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几天,每个人都异常兴奋,因为英法两国可能要开战了。

一周以前,关于两国的战争还没什么动静,大家都没往这种事情上想。但是,从上周六开始,各大报纸开始纷纷报道两国的紧张关系。就是那个时候,报纸上对开战也只字未提。当有人提出可能要打仗了,大家还都嘲笑他荒唐。第二天,报纸上报道得更详细了:争端的根源是马达加斯加,法国人想吞并它。报纸上讨论着形势的复杂性,并开始暗示这仗可能是非打不可了,但是私下里人们还是觉得这是没凭没据地自己吓唬自己。他们反驳说,法国人再蠢也不至于去挑起战争。而今天,10月3日,星期三,人们被一则公告吓了一跳。公告通知召开紧急内阁会议,内阁大臣们原本都不在城里,现在也都突然被紧急召回伦敦。

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也越来越亢奋,大家都在谈论法国人日益增长的妒意,还有他们在暹罗和刚果实施的阴谋诡计。人们争相购买报纸,阅读相关报道,报道后面还附有马达加斯加地图。证券交易所里也出现了恐慌气氛,股价下跌,每个人都在谈论战争。城里人一直在讨论去当志愿兵的事情。无论走到哪儿,都会有人打听消息。大家都很焦虑。他们对法国人倒没什么敌意,但是如果需要,他们将坚决参战。大家对政府都没什么信心,因为谁都知道政府内部向来不和。尽管大家信任罗斯伯里伯爵(Lord Rosebery),但也都清楚其他内阁大臣与他意见相左,无论他想做什么都一定会受到阻挠。人们都觉得,倘若英国再对法国的无理一味忍让,他们就会推翻政府。人们对战争感到十分焦虑和恐惧,大家的共识是,即使两国的战争可能会推迟,但是法国人如此贪婪、傲慢、善妒,这仗迟早要打起来。但如果真的开战了,也没几个人能搞明白开战的原因,至于马达加斯加到底为何会引起争端,人们其实都一无所知。

这天晚上我去看望几个朋友,路上遇到两个邮递员,他们也在谈论这个全民话题。到了朋友那儿,我发现他们也和其他人一样激动不安。我们的谈话一直围绕着战争。我们比较了1870年普法战争前德法两国人民的感受和当前英国人民的感受。我们聊到了克雷西战役和阿金库尔战役,还有皮特(Pitt)和威灵顿(Wellington)。我们就战争的第一步走向讨论了许久,假如法国派军队登陆英国海岸会怎样?他们会在哪里登陆?会有何行动?怎样才能阻止他们占领伦敦?

10月4日。恐慌结束了。政府向人们解释了召开紧急内阁会议的原因,说是要讨论如何确保身处北京的英国公民的人身安全,于是一切又回到原样了。但是,对于被如此误导,民众多少有些愤慨。他们质问政府,既然可以预见一定会引起恐慌,一定会造成证券交易市场的巨大经济损失,那为何还非要隐瞒突然召开紧急内阁会议的原因。在整个事件中推波助澜的那些记者,也因为受到了愚弄而感到十分气愤。

安南戴尔(Annandale)。我注意到他把自己房间里的两个塑像转了个面,脸冲着墙,于是问他为何要如此。他说事物的背面总是别具特色。

安南戴尔:“我经常想,一个人如果姓史密斯,那他的生活一定会与众不同,既不可能有什么诗意,也没什么特殊之处。”

他很喜欢读《圣经》。“我总觉得里头有些人物的身上法国味儿十足。”

昨天晚上,他讲了一个老掉牙的笑话,我跟他说我已经听过好多次了。安南戴尔:“编造新笑话真是一点儿必要都没有。我其实很鄙视那些编新笑话的人。他们就像挖钻石的矿工,而我是炉火纯青的艺术家,我把钻石切割然后抛光,去博得女士们的欢心。”

他后来还说:“我不懂人们为什么不能发自肺腑地评价自己,为什么不可以自我表扬呢?我很聪明,我自己肯定知道啊,我为什么不能承认呢?”

我在圣·托马斯医院的时候,租住在威斯敏斯特区文森特广场11号的一间带家具的房屋。我的女房东很有特点。我在小说《寻欢作乐》中对她略有描述,不过我净拣着优点写。她很和善,很会做菜,善解人意,还有伦敦人的幽默感。她从房客们身上找到了不少乐趣。下面记的是她跟我讲过的一些话。

福尔曼太太昨晚去教区礼堂听了一场音乐会,住在14号的布朗小姐和她一起去的。在街角,开小酒馆的哈里斯先生也在。“‘诶,那不是哈里斯先生吗?’我说,‘那要不是他就见鬼了。’布朗小姐戴上眼镜,眯起眼睛看了看说:‘真的呢,是哈里斯先生。’‘他穿得真帅,对不对?’我说。‘岂止是帅!要我说,简直是帅呆了,酷毙了!’她说。‘而且你看,他的衣服不是借来的,他穿着好合身。’我说。‘可不是每个人都能有一套那么漂亮的衣服的,是吧?’她说。”

