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应该告诉读者,跳过本章也完全可以,并不会错过本书的重要脉络,因为本章主要记述了我和拉里的一次谈话。然而,不管怎么说,如果没有这次谈话,我可能觉得这本书也就不值得一写了。

在那个秋天,艾略特去世两个月后,我在去英国的途中在巴黎逗留了一周。伊莎贝尔和格雷,结束那次辛苦的意大利奔丧之后,又回到布列塔尼,可现如今再一次住在了圣纪尧姆街公寓。伊莎贝尔告诉了我艾略特遗嘱的详细内容。他捐了一笔钱给他建造的教堂,作为给他的灵魂做弥撒的费用。另外,他还另捐给教堂一笔钱作为活动经费。他留给尼斯主教一笔数目可观的善款作为慈善捐赠。他留给我的则是他一些真伪莫辨的十八世纪的**书籍,和一张弗拉戈纳尔的美丽绘画,画的一个森林之神和一个女仙子见不得光的苟且之事。这张画太下流了,我不能把它挂在墙上,我也不会私下窥探这些秽乱之物。他对仆人馈赠的钱相当多。他的两个外甥每人得到一万美元,其余的财产全归伊莎贝尔所有。她并没有说这笔钱具体数目是什么,我也没有深究,但看她如此满意,我想应该是笔巨款。

自从格雷恢复了健康,他就一直急着返回美国重新工作。尽管伊莎贝尔在巴黎过得相当滋润,格雷的心神不定也影响了她。格雷曾和朋友们保持过一段时间的书信来往。但是,最好的机会是格雷能拿出一大笔钱作为资本,原本格雷是拿不出这笔钱的,但是艾略特死后,伊莎贝尔所拥有的财产远多于格雷所需要的。所以,在征得伊莎贝尔的同意之后,格雷又开始和他们就这件事进行了商谈。如果一切畅行无碍,他准备离开巴黎,亲自去实地考察一下。但在这一切行动之前,还有诸多事情需要处理。首先,他们必须要与法国财政部门就遗产税问题达成合理的协议。再有,他们要把安提比斯的房子和圣纪尧姆街的公寓卖掉。他们得在德鲁伦旅馆举办一场拍卖会,来转手艾略特的那些家具、画作和素描画。这些东西都千金难买,看起来等到明年春天拍卖最合适,到时候,那些大收藏家将会蜂附云集巴黎。伊莎贝尔认为在巴黎再过一个冬天也没什么坏处,两个孩子讲法语就像讲英语一样自如,所以,伊莎贝尔很愿意让她们在法国学校里再上几个月。三年来,她们全都长高了,长长的腿,苗条的身体,成了活泼可爱的小姑娘,虽然现在还没有长得和她们的母亲那样花容月貌,但举止得体,好奇心旺盛。

那时的情况即是如此。

我偶然遇到了拉里。我曾经向伊莎贝尔问起他;她告诉我,从拉波勒回来之后,他们很少见到。她和格雷这时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子,都是他们的同龄人,所以经常聚会,比我们四个人时常在一起时的那些快乐时光忙得多。有一天晚上,我去法兰西剧院看《贝蕾尼丝》。这个剧本我倒是读过,但从未看过剧场版。这部剧很少上映,所以我很不愿意错过这个机会。这不是拉辛最出色的剧,因为题材太单薄了,撑不住五幕,但它很感人,其中有几段算得上是耳熟能详。故事是基于塔西佗[1]一段短短的文字:提图斯[2]热烈地爱上巴勒斯坦的女王蓓蕾尼丝,向她许诺了婚姻,这看起来是多么理所当然。但是,为了国家,他登基没几天就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和蓓蕾尼丝的意愿,将她送去了罗马。因为元老院和罗马的人民都反对自己的皇帝和一个国外异族女王结合。剧本写的是提图斯在爱情与义务之间的心理挣扎;在他举棋不定时,蓓蕾尼丝确定他爱自己,理解他的处境,认同他的出发点,永远地离开了他。

我想只有法国人才能充分消化吸收拉辛诗句的文笔之美与音韵之美,但是,即使是一个外国人,一旦习惯于诗句的那种故作矫情风格之后,也没法不被他的温柔可人和高尚的情操所打动。拉辛比大多数人都懂得人类的声音里包含多少戏剧性。对我来说,他那流畅的亚历山大体[3]诗句的作用足够可以代替情节,而且我发现剧中人的那些长篇言论,运用了独具匠心的技巧,把剧情推向预期的**,丝毫不亚于电影里的激动人心的冒险镜头,摄人心魄。

第三幕演完后有幕间休息,我出去在门厅处吸了一根烟。那里摆放着出自乌东[4]的一尊伏尔泰雕像,咧着嘴正讽刺地笑着,嘴里一颗牙都没有了。有人拍了我肩膀一下,我回过头去,或许还有些气恼,因为我想一个人回味那圆润低沉诗句给我带来的激**感。没想到竟然是拉里。和平时一样,我见到他总是很高兴。我们一年多没见了,我提议剧场结束后一起喝上一杯。拉里说他饿了,还没吃晚饭,建议我们去蒙马特尔。剧终,我们又见了面,一起走出剧院。法兰西剧院有一种异样的腐霉味。这种味道又和那些数不清的一代代的女招待员的气味混合在一起。这些女招待员从不洗澡,永远板着脸,把观众带领到座位上,冷冰冰地等着观众付小费。这会让人有种走到外边,来好好透口气的感觉;晚上天色很好,因而我们便一路走了过去。歌剧院大街的弧形灯亮得极其耀眼;天上的星星都不屑于同它们争艳,将自己的光芒隐藏在无尽的黑夜里。我们边走边议论着刚才的戏。拉里感到失望。他原本指望演得更自然一些,读诗句就像平时说话一样,姿势也无须那样做作。我却不认同他的观点。这出戏本来就是讲究辞藻,而且是华丽的辞藻。我认为就应该感情饱满地吟诵。我喜欢遇到韵脚时那样顿一下,并且喜欢那些程式化的姿势,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传统,好像刚好适合这种偏重形式的艺术格调。我敢说拉辛当年也希望他的戏以这样的形式演出呢。我曾很佩服演员们,在有限的条件下,以充满**和富有人情味的方式来表演。艺术能借鉴传统的方式,来达到自身的目的,这本身就是一种胜利。

我们到了克利希大街,走进布拉西里·格拉夫饭店。刚过午夜,饭店里挤满了人,但是,我们还是找到了一张桌子,点了鸡蛋火腿。我告诉拉里,我见到过了伊莎贝尔。

“格雷回到美国应该很高兴,”他说,“他在这里就像离开了水的鱼。除非他重新工作,否则他是不会快乐的。我敢说他肯定会发财的。”

“他如果赚到很多钱,那都托你的福。你不但治好他的头痛病,还医好了他的心病。你重建了他的信心。”

“这是雕虫小技。我只是教给了他如何自我救治的方法。”

“这‘雕虫小技’,你是怎样学会的呢?”

