突厥骑兵来袭的时候,不能全力发挥?你可要知道,我军人少,万一给敌军一冲,又不结车阵用强弓硬弩射之,有崩溃的可能,即使再强壮的军士,也不可能抵挡战马的冲撞。”

王世充摇了摇头:“大帅,如果是突厥可汗的本部精锐,自然不能这样,可是您也说过,打头阵的一定不会是都蓝的本部人马,而会是那些给他威逼的仆从部落,这些部落被驱使着啃我们这块硬骨头,一定会心不甘情不愿的,只会做做样子,我们即使是以软弓细箭射击,他们也不会因此而全面攻击,最多冲个两轮就会撤了,到时候我们在后面追击,追到都蓝可汗布下主力伏兵的地方,那里才是决战之所。”

史万岁点了点头:“你的设想很好,但是有两个问题需要你来解答,这第一,都蓝可汗何不就在这里尽出主力围攻我们,反正我军是以战车为主的部队,没有他们的战马跑得快,即使不利,也可以撤走,如果在这里只驱使仆从部落打这一仗,如果我军只是做做样子,打退了他们后也不追击,那都蓝可汗在草原上的人望就会下降,这对他没什么好处。第二,我军追击都蓝可汗,又如何能通知到援军呢?万里大草原,就是放狼烟放烽火也很难报信,就算我们放了狼烟,那都蓝可汗一看我们这架式就知道是在求援,还会全力攻击吗?”

王世充微微一笑,指了指天上飞着的几只苍鹰,笑道:“大帅,请看这苍鹰!”

史万岁心中一动,失声道:“王仪同,你能通过驯鹰来传信?”

王世充认真地点了点头:“这十几只苍鹰,是长孙将军特地饲养训练多年的信鹰,看起来和草原上的其他飞鹰没有太大区别,但是只要事先约定好了地点,那这些鹰是能飞回去的,所以我们只需要在追击的时候每天定时放信鹰回报线路,那么高仆射就能掌握我们的动向,大帅,你既然和高仆射已经约定了,保持五天左右的距离,那么靠这个信鹰,就可以保持联系了。”

史万岁满意地点了点头,而一边的赵仲卿却说道:“王仪同,信鹰通信之说,我在边关的时候,也曾听说过,突厥人会用这个办法来传信,我们如果也用的话,万一密信被突厥的射雕手截获,那怎么办?”

王世充摆了摆手:“赵将军勿虑,这苍鹰的脚上也带不了太重的地图,只能捆个字条什么的,我和长孙将军已经约定好了密语,到时候只写向何方行进了多少里这样的话,如果周围有标志性的山,水,泊之类的东西,则提到一句,写信时用的是密语,突厥人即使截获了,也看不出来的。而且这次长孙将军放了二十多头信鹰给我们,不可能被全部截获的。”

史万岁哈哈一笑:“王仪同,这回带你来这里,可真是对了,本帅最担心的就是这个联络的问题,你居然能想到这个解决办法,真的是太好了,只是刚才本帅的第一个问题,你还没有回答呢。”

王世充正色道:“都蓝可汗不会在这里和我们决战的,此处离代州太近,我军就算战败,也可以退入代州城中,他刚刚夺取漠南之地,现在达头可汗又走了,这一带的部落未必会服他,要收拢这里的人心,最好的办法就是全歼我们这支部队,所以他一定会选择把我军引诱到他所预设的地方打伏击的。而为了震慑这些漠南的仆从部落,他会让这些部落打头阵,让他们先见识一下我们隋军的厉害,然后再让我军追着这些部落的屁股后面到他的埋伏圈,这时他再出动大军,将我军全歼,两相一对比,这些仆从部落就会对他死心塌地,心悦诚服,另一方面,我军全灭,这些部落也跟我们大隋结了死仇,以后想要走招安投降的路也不太可能了,只能跟着都蓝可汗一条道走到黑。”

史万岁等人听得连连点头,史万岁看了一眼远处的地平线:“我军今天刚来这里,王仪同,依你所见,敌军要多久才来?”

王世充没有说话,站到城头,极目远眺,十几里外的几个游骑,在草原上来回奔跑,很快就向着远方奔去,渐渐地成了几个小黑点,消失在视野之中。

王世充冷笑道:“大帅请看,那几个一定是都蓝可汗的斥候骑兵,想必都蓝本人也在百里左右的距离,这会儿应该正和那些仆从部落商议军机,如果末将所料不错的话,他们应该会在明天,最晚不会超过后天,大举进犯。而出动的兵力应该是漠南的十余个仆从部落的战士,三到四万人左右。”

一直没有说话的冯孝慈开口问道:“王将军,为何突厥人不会夜袭呢?按说他们和我们打正面没什么便宜可占,夜袭混战倒是有机可乘。”

王世充摇了摇头:“突厥骑兵,尤其是仆从部落的骑兵,并没有经过严格的队列训练,平时只是些牧民罢了,做不到我们中原军队这样号令严明,旗鼓传信的地步,如果是在黑夜,几万骑兵乱哄哄地一起上,不要说能有效地进攻我们,只怕自己人先会乱成一团了。若是想偷袭,那是不能举火把为号的,可要是一旦举了火把强攻,那些火光又会成为我军弓箭最好的目标,我军甚至不用点火,直接向火光密集的地方攒射就可以。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突厥的仆从部落本就是被都蓝可汗驱上战场的炮灰而已,都蓝可汗自己也怕这些人在夜里只作势不进攻,敷衍他,所以一定会在白天,亲自盯着他们冲上去的。”

冯孝慈抓了抓脑袋:“什么叫泡灰啊?用酒来泡的灰吗?”

王世充很多年没有这样冒出个后世词汇了,今天冷不丁地冒出来一个,自己都有些不习惯,哈哈一笑:“这个词是我的发明的,就是说给顶在前面送死的肉盾罢了,下场就是给我军的弩炮打得灰飞烟灭。”

史万岁哈哈一笑:“这个词用得好,用得形象,行满,你真是太有才了。好,就依你,传我将令,今天让军士们换上皮甲,备上软弓弱箭,以战车为屏障,车阵外以游骑警戒,若是敌军大举夜袭,举火为号,五十步内发箭射之,打退敌军后,不要马上追击,仍然严守阵形,听我命令!”

王世充等人齐刷刷地拱手行礼:“谨遵大帅号令!”

史万岁的目光射向了北方的地平线处:“现在就等这帮狗娘养的自己来送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