然后,福尔曼太太对我说:“我跟你讲哦,他穿的是挺讲究的。他在扣眼里别了好大一朵白花,但是那朵白花配上他那张大红脸真是滑稽,他这打扮真是别致,真是得体啊。”

“啊,是的,以前我想要一个小男孩,上帝就实现了我的愿望,不过我现在倒希望他没那么做,我当时应该要个小姑娘的,我会教她刷洗东西,教她弹钢琴,教她打理壁炉,太多了,我都说不完。”

她向我描述某人用过的一个长单词:“你知道吗,那个词真是气派,哎哟,听上去,要想把它说出口非把下巴整脱臼不行。”

“嗯,等什么时候一便士能买四坨精纺毛线了,也就天下太平了。”

“他的样子真是糟糕,我想他应该快要回家了。”

我进屋的时候壁炉里的火灭了,福尔曼太太把它生上了。“我不在的时候,你就让火自己烧着,知道吗?不要盯着它看,知道吗?你会发现,只要你不看它,它烧得可旺了!”

“我觉得我们的儿子不太会亲热,他从小就这样。但是他知道我为什么宠他。他净知道调皮捣蛋。我们太爱他了!哦,他就像一块果酱!我饿的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可以把他吃掉,他的身上软乎乎肉嘟嘟的,我真想咬一口。”

世上有两种友谊。第一种友谊源于动物本能的吸引。你之所以喜欢你的朋友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特别的品质或天赋,而仅仅是由于你被他所吸引。“C'est mon ami parce que je l'aime parce que c'est mon ami.(法语:因为我爱他,所以他是我朋友,他是我朋友,所以我爱他。)”这没什么道理可言,没法讲什么道理。而世事常常很讽刺,让你有这种感觉的人,很可能并不值得你喜欢。这类友谊虽然跟性没什么关系,但它其实与爱情很相似。它以同样的方式产生,也有可能以同样的方式消退。

第二种友谊源于智慧。当你认识一个新朋友的时候,吸引你的是他的才华。他的见解令你耳目一新,他的生活体验你从未见识过,他的人生阅历令你赞叹。但是,水井再深也有见底的时候。总有一天,你的朋友会江郎才尽,再没什么新东西传授给你了,此时便是决定你们的友谊能否继续的关键时刻。如果他除了那些从书本和阅历中学到的东西之外别无他物,就再也不能吸引你、取悦你了。这口井已经空了,你把桶丢进去什么都打不上来了。这就是有的人跟新朋友很快就能打得火热,却又很快分道扬镳的原因。这也是他后来会厌恶这些人的原因,他发现自己不应该欣赏羡慕这些人,起初他很失望,而后又转为鄙视和憎恶。不过有时,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你还是会经常与这些人见面。这时若想通过与他们的交往获得新见识,你可以拉长与他们见面的间隔时间,让他们有空去从新朋友身上获取新鲜的经验和思想,便又能给你新鲜感了。慢慢地,当初发现他们浅薄时的失望感渐渐消失,出于习惯,你也就能容忍他们的缺点了,也就能长期与他们保持不错的关系。但是,倘若在发现他没什么新知识能带给你之后,你发现他身上还有其他东西:个性、情感,还有活跃的思想,那么你们的友谊就会历久弥坚,这段友谊将令人无比愉悦,完全不比肉体相吸的那种友谊逊色。

可以想象,如果这两种友谊汇集到同一个人身上,他将会是最完美的朋友,但想要有这样的朋友无异于九天揽月。另外,倘若两人当中一方是被对方的肉体所吸引,另一方是被对方的才智所吸引,那接下来只会变得不和谐,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这种情况。

年轻人很看重友谊,你与每一个新朋友的交往,都是一次激动人心的冒险。我记不得是什么人勾起了我这些杂七杂八的想法,不过鉴于毛头小子们总是喜欢从一件事情中总结普遍规律,我猜我当时一定是一头热地被谁吸引了,而另一个人的才智也引起了我的注意,但我后来发现他并非那么有才。

我不知道在日常生活中,哲学除了能让我们做一些自己不太乐意做的事情以外,还有什么用处。有些事情若不是迫不得已,我们绝不会主动去做,哲学则会告诉我们这样做的好处,尽管我们心里不快,但也算得了些安慰。当我们做一些自己不情愿的事情时,哲学可以让我们保持平静。

人们在恋爱时应当运用交往经济学的原理。没有谁会永远爱一个人。在收获甜蜜的爱情之前,越是面临着艰难险阻、困难重重,它便越是坚如磐石、天荒地老。如果一个人要么因为爱人不在身边,两人难以见面,要么因为所爱之人反复无常或是冷淡无情而无法享受爱情,他便可以假想如果自己的愿望得以成真,该是多么开心,于是从中寻得些微安慰。但是,爱情就是这样,如果没有这些障碍,太过顺利,他就不会这么谨小慎微,他得到的惩罚就是厌倦。最长久的爱情是永远得不到回报的爱情。

一句至理名言:劳人做事切勿强人所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