“纯属偶然。我在印度时,那时我正饱受失眠的折磨,刚好向一个我认识的老瑜伽师提及;他说立刻就给我治疗。他对我做的就是你看见我给格雷做的那样。结果,那天晚上,我睡得很好,几个月来都没有睡得这样好过。后来,肯定要一年以后了,当我和我的一个印度朋友爬喜马拉雅山时,他把脚踝扭伤了。当时根本找不到医生,而他又疼痛难忍。我想照着老瑜伽师的样子试试,竟然奏效了。信不信由你,总之他完全不痛了。”说到此处,拉里大笑起来,“我敢肯定,没有人比我更惊讶。这里面根本不存在什么神秘的东西;只不过就是把这种想法灌输到病人的意识里。”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在你没有意识的情况下,你的胳臂不由自主地从桌子上抬起来,你会吃惊吗?”

“非常吃惊。”

“情况就是如此。但我返回文明世界时,我的印度朋友把我为他治好脚踝扭伤的事告诉了别人,还带一些病人来。我讨厌这样做,因为我并不能完全理解这里面的来龙去脉,但他们却很坚持。不管如何,我为他们治好了病。我发现我不仅能治愈别人肉体的痛苦,还能帮助别人克服精神上的恐惧。很奇怪,很多人都受恐惧症折磨。我不是指那种恐惧被关起来或者怕站在高的地方,而是指对死亡的恐惧,更糟的是恐惧活着。通常这些人看上去健康状态良好,生活富足,也没什么烦心事,但他们就是被恐惧所折磨。有时候,我觉得,这是最令人困扰的一种心理,我怀疑这是一种植根于我们的动物本能,是人类从第一次感到生命战栗的原始生物那儿继承下来的。”

我满怀期待地听着拉里的讲述,因为他很少说这么多话,而且我观察到这一次他总算愿意跟我交流了,也许是我们刚看的那场戏减轻了某种内心的压抑,戏里的生动鲜明的抑扬顿挫的节奏,正如音乐所带来的影响一样,使他克服了他天性中的拘束。突然间,我觉得手里有点儿异样,对于拉里那个半开玩笑的问题我并没太在意,我现在觉得我的手不再搁在桌子上了,在我不自觉的情况下,抬高了一英寸。我吓了一跳,看着它,发现它在轻轻的颤抖。我感到手臂里的神经有一点儿发麻,微微颤动了一下,随后,我的手和胳膊就抬起来了。我听其自然,既不参与也不抗拒,它们离开桌子有好几英寸。最后,我的整个胳膊举过了头。

“这太奇怪了。”我说道。

拉里笑了。我稍微运用一点儿意志进行控制,手就落回到桌子上。

“雕虫小技,”他说,“不用大惊小怪。”

“这雕虫小技是不是你第一次从印度回来时那个老瑜伽师教给你的?”

“哦,不是他教的。他对这类事情很不耐烦。我不知道他是否相信自己拥有某些瑜伽师所自称的神力,但是,他肯定会认为如此这般炫夸是很幼稚的。”

鸡蛋火腿上来了。我们胃口大开地享用着,还喝着啤酒,我们都没有说话。拉里在想什么,我无法知道,而我却在琢磨拉里的事。吃完之后,我点了一支雪茄,拉里点上了烟斗。

“你去印度的首要目的是什么?”我突然问道。

“机缘吧,至少我当时是这样想的。现在我认为去印度是我在欧洲待了这么多年的必然结果。所有对我有重大影响的人,似乎只是偶然遇到的,然而,回过头来看,遇到他们是命中注定。仿佛他们在那里一直等着我,等着在必要的情况下,我与他们相遇。我去印度是为了休息,多年来,我沉浸学习,孜孜不倦,亟须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我登上了一艘环游世界的船只,找到一份甲板水手的工作,船驶向东方,并且要经巴拿马运河抵达纽约。我已经五年没回美国了,所以很想家,心情压抑。你知道多年前我们在芝加哥初次相遇时,我是多么无知。我在欧洲涉猎甚广,见识也增加了不少,但是,这与我孜孜以求的目标还是差之千里。”

我本想问问他所追求的是什么,可又觉得他会一笑置之,耸一耸肩,说这个问题无解。

“可是,你为什么要去当一名甲板水手呢?你又不缺钱。”我转而问道。

“我想体验一下。每当我精神上达到了饱和点,每当我读书不能全神贯注时,我就会去找份体力活来做,这样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间可以相互补益。那年冬天,我和伊莎贝尔解除婚约之后,我就在朗斯附近的煤矿工作了半年。”

就在这时,他讲述了我在前面章节讲到的他那些遭遇。

“伊莎贝尔抛弃你时,你悲伤吗?”

回答以前,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那双眼睛出奇地黑,仿佛不是在看我,而是在窥探他自己的灵魂深处。

“是的。那时我太年轻了,决心要和她结婚,与她共度一生,并且规划好了我们的将来,期待美好的生活。”说到这里,他微微一笑,“但是,就像吵架一样,两个巴掌才能拍得响,婚姻亦是如此,要两情相悦才行。我绝对没有想到,我给伊莎贝尔提供的生活竟然使她郁闷万分。但凡我懂点人情世故,就不应该那样做。她太年轻,对生活又太热忱。我不会责备她,但我也没法子妥协。”

读者可能还记得,自从他和农场主守寡的儿媳有了那次荒唐的关系,逃出农场之后,他是计划去波恩的。我急于想听他下面的故事,但是,我知道要审慎一些,不能直截了当地问太多问题。

“我从来没有到过波恩,”我说,“我小时候在海德尔堡上过一段时间的学。我想那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时光了。”

“我喜欢波恩,在那边待了一年。我在波恩大学一位教授的家里租了一间屋子;教授已经去世,他的孀妻招了两个房客,她的两个女儿都是人到中年,平时烹饪,做做家务。我发现另外一名租客是一个法国人,一开始我有点失望,因为我只想练德语,别国语言都不想讲;可是后来发现他是阿尔萨斯人[5],操一口德语,虽然没有他的法语那么流利,至少语音语调比他讲法语准确。他一副牧师打扮;几天之后,我才惊讶地发现他是个本笃会[6]修士。他是经修道院批准到大学图书馆来做一些研究的。他学富五车,但是看起来与我心中认为的修士又没有什么不同。他身材高大,浅茶色头发,炯炯有神的蓝眼睛,红红的圆脸。人很羞怯谨慎,看上去不大想跟我多费唇舌,可是,他礼数周全,在餐桌上谈话时始终彬彬有礼;我只在用餐时才能看见他。午饭一吃完,他就回图书馆工作;吃完晚饭,我待在客厅里跟寡妇的一个女儿练习德语(另外一个女儿去洗碗了),而他总是回自己的屋子。

“在我住过来一个月之后的一天下午,他问我愿不愿意同他一起散步,这令我很是诧异。他说他可以领我到一些我自己根本就不会发现的地方。我相当能够走路,可是他比我更能走。第一次散步,我们足足走了有十五英里远。他问我为什么来波恩,我说来学德文,并且想了解一下德国文学。他谈吐自如,说他愿意竭尽所能帮助我。从那以后,我们每星期总要出去散步两三次。我得知多年来他都教哲学。在巴黎时,我读过一些哲学家的书,比如斯宾诺莎的、柏拉图的、笛卡儿的,但是,没有读过德国大哲学家的著作,听他讲讲这些哲学家正合我意。有一天,我们到莱茵河对面去散步,当我们坐在一家酒庄喝啤酒时,他问我是不是新教徒。

“‘也算是吧,’我回答道。

“他瞥了我一眼,我看出他的眼神里有一丝笑意。他开始谈论起埃斯库罗斯[7]来。你知道,我学过希腊语的;他对那些古希腊伟大的悲剧家的了解程度,让我望尘莫及。听他谈古论今,如醍醐灌顶。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问我这个问题。我的监护人纳尔逊叔叔是一个不可知论者,但是,他经常去做做礼拜,因为他的病人期望他这样子;也同样因为这个,他送我上主日学校。我们家的女佣玛莎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浸礼会教徒;我小时候,她时常吓唬我,告诉我地狱有烈火,而有罪的人要永远在地狱受折磨。如果她和村里的一些人由于某种原因有了矛盾,她就会诅咒他们,并且惟妙惟肖地给我讲述他们在地狱里将会经受的各种苦难,从中获得满足。

“到了冬天,我和恩夏姆神父已经相当熟识。我觉得他是个相当了不起的人,我从来没有看见他烦恼过。他为人宽厚和善,豁达宽容远超我的想象。他学识渊博,我的那点本事他肯定了如指掌,但当他同我讲话时,就好像我和他同样学识渊博一样。他对我非常有耐心,仿佛他只想帮助我,不求回报。有一天,不知道为什么我莫名地患上了腰痛,我的房东太太葛拉伯夫人,坚持要我睡觉时用热水袋保暖。恩夏姆神父听说我病倒了,晚饭后,来我的房间看我。虽然腰痛,但我整个人还好。你知道喜欢读书的人对书总是充满着好奇。在他进来之前我一直在看书,见他进来,我便放下书本。他就拿起了书,看了看书名。那是一本讲威斯特·艾克赫特的书,我在城里一家书店里淘到的。他问我为什么看这种书,我告诉他,我曾读过很多关于神秘主义的书,并且和他谈起了考斯第以及他是如何引起我对神秘主义的兴趣的。他用那蓝幽幽的眼睛审视着我,他的眼神我只能理解为慈爱。他一定觉得我很荒唐可笑,但是对我的钟爱并不因此而有所减少。反正我从来就不介意别人把我当成傻瓜。

“‘你在这种书里面想寻些什么呢?’他问我。

“‘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回答,‘就直接去寻它了。’

“‘你还记得我曾经问过你是不是新教徒吗?你说也算是吧。你是什么意思呢?’

“‘我从小就是被当作新教徒养育的。’我答道。

“‘你相信上帝吗?’他问。

“我不喜欢回答这样的私人问题,因而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不关他的事。可是,他面容非常和善,使我感到没法反驳他。我一筹莫展,不知道该说相信还是说不相信。后来,也许我正在经受的腰痛使然,也许因为他身上特有的某种东西感动了我。不管怎样,我开口向他讲了我的人生经历。”

讲到此处,拉里停顿了一下。当他继续讲时,我知道接下来的话他并不是对我说的,而是对那个本笃会修士讲的。他已经把我抛到了脑后。我不知道是时间或是地点原因让他一改自己的沉默性格,他在没有我催促的情况下就把他长时间以来都不愿提及的事情讲了出来。

“鲍勃·纳尔逊叔叔很民主,他送我进的是麻汶中学。只是因为路易莎·布雷德利伯母天天念叨,到了我十四岁时,他让我进了圣保罗中学。不管是文化课还是体育运动,我做得都不太好,只是马马虎虎而已。不过,我认为自己是个非常正常的男孩子。我痴迷于飞行。那时候,飞行还处于发展初期,鲍勃叔叔和我一样对飞行兴奋。他认识几个飞行员;当我说想要学飞行时,他就说他去想办法。在同龄人中,我年纪虽小,个子却长得高,十六岁就跟十八岁的男孩一样高了。鲍勃叔叔嘱咐我一定要守口如瓶,因为他明白如果邻里知道是他让我学飞行的,一定会以排山倒海之势谴责他。可是,事实上,是他帮助我偷偷跑到加拿大,并且给我写了一封介绍信去见他的一位熟人。结果,我十七岁时就已经在法国当飞行员了。

“当时我们驾驶的全是非常老旧的飞机;每次上天都是用生命做赌注。按照今天的标准,那时的飞行高度简直低得可怜,但是,我们完全不懂这些,还觉得扬扬得意。我真是酷爱飞行。飞行时心里的感受是无法形容的,只觉得自己又得意又快乐。高高地翱翔于天上,觉得自己是广袤无垠天空的一部分。我不知道为什么,只知道到了两千英尺以上,我不再是一个孤零零的人,而是有了一种所属感。这话听上去也许傻里傻气的,但是,这确实就是我那时的真实感受。翱翔于高空,朵朵白云就像成群的绵羊似的在我脚下,我感觉自己已经和辽阔苍穹融为一体。”

拉里停了一下,用他深邃的目光盯着我,可是,我不知道他是在看我,还是在看别处。

“我知道有成千上万的人遭遇灾难而丧命,但是,我没有亲眼看见他们丧生,所以这就对我没有什么影响。后来我亲眼看见了一个死人。那瞬间我感到了羞耻。”

“羞耻?”我情不自禁地叫了出来。

“羞耻,是因为那个孩子年龄尚轻,只比我大三四岁,他非常精壮、勇敢,前一秒还活力四射,善良友好,下一秒就变成了血肉模糊的身躯,看起来好像他从未在世间存活过。”

我什么也没说。我读医科时曾见过死人,在战争中看见的死人更是成千上万。使我难过的是,人一旦死亡,就看上去非常渺小,毫无尊严,如同被弃之不用的木偶。

“那天晚上,我难以入眠。我哭了。我不是为自己担忧,而是觉得愤恨,战争的邪恶使我悲痛欲绝。战争结束后,我回到家乡。我一直喜欢机械。如果航空没有什么可做的话,我就去汽车厂工作。我曾经受过伤,只能休息一段时间。后来他们希望我工作。我无法做他们要我做的那种工作。这看起来很没劲。我曾经花了很多时间来思考。我不断问我自己生活到底意义何在。说到底,我能够在硝烟战火中存活下来就很幸运了,我想让自己的一生有所建树,但是,不知道应当做什么。我从来没有想过上帝这类问题,而现在我却在苦思冥想,我不理解为什么世界上会存在邪恶。我知道自己很肤浅,又寻不到追随的人。我渴望探究出答案,因而就把自己埋头于书卷中。

“当我同恩夏姆神父讲这些时,他问我:‘你已经读了四年书了吧?你有没有找到答案呢?’

“‘没有。’我回答道。

“他望着我,慈眉善目、光彩照人,这让我很疑惑。我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使他如此动容。他在桌上轻轻敲着指头,好像在思考一个什么计划。

“‘我们明智的教会认为,’他那时说道,‘倘若你像信教徒一样行事,你将会真的信教;倘若你心怀疑虑地去祷告,但怀有虔诚之心,你的疑虑将会消除;我们的礼拜仪式对人的精神影响甚远,人类长达数个世纪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如果你愿意参加这种仪式,上帝一定会使你内心安宁。我不久后会回修道院。你为何不同我一道去待上几周?你可以和我们的修士们一起去田间劳作,你也可以在我们图书馆看书。这种体验和你在煤矿或在德国农场做工一样有意义。’

“‘你为什么提议我这样做?’我问道。

“‘我已经观察你三个月了,’他说,‘我或许比你更了解你自己。你和你的信仰之间仅仅隔一层窗户纸,一捅就破。’

“我对此没有做任何回应。这让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有人在扣着我的心弦,使劲拨了一下。最后,我对他说,我考虑考虑。他就不再讨论这个话题了。在接下来神父恩夏姆待在波恩的日子里,我们不再说任何有关宗教的事情。但是他在离开时给了我修道院的地址,并告诉我,倘若我下定决心去那儿,只要给他写信,他就会为我安排住所。他离开后,我没想到我是如此想念他。光阴荏苒,又是仲夏了。在波恩度过夏天是很不错的。我读了很多著作,歌德的、席勒的、海涅的、荷尔德林[8]的和里尔克[9]的,但仍然找不到答案。在这期间,我时常思量着神父恩夏姆说的话。最终,我下定决心接受他的邀请。

“恩夏姆神父到车站来接我。修道院位于阿尔萨斯的乡间,景色优美。恩夏姆神父把我引荐给院长,然后带我到一个小房间,那个小房间是安排给我住的。房间里有一张狭窄的铁床,墙上则挂着一个耶稣殉难的十字架,摆设简陋,仅有一些生活必需品。午饭铃响时,我走向一间有着穹顶的大厅,那是食堂。院长带着两个修士等候在门口,一个修士端一盆水,另一个手里拿着一条毛巾,院长在客人手上沾上几滴水,算是洗手之意,接着用修士递给他的毛巾把客人的手擦干。除我之外,还有三个客人,另有两个路过的牧师,留下来吃午饭的;还有一个上了年纪、满腹牢骚的法国人,是来这里归隐的。

“院长和他的两个修士助手,就坐在餐厅的正座,各自占一张桌子;修士们在沿墙的两边坐,见习修士和勤杂人员以及客人们则坐在餐厅正中。完成了感恩祷告之后,大家开始吃起来。一个见习修士站在餐厅进口处,单调地读着道书。吃完饭,大家接着做感恩祷告。院长、恩夏姆、客人和招待客人的修士走进一个小房间,喝咖啡,谈了些杂七杂八的日常事务。后来,我就回到了自己的小房间。

“我在那里待了三个月,非常开心。那种生活很适合我。图书馆藏书很多,我读了许多书。没有一个修士会来影响我,但是他们都很高兴与我交谈。他们的博学、虔诚以及超尘脱俗的气质深深地影响了我。不要认为他们过着一种闲散的生活。他们时常一刻都不得闲。他们各自经营着自己的土地,亲自劳作。有了我的帮忙,他们感到很高兴。我喜欢礼拜仪式的壮丽场面,但我最喜欢的是晨祷。早上四点钟,坐在教堂里,周围一片漆黑,这令人非常心动。这时,修士们穿着晨祷服,头巾遮住头,用响亮的男声唱着调儿平平的礼拜圣歌。这种日常的活动很有规律,让人有一种安全感。尽管你活力十足,尽管你的思想从未停下,但你的内心深处却是心静如水。”

说到这里,拉里微微一笑,略带懊悔。

“我像罗拉一样,生不逢时,生得太晚了些,没有碰上属于自己的时代。我应该出生在中世纪,在那个年代信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那时我将清楚自己的前途,在教会谋个一官半职。现在让我信教很是困难。我渴望信仰上帝,但是我无计可施。因为上帝连一个一般上流人士都不及。修士们告诉我,上帝是为了得到彰显自己的荣耀才创造了世界。在我看来,那似乎并不是一件多么崇高的事情。难道贝多芬是为了得到赞颂才创造了交响乐吗?对此我是不相信的。我认为他是因为音乐在他灵魂中需要表达,才创造了交响乐。他做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尽自己的能力把音乐做到极致。

“我过去常常听修士们反复念餐前祷文。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天父提供给他们日常食物,还要他们一直苦苦祷告呢。难道尘世间的父亲给孩子们提供食物,还要孩子不断恳求吗?孩子们指望父亲供养,不会因此而对他感恩戴德,也不需要去这样做。对于一个有了孩子却没有能力或不想去抚养的父亲,我们对他只有责备。在我看来,一位万能的造物者如果无意为他的子民提供他们赖以生存的物质与精神食粮,那他还不如不把他们创造出来。”

“亲爱的拉里,”我说,“我觉得你幸好没有生在中世纪,否则你肯定会被处以火刑。”

他听了后,笑了笑。

“你取得了巨大成功,”他继续说道,“你想让别人当面称赞你吗?”

“这只会使我尴尬。”

“我若是你,也会这么想。我认为上帝也不需要人恭维。当初在空军部队里服役时,一个家伙靠阿谀奉承来取得美差,我们都鄙视他。我相信上帝也会看不起那种靠着阿谀谄媚,来获得拯救的人。我总认为,那些尽力而为积德行善之人才会获得上帝的恩典。

“但这并不是主要困扰我的,最令我困扰的是原罪问题,我无法苟同那种原罪的想法。据我所知,修士们头脑里多少都带有某种成见。在空军部队里我认识了许多人。当然他们一有机会就喝酒,有时间就去找女人,而且满嘴脏话。我们当中有一两个坏蛋:一个家伙因开空头支票被捕,判刑六个月;这不完全是他的错。之前他身无分文,而当他拿到的钱比他自己奢望得更多的时候,这让他冲昏了头脑。我在巴黎曾经碰到过坏人,回到芝加哥碰到的就更多了。但他们作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遗传,他们对此也是不由自主;或是由于环境的影响而去作恶,他们对此也无法选择:对于这些罪恶,我坚信社会对罪犯所负的责任要比罪犯本身所负的责任要多得多。倘若我是上帝,对于这些恶人,哪怕是罪孽深重的人我也不会是非不分地加以惩罚,把他们打入十八层地狱,永受沉沦之苦。神父恩夏姆,心胸阔达,他认为地狱就是失去了上帝保佑的地方,但是倘若这是一种无法忍受的惩罚,并称之为地狱的话,你认为仁慈的上帝会施加这种惩罚吗?他毕竟创造了人类。如果上帝创造的人类让他们能够犯罪,那他自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有陌生人进入我家后院,我训练狗猛扑过去,咬了他的咽喉,那么我在它咬人后再去打它,这是不公平的。

“如果一个至善又全能的上帝创造了人类,那么他为什么要创造罪恶呢?修士们说,这是为了让人类克服自身邪恶的本性,抵制**,将痛苦和忧患视为净化自己的必经之路,最终使自己能够接受上帝的恩赐。在我看来,这就像是派人去某地送信,你在必经之路上造了一个迷宫,让他很难通过,再挖一条壕沟,让他必须游过去,最后建造一道城墙,让他爬过去。我不相信全能的上帝连这点儿常识都没有,竟然做出这种蠢事。在我看来,与其信仰这样一个所谓的万能上帝,还不如信仰一个普通的上帝,这个上帝不迷恋于创造世界,而是致力于改变现状;与人类相比,他更加善良、聪明、伟大。人类在和不是由他创造的罪恶不断搏斗中,说不定能战胜罪恶,取得最终胜利。但换句话来说,我不明白为什么人类信仰现在的这个万恩上帝。

“对于这些令我困惑的问题,无论从理智还是情感而言,修士们也没能给出使我满意的答案。我与他们显然不是一路人。在我去与神父恩夏姆道别的时候,他和颜悦色地注视着我,他一定认为我在修道院收获颇多,因此也就没开口问及此事。”

“‘恩夏姆神父,我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说。

“‘不会的。’他回答道,‘你是一个有着极深宗教观念的人,虽然目前不相信上帝,上帝也会选中你,你还会回来的。至于是回到这里还是去别的修道院,只能遵从上帝的意旨了。’”

“我在巴黎度过了余下的冬日。我对科学毫无了解,但我认为,要大体了解一下科学至少得掌握一点常识。我看了许多书。我不知道自己学会了多少,只知道自己极其无知,不过这一点我之前就知晓。春天到了,我到乡间去,住在河边的小客栈里,旁边是一座美丽又古老的法式小镇。那里的生活平静如水,好像二百年来就不曾改变过。”

我猜想拉里就是在那儿和苏珊娜·鲁维埃一起度过夏天的。但我没有打断他。

“再后来,我到了西班牙,我想看看委拉斯凯兹[10]和埃尔·格列柯。我想知道艺术能不能给我指一条宗教不能指出的道路。我闲逛了一段时期,然后去了塞维利亚。我喜欢这个地方,心想着要在这里过冬。”

我二十三岁时曾去过塞维利亚。我也喜欢这里,喜欢那些白色、弯弯曲曲的街道,喜欢大教堂以及瓜达尔基维尔河周边广阔无垠的平原;我也喜欢那些优雅又活泼的安达路西亚姑娘们,喜欢她们的风韵和欢快、乌黑的双眸,喜欢佩戴在她们头发上的麝香石竹,从而把头发衬托得格外乌黑,而石竹花在头发的衬托下更加艳丽。我喜欢她们美丽的肤色,性感诱人的嘴唇。的确,那时候年轻,以为自己到了天堂。拉里去那儿的时候,比我那时候大不了多少。我也禁不住心想,面对那些迷人姑娘,他不会无动于衷吧。他下面的话回答了我没说出口的问题。

“我碰见了一位在巴黎认识的法国画家。这家伙叫奥古斯特·科特。他曾经和苏珊娜·鲁维埃在一起生活过。他来塞维利亚写生,在那里和一位偶然认识的女孩住在一起。一天晚上,他邀请我一起去埃里丹尼亚剧院听一位弗拉明戈[11]的歌手唱歌,他也带来了他情妇的朋友。她的朋友年仅十八岁,有闭月羞花之貌。她和一位男孩闯了祸,怀上了孩子,只好离开自己村子去生下他,男孩那时在服兵役。生完孩子后,她把孩子交给乳娘照看,自己去烟草厂上班。我把她带回到我的住处。她非常活泼可爱。几天后,我问她愿不愿意来和我一起住。她说她愿意,我们就在一家旅馆租了两间房子,一间卧室,一间客厅。我让她辞职,但她不愿意。不过,这正合我意,因为这样,我白天可以有自由支配的时间。我们可以随意使用厨房,所以她通常给我做完早饭后去上班,中午回来做午饭。晚上,我们在饭店吃完饭后,去看电影,或去跳舞。她视我为疯子,因为我洗过一次蒸汽浴,而且每天早上坚持用海绵蘸冷水擦身。她把孩子寄养在离塞维利亚不远的小村庄。我们一般星期天去看孩子。她和我住在一起是为了攒钱,等她男朋友兵役期满后,来租个房子住。她对这件事情毫不隐瞒。她惹人疼爱。我确信她会成为她的爱人帕科的好妻子。她乐观、温柔、热情。她把难以启齿的**看作身体与生俱来的本能,和身体其他本能一样。她从中获取快乐,也高兴给予快乐。在**,她就像一只小动物,但是一只善良、迷人、温驯的小动物。

“后来,有一天晚上,她告诉我她收到了一封信,是正在西属摩洛哥服兵役的帕科寄来的。信里说他要复员了,两天后到达加的斯。第二天早上她收拾好行李,把钱悄悄塞到长袜里。然后,我送她去车站。把她送进车厢时,她热情地吻了我。她一想到要与爱人重逢了,就非常兴奋,谈不上和我惜别。我敢肯定火车还没出站,她就已经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继续待在塞维利亚。秋天,我动身去了东方,也就是那一次成就了我的印度之旅。”

夜色已晚。客人也少了,只有几张桌子旁还坐着人。过来闲坐的人都回家了。那些看完戏或赏完画来喝酒或吃东西的人也都离开了。偶尔会有一些新来者零零散散地走进来。我看见一位高个子男人,很显然是个英国人,和一位长相粗犷的人走了进来,是个年轻人。高个子有一张长长的、精疲力竭的脸,留着稀疏的卷发。显然,他一定是有着这样一种错觉,认为身在异国,之前的熟人就认不出他了,这样的错觉相比大多数人都有过。那个年轻人狼吞虎咽地吃着大盘三明治。他的同伴觉得好笑,亲切地望着他。真是好胃口。在客人中,我看见了一位面熟的男子,因为他和我去过尼斯的同一家理发店理过发。他很胖,上了年纪,头发灰白,脸又红又肿,眼袋很重。他曾在美国中西部做银行家,破产后宁愿离开自己的故乡,也不愿意接受调查。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犯罪,即使有罪,在法国当局看来也可能太微不足道了,当权者犯不着将其引渡。他派头很大,而且像一个蹩脚政客一样装出一副傲慢的样子,但他眼里透露着惊慌和不悦。他从来都是半醉半醒的样子,经常与一些风尘女子待在一起,很显然,这位风尘女子恨不得榨尽他的最后一滴血。现在他与两位涂脂抹粉的中年女子在一起。她们毫无掩饰地愚弄他,而她们对他说的话,他只能勉勉强强地听懂,还咯咯地傻笑。这就是风月场中的人情世故!在我看来,他最好还是在国内,喝下自酿的苦酒为好。终究有一天,那些女人会把他榨干的。到那时,恐怕他只能投河或者服用安眠药自杀了。

深夜两点到三点之间,客人稍微多了些,大概是因为夜总会快要关门了。一群年轻的美国人摇摇晃晃地走进来,个个酩酊大醉,十分吵闹,但他们没有待太久就走了。在我们不远处有两个胖女人,脸色阴沉,穿着男式的衣服,在他们身上显得非常紧。她们并排坐着,闷声喝着威士忌和苏打。又来了一群穿着晚礼服的人。在法文里他们叫作世界公民[12],他们一定是一直在闲逛,想要吃夜宵来结束今晚的生活。他们来了,又走了。一位小个子男人激起了我的好奇心。他穿着朴素,面前放着一杯酒,坐在那里读报纸已经有至少一个小时了。他黑色的胡子干净整齐,戴着夹鼻眼镜。后来,一个女人走进来,坐到他的身旁。他很冷淡地向她点点头。我猜想他之所以生气,是因为这个女人让他等了太久。这个女人年纪轻轻,穿得乱七八糟,却涂了满脸脂粉,而且看上去很是疲倦。不一会儿,我看见女人从包里拿出钱递给他。他看着钱,脸色沉了下来,接着他跟她说了几句话,我听不到他说了什么,但从女人的举止来看,那些话大概是辱骂她的,而她似乎像是在找借口。男子突然向前一倾,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女人大叫一声,然后开始小声啜泣。老板听到吵闹声,走上前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仿佛是在告诉他们,如果他们举止不规矩,就让他们出去。女人转向老板,开始发飙,狂骂脏话,让他少管闲事,嗓门之高,每个字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他扇我耳光,那是我自找的。”她大声叫道。

女人啊,我总认为,一个人靠女人卖身所赚的钱过活,那么他一定身材魁梧,穿着奢华,性感,可以随时掏出刀子和手枪。而眼前这个又矮又小的家伙,看样子可能是律师所的职员,竟然能够在这人满为患的行业里立足,真是令人大感意外。

招待我们的服务生快下班了。他为了拿小费,向我们出示了账单。我们付完账,又要了咖啡。

“后来怎么样了?”我问道。

我感到拉里会兴致勃勃地讲下去,而我自己也很有兴致听下去。

“你还没听烦吗?”

“没有。”

“好吧,那我接着讲。后来,我们到了孟买。船会在那里停三天,为的是让旅客有机会去游览或者短暂旅行。第三天下午我不上班,就去了岸上。我四处溜达了一会儿,看看人群。人真多呀!有中国人、伊斯兰教徒、印度教徒以及和你帽子一样黑的泰米尔人;还有拉大车的,长着长犄角的驼背大公牛!我去了石像山看石窟。一位印度人在亚历山大上了船和我们一道去孟买。旅客们都十分看不起他。他又胖又矮,棕黄色皮肤,圆脸。他穿着厚厚的黑绿相间的粗花呢格子套装,围着一条牧师领。有天晚上,我正在甲板上透气,他走过来与我聊天。那时,我不愿意与任何人交谈,只想独处。他问了我许多问题,我当时恐怕对他傲慢无礼了些。不管怎样,我告诉他,我是一名学生,在船上打工,挣点钱回美国。

“‘你应该在印度停留一下,’他说,‘东方有许多值得西方学习的地方,多得西方人根本想象不到。’

“‘哦,是吗?’我说。

“‘你无论如何都要去象岛石窟看一看,你肯定会不枉此行。’”拉里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问了我一个问题:“你去过印度吗?”

“从来没有去过。”

“是这样,我正看着石刻三相神巨型胸像,这是象岛石窟的代表性景观。当我心里琢磨它有什么代表意义时,我听见身后有人说:‘我想你已经接受了我的劝告了。’我转过身来,一眼就认出了与我说话的人。这正是那个穿着厚格子套装,围着牧师领的胖男人。但他现在穿着橘黄长袍,后来才知道那是罗摩克里希教会长老穿的衣服。他不再是我之前认识的那个滑稽、语无伦次的小矮子,他现在高贵华丽,甚有派头。我们都专注地看着这座巨型胸像。

“‘一个是梵天,创造之神;’他说,‘一个是毗瑟奴,守护之神;另一个是湿婆,毁灭之神。这三大神代表的是终极境界。’

“‘我好像不是很明白。’我说。

“‘这并不奇怪。’他回答道,嘴角微微一笑,眼睛闪亮,仿佛是在嘲笑我。‘一个能被理解的上帝算不上是上帝,谁能够用言语解释清楚“无极”呢?’

“他双手合十,微微鞠了个躬,然后从容不迫地离去。我继续看着那三个神秘的石像。或许是因为我处于一种虚心接受的状态,所以内心异常激动。就好像有时努力回忆某人的名字,挂在嘴边却说不出来。我那时就是这种感觉。我出了石窟,坐在石阶上,望着大海,过了好长时间。我知道的有关婆罗门教的全部知识都只是在爱默生的那些诗句中。我努力地背出它们,但就是做不到,这使我很是恼怒。我回到孟买后,去了书店,想看看能不能找到收进那些诗句的诗集。我在《牛津英诗选》中找到了它们。你还能记起这些诗句吗?

“忘掉我的人只是他们失算。

他们逃避我时,我就是羽翼。

我是怀疑者,也是怀疑的意识。

我是所罗门昼夜不舍的颂歌。

“我在当地的餐馆吃完晚饭。因为只要十点之前上船即可,所以我就去广场上走走,看看海。天上繁星点点,数量如此之多,是我前所未见的。在炎热的白天过后,夜晚的凉风清新宜人。我找到一个公园,坐在长凳上。那里一片漆黑,时不时有身穿白衣的人安静地走来走去。白天阳光灿烂,形形色色的人熙熙攘攘,空气中弥漫着辛辣芳香的东方味道,这样美好的一天让我沉醉。大梵天、毗湿奴、湿婆,这三座巨石像为这里增添了神秘的色彩,他们就像画家用来使他的构图具有完整性的一个物体或者一篇颜色似的。我的心开始怦怦乱跳,因为我突然觉得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印度会给我一些我必须拥有不可的东西。这似乎是上天赐给我的机会,我要么抓住它,要么与之失之交臂。我果断抉择,决定不回船上了。船上除了旅行袋里的几件东西,我什么也没留下。我信步走回居民区,寻找旅馆,幸运的是,很快就找到了一家旅馆,要了一个房间。我所有的财物只有身上穿着的衣服和一些零零散散的现金、护照和信用证。我感到非常自由闲适,便放声哈哈大笑。

“十一点钟船将要出发;为了安全起见,我一直待在房内,等到十一点钟,我才走出房间到了码头,看着船离开。然后我去罗摩克里希纳教会,拜访那位在石像山与我说话的大师。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我讲明要见刚从亚历山大回来的长老。和长老见面时,我告诉他,我决定留在印度,并问他我应该看些什么。我们谈了很久。最后,他说他晚上要去贝拿勒斯,还问我愿不愿同他一起去。我兴高采烈地跳起来。我们乘坐的是三等车厢,里面挤满了人,有吃东西的、喝酒的、交谈的。车内热得受不了。我一夜没合眼,第二天早上,我非常疲倦,但长老却精神抖擞。我问他怎么才能保持旺盛精力。他说:‘在杂乱的地方冥想,在绝对中休憩。’我不知道要冥想什么,但我却亲眼看到他思维敏捷、神采奕奕,就像是在一张舒适的**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

“我们终于到了贝拿勒斯,一位与我年纪相当的年轻男子来接长老。长老让他为我找一间房住。这个男子叫马亨德拉,是位大学教师,他善良聪明、为人忠厚。我们彼此都很喜欢对方。晚上他带我乘船游览恒河,这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全城的人涌到河岸边,景色美丽极了,令人叹为观止。但第二天早上,他领我去参观了更棒的东西。天还没亮,他就到我住的旅馆来接我。我们再次乘船游览恒河。我看见的场景令人难以置信。我目睹了成千上万的人来这儿施洗、祷告。我看见一位男子,高高的个子,面容憔悴,头发结成乱糟糟的一团,胡子拉碴。只用一条兜带遮蔽下体,伸出长长的手臂,昂起头,朝着即将升起的太阳高声祷告。我无法向你形容这令人印象深刻的场面。我在贝拿勒斯度过了六个月,曾多次在黎明时到恒河去看那奇特的场景。每次去,都让我难以忘怀。那些人的信仰是一心一意,没有保留,没有疑虑,那种信仰已经融入他们的每一个细胞。

“所有人对我都很友善,他们知道了我不是来打老虎、做买卖的,而是来学习的,就竭尽全力地帮我。我愿意学习印度斯坦语,他们感到非常高兴,给我找老师,借给我书,不厌其烦地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你可懂得印度教?”

“知道一点点。”我回答道。

“我原以为你会对它感兴趣。印度教认为宇宙无始无终,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中,从生长到平衡,从平衡到衰落,从衰落到分解,从分解到重生,以至永恒。还有什么样的信仰比这更令人惊叹的呢?”

“印度教徒认为这种终而复始的循环,其目何在呢?”

“我觉得他们会说这是世界万物的‘绝对’本质。你也知道,他们认为生死是一个阶段,其目的是为了惩罚或奖励灵魂前世的行为。”

“这种信仰主张灵魂轮回说。”

“那是一种三分之二的人类都会有的信仰。”

“许多人相信的不一定是真理。”

“不错,但至少它是值得考虑的。基督教吸收了很多新柏拉图主义[13]的思想,当初它说不定也吸收轮回说。事实上,有一个早期的基督教派就信仰灵魂轮回,但之后被宣布成异教。倘若不是这个缘故,基督教徒就会像信仰耶稣复活一样坚信轮回说。”

“灵魂从一个身体转移到另外一个身体,并且根据前世的善行善恶无限循环此经历,这就是轮回说。我说得对吗?”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可是你是知道的,我不但有灵魂,而且也有身体,谁能说得清我之所以为我,有多少是我的身体碰巧在起作用的。难道拜伦要是没有畸形的脚,就成不了拜伦了吗?或者,难道陀思妥耶夫斯基要是没有癫痫,就成不了陀思妥耶夫斯基了吗?”

“印度人不会说这是‘碰巧’。他们会认为是前世的行为决定了你的灵魂会栖息在不完美的身体里。”拉里漫不经心地敲打着桌子,思绪游离,盯着一处发呆。随后,嘴边露出微笑,眼中露出沉思的神情,他继续说道:“你曾想过吗,轮回既说明了恶有恶报的道理,又阐释了世间存在恶是一种必然?如果我们所遭的罪正是我们前世所犯的罪,那么我们就会服帖地忍受它,并努力在今世行善,使得来生会少受一些苦。人忍受自己的恶果是非常容易的,我们所需要的是少许的刚毅,但是使人无法容忍的是罪恶降临到不应该降临的人身上。如果你能劝说你自己,这是你前世所种的恶果,你会同情他人,尽自己所能去减少他人的痛苦,而且确实应当如此。但是你却没有任何理由怨恨或者愤愤不平。”

“可是上帝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创造一个免受苦难和没有不幸的世界呢?让人决定自己的行动时没有所谓的功过之分?”

“印度教徒会说,世界无开始,个人的灵魂是与宇宙共存的,从古到今,它的善恶则要由它以前的生存来决定。”

“那么相信轮回说对人的生活有实实在在的影响吗?说来说去,这才是真正的考验。”

“我认为有影响。我可以告诉你,我认识一个人,相信灵魂轮回对他的生命产生了实际的影响。我在印度的头两三年,大多居住在当地的旅馆里,但是不时地有人会请我和他们一起住。有一两次,我在过着讲究排场日子的土邦主那里做客。通过我的一个贝拿勒斯的朋友,我被邀请到北部的一个更小的土邦去做客。那个邦的首府特别好看:‘是见证了历史一半时间的玫瑰红之城。’朋友把我推荐给该邦的财政部长,他曾经接受过欧洲教育,在牛津求过学。和他交谈时,你会感受到他的进步、聪慧和开明,而且作为政治家,他因其工作高效、聪颖智慧、足智多谋而享有声誉。他身穿西装,外表看起来非常整洁,长得帅气十足,像步入中年的印度人一样稍稍有点肥胖,短发、齐整的胡须。他经常请我去他家,他家有一个很大的花园,我们就坐在参天大树的树荫下聊天。他有一个妻子和两个孩子,他们都已成年。你会误认为他仅仅是一个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英国化的印度人。一年后,在他五十岁时,他竟然辞去有利可图的职位,把自己的财产全部转交给妻子和孩子,去做云游四海的托钵僧,我知道以后很吃惊。最令人惊奇的是,他的朋友们以及那个土邦主,把这件事视为顺其自然,平常之举,没有因此大惊小怪。

“有一天,我对他说:‘你思想开明,见多识广,博览群书,科学、哲学、文学了然于胸——在你的内心深处,你真的相信灵魂转世吗?’

“他听后表情大变,变成了一副先知的表情。

“‘我亲爱的朋友,’他说,‘如果我不相信灵魂转世,生命对我将会毫无意义。’”

“你相信灵魂再生吗,拉里?”我插话道。

“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我认为我们西方人像含蓄的东方人那样去相信它是不可能的。这种信仰和他们的血肉相连。对于你我来说,它可能仅仅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观点,我既相信也不相信。”

他停顿了片段,一只手托着脸,眼睛看着桌子,然后把身体向后仰起。

“我想告诉你一次奇怪的经历。当时我在阿萨姆静修处修行,一天晚上,我在我的小房间里练习我的印度朋友们教给我的冥想。我点着一支蜡烛,全神贯注看着它的火焰。过了一会儿,在这个火焰里,我非常清晰地看到了首尾相连的一长排人。首位的是一个有资历的女人,她头上顶着花边帽,戴着一对灰色耳环,穿着黑色的紧身上衣和饰有荷叶边的黑丝绸裙子——这种服装,我想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流行的一种款式。她站在那儿,正面对着我,优雅、羞怯而又谦逊,手臂沿身体两侧垂下,手掌心朝向我。她满是皱纹的脸上呈现出和蔼恬美、温柔的表情。紧接着,她身后是一个高大枯瘦的犹太人,侧着身子,以至于我只能看清他的轮廓,他长着大大的鹰钩鼻、厚厚的嘴唇,穿一件黄色宽松长袍,又浓又黑的头发上顶着黄色的圆边便帽。他有着一种学者般专注的表情和冷酷的神态,同时充满了**。他的后面是一个年轻人,脸面对着我,我能看得非常清晰,就像我和他中间没有隔着任何人。他面容红润,让人感到愉悦,一看就知道他是一个十六世纪的英国人。他傲然屹立,两腿略微分开,一副跋扈自恣的样子。他身着一身的红色,雍容华贵、得体,就像是朝服,脚上穿着天鹅绒的宽头鞋,头戴天鹅绒扁帽。这三个人后面是不计其数的一连串的人,就像电影院外面排的长长的队伍,但是他们是昏暗模糊的,我看不清楚他们长得什么样。我只能察觉到他们模糊的样子和他们如同小麦在夏日的和风里招手的动态感。过了一会儿,我不知道是一分钟、五分钟还是十分钟之后,他们渐渐消失在夜晚的黑暗中,我眼前只有蜡烛持续燃烧的火焰。”

说到这里,拉里微微笑了笑。

“当然,也许是我陷入瞌睡中,我是在做梦,也许是我对那微弱的火焰太专注,结果进入到一种催眠状态。我见到的那三个人如同我现在看你一样如此清晰,他们只是保存在我潜意识中的往事的画面。但是他们也许是前世中的我自己。也许没多久之前,我是新英格兰的一个老妇人,在那之前是地中海东部黎凡特一带的犹太人,再往前追溯若干年,在塞巴斯蒂安·卡伯特[14]从布里斯托尔航行不久的那段时间,我是威尔士亨利亲王宫廷中的一个侍从。”

“你玫瑰红之城的朋友最后怎么样了?”

“两年后,我南下到了一个名为马都拉的地方。一天晚上,在寺庙里,有人拍了我胳膊一下,我回头一看,只见一位印度教圣人,留着胡须,头发又长又黑,光着身子,只围了一条遮腰带(热带男人遮羞用的),手里拿着一根手杖和化缘钵。直到他开口说话,我才认出他。他是我的那位朋友,我吃惊得无以言表。他问我现在做什么,我告诉了他;他问我要去何方,我告诉他去特拉凡科;他要求我去拜访锡吕·迦尼萨。‘他会解答你一直在探求的问题。’他说。我请他谈谈有关锡吕·迦尼萨的一些情况,但是他笑着说,当我见到他,我就能知晓一切。那时,我从惊讶中恢复过来,问他在马都拉做什么。他说他在进行朝圣之行,徒步到印度各地朝圣。我问他食宿问题怎样解决,他告诉我如果有人为他提供住所,他就睡在人家的阳台上,但是如果没有人为他提供住所,他就睡在大树下或者寺庙里;至于饮食,如果有人施舍,他就吃。没有人施舍就饿着。我看着他说,‘你瘦了’。他笑着回答说:是瘦了,但感觉更好了。然后他向我告辞,一听到那些只穿着遮腰带的人用英语说‘嗯,再会,老朋友’,感觉非常有趣。后来,他进入了寺院的内室,那是我不能入内的。

“我在马都拉待了一段时间。这恐怕是印度唯一的白人可以随意出入的寺院,当然至圣所是不允许白人进入的。在傍晚降临时,这里挤满了人,男女老少都有。男人打赤膊,系着遮腰带,他们的前额,经常连同他们的胸部和胳膊,涂有厚厚的烧牛粪余下的白灰。你看到他们正在一个神龛接一个神龛地膜拜,有时你会看到他们平伏在地上,脸朝下,行五体投地大礼。他们祈祷,诵经。他们互相召唤,互相争吵,热烈地讨论争执。还有人骂出亵渎神明的脏话,但是令人莫名其妙的是,神明好似近在咫尺,却对此充耳不闻。

“你穿过很多门廊,门廊的顶部是由雕塑的柱子支撑,在每一个柱子的旁边,均有一位托钵僧坐在那里,他们每个人前面都有一个盛供奉物的化缘钵或者一个小垫子。虔诚的人时不时地投掷一个铜币。有些人穿着衣服,有些几乎是**的。有些人,当你经过时,神色茫然地看着你;有些人在诵经,默读或大声朗读,好像对川流不息的人群浑然不觉。我想在他们中间寻找我那位朋友;但是,我再也寻他不着。想来他又继续进行他的目标之旅了。”

“他的目标是什么呢?”

“从轮回的羁绊中解放出来。根据吠檀多[15]的哲学家所述,真我——他们称之为灵魂,我们称之为思想——它不同于我们的肉体和感觉,也不同于我们的理智和智力,它不是绝对的一部分,也不是为绝对服务的,而是无限的。它可以没有任何组成部分,真我实为‘绝对’本身。它不是创立的,它永恒存在。最后当他抛弃无知的七层面纱,就会回到它的发源‘无限’中。它就像从海洋中升起的一滴水,一阵雨之后,进入池塘,然后漂流溪涧,汇入江河,穿越高山峡谷、广阔草原,蜿蜒曲折,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最后又到了它升腾起的无边无际的大海。”

“但是那颗可怜的水滴,当它又成为大海的一分子,一定完全失去了它的个性。”

拉里咧嘴笑了。

“你想品尝糖,但你并不要变成糖。个性除了我们的自我中心之外,还会是什么呢?灵魂直到摆脱了自我中心的最后痕迹,它才可能和‘绝对’融为一体。”

“你谈起来好像对‘绝对’非常熟悉,拉里,这个词听起来堂而皇之。对你来说,它真正指的是什么?”

“它是一种存在。你不能说它是什么,你只能说它不是什么,它无以言表。印度人称之为婆罗门,它无处可寻但它却无处不在。万事万物蕴含着它,依赖它。它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件事,不是一个理由。它没有属性,凌驾于永久和变化之上,超越了部分或整体、有限和无限。它是永恒的,因为它的完整与完美与时间无关。它是真理和自由。”

“天哪!”我自言自语道,但是却说出了声,“一个纯知性的概念怎么可能对受苦受难的人类是一种慰藉呢?人们总是想拥有一个人性化的守护神,当他们沮丧时可以求助,获得安慰和鼓励。”

“也许是在更遥远的未来的一天,人类通过更加深刻的理解,将会明白,他们寻求的慰藉和鼓励存在于他们自己的灵魂中。我个人认为崇拜个性化的上帝仅仅是古代朝拜残酷暴虐之神的旧信仰的遗存。我相信上帝要么在我心中,要么不存在。但是如果是这样,我要去敬拜谁呢,敬拜我自己吗?人们的精神发展处于不同的水平,因此,印度的理解中,‘绝对’的表现形式就是三相神,创造之神梵天、守护之神毗瑟奴和毁灭之神湿婆,还有上百个其他的名字。‘绝对’存在于世界的创造者和统治者大‘自在天’之中,也存在于卑微的神物中。那些农民在他们被太阳烤得炙热的田地里放一朵花,供奉着卑小神物。印度各种各样的神祇是一种形式,目的是使人们真正认识到‘真我’是‘我’与上天合为一体。”

我看着拉里,沉思着。

“我想知道是什么把你吸引到这个朴素的信仰上来的。”我说。

“我想我可以告诉你。我总是感觉有一种感伤的、可怜的东西存在于宗教的创造者中,他们要求你信仰它并把它作为救赎的一个条件。这如同他们倚仗你的信仰而获取自信。这会令人想起古代的异教神,如果没有了虔诚的教徒的祭祀,他们就会变得病态和虚弱。不二吠檀多并不是要求你信任任何东西,它仅仅要求你满怀热情地感知‘存在’;它声称你肯定能体验到神的存在,就如同你能感知欢乐和痛苦。现在,据我所知,印度成百上千的人确信他们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那就是你通过认知了解‘存在’——我发现这种观点很值得称道。在后期,印度圣徒承认人类的软弱性,认为拯救可以通过爱和工作的方式实现,但是他们也不否认,最高级的方式是认知,当然种方式也更艰难。因为认知,作为人类理性的形式,是人类最高级的能力